專利名稱: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的制作方法
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相關申請書的交叉引用本申請是于2008年3月10日提交并獲得美國專利申請號No. 12/045604的待審 查的母申請的部分延續申請。本申請要求享有于2007年3月12日提出的美國專利臨時申 請案No. 60/894416的利益,通過引用全文結合在本文中。
背景技術:
嵌入式照明燈具常用在住宅和商業建筑中。典型的嵌入式照明燈具具有一金屬 外殼或鐵皮罩,電氣接線箱,以及一圓錐形嵌入式裝飾件,用于引導和反射由燈泡發射的亮 光,燈泡插在燈座或插座內的。嵌入式照明鐵皮罩安裝在房屋或建筑物的天花板的上方,使 得鐵皮罩的開孔以及裝飾件與天花板持平。燈即被嵌入天花板中。鐵皮罩連同電氣接線箱以及其他硬件設備懸掛在一對互相平行延伸且處于裝置 的相對兩邊的吊桿上。吊桿典型地由鋼材壓制而成,并且可通過伸縮操作調整長度。吊桿 的類似耳把的相對兩末端可配置固定在天花板的支撐結構上。特殊地,一種標準天花板是通過托梁支撐的,嵌入式照明燈具通過吊桿安裝在托 梁上。當托梁由木頭或者混凝土制成的時候,吊桿常常通過釘子,螺絲釘或者其他安裝方法 安裝到托梁上去。因此,照明燈具的重量通過吊桿由托梁支撐。另外,天花板可能是下拉式或懸吊類型。下拉式天花板是通常用于隱蔽管道,配 線,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和/或上層樓板的第二層天花板。下拉式天花板通常由顛倒 的“T”形金屬導槽格柵組成,從頂上結構吊索懸掛。金屬導槽以均勻間隔的形式組合在一 起,并且產生的單元用裝入格柵的輕質“隔音天花板磚”或“面板”填充。照明燈具按照需 要可以被安裝進格柵中。照明燈具的吊桿有時包括一置于吊桿內的夾鉗或適配裝置,用于連接下拉式天花 板的T形條。這些夾鉗或者適配裝置有時不一定是必須的附屬件。例如,在標準的天花板 的托梁上安裝照明燈具,而不是安裝在下拉式天花板上時,安裝人員可能選擇使用釘子或 其他固定件來確保將該裝置安裝至托梁的適當位置。那么,就不需要夾鉗或適配裝置,否則 甚至可能在安裝過程中產生妨礙。因為它們作為吊桿一部分制成,不能被移除或者分離。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直接用于支撐嵌入式照明燈具或裝置的吊桿。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裝置具有一帶有導槽的第 一桿。第二桿設置在導槽內,并且第二桿可在導槽內移動作伸縮運動。在第一桿的末端設 有第一支架,并且第二桿的末端設有第二支架。第一彈簧夾可折卸地連接至第一支架,并且 第二彈簧夾可折卸地連接至第二支架。第一和第二夾子中的任一個都具有一對向下延伸的 臂。第一腿從第一彈簧臂處延伸,第二腿從第二彈簧臂處延伸,并且一腳從第二腿向外延 伸。同樣,夾子具有第三臂,用于將夾子可拆卸地連接至相應的支架。每一個支架具有一釘 子固定件和一根可貫穿釘子固定件的釘子。釘子固定件可以是支架上的一開孔。
每個釘子按相對于第一和第二桿形成一個角度插入,使釘軸偏離吊桿形成一定角 度或朝吊桿下方向下,或者兩者皆可。通過使釘子偏離吊桿形成一定角度,安裝人員很容易 用錘子敲打釘子,避免對吊桿的相對較薄的金屬板產生意外的敲擊。在安裝過程中,由于電 工通常站在照明燈具裝置高度的下面,而燈具裝置處于頭部或在頭頂上方水平位置,向下 傾斜的釘子使鐵錘的敲擊更為容易。每個支架可包括一個耳把和一按一定角度延伸至耳把的臂。每個支架可包括一塊 與臂連接的擱板。每個擱板可具有可安裝夾子的一凹處或一開口,而夾子可連接至相應的 擱板。彈簧夾子從而成為分立元件,現場用戶可以輕松地從吊桿上拆下。夾子用于將吊桿 安裝至下拉式天花板的T形條上。在一個實施例中,每個支架的臂中設有釘子開孔。釘子穿過每個釘子開孔。每個 支架臂向上形成一定角度,使每個釘子相對于第一和第二桿向上形成一定角度插入。在另 一個實施例中,每個支架臂設有一個釘子開孔,釘子穿過每個開孔,并且每個支架臂相對于 相應的耳把延伸形成超過90度的鈍角,這樣使釘子相對桿向外延伸。支架可包括一釘子支撐面和至少一個與釘子支撐面間隔一段距離的前面板。前面 板在與吊桿近似垂直的方向延伸,釘子支撐面按相對于前面板的一個角度延伸。彈簧夾可由各種材料制造,例如彈性鋼,非常堅硬或具有彈性的聚合體,或適合制 造夾子的其他在工藝技術上認可的材料。例如,每個夾子可由單個條形的彈簧鋼制造。在 一個實施例中,夾子和吊桿由不同材料制造。在一個優選的彈簧夾的實施例中,腳具有一定長度,并且可具有釘子開孔或其他 固定件。在一個實施例中,開孔沿著大部分腳的長度延伸。例如,這種開孔可以用于將夾子 釘入或螺絲擰入托梁的下側。在一個實施例中,夾子具有一通常是U形的上部和一下部,在 下部內第一和第二臂互朝著對方彎曲形成一頸部。第一和第二腿可從頸部相應的第一和第 二臂延伸并卷曲著互相朝外以形成一大的開口。夾子在第一臂和第二臂之間具有一頂部,并且,用于將夾子可拆卸地連接至相應 支架的第三臂可從夾子的頂部延伸。第三臂可包括一用于連接擱板上一凹處和一開口的缺在一個實施例中,至少一個耳把與相應的桿相間隔以形成一過渡。一個或兩個吊 桿可包括一在其末端的限位,以限制另一個吊桿的移動范圍。導槽至少由折邊和卷邊中的 一種形成。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裝置具有第一桿,所述的 第一桿具有形成導槽的折邊和卷邊中的至少一個。第二桿設置在導槽內,這樣使第二桿可 在導槽內移動進行伸縮操作。第一桿包括一位于第一桿末端的第一支架,并且第二支架可 位于第二桿的末端。第一彈簧夾可拆卸地連接至第一支架。第二彈簧夾可拆卸地連接至第 二支架。每個第一和第二夾子具有一對向下延伸的臂,從第一彈簧臂處延伸的第一腿,從第 二彈簧臂處延伸的第二腿,在第二腳上向外延伸的腳,以及用于可拆卸地連接夾子至相應 支架的第三臂。每個支架具有一釘子固定件和一穿通釘子固定件的釘子。每個釘子按相 對于第一和第二桿的一定角度向外延伸。每個支架包括一耳把和按一定角度延伸至耳把的 臂,以及一連接至臂的擱板。夾子連接到相應的擱板。支架包括一釘子支撐面和至少一與 釘子支撐面間隔一段距離的前面板,前面板垂直于吊桿充分延伸,釘子支撐面相對于前面板延伸形成一定角度,使釘子偏離吊桿形成一定角度。通過下面結合實施例的附圖的更詳細描述,本發明上述的以及其他目的和優點將 顯而易見。
圖1是用本發明吊桿的一個優選實施例透視圖,所述吊桿將嵌入式照明燈具連接 固定在天花板托梁上;圖2是所述吊桿的一個優選實施例透視圖,所述吊桿將嵌入式照明燈具和T形桿, 薄橫桿,電線管道或者交叉件連接在一起;圖3是根據本發明一根吊桿的正視圖,所述吊桿由兩根分離的互為伸縮的桿或導 槽桿構成;圖4是圖3吊桿的仰視圖;圖5是圖3吊桿的后視圖;圖6是圖3吊桿的俯視圖;圖7顯示吊桿的收縮結構;圖8顯示吊桿的伸長結構;
圖9是根據本發明的吊桿俯視透視圖10是支架和夾子裝置的詳細透視圖11是吊桿的詳細透視圖12是支架和夾子裝置的詳細透視圖13是折下夾子后從上部透視的支架和夾子裝置的詳細視圖14是圖9的吊桿的右端視圖15是圖9的吊桿的左端視圖16是具有一過渡面的耳把的可選實施例吊桿,所述過渡面使耳把移離導權共平面并與其平行。
圖17是圖16的吊桿的右端視圖18是圖16的吊桿的左端視圖19是可選實施例吊桿的透視圖20是不同于圖19所示耳把部分的可選實施例耳把部分的透視圖21是圖19的吊桿的耳把部分的俯視圖22是圖21的耳把部分的側視圖23是圖19的吊桿的分解透視圖24是圖23的吊桿一末端的耳把部分的詳細透視圖25是圖23的吊桿的另一末端的耳把部分的詳細透視圖26是圖19的吊桿一末端的詳細視圖27是與圖沈中相同末端沿圖26A-A方向的剖視圖,尺寸放大以求清晰可見
圖28是另一可選實施例吊桿的透視圖29是不同于圖觀所示耳把部分的可選實施例耳把部分的透視圖30是圖28的吊桿的耳把部分的俯視圖31是圖30的耳把部分的側視圖;圖32是圖28的吊桿的分解透視圖;圖33顯示圖32耳把部分至吊桿一末端的裝配;圖34顯示圖32耳把部分至吊桿另一末端的裝配;圖35和36是圖28吊桿一末端的詳細視圖;圖37是圖35沿B-B方向的剖視圖,顯示吊桿和吊桿另一末端的凸出部;圖38是沿圖36A-A方向的剖視圖,顯示吊桿的內部邊沿。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是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14的吊桿10,12的優選實施例的透視圖。所述吊桿 使嵌入式照明燈具14與具有天花板托梁16,18的天花板結合在一起。燈具包括支撐在矩 形框架22上的圓柱形外殼或鐵皮罩20。同樣設置在框架22上的是接線盒M和用于接收 交流輸入電力并且為安裝在鐵皮罩20內的燈座和裝飾件(未顯示)提供電力的導管沈, 28。通過優選實施例的吊桿10,12,燈具14在其兩邊被支撐。為確保嵌入式照明燈具 14固定在具有木質天花板托梁例如16,18的天花板上,吊桿10,12最好被釘在相應的天花 板托梁上。因此,在吊桿10,12的每一末端準備例如30,32的釘子。如圖1所示,電工或者 安裝人員可使用錘子34將釘子30,32錘入托梁。彈簧夾36,38同樣設置在每一吊桿的末 端,用于進一步確保吊桿固定在天花板托梁上。特別是每個夾子36,觀包括具有一開孔40 的腳;釘子,螺絲釘或其他固定件(未顯示)可通過開孔40將釘子固定在相應的天花板托 梁下面。有關夾子36,38的特別的幾何構造和結構在下面更詳細地描述。圖2是安裝在下拉天花板T形條44,46上的嵌入式照明燈具14的透視圖。夾子 36,38和42,包括第四個夾子(未顯示),在相應的水平的T形條上咬著夾緊。在這種情況 下,由于無需釘子固定吊桿至水平T形條44,46上,吊桿也無需被釘入托梁的某處。對比圖1和圖2可以看到,吊桿10,12是通用的,它們可以被固定至天花板托梁上 和/或下拉式天花板構件上。例如,圖2的水平T形條44和46。夾子36,38主要用于固定 吊桿至下拉式天花板構件上。但是如圖1所示,每個夾子分別具有能用釘釘或其他方式固 定于相應天花板托梁下面的向外延伸的腳。現在考慮一個優選實施例吊桿的結構,并參考圖3-6,例如圖1所示的吊桿10最好 具有可滑動且互相連接的桿60和62。桿62具有形成一導槽的折邊或卷邊64,66,另一相 配的桿60就可以在導槽內滑動。通過這種方式,完成了伸縮式桿裝置的構造。這使得使用 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按照如圖2的44和46水平T形條的間隔,或天花板托梁16, 18的間隔調節整個桿裝置的長度。圖7顯示吊桿10的收縮結構,圖8顯示同樣的吊桿10 的伸展結構。以這種方式,吊桿可調節長度至現場安裝人員所需要的長度。回到圖3-6,釘子或其他固定件30,32延伸穿過對應支架裝置或耳把70,76。在典 型優選的實施例中,釘子30,32相對于桿60,62的長度方向使釘子頭部(圖3)向上,并向 外(圖4和6)偏離形成一定角度。通過給予錘擊釘子的空間,避免使用錘子頭部意外錘擊 到薄金屬板制成的吊桿,釘子或固定件形成的角度方便了結構工人,電工或安裝人員。由于 釘子沿著不平行于吊桿長軸的軸線釘入托梁,釘子形成的角度也導致相應的桿更加牢固固
8定在相應的托梁上。由于釘子形成一定角度,壓在吊桿上的照明燈具的重量不容易將釘子 退出。然而,要注意的是當照明燈具固定在下拉式天花板的T形條44,46上時,就無需釘子 或其他標準類型的固定件30,32,例如,如圖2中所示。當釘子30,32用作固定件時,通常通過摩擦安裝在支架70,76的適當位置。釘子 可包括離開扁平釘頭一小段距離的一圓形的,類似法蘭的限位圈,使釘子只能以預先確定 的距離釘入天花板托梁。當錘擊至釘子扁平釘頭時,釘子的頂端或尖端完全穿過吊桿并進 入天花板托梁。靠近釘子頂端可以選擇帶有小的環狀棱紋,使釘子更好地抓住木質托梁。在圖5中顯示桿62的后側,具有一可選擇的褶皺或鋸齒208以提高桿62的剛度 和強度。鋸齒或凸起204阻礙桿60上匹配的鋸齒206(未顯示)以避免桿60,62在完全伸 展的時候脫落。圖9是根據本發明的吊桿10的俯視透視圖。圖10的透視圖更為詳細地顯示夾子 和支架組件。圖11是吊桿10的底部透視圖,圖12是夾子和支架組件的詳細視圖。每個支 架70,76具有第一耳把部分72,78和臂部分74,80。每個臂74,80確定理論平面,與相對 于由每個第一耳把部分72,78確定的理論平面形成一鈍角(大于90度)。相應的圖4和 6的仰視圖和俯視圖中可以最明顯看到這個鈍角。臂74,80包括由釘子30,32分別穿過的 釘孔110,112。由于每個釘子30,32分別穿過相對于第一耳把部分72,78形成一角度的臂 74,80,而所述的耳把部分通常平行于每根桿60,62,該鈍角導致每個釘子30,32同樣偏離 桿60,62形成一角度。也就是說,由于每個釘30,32的一端具有一扁平釘頭而另一端是尖 端,扁平釘頭處于比釘子尖端離桿60,62更遠的位置。同樣,在圖4和6中能很清楚地看到。鑒于圖10,通常具有一 U形上部82的彈簧夾38可拆卸地連接至臂80。夾子38 最好由高強度的彈簧鋼制造,能起到鉗住或夾緊的作用,夾子彎曲成復合弧線的U形。夾緊 動作使夾子38穩固地咬住并緊抓住T形條44,46的T形截面。夾子38包括第一彈簧臂140,第二彈簧臂142,第一腿144,第二腿146。腳148從 第二腿146處向外延伸。腳148包括一狹長的開孔40,釘子或者其他固定件可以穿過此開 孔。同樣,支架76包括凸出部84和86,當夾子38固定至支架76的適當位置時,凸出部84 和86延伸至可分離和可拆卸夾子38頂上。這些凸出部84和86幫助夾子38固定在該裝 置適當位置上。再有,凸出部84,86的前表面可共同形成通常垂直于桿60,62平面的前面 板88,并且前面板88凸出并且與天花板托梁16,18的側面直接貼合。再次談及圖10,處于吊桿兩個末端的兩個平面是不平行的。特別的,前面板88確 定一個通常包含凸出部84和86表面的平面,這個平面一般垂直于桿60,62的長度方向。包 含臂80的另一平面與包含前面板88的平面不平行,成一定角度。由于釘子32穿過的開孔 112設置在有一定角度的臂80的表面上,釘子同樣會有一個角度。因此,釘子32的這個角 度可使扁平釘頭偏離桿62。由于在釘子和桿之間存在更大的空間,釘子形成這角度保使安 裝人員使用錘子直接敲擊釘子,避免了意外敲擊到與動作同向的桿62。這和與吊桿平行定 向的釘子形成鮮明對比。進一步,圖10所示的釘子32最好形成一定角度使得扁平釘頭朝向下,或者釘尖朝 向上。如果第一和第二桿60,62落在理論平面,水平面,那么形成一定角度的釘子使扁平釘 頭低于這個平面而其釘頭處于或高于水平面。釘子32向下的一定角度使安裝人員在安裝 處于頭頂位置或者高于頭頂位置的整個嵌入式照明燈具時,更容易用錘子從下面他所處位置處敲擊釘頭。如果釘子與吊桿平行或位于水平面,站在低于釘子位置的安裝工人不可能 直角地敲擊頭上的釘子。圖13是圖10中夾子38被最終使用者或現場安裝人員移下后的裝置。為了可以 拆卸夾子38,第三彈簧臂150置于夾子38的上方。在第三臂150和夾子38的主體之間確 定一間隔152。第三臂150可選擇包括能幫助連接夾子38至支架76的腳154。支架76可 包括連合部160,例如在水平擱板162上的開孔。在圖13的實施例中,通過向前滑動夾子 38的第三臂150,使隆起部164嵌入支架裝置的開口 160,夾子38就可能被扣入擱板162的 固定位置。可選擇的,開口 160是一凹處而不是一全開的開孔。夾子38通過緊繃的摩擦或 壓力接觸固定在支架76上。由于第三臂150是一彈簧臂,該臂用于將夾子38鎖定在吊桿10所要求位置。現 場的安裝人員或電工可以根據需要拆除夾子38。為了拆除夾子,使隆起部164從耳把裝置 的開口或凹處160脫離,夾子即可用鉗子從吊桿處拉出。注意的是,第一臂140和第二臂142是彈簧臂。它們最好是以這種方式制造它們 在區域170,172處互相朝另一臂向內彎曲。腿144,146向外卷曲在夾子內形成一頸部或相 對狹窄部分174。當時這頸部174受力打開,如當夾子被向下推至水平T形條上時,例如圖 2中的T形條46,頸部174受力打開并且彈簧臂140和142的彈性使臂向下夾住T形條46, 這樣就可以將吊桿10牢固地固定在T形條46上,從而將嵌入式照明燈具14安裝至水平T 形條上。臂140,142向外卷曲末梢形成一大口子176,使安裝人員更容易地對準并推壓夾子 至T形條上。往往,安裝人員的頭項位于T形格柵的下方,這樣,將夾子連接至T形格柵的 操作就在頭項上方,也就水平視線上方,操作就要憑感覺,所以大開口 176簡便了安裝人員 的工作。如果為一定原因,或許由于天花板區域的空間限制,不需要夾子36,38,安裝人員可 以簡單地將它們從吊桿10,12上迅速取下。在上述實施例中,當兩桿收縮至最小的整體長度時,一根桿的無支架末端不會滑 過另一桿支架末端。如圖9中所示,這種情況的發生是由于桿62的卷邊64,66撞上了另一 桿60的耳把62,并且不能再移動,就限制了整個吊桿的收縮長度。另一方面,圖16顯示吊 桿10’的可選實施例,其具有一改進的耳把作為在桿末端處支架的一部分。在圖16的實施 例中,耳把72’具有過渡面200,使耳把移離與吊桿10’的共平面至與其平行。圖16中的過 渡面200,稍微隔開桿60’和耳把,為另一桿62’無支架末端的卷邊64’,66’提供空隙,以滑 過桿60’的耳把72’。這在工業中有時被稱為“穿越”特征。圖16-18的可選實施例中要求提供其他方式,而不采用“穿越”特征,也就是,防止 吊桿62’的無支架末端滑過另一吊桿60’的支架70’。因此,在圖17和18中顯示可選擇 的限位器202,在此處,是一像手指樣的小金屬條,阻擋了桿60’無支架末端向前滑行。這 樣當桿60’,62’收縮時,限位器202可防止桿60’的無支架末端穿過支架76’。當桿向外 伸長時,在桿60’上設置一可選擇的凸出件或者鋸齒204,在桿62’上設置第二凸出件或鋸 齒(未顯示)作為限位器。由于桿向外伸長時,凸出件互相阻止以防止桿60’滑出導槽而 脫開,由此限制桿兩桿之間的相互移動范圍。圖19是吊桿300的可選實施例的透視圖。正如在其他實施例中,吊桿300具有一 滑入第二直桿324的直桿3 部件,其中第二直桿3M具有折疊邊,以形成一導槽。當兩個 桿3 ,3M如圖中所示滑動連接時,吊桿300通過其收縮功能在長度上是可伸展的。吊桿300的兩個末端是軸對稱的。在吊桿300的一末端是一五邊形的耳把部分304,連接至直桿 326的一末端。耳把部分304最好是多邊形的扁平材料,并可與直桿3 分離和分開。耳把部分 304通過接頭3 連接至直桿326的末端。此接頭的構造和功能在下面更詳細地說明。耳 把部分304落在與由直桿3 確定的平面平行的理論平面內。耳把部分304的末梢邊是彎曲邊,過渡轉入臂306。包含臂306的平面相對于直 由桿3 確定的平面并不形成一直角,如圖21的俯視圖所描述。這就是說,角A不是90度 而是有點傾斜的,更精確的說是一鈍角。這個傾斜角給釘子312—個導向,使其軸桿和釘頭 314偏離桿324,3 延伸。如前面提到并在圖1中描述的那樣,這使安裝人員,電工或木匠 更容易錘擊到釘頭314,避免意外的敲擊到桿324,326而損壞通常由薄金屬板制作的桿。在 優選實施例中,如圖21所示的釘子312偏離吊桿324,3 大約10. 2度。圖22是圖21描述的吊桿300的相同末端的側視圖。在這個優選實施例中,釘子 312偏離水平面向下形成大約10度的角度。由于吊桿300的安裝發生在當他/她站立在梯 子上時高于安裝人員肩部位置,釘子312形成角度使釘頭314處于更容易錘子敲擊的位置。 因此,安裝人員能更容易用錘子敲擊表面朝向下的釘頭314。當需要安裝很多嵌入式照明燈 具的時候,每個燈具的安裝需要一對吊桿,釘頭314朝向安裝人員的角度節省了安裝人員 大量勞力和時間,并進一步減少了錯誤的錘擊對吊桿無意中的損害,這種損害既浪費時間 和又浪費材料。從釘子直徑,天花板托梁的間隔,吊桿尺寸,人機工程學角度的研究經驗看, 在天花板內這種安裝位置處提供間隙空間,已發現圖22中釘子312偏離桿324,326形成大 約10. 2度士3度的角度是更可取的。同樣在圖22中,已發現釘子312從水平位置向下偏 離大約10度士3度的角度是更可取的。圖20是圖19所示的吊桿300的另一末端的獨立透視圖,其中,在耳把部分304’的 可選實施例中,擱板322’是一平面,按凸出部308’的寬度展開。相比之下,圖19中耳把部 分的優選擱板以90度折曲,局部限制釘子312’的釘尖。在圖19中設有90度彎曲的擱板 的耳把部分的實施例中,釘子312’周圍的折彎金屬板的剛度和抗形變性能都得到了加強。 金屬板中的90度折彎類似于在接近釘子312’處放置一剛硬的角鐵。由于這樣的剛度,在 吊桿安裝過程中釘子,被釘入天花板托梁時的任何未擊中釘頭314’而擊中耳把部分304’ 的錯誤錘擊將很少能使耳把部分或擱板變形。如果凸出部或擱板被彎曲或扭曲,吊桿將不 能緊靠著天花板托梁成直角安裝了。除了不折彎擱板322’,圖20的耳把部分與圖19所示的耳把部分相同。在圖20中, 支架302’通過接頭328’連接至導槽桿324的末端。支架302’包括呈多邊形形狀的耳把 部分304’,這個耳把部分304’具有一相對于桿324,3 不成直角折彎的臂部分306。由于 設有另一末端,耳把部分304’是與導槽桿3M分離的獨立的部件,并且隨后通過接頭328’ 固定在其上。具有一支架并且其部件和吊桿分開制作的一個好處是降低了成本和制造的復雜 性。吊桿和支架最好都是由金屬薄鋼板制造。如附圖所示,例如,設有數個折痕,平面,非垂 直的角等,支架的制造費用非常高并且包括復雜的沖壓,打孔和金屬成形步驟。用制造桿部 分的同一塊金屬板制造支架加劇了制造的復雜性和制造步驟的數量,并且產生廢料。因此, 支架和桿分開制造,在制造的后期階段再將兩部分連接在一起,這是非常有利的。
每個支架302,302,具有一擱板322,322,和凸出部308,308,。擱板322,322,的 邊沿和凸出部308,308’的平坦表面垂直于桿324,326,如圖21的平面視圖中清楚地看到 的。在安裝過程中,擱板322,322’的邊沿和凸出部308,308’的表面一起使吊桿300方便并 而快速地垂直靠住天花板托梁16,18的側面,如圖1所示。凸出部308,308’過渡至腳310, 310’,所述的腳310,310’確定一與水平面平行的平面。如前面所述,腳310,310’用于將支 架302,302’連接至天花板托梁16,18的底邊沿,如圖1所示。在圖22的側視圖中最清楚看見,多邊形耳把部分304,304’包括前邊沿330,及凸 出部308,308’的后側包括一彎折332。設有這些可選擇的結構,如果吊桿300用于與下拉 式天花板的T形條44,46連接,如圖2所示,T形條正好插入前邊沿330和彎折之間的間隙 內。圖22中,在假設的感覺中,T形桿將垂直伸出紙張,經過前邊沿300和彎折332之間的 空隙。如圖22所示,由于凸出部308,彎折332和腳310以懸臂的方式延伸,在這些結構中 存在回彈力,特別是彎折332,使其趨向靠近空隙的位置。因此,在彎折332內的突出稍微 彎曲并且朝著前邊沿330迅速跳彈,就可夾緊通常沿著T形條44,46的頂部隆起部。這樣 T形條44,46就穩固地夾在前邊沿330和彎折332的向內斜線之間的空隙內。圖23是圖19中吊桿300的分解透視圖。吊桿300由直桿326,導槽桿3M和處于 相對末端的兩個支架302,302,構成。支架302,302,分別固定至桿326,324的末端,如圖 24和25放大的詳細視圖所示。圖沈是圖19中吊桿300的一末端的詳細視圖。圖27是此末端沿圖沈中A-A方 向的剖視圖,尺寸放大以求清晰地顯示接頭328’。如圖沈所示,耳把部分304’連接至導 槽桿3M最遠的末梢。導槽桿324的折疊邊334’抓住耳把部分的末端,防止其旋轉。接頭 328’防止耳把部分304’在導槽桿內滑動并從導槽桿324中脫離。如圖27的剖視圖清楚地顯示,導槽桿3M和耳把部分304’最好由金屬板制造。在 接頭 328,處通過 tox 連接工藝(TOX@PressotechnikGMBH&Co· KG.,Riedstrasse 4D88250, ffeingarten,Germany,www. tox-us. com)將這兩部分連接在一起。在這個實施例中,兩塊金 屬板疊在一起,放在tox沖壓床的沖墊上,并蓋在一圓形空穴上。然后,一個tox沖壓頭,基 本上是圓柱形腳,被沖壓進入金屬板。該tox沖壓頭擠壓金屬板并使其變形填入空穴,在金 屬板另一面上產生圓柱形凸臺336。這樣兩金屬板以tox連接釘在一起,耳把部分304’固 定至導槽桿3M上。為更牢固的連接,通過穿孔回拉,迫使鉚釘338壓入空位。無需烙鐵 焊,電焊或粘合,tox壓接頭328’是絕對可靠的機械連接。通過折疊邊334’和tox壓接頭 328’,將耳把部分304’和支架302’可靠地連接至導槽桿3 上,并在它們之間無任何可能 產生相對線性的,轉動的或旋轉的移動。圖28是可選實施例的吊桿340的透視圖。除了連接支架302,302’至相應的直桿 326和導槽桿324的接頭342是不同外,此實施例與圖19所示的實施例其本上是相同的。 圖四是可選實施例耳把部分304’的透視圖,其中擱板322’是扁平面,而圖觀的耳把部分 的優選的擱板,它的特征是在釘尖附近彎曲成90度。如圖30和31所示,釘子312最好相 對于桿324,3 和水平面傾斜或偏斜一定角度,如圖19中的實施例。圖31更為詳細地顯 示接頭342。如圖32中所示,吊桿340可分離成獨立的部件,也就是,帶有用于形成導槽的折疊 邊318,320的導槽桿324,直桿326以及兩個支架302,302,。圖33,34是支架302,302,的放大的詳細視圖。圖;34顯示耳把部分304,它的折疊邊334還沒有經過折疊加工,當折疊過 后,折疊邊就可從它的邊沿處緊夾住直桿326。本實施例中的接頭342是一小扣件342,由 耳把部分304部分地剪切形成,所述的接頭342經折彎并穿過在直桿326的一末端內形成 的一開孔或槽孔,小扣件在此處被折彎壓扁,如圖34中所示。一旦折疊邊334彎曲至能緊 夾住直桿3 末端的位置,對桿3 來說,可能的移動只能是從與耳把部分304的配合連接 中滑出。但是一旦小扣件342穿過槽孔344并且被折彎,滑動的動作就被阻止,且耳把部分 304就不會從直桿3 處脫離。因此,接頭342提供一種可靠和安全的方式將支架302連接 至直桿326的末端。圖33中,在吊桿340的另一末端,接頭342’是一小扣件,由導槽桿3 末端部分 地剪切形成,其中小扣件342’穿過在耳把部分304’形成的一開孔或槽孔。在此末端的未 折疊邊334,現出現在導槽桿3 上而不是耳把部分304,或304上,如圖34的另一末端。 一旦折疊邊334’和小扣件304被彎曲至它們合適的位置,支架302’將安全地,牢固不動地 固定至導槽桿3M上。支架302’相對于導槽桿3M不能作直線移動,轉動或扭轉。圖35是吊桿340 —末端的側視圖,用一小扣件342固定支架302,至導槽桿324。 圖37是沿圖35的B-B方向的剖視圖,顯示被折彎的小扣件342以及彎曲到位的折疊邊 334,。圖36是吊桿340 —末端的側視圖,和圖35—樣。圖38是沿圖36的A-A方向的剖 視圖。小扣件342無需做成如圖中所示的長方形;其他形狀也都是可以考慮的,例如短樁、 三角,凹處,凹槽,短圓柱等等。插入槽344也可以是一開槽或洞穴,并且無需是如圖所示那 樣的直通孔。當然,可以預期在各種優選實施例中,公開技術的tox接頭或小扣件接頭328, 342可以被下列操作替代或結合使用點焊,烙鐵接,銅焊,粘合,一個或多個鉚釘,螺栓, 鍵,鎖扣以及類似工藝,或使用折疊邊形成的摩擦或楔形來緊固地夾住桿末端。除非在本文中另外描述,常規材料和制造方法可以用于制造本發明的部件。例如, 吊桿最好由金屬板壓制并冷卻成形,但是也可以采用其他材料和制造方法。如前面所述的 夾子,通常是可拆卸的,但也可以選擇制作成支架的一部分。各種可以制造本發明的其他修 改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雖然本發明實施例的個別特征可能在某些附圖中顯示,而在其 他附圖中未顯示,工藝技術上精通的人會意識到本發明某一實施例的個別特征可以與任 何或所有其他實施例的特征相結合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雖然本發明的特定形式已經詳細地進行了描述和說明,顯然,對工藝技術人員來 說,各種能實現的各種修改并沒有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因此,除受附屬權利要求限制 之外,本發明保護范圍是不受限制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導槽的第一桿;設置在所述導槽內的第二桿,其中,所述第二桿能在所述導槽內移動作伸縮運動;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包括多邊形的第一耳把部分,所述第一耳把部分連接至第一 彎曲臂,所述第一彎曲臂在所述第一耳把部分處偏斜形成一定角度;連接所述第一支架至所述第一桿末端的方法;第二支架,所述的第二支架包括一多邊形的第二耳把部分,所述的第二耳把部分連接 第二彎曲臂,所述的第二彎曲臂在所述的第二耳把部分處偏斜形成角度;連接第二支架至第二桿末端的方法;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彎曲臂中的每一個包括一向下延伸至一腳的凸出部,和所述凸 出部具有與相應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桿成近似直角的表面,而所述彎曲臂具有相應的釘子固 定件,每個釘子固定件上具有一開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進一步包括連接至所述釘 子固定件的一釘子,其中每個釘子以偏離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桿一定角度穿過所述釘子 固定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子相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桿 的所述偏斜角約為10度士1度。
4.如權利要求1所屬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支架通過折彎的小扣件來 阻止轉動,所述小扣件部分地蓋住所述相應支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連接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架的裝 置包括tox接頭。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用金屬片構成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架 的一部分,所述的tox接頭包括數層金屬薄板,并且金屬板部分用鎖釘壓入所述tox接頭的 方法裝配在一起。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支架中的至少有一 個所述支架包括一開口,并且所述第一和第二桿的所述末端的至少一個末端包括一穿過所 述支架上的所述開口的小扣件,其中所述小扣件折彎成一定角度。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進一步包括一由所述釘子 固定件支撐的釘子,其中所述釘子的釘軸偏離所述桿的長度形成一定角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子所述釘軸向下形成一定角度。
10.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桿,具有用于形成一導槽的折疊并卷曲的邊沿;配置在所述導槽內的第二桿,其中所述第二桿在所述導槽內移動作伸縮運動;連接至所述第一桿一末端的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包括多邊形第一耳把部分,所述 第一耳把部分連接至第一彎曲臂,所述第一彎曲臂在所述第一耳把部分處折彎形成一鈍 角;連接至所述第二桿一末端的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包括多邊形第二耳把部分,所述 第二耳把部分連接至第二彎曲臂,所述第二彎曲臂在所述第二耳把部分處折彎形成一鈍其中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彎曲臂的每一個包括一向下延伸連接至一腳的凸出部,并且 所述凸出部具有相對于相應所述第一和第二桿成近似直角的表面,所述彎曲臂具有一凹面 的釘子固定件,所述釘子固定件具有一開孔;并且具有釘頭和釘尖的釘子,所述釘子穿過相應的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彎曲臂的所述釘子 固定件上的所述開孔,其中所述釘子和釘頭偏離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桿延伸向外形成一 定角度。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通過一金屬板的tox 壓接頭連接至所述第一桿的所述末端。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通過一附加接頭連 接至所述第一桿的所述末端,其中所述接頭包括一開口和穿過所述開口的一彎曲的小扣 件。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附件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至 所述第一桿的末端,消除相對的移動。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子和釘頭向下形成一定角度。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子和釘頭偏離相應的所述 第一和所述第二桿向外向外形成一大約10. 2度的角度。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釘子和釘頭偏離所述水平面 向下形成大約10度的角度。
17.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種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桿,至少具有用于形成導槽的折疊并卷曲的邊沿;設置在所述導槽內的第二桿,其中所述第二桿在所述導槽內移動作伸縮運動;第一支架,包括多邊形第一耳把部分,所述第一耳把部分連接至第一彎曲臂,所述第一 彎曲臂在所述第一耳把部分處折彎形成一鈍角;連接所述第一支架至所述第一桿一末端的方法,由此消除了相對移動。連接至所述第二桿一末端的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包括多邊形第二耳把部分,所述 第二耳把部分連接至第二彎曲臂,所述第二彎曲臂在所述第二耳把部分處折彎形成一鈍 角;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彎曲臂的每一個包括一擱板以及一向下延伸并連接至一腳的凸 出部,并且所述凸出部具有相對于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桿成近似直角的表面,所述彎臂 具有一釘子固定件,每個所述釘子固定件上有一開孔;再有具有釘頭和釘尖的釘子,所述釘子穿過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彎曲臂的所述釘子固定 件上的所述開孔,并且所述釘子在所述擱板和所述凸出部之間穿過,其中所述釘子和所述 釘頭偏離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桿向外并向下形成一定角度。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種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連 接所述第一支架至所述第一桿一末端的所述裝置包括下列中的至少一種金屬板tox接 頭,穿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一桿的所述末端之間的開口的矩形小扣件,鉚釘接頭,點 焊,烙鐵焊接以及粘合連接。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釘 子附近,所述擱板彎曲形成一定角度。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擱板 折彎成90度。
21.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用于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吊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 支架和所述第一桿由獨立分離的金屬板制造。
全文摘要
用于支撐嵌入式照明燈具的一種吊桿,可連接至天花板托梁或下拉式天花板的T形桿格柵。該吊桿的第一和第二桿可滑動并伸縮。第一和第二彈簧夾可拆卸地分別連接至第一和第二桿末端的支架。第一和第二夾子中的每一個具有一對互相朝內彎曲的向下延伸的臂,從第一臂處延伸的第一腿,從第二臂處延伸的第二腿,以及設置在第二腿上的一向外延伸的腳。彈簧夾夾住T形條格柵。每個支架包括一偏離吊桿并朝下形成一定角度的釘子,使釘頭處于吊桿水平的下方。形成一定角度的釘子方便了錘子敲擊,以使吊桿連接至天花板托梁,避免意外擊打至吊桿。支架可以與吊桿分離但可通過tox連接釘牢或小扣件穿越連接。
文檔編號F21V21/10GK102062373SQ20101022029
公開日2011年5月18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12日
發明者丹·迪克期, 德懷特·圣地雅哥, 胡安·尼古耶 申請人:科德亞照明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