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滑行道邊線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機場的滑行道及引導道等所用的標識燈,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以鹵 鎢燈為光源的滑行道邊線燈。
背景技術:
機場燈光系統屬于目視助航設備,其目的是更好地引導飛機安全進場著陸,尤其 在夜間和低云、低能見度條件下的飛行,機場燈光系統更是發揮著它不可替代的作用。滑行道邊線燈屬于機場燈光系統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安裝于滑行道兩側的邊緣或 距邊緣不大于3米處,滑行道邊線燈顏色為藍色,無論滑行道直線部分或彎道上的燈距都 應小于60米,使其能明顯地把彎道位置顯示出來。當飛機滑離跑道時,藍色的滑行道邊線 燈引導飛行員從跑道滑到停機區域。滑行道邊線燈必須在為朝任一方向滑行的飛行員提供 引導所必需的方位角上自水平以上至少30度的范圍內發光,該范圍的光強不低于2cd(坎 德拉)。現有的滑行道邊線燈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立式,固定在地面上,露出地面一 定高度;另外一類是嵌入式,一部分嵌入地下,一部分露出地面。嵌入式的滑行道邊線燈一般采用鹵鎢燈為光源,其光路示意圖如圖1所示,鹵鎢 光源1發出的光經拋物線反射器2反射之后再經玻璃棱鏡3折射后射出。這種滑行道邊線 燈因玻璃棱鏡3較厚,導致光在玻璃棱鏡3中被吸收較多,光損失嚴重,并且由于玻璃棱鏡3 中部4為中空的,所以必須在棱鏡上加裝面蓋保護裝置,同時需要密封,導致燈具的機構復 雜,由于加蓋并密封導致燈的高度超出地面高度10mm以上,這樣當降落或滑行的飛機與其 撞擊時會有一定的危險。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嵌入式滑行道邊線燈露出地 面高度過高、以及結構復雜的缺陷,提供一種露出地面高度低、結構簡單的滑行道邊線燈。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滑行道邊線燈,包括一端 開口的反射器、商鎢光源、以及配光透鏡,所述商鎢光源位于所述反射器內,所述配光透鏡 設置在所述反射器的開口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透鏡為實心透鏡,所述反射器包括同軸 心相連的第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所述第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的母線為自由曲線,所 述鹵鎢光源斜向下發出的光經第一旋轉體反射至第二旋轉體并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大致 平行射出,所述鹵鎢光源斜向上發出的光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大致平行射出,所述經第二 旋轉體反射后射出的光線再經配光透鏡折射后出射。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鹵鎢光源的中間平面與第一旋轉體和第二 旋轉體相接面重合。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配光透鏡包括一基臺以及由所述基臺延伸 出的圓錐部,所述基臺朝向反射器開口端一側具有內凹的錐形面。
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圓錐部的高度約為8mm。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內凹的錐形面上設置有多圈同心齒紋。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齒紋的齒頂夾角為90度。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配光透鏡為玻璃透鏡。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所述配光透鏡的材質為折射率為1. 45 1. 49 的高硼硅玻璃。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經由第二旋轉體反射出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 角為28 48度。在本發明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中,經由第二旋轉體反射出的光線經配光透鏡折射 后在水平0 30間均勻出射。實施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采用兩 段自由曲線旋轉成的旋轉體反射器以及實心的配光透鏡進行配光,由于配光透鏡為實心透 鏡,不需要在透鏡上加裝面蓋,降低了滑行道邊線燈的高度,由于采用母線為自由曲線的旋 轉反射器,設計比較簡單。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圖1是現有技術的滑行道邊線燈的配光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反射器的配光示意圖;圖4是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配光透鏡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配光透鏡的配光示意圖;圖6是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燈的配光效果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2所示,在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一個實施例中,包括一端開口的反射器、 鹵鎢光源40、以及配光透鏡30,鹵鎢光源40位于反射器內,配光透鏡30設置在反射器的開 口端;反射器包括同軸心相連的第一旋轉體10和第二旋轉體20,第一旋轉體10和第二旋 轉體20的母線都是自由曲線,自由曲面反射器的設計是根據反光器的尺寸以及配光要求 通過優化算法來計算得到反射器的形狀或旋轉體反光器的母線,該設計方法為一種常規設 計方法,不是本發明的重點,不再贅述。如圖3所示,為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反射器的 配光示意圖,由鹵鎢光源40斜向下發出的光41經第一旋轉體10反射至第二旋轉體20并 經第二旋轉體20反射之后大致平行射出,由鹵鎢光源40斜向上發出的光42經第二旋轉體 20反射后直接大致平行射出,鹵鎢光源40的上部下部以鹵鎢光源的中間平面為分界面,分 界面之上為上部,分界面之下為下部,優選鹵鎢光源40的中間平面與第一旋轉體10和第二 旋轉體20的連接面11重合。參看圖2和圖4,在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中,配光透鏡30為實心透鏡,該實心 透鏡相對現有的玻璃棱鏡,不存在中空的部分,因此不再需要在配光透鏡30上加裝面蓋保 護裝置,一方面由于取消了面蓋保護裝置,減小了滑行道邊線燈的幾何尺寸,降低了滑行道邊線燈露出地面的高度,提高了安全性,在本實施例中,滑行道邊線燈露出地面的高度僅為 8mm ;另一方面消除了面蓋保護裝置對光的遮擋,使滑行道邊線燈的光照范圍更大。為了使 配光透鏡30具有更優的配光效果,該配光透鏡30包括一基臺31,以及由基臺延伸出的圓 錐部32,圓錐部32的高度321約為8mm,基臺31朝向反射器開口端一側具有內凹的錐形面 33,錐形面33上設置有多圈同心齒紋34,同心齒紋34的齒頂341的夾角為90度,即直角, 同心齒紋34靠近其圓心的側面與水平面的夾角342為58度。配光透鏡30的形狀以及齒 紋的形狀并不唯一,可以依據配光要求以及配光透鏡的材質來設計。在本實施例中,配光透 鏡30為玻璃透鏡,優選折射率為1. 45 1. 49的高硼硅玻璃材料制作。在實際應用總亦可 選用其他玻璃材料或其他透光材料來制造配光透鏡,但配光透鏡的形狀和齒紋的形狀亦需 要調整,配光透鏡的設計方法也屬常規技術,并不是本發明的重點,不再贅述。配光透鏡30的配光示意圖如圖5所示,經由反射器反射出的大致平行的光束,在 經過配光透鏡折射后均勻射出。在本實施例中經由第二旋轉體20反射出的光線與水平方 向的夾角為28 48度,該光線包括由鹵鎢光源40上部發出經第二旋轉體20直接反射出 的光線和由鹵鎢光源40的下部發出經第一旋轉體10和第二旋轉體20兩次反射后射出的 光線,該光線為多束平行光束,這些平行光束與水平面的夾角在28 48度之間,第一旋轉 體10和第二旋轉20的母線依據該配光參數和燈具的尺寸來設計的。由反射器射出的光線 經配光透鏡30折射后均勻射出,光線的出射角度與水平面的夾角為0 30度,也即在水平 面成0 30的夾角范圍內,光線均勻射出。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的配光效果圖如圖6所示,在0 30度的范圍內,光強都 大于2cd,而且在該范圍內,光強比較均勻,完全符合對滑行道邊線燈的配光要求。上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發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 實施方式,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在本發明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發明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 形式,這些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滑行道邊線燈,包括一端開口的反射器、鹵鎢光源、以及配光透鏡,所述鹵鎢光 源位于所述反射器內,所述配光透鏡設置在所述反射器的開口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透 鏡為實心透鏡,所述反射器包括同軸心相連的第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所述第一旋轉體 和第二旋轉體的母線為自由曲線,所述鹵鎢光源斜向下發出的光經第一旋轉體反射至第二 旋轉體并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大致平行射出,所述鹵鎢光源斜向上發出的光經第二旋轉體 反射后大致平行射出,所述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射出的光線再經配光透鏡折射后出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鹵鎢光源的中間平面與第 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相接面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透鏡包括一基臺以及 由所述基臺延伸出的圓錐部,所述基臺朝向反射器開口端一側具有內凹的錐形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錐部的高度為約8mm。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凹的錐形面上設置有多 圈同心齒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齒紋的齒頂夾角為90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透鏡為玻璃透鏡。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透鏡的材質為折射率 為1.45 1.49的高硼硅玻璃。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經由第二旋轉體反射 出的光線與水平方向的夾角為28 48度。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滑行道邊線燈,其特征在于,經由第二旋轉體反射出的光線 經配光透鏡折射后在水平0 30間均勻出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滑行道邊線燈,包括一端開口的反射器、鹵鎢光源、以及配光透鏡,該鹵鎢光源位于所述反射器內,該配光透鏡設置在所述反射器的開口端,該配光透鏡為實心透鏡,反射器包括同軸心相連的第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第一旋轉體和第二旋轉體的母線為自由曲線,鹵鎢光源的斜向下發出的光經第一旋轉體反射至第二旋轉體并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大致平行射出,鹵鎢光源的斜向上發出的光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大致平行射出,所述經第二旋轉體反射后射出的光線再經配光透鏡折射后出射。本發明的滑行道邊線燈采用兩段自由曲線旋轉成的旋轉體反射器以及實心的配光透鏡進行配光,由于配光透鏡為實心透鏡,不需要在透鏡上加裝面蓋,降低了燈具的高度。
文檔編號F21Y101/02GK102003655SQ20091018987
公開日2011年4月6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09年9月3日
發明者劉廷明, 周明杰 申請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