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的發光單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發光單元,包括 一個至少對噴水密封的外殼,該外殼設有一個光源和一個用于使從光源 發出的光線定向的透鏡。
背景技術:
按現有技術的發光單元經常不具有對于復雜的藝術噴泉或復雜的需 要用燈照亮的水池設備必需的精確定向的光束。由傳統的發光單元發出 的光程經常是太擴散的,并且具有散射的和從發光單元的非常側面的地方發出的其他射線。在噴出清澈的超過例如直到15米的水射束的設備中 需要高精度定向的光程。發明內容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實現一種這樣的水下發光單元或一種用于藝 術噴泉的發光單元,其中更好地使發出的光線的光程定向。所述目的通過按權利要求1的主題解決。 一個借助于蓋軍自動對中 地可固定的另外的透鏡單元附加地使從光源發出的光線定向。透鏡單元 通過蓋罩的自動對中導致精確地且在關閉發光單元時自動地固定附加的 透鏡單元。這使光程精確定向,并且從而即使在從藝術噴泉中在大距離 上需要傳送的水射束或液體射束時滿足要求。此外附加的透鏡單元的自 動對中對于拆卸和補充裝備已經存在的發光單元是有利的,因為透鏡單 元可以集成在已經存在的發光單元內。因此特別為另外的透鏡單元構成 的蓋罩對于存在的發光單元形成最佳的補充裝備組件。有利地透鏡單元構成為另外的透鏡,由此可以使用現存的透鏡。在 一種這樣的實施例中只需相應成形蓋罩。特別有利的是,使用一種薄的透鏡,該透鏡的折射特性能以最佳的 方式聚焦或定向由發光單元發出的光線的光程。自動對中可以通過導向部實現,該自動對中也還可以有利地由另一 個密封圏促進,該導向部以貼靠面的形狀沿著發光單元的光軸朝向該光 軸匯聚。 一種這樣的傾斜的表面可以簡單地制造,并且可以用相應簡單 的方式有助于光程的良好的定向。在本發明的框架內,設有帶有一個與蓋罩的貼靠區域互補地構成的 貼靠面,以便在施加相應壓力時不損壞透鏡。此外使用附加的透鏡單元具有的優點是,在使用一種多色光源優選兩色、三色或多色的LED時,發光單元的透鏡和透鏡單元的透鏡材料可 以協調一致,以便在每種顏色中的光程幾乎是一樣的。此外一個密封件可以使外殼防止噴水,或者在相應水下安裝的單元 中防止水侵入。
在其他從屬權利要求以及在附圖中對示意的附圖的描述中給出本發 明的其他優點和細節。其中圖1 按本發明的發光單元的縱向剖面圖,圖2 按圖1的按本發明的發光單元的斷開的和放大的縱向剖面 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示出一種用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的發光單元,該發 光單元的外殼1不僅對噴水密封,而且該外殼在完全水下使用時可以用 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在外殼1內在本發明所述的實施方式 中, 一個構成為三色LED的光源2在外殼1的上部區域內設置在一個燈 腔3內。通過一個可精確調整到電纜厚度的電纜入口 4可以供給LED必 需的電。多色LED作為光源2具有一系列優點。因此可以通過一個12V電壓供給多色LED電流。此外它比其他的發光件消耗更少的電流,并且具 有一般超過發光單元的其他零件的功能的壽命。通過LED的多色性,由 于較大的變化可能性,可以更好地產生復雜的光變化。 一個為此必要時 必需的控制單元可以在發光單元外面設在一個中央位置上。但是控制單 元也可以設置在發光單元的空腔5內,并且構成為可通過一個控制信號 控制。此外在空腔5內安裝一個設置在發光單元內部的插頭6,通過該插頭 在外殼1內產生光源2的輸電。因此內部的插頭受到保護,并且比設置 在外部的插頭受到更少的損耗。低電壓的12V供電裝置通過一個可從外面接到外殼上的電纜螺紋連 接件7實現,該供電裝置在發光單元供電方面不僅對于花園和水池區域 是有利的。所述電纜螺紋連接件設置在外殼1末端上,在外殼l的與光 源2相對的端部上。這種結構對于將發光單元裝在藝術噴泉內是有利的, 因為發光單元例如可以從下面裝入到一個產生清澈水射束的藝術噴泉的 壓力容器內。 一個法蘭8可以在此用于貼靠,該法蘭環繞地繞著有利地 構成為圓柱形的外殼l延伸。防止發光單元從藝術噴泉內滑出或壓出,有利地設有一個同樣圍繞 外殼的槽9,為了固定發光單元,卡緊環或另一種固定件可以嵌入到該 槽內。在燈腔3內設置一個透鏡10,該透鏡使從LED發出的光線指向外 殼l的出口ll的方向。盡管其復雜的結構,所述透鏡10不能單獨產生 對于高復雜藝術噴泉充分的發出光線的定向。因此按本發明規定,在發 光單元內或其上設置另一個用于附加地使發出的光線定向的透鏡單元 12。根據需求補充裝備現存的發光單元,或者根據對由發光單元發出的 光束的平行性或聚焦性,透鏡單元12必須精確地鑲嵌到發光單元內。按 本發明透鏡單元12借助于一個蓋罩13自動對中地固定在發光單元內。 因此精確地使透鏡單元12和透鏡10的光軸20定向。兩根光軸20應該 疊合地延伸。此外在按圖l和2的實施例中,通過在中間外殼部分15的上端內的安裝區域14使透鏡單元設置在外殼1內。尤其如圖2所示,然而當該透 鏡不是通過蓋罩自動對中地固定時,由于透鏡的細小的側面可運動性可 能導致移動。發出的光線有利地首先被透鏡10聚焦和/或定向,緊接著再被透鏡 單元12聚焦和/或定向,該透鏡單元在光程中設置在透鏡10后面。不同 顏色的光束也可以通過所述的透鏡10和透鏡單元12的組合最佳地定向。按本發明規定,另外的透鏡單元12優選構成為薄的透鏡,以便相應 折射定律起作用,并且簡化透鏡折射的計算。當在發光單元外面希望精確平行的光程時,可以選擇附加的透鏡單 元12的焦距,以便光線在從光源2穿過透鏡10后發出,它與透鏡單元 12隔開等于透鏡單元的焦距的距離設置。當由發光單元發出的光束還要 更強烈聚焦時,根據希望的定向,不同地設置透鏡和透鏡單元也是可以 考慮的。透鏡單元12的對中在實施例的兩個附圖中通過密封圏16與蓋罩13 的內部導向部的結合實現,該密封圏同時用于密封外殼1。所述內部導 向部尤其通過表面17構成,該表面沿著發光單元的光軸20看朝向所述 光軸20匯聚。因此蓋罩13在圖平面例如圖2中在內側朝著上方變窄。 因此一方面起到自動對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透鏡單元12可以幾乎無損壞 地固定。在透鏡單元12上方,蓋罩13在實施例中直接壓到透鏡單元12上。 然而在對中透鏡后才實現貼靠,并且從而透鏡在側面沒有相對運動。因 此透鏡可以無損壞地固定。優選透鏡單元12可以具有一個在表面17上互補的貼靠區域,以便 進一步簡化對中。透鏡10通常裝入到外殼15內。然而它可以通過蓋罩13和透鏡單元 12固定其底座上。此外相應在打開外殼l后,在實施例中也就是在檸開 蓋罩后,透鏡10也可以為了維修或更換目的從外殼1內被取出。為了補充裝備和更換已知的發光單元,蓋罩和透鏡從橫截面上看不寬于外殼1 的其余部分,以便可以使用以前的還不具有這種蓋罩的結構。藝術噴泉的導引面經常允許在外殼1的壁與導向部之間存在一些間 隙,使得有利的是,在藝術噴泉的導向部內設有外殼或發光單元的附加 的對中裝置。這可以有利地即可特別廉價且簡單裝配地通過兩個嵌入到中間外殼部分15和下面的外殼部分18的外殼壁的空隙內的0形環產生。 為了改善發光單元的裝配和可更換性,外殼分成三部分,以便一方面電觸點在空腔5內,并且另一方面光源和為此需要使用的影響光程的器件在另 一個外殼區域內可分開觸及。使用形狀美觀的圓柱形外殼1除了美觀作用外也產生對于光束對中有利的形狀。
權利要求
1.用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的發光單元,包括一個至少對噴水密封的外殼(1),該外殼設有一個光源(2)和一個用于使從光源(2)發出的光線定向的透鏡(10),其特征在于發光單元為了附加地使光線定向而具有一個可借助于蓋罩(13)自動對中地固定的另外的透鏡單元(12)。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為了自動對中透 鏡單元(12),蓋罩(13)具有一個內部的導向部。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導向部沿著發光 單元的光軸(20)具有一個朝向光軸(20)匯聚的表面(17)。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透鏡單元(12) 具有一個與表面(17)至少部分互補的貼靠區域。
5. 根據權利要求l至4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設有一 個密封件(16),用于對中透鏡單元(12)和密封外殼(1)。
6. 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蓋罩(13 ) 通過透鏡單元(12)也固定透鏡(10)。
7. 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蓋罩(13 ) 和透鏡單元(12)分別具有小于或者等于發光單元的最大橫截面寬度的 寬度。
8. 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透鏡單 元(12)在光程中設置在透鏡(10)后面。
9. 根據權利要求l至8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透鏡單 元(12)構成為另外的透鏡。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另外的透鏡是 一塊薄的透鏡。
11. 根據權利要求9或IO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光源(2) 與另外的透鏡的焦平面隔開距離地設置,該距離至少等于另外的透鏡的焦距。
12. 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光源 (2)是一個多色的LED。
13. 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蓋罩 (13)和外殼(1)構成為至少基本上圓柱形的,并且在支座內可以附加地對中。
14. 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為了附加地對 中,設有一個外部的貼靠區域,該貼靠區域包括至少一個O形環(19)。
15. 根據權利要求1至14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為了 固定光源(2),光源具有一個優選環繞的槽(9)。
16. 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發光 單元在與蓋罩(13)相對的端部上具有一個電纜螺紋連接件。
17. 根據權利要求1至16之一所述的發光單元,其特征在于外殼 (1)是分成三部分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藝術噴泉、水池設備或類似物的發光單元,包括一個至少對噴水密封的外殼(1),該外殼設有一個光源(2)和一個用于使從光源(2)發出的光線定向的透鏡(10),其特征在于發光單元為了附加地使光線定向具有一個借助于蓋罩(13)自動對中的可固定的另外的透鏡單元(12)。
文檔編號F21V31/00GK101270859SQ20081008309
公開日2008年9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3月21日 優先權日2007年3月23日
發明者D·布魯內, R·韋塞爾邁爾 申請人:奧阿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