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特別是涉及一種可支 撐具有彎折部的燈管的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液晶顯示裝置的發展,液晶顯示裝置的背光模組也日益重要,其中,冷陰極熒光燈管為背光模組中常見的一種發光源。通常冷陰極熒光燈
管的外型有直線型、u型以及c型等等,由于外觀的緣故,其中又以u型
或c型的熒光燈管較難進行包裝。
請同時參閱圖1與圖2所示,為一般常見的U型燈管包裝組1,是包 裝復數U型燈管a。燈管包裝組1主要包含一箱體11與復數燈管容置結構 l么各燈管容置結構12是由一紙板121折疊制成,而各U型燈管a是容置 于各燈管容置結構12。另外,箱體11內部具有復數交錯設置的分隔元件 111,各分隔元件111是將箱體11內部分隔成復數容置空間112。各燈管容 置結構12是分別先設置于各容置空間112中,接著,再覆蓋一層緩沖體13 于各燈管容置結構12上,最后,再進行封箱的動作,以完成U型燈管a的 包裝手續。
就上述U型燈管包裝組1而言,在其包裝過程中,必須先將各U型燈 管a直立排列設置于燈管容置結構12中,且各U型燈管a是彼此緊靠,再 利用紙板121的一部分來封合該些U型燈管a的二端。
然而,隨著燈管技術的發展,U形燈管a的長度愈來愈長,人工組裝 的時間也會隨著加長。再加上U型燈管a彼此之間并沒有緩沖物體,因此 在包裝的過程要將U型燈管a平整地排列于燈管容置結構12時,非常容易 發生U型燈管a相互碰撞而破損的情況,故整體來說會增加不少包裝時間 與包裝成本。
另外,為了形成燈管容置結構12,紙板121也構成了許多無謂的空間,造 成單位體積中,能容納的U型燈管a數量下降,而使得運送成本增加。-
是以,如何提供一種具有包裝方便、節省運送成本、以及燈管較不易 破損的燈管包裝及其燈管支撐結構實為一重要課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燈管包裝組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
新型結構的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其具 有包裝方便、節省運送成本、容置燈管數量較多以及燈管較不易破損的優 點,非常適于實用。
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依據 本發明提出的一種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燈管,其特征在于該燈管 支撐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是具有一第一嵌槽,且該燈管的至少一部 分是外露出該第 一 支撐元件。
.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為一 u型嵌槽或一 c型嵌槽。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一 第一凹槽。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二
個第一延伸部。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更包含至少一輔助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 元件相對而設,且至少具有復數平行溝槽,該些平行溝槽的方向,是與該 些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實質相同。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更包含 一第二支撐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 元件相對而設置且支撐至少一燈管,并具有一第二嵌槽,該燈管的至少一 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二支撐元件。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二嵌槽為一 U型嵌槽或一 C型嵌槽。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二嵌槽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一 第二凹槽。
前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中所述的第二嵌槽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二 個第三延伸部。
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 發明提出的一種燈管包裝組,包令 一箱體;以及一燈管支撐結構,是疊 設于該箱體,該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燈管,其特征在于該燈管支撐 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是具有一第一嵌槽,且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 外露出該第一支撐元件。
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更包含 一緩沖元件,是設置于該箱體內壁與 該燈管支撐結構之間。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為一 U型嵌槽或一 C型嵌槽。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一第
一凹槽。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一嵌槽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二個 第一延伸部。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更包含'至少一輔助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 件相對而設,且至少具有復數平行溝槽,該些平行溝槽的方向,是與該些 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實質相同。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更包含 一第二支撐元 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件相對而設置且支撐至少一燈管,并具有一第二嵌 槽,且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二支撐元件。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二嵌槽為一U型嵌槽或一C型嵌槽。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二嵌糟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一第 二凹槽。
前述的燈管包裝組,其中所述的第二嵌槽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二個 第三延伸部。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和有益效果。由以上技術方案 可知,本發明的主要技術內容如下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 燈管,其特征在于燈管支撐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第一支撐元件是具 有一第 一嵌槽,且燈管的至少 一部分是外露出第 一支撐元件。
另夕卜,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另提供了 一種燈管包裝組包含一箱體 及一燈管支撐結構。其中,燈管支撐結構是疊設于箱體。燈管支撐結構是 支撐至少一燈管,且燈管支撐結構包含一第"支撐元件,第一支撐元件是 真有一第一嵌槽,且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第 一支撐元件。
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至少具有下 列優點及有益效果
本發明的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由于各燈管是直接平躺放置 于燈管支撐結構上,因此,包裝過程少了直立插設燈管的程序。如此一來,不 只可降低包裝過程中,燈管因放入容置結構時而產生的碰撞、折彎而造成 損壞的機率,更可容置不同長度但彎折處尺寸相同的燈管,使不同長度的 燈管也能共同使用一種燈管支撐結構,進而降低包裝的成本。此外,在實 施例中,燈管支撐結構更可依燈管長度不同而斟酌是否再設置一輔助元件 以協助固定燈管。再者,由于燈管支撐結構為可緩沖應力的材質,因此無 論是在置放燈管的過程,或是當箱體受到外力時,燈管支撐結構皆能提供 一緩沖作用,使得燈管不易損壞,進而能確保燈管的品質。
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上述諸多優點及實用價值,其不論在裝置結構 或功能上皆有較大改進,在技術上有顯著的進步,并產生了好用及實用的效果,且較現有的燈管包裝組具有增進的突出功效,從而更加適于實用,并 具有產業的廣泛利用價值,誠為一新穎、進步、實用的新設計。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 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明的上述和 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 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顯示現有習知燈管包裝組的一示意圖。
圖2為顯示現有習知燈管包裝組的另一示意圖。 圖3為顯示依據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的一示意圖。 圖4為顯示依據本發明另 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的一示意圖。 圖5為顯示依據本發明又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的一示意圖。 圖6為顯示依據本發明再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的一示意圖。 .圖7為顯示依據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燈管包裝組的一示意圖。
I、 7:燈管包裝組
II、 6:箱體 111:分隔元件 112:容置空間 12:燈管容置結構 121:紙板
13:緩沖體
2、 3、 4、 5、 8:燈管支撐結構 21、 31、 41、 51:第一支撐元件 211、 311、 411、 511:第一嵌槽 -32、 43、 53:第一輔助元件
321、 431、 441、 531、 541:平行溝槽
42、 52:第二支撐元件
421、 521:第二嵌槽
44、 54:第二輔助元件
71:緩沖元件
S、 Sn S2:彎折處
B:凸塊
a、 a, U型燈管
f\、 f2:燈腳
Ei:第一延伸部
E2:第二延伸部 E3:第三延伸部 E4:第四延伸部 dj:第一方向 P!:第I凹槽 P2:第二凹槽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 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明提出的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 支撐結構其具體實施方式
、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請參閱圖3所示,其為依據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燈管支撐結構2的一 示意圖。燈管支撐結構2是支撐至少一U型燈管或一C型燈管,其中,U 型燈管及C型燈管的主要差別在其折彎角度的不同,U型燈管在彎折處實 質上真有二直角,而C型燈管在彎折處為一圓角,但皆可適用于本發明的 燈管支撐結構。在本實施例中,是以支撐復數U型燈管a為例,說明燈管 支撐結構2的結構與功效。其中,燈管支撐結構2是可用于包裝其他類型 的燈管例如日常照明的燈管、廣告看板的燈管或其他電子裝置內的光源燈 管,在此并不作限制。
燈管支撐結構2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21,第一支撐元件21是具有一第 一嵌槽211,且U型燈管a的一部分燈腳&及6是外露出第一支撐元件21。此 外,第一支撐元件21的材質為發泡性聚乙烯或發泡性聚苯乙烯等,均為具 有緩沖能力的材質。其中,第一嵌槽211可為一 U型嵌槽或一 C型嵌槽,在本 實施例中,第一嵌槽211是配合U型燈管a而設計為一 U型嵌槽。
此外,第一嵌槽211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SI及二個第一延伸部El。其 中,第一彎折處S,可配合U型燈管a的彎折處S而設計為U型彎折或C 型彎折。在本實施例中,第一彎折處S,為一U型彎折以容置U型燈管a的 彎折處S,且第一彎折處S,的附近更可具有一個凸塊B,此凸塊B是突出 于第一彎折處S!并與U型燈管a抵接,以防止U型燈管a在一第一方向 滑動。另外,該些第一延伸部E,是相互平行,且接續于第一彎折處Si以置 放U型燈管a的燈腳f\及f2。
此外,需注意者,第一支撐元件21是可容置復數個U型燈管a,使其 平整疊設于第一支撐元件21之內,以增加單位體積可容置的燈管數。
借著第 一嵌槽211的第 一 彎折處S,及二個第 一延伸部E,便可夾固該些 U形燈管a,使其平整地容置于燈管支撐結構2,以達到保護U形燈管a的 目的。
請參閱圖4所示,其為依據本發明另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3的 一示意圖。本實施例中,燈管支撐結構3是包含有 一 第 一 支撐元件31及一第 一輔助元件32。其中,第一支撐元件31是與前述第一支撐元件21雷同,故在 此不再贅述。
第一輔助元件32是與第一支撐元件31相對而設置,且第一輔助元件 32具有復數平行溝槽321,且該些平行溝槽321的延伸方向是與第一延伸 部E!的延伸方向實質相同,且第一輔助元件32的材質為發泡性聚乙烯或發 泡性聚苯乙烯等具有緩沖的材質。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輔助元件32是具有二個平^f亍溝槽321,以分別容 置U型燈管a的燈腳f,及f2,并加以保護。由于第一輔助元件32是設置于 U型燈管a的燈腳f,及f2處,以補強第一支撐元件31無法固定的部位,更 可加強燈管支撐結構3的容置及保護功能。
請參閱圖5所示,其為依據本發明又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4的 一示意圖。本實施例中,燈管支撐結構4是包含有一第一支撐元件41、 一 第二支撐元件42、 一第一輔助元件43及一第二輔助元件44。
本實施例中,第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是分別與前述實施 例的第一支撐元件21的結構雷同,故相同部分在此不再贅述,以下只針對 第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與前述實施例第一支撐元件21的不同 處詳細說明。本實施例中,第一支撐元件41與前述實施例中的第一支撐元 件21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嵌槽411中除了具有第一延伸部E!之外,是更具 有至少一第二延伸部E2,是實質平行該些第一延伸部Ej殳置。
.第二支撐元件42的結構大致與第一支撐元件41相同,且與第一支撐 元件41相對而設置,且第二支撐元件42是支撐至少另一U型燈管a,,并 具有一第二嵌槽421。相同地,U型燈管a,的一部分燈腳&及f2是外露出第 二支撐元件42。另外,第二嵌槽421是更具至少具有一第四延伸部E4,是 實質平行該些第三延伸部E3設置。
由于第 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相對而設,因此,U型燈管a、 a, 可相對置放于第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的嵌槽內,且U型燈管 a、 a,的燈腳f,及f2是容置于該些第二延伸部E2及該些第四延伸部E4,以固 定并保護U型燈管a、 a,。此外,第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是以 分別容置復數根U型燈管a、 a,為例。第一輔助元件43與第二輔助元件44 是與前述實施例中的第一輔助元件32雷同,故在此不再贅述。在本實施例 中,第一輔助元件43與第二輔助元件44各分別具有四個平行溝槽431及 441,該些平行溝槽431的延伸方向與該些第一延伸部E,的延伸方向實質相 同,而該些平行溝槽441的延伸方向與該些第三延伸部E3的延伸方向實質 相同。
該些輔助元件43、 44是設置于第一支撐元件41及第二支撐元件42之 間以支撐該些U型燈管a、 a,。且該些支撐元件41、 42是具有復數延伸部 E2、 E4,以容置U型燈管a、 a,的燈腳&及f2。需注意者,燈管支撐結構4更 可依U型燈管a、 a,長度以斟酌是否包含輔助元件43、 44以支撐U型燈管 a、' a,。當燈管長度較長時,可設置復數個輔助元件43、 44以支持燈管,當燈 管長度較短時,亦可不設置輔助元件43、 44以節約成本。在本實施例中,燈 管支撐結構4包含一個第一輔助元件43及一個第二輔助元件44以協助支 撐該些U型燈管a、 a,,使其更為穩固容置于燈管支撐結構4,更能避免搬 運過程燈管的損壞。
請參閱圖6所示,其為依據本發明再一較佳實施例燈管支撐結構5的 示意圖。本實施例中,燈管支撐結構5'是包含有一第一支撐元件51、 一第 二支撐元件52、 一第一輔助元件53及一第二輔助元件54。
本實施例中,第一支撐元件51及第二支撐元件52是與前述實施例的 第一支撐元件21的結構雷同,故相同部分在此不再贅述,以下只針對第一 支撐元件51及第二支撐元件52與第一支撐元件21的不同處詳細說明。本 實施例中,第一支撐元件51與前述實施例中的第一支撐元件21不同之處 在于,第一嵌槽511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S,及一第一凹槽Pi。同理,第二 支撐元件52與前述實施例中的第一支撐元件21不同之處在于,第二嵌槽 521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S2及一第二凹槽P2。
第一輔助元件53及第二輔助元件54是與前述實施例的第一輔助元件 43及第二輔助元件44的結構相同,故在此不再贅述。
由于第一支撐元件51及第二支撐元件52不具有延伸部,無法分隔U 型燈管a、 a,的燈腳&及f2,因此,在本實施例中,燈管支撐結構5必須具 有至少一輔助元件53、 54,利用輔助元件53、 54的平^"溝槽531、 541來 固定U型燈管a、 a,的燈腳&及f2以防止U^燈管a、 a,的燈腳&及f"2因碰 撞而損壞。
接下來,請參閱圖7所示,以說明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的燈管包裝組7。燈 管包裝組7包含有復數個燈管支撐結構8及一箱體6,其中,該些燈管支撐 結構8是疊設于箱體6中。此外,燈管包裝組7更包含有一緩沖元件71,其 材質為一發泡性聚乙烯、發泡性聚苯乙烯或厚紙板,且是設置于箱體6內 壁與該些燈管支撐結構8之間。其中,該些燈管支撐結構8的功效與技術 特征4與前述實施例中的燈管支撐結構2、 3、 4、 5相同,故在此不再贅述。
承上所述,因依據本發明的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由于各燈 管是直接平躺放置于燈管支撐結構上,因此,包裝過程少了直立插設燈管 的程序。如此一來,不只可降低包裝過程中,燈管因放入容置結構時而產 生的碰撞、折彎而造成損壞的機率,更可容置不同長度但彎折(pitch)尺寸相
同的燈管,使不同長度的燈管也能共用同一種燈管支撐結構,進而降低包 裝的成本。此外,可依燈管長度不同而斟酌是否再設置一輔助元件以固定 燈管。'由于燈管支撐結構的材質可緩沖應力,因此無論是在置放各燈管的 過程,或是當箱體受到外力時,燈管支撐結構皆能提供一緩沖作用,使得 燈管不易損壞,進而能確保燈管的品質。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 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 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 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 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 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 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燈管,其特征在于該燈管支撐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是具有一第一嵌槽,且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一支撐元件。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為 一U型嵌槽或一C型嵌槽。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是 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一第一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是 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二個第一延伸部。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 至少一輔助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件相對而設,且至少具有復數平行溝槽,該些平行溝槽的方向,是與該些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實質相同。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 一第二支撐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件相對而設置且支撐至少一燈管,并具有一第二嵌槽,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二支撐元件。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 為一U型嵌槽或一C型嵌槽。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 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一第二凹槽。
9、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管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 是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二個第三延伸部。
10、 '一種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箱體;以及一燈管支撐結構,是疊設于該箱體,該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燈 管,其特征在于該燈管支撐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是具有一第一嵌槽,且 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一支撐元件。.
11、 根據權利要求IO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更包舍 一緩沖元件,是設置于該箱體內壁與該燈管支撐結構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IO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 為一U型嵌槽或一C型嵌槽。
13、 根據權利要求IO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 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一第一凹槽。
14、 根據權利要求IO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嵌槽 是具有一第一彎折處及二個第一延伸部。
15、 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更包含 至少一輔助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件相對而設,且至少具有復數平行溝槽,該些平行溝槽的方向,是與該些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實質相同。
16、 根據權利要求IO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燈管支撐 結構更包含一第二支撐元件,是與該第一支撐元件相對而設置且支撐至少一燈管,并 具有一第二嵌槽,且該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該第二支撐元件。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 為一 U型嵌槽或一 C型嵌槽。
18、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是 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一第二凹槽。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燈管包裝組,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嵌槽是 具有一第二彎折處及二個第三延伸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燈管包裝組及其燈管支撐結構,該燈管支撐結構,是支撐至少一燈管,燈管支撐結構包含一第一支撐元件,第一支撐元件是具有一第一嵌槽,且燈管的至少一部分是外露出第一支撐元件。本發明亦揭露一種燈管包裝組。本發明具有包裝方便、節省運送成本、容置燈管數量較多以及燈管較不易破損的優點。
文檔編號F21V21/10GK101338881SQ20071012840
公開日2009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5日 優先權日2007年7月5日
發明者謝欣珀 申請人: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