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的燈光照明,特別是涉及汽車夜間開車時前方的燈光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在夜間行駛時,都要用大光燈照明。當兩車相交時,雙方司機改用近光燈照明,無論用大光燈還是近光燈,雙方駕車司機的眼睛都能看到對方汽車的光源(燈泡)。燈泡發出的強光將刺激雙方司機的眼睛,給行車安全帶來隱患。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反射式汽車照明燈,其通過光線反射使本車司機能看清前方道路,同時可避免燈泡的強光直接刺激對面司機的眼睛,提高行車安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在于采用一種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由燈箱和光源組成,其特征在于,燈箱包括一個透光底面,與底面相對的頂部反射凹面,以及在底面和凹面之間的透光窗;光源設置在透光底面之下,在光源和透光底面之間設置有一個喇叭狀反光鏡。
上述的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其中反射凹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呈45度。
本實用新型的特點在于,因為光源的位置安裝在透光窗下方,反射凹面在燈箱的頂部,整個燈箱在汽車中的安裝高度低于司機視線的高度,所以對面司機看不到相向開來汽車的光源和反射凹面,避免了光線直射到司機眼中,提高了行車安全。
附圖簡述
圖1是本實用新型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看
圖1,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其包括一個燈箱。該燈箱包括一個透光底面5,與底面5相對的反射凹面3,以及在底面5和凹面3之間設置一個向外反射光線的透光窗4。反射凹面3與水平方向的夾角A呈45度。安裝時,透光窗4朝向汽車的前方。
照明燈的光源1設置在透光底面5之下,在光源1和透光底面5之間設置有一個喇叭狀反光鏡2。光源1發出的光線被喇叭狀反光鏡2會聚,透過透光底面5照到燈箱頂部的凹面3上,經過凹面3的會聚和反射后,再從透光窗4通過,將汽車前方的路面照亮。
因為光源1的位置安裝在透光窗4下方,反射凹面3在燈箱的頂部,整個燈箱在汽車中的安裝高度低于司機視線的高度,所以對面司機看不到相向開來汽車的光源和反射凹面,避免了光線直射到司機眼中,提高了行車安全。
權利要求1.一種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由燈箱和光源組成,其特征在于,燈箱包括一個透光底面(5),與底面(5)相對的頂部反射凹面(3),以及在底面(5)和凹面(3)之間的透光窗(4);光源(1)設置在透光底面(5)之下,在光源(1)和透光底面(5)之間設置有一個喇叭狀反光鏡(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其特征在于,反射凹面(3)與水平方向的夾角(A)呈45度。
專利摘要一種光線反射式汽車照明燈,由燈箱和光源組成,燈箱包括一個透光底面,與底面相對的頂部反射凹面,以及在底面和凹面之間的透光窗。光源設置在透光底面之下,在光源和透光底面之間設置有一個喇叭狀反光鏡。反射凹面與水平方向的夾角呈45度。
文檔編號F21V13/00GK2842186SQ20052004664
公開日2006年11月29日 申請日期2005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2005年11月18日
發明者顧進明 申請人: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