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 本發明涉及室內照明燈領域。電腦電視機射出的光線對人眼的刺激較大,對視覺健康特別是處在生長發育階段的青少年兒童的視覺健康影響較大。研究發現,入眼光線的均勻度是眼睛正常生長發育的必要條件,由于在看電腦或電視時,背景光線的有與無及適度與否,會形成不同的視覺效果,在人們對電腦或電視機背景光還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時,電腦或電視機的背景光照呈現各種情況。
當光線從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正面順著人眼看電腦或電視方向射向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及背景時,人們在屏幕上會看到該燈的反射眩光。
當照明光線在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同一平面上發出時,盡管有燈罩,但這種加了燈罩的燈光仍存在著眩光效應,不利于視覺健康。
當光線在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與看電腦電視的人之間發出時,盡管設在房間上部,但當人眼舉目看去時,仍能看到該燈,產生眩光。
當看電腦或電視開啟照明燈使整個房間被照亮時,雖然比前述情況好些,但人們一般也不愿在全亮的房間內看電腦或電視,且浪費電。
更多的情況是,人們在看電腦或電視時,為了省電不開燈,不知背景光的重要而忽視了。晚上在房間全黑的情況下看電腦或電視。殊不知在這種情況下眼底所接受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屏幕圖像內外的光照對比度較大,對眼的傷害作用較大。
在電腦或電視機旁的家具臺面上設置背景燈,也會因燈底座配重不夠而影響在電腦或電視機前上方設置無眩光入眼的背景燈。在電腦或電視機左右兩側墻或天花板上設置背景燈不夠方便。
在網吧看電腦時其屏幕外的光照亦不足,屏幕內外的光照對比度較大,顯然不利于視覺健康。
入眼光線的刺激會引起眼底視覺系統的一系列復雜的物理化學反應,入眼光線的均勻度直接影響了眼球自身結構的變化。
動物實驗證明“全遮蓋動物眼睛會導致眼的各個徑線均延長,當局部遮蓋則導致相應部位 眼球徑增長”。(閻洪祿著《小兒眼科學》北京 人民衛生出版社2002標準書號ISBN7-117-05157-4/R·5158第十八章屈光不正第二節近視眼的成因和實驗性近視,第509頁)。
1992年北京醫科大學(現北京大學醫學部)朱小松所做的形覺剝奪實驗研究指出“用不同形狀眼罩選擇性遮蓋部分視網膜可使與之相對稱的鞏膜擴大,造成眼球形狀不對稱,形成部分性近視”。(徐廣第著《青少年近視防治指南》北京 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2002ISBN7-80121-328-9第五章近視眼發生的原因第63頁)。
當看電腦或電視無背景光時,在眼底電腦或電視屏幕圖像的外圍幾乎成全黑狀,類似被遮蓋的效果,因此,眼球徑線方向上的鞏膜結構發生病理性改變,增加曲率半徑延長了眼前后徑,形成軸性(真性)近視眼。即使是在有較弱背景光的情況下看電腦或電視,眼底也會因眼屈光系統的聚光作用,在眼底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的圖像外圍形成黑影狀。
綜上所述,電腦顯示器和電視機背景光的有與無,是否適度,直接影響視功能健康。
由于電腦電視機是視覺產品,對視覺的健康必然會有影響,我們不能不重視電腦電視機背景光對人們特別是對青少年兒童眼睛健康的保護。為解決看電腦或電視機時有合適的背景光的問題,本發明提出的方案是在平板狀的燈底座的邊緣設置豎起的燈豎桿,其上端橫向伸出的燈橫桿末端連接的燈具處于放置在平板狀燈底座上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前上方,其燈罩口朝向屏幕。
燈底座的平面積大小根據放在其上面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底部承重面的規格大小選定。
燈豎桿和燈橫桿各自分別由大小套管套合連接。
當在燈底座上放置電腦顯示器,燈豎桿的整體高度在0.5米至2米之間,燈橫桿的整體長度在0.3米至1.5米之間。
當在燈底座上放置電視機,燈豎桿的整體高度在1米至2.5米之間,燈橫桿的整體長度在0.5米至2米之間。
燈具的燈罩為不透光材料制成。
本發明提出的電腦電視機背景燈方案,利用了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本身的重量壓在平板狀的燈底座上,解決了該背景燈的穩固問題。該燈具設置在電腦或電視機屏幕的前上方,光線朝向電腦或電視機,在看電腦或電視時打開該背景燈,光線無直射入眼,人坐在暗處觀看明處的電腦或電視,感覺較舒適,特別是電腦或電視機周圍的背景被該燈照亮,使電腦或電視機屏幕內外的光照對比度減小,使眼內受光均勻,避免了因受光不均勻造成的眼球異常變形導致延長眼軸形成真性近視眼。附圖
是在平板狀的燈底座上放置有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背景燈示意圖。對照附圖詳細敘述。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底座1可用平面狀鋼板和工程塑料制作,燈底座1的形狀可以是框架狀或平板狀,在其邊緣設置豎起的燈豎桿2,其上端橫向伸出的燈橫桿3末端連接的燈具4處于放置在平板狀燈底座1上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5的前上方,其燈罩口朝向屏幕。
平板狀燈底座1的平面積大小根據放在其上面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底部承重面的規格大小選定。
燈豎桿2與燈橫桿3各自分別由大小套管套合連接,連接方案是可調式,如采用螺栓結構通過大小套管上設置的通孔,調節長度并固定,或采用其它調節固定方案,但必須牢固穩定。
燈豎桿2與燈底座1的連接部位必須牢固(因其受方最大),可采取焊接方式,但必須多層焊接。
當在燈底座1上放置電腦顯示器時,燈豎桿2的整體高度是指從燈底座1的平面上至燈豎桿2頂端燈橫桿3的上表面,其整體高度在0.5米至2米之間;燈橫桿3的整體長度,是指從燈豎桿2的豎直中心到燈橫桿3末端的長度,其整體長度在0.3至1.5米之間。
當在燈底座1上放置電視機時,燈豎桿2的整體高度是指從燈底座1的平面上至燈豎桿2頂端燈橫桿3的上表面,其整體高度在1米至2.5米之間,燈橫桿3的整體長度,是指從燈豎桿2的豎直中心到燈橫桿3末端的長度,其整體長度在0.5米至2米之間。
燈豎桿2的整體高度與燈橫桿3的整體長度,即可根據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規格大小不同而選定不同的尺寸(固定式),也可以前述的尺寸范圍內選定長度可調節的范圍(可調式)。
燈橫桿3末端連接的燈具4,設有不透光的燈外罩,其燈罩口朝向放置在平板狀燈底座1上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5的屏幕。
使用本方案提出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有利于平衡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屏幕內外光線強度差,有利于視覺健康,對預防青少年兒童近視眼有利。
權利要求
1.一種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包括燈具及其支撐裝置,其特征是在平板狀的燈底座(1)的邊緣設置豎起的燈豎桿(2),其上端橫向伸出的燈橫桿(3)末端連接的燈具(4)處于放置在平板狀燈底座(1)上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5)的前上方,其燈罩口朝向屏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其特征是燈底座(1)的平面積大小根據放在其上面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的底部承重面的規格大小選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其特征是燈豎桿(2)和燈橫桿(3)各自分別由大小套管套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其特征是當在燈底座(1)上放置電腦顯示器,燈豎桿(2)的整體高度在0.5米至2米之間,燈橫桿(3)的整體長度在0.3米至1.5米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其特征是當在燈底座(1)上放置電視機,燈豎桿(2)的整體高度在1米至2.5米之間,燈橫桿(3)的整體長度在0.5米至2米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腦或電視機背景燈,其特征是燈具(4)的燈罩為不透光材料制成。
全文摘要
一種電腦電視機背景燈,屬室內照明燈具領域,看電腦電視無背景光線對視覺健康不利,本發明提出在平板狀的燈底座(1)的邊緣設置豎起的燈豎桿(2),其上端橫向伸出的燈橫桿(3)末端連接的燈具(4)處于放置在平板狀燈底座(1)上的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5)的前上方,其燈罩口朝向屏幕,解決了看電腦看電視背景光的設置問題,避免了常規燈具設置不合理,導致眩光入眼及電腦顯示器或電視機背景光照不合理,不均勻的不足。
文檔編號F21V33/00GK1563787SQ20041001305
公開日2005年1月12日 申請日期2004年4月14日 優先權日2004年4月14日
發明者陳憲 申請人:陳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