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超小型照明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工具,特別是涉及一種超小型照明器。
一般攜帶式照明工具,如手電筒、手提式照明燈等,其雖然可拿在手上攜帶著行走,然而,由于所述照明工具的體積仍嫌太大,重量也不輕,所以一般人通常很少隨身攜帶,也因此常在需要照明時才發現身邊沒有適用的照明工具,只好再花費時間或金錢來取得使用。
另外,由于利用紫外線光源對于具有隱性螢光標記的對象進行照射后,可借由反光作用顯現出對象標記所在,而達到顯形辨偽效果,因此,前述原理已被廣泛地運用在各種辨識鈔票、身份證、信用卡…等有價證照的鑒識裝置上。如
圖1所示,即為一種真偽辨識裝置,主要是由一盒座1、一燈座2及一頂蓋3所構成,其中所述燈座2還包含有一座片201、一控制器202、一斜置臺203,以及與座片201相鄰斜置臺203的另側架設有至少一紫外線燈管的燈管組204所組成,所述頂蓋3是封蓋于所述盒座1頂面,及其一側對應所述斜置臺203開設有一長缺口狀的側口301,供信用卡4朝側口301置入所述斜置臺203的斜托面203’,這樣,當控制器202控制電源開啟,使所述紫外線燈管組204發光,即可利用紫外線光源使信用卡4上螢光標記顯形,以達到辨識的目的。雖然,利用上述的構造確實可達到防偽辨識的功能,但是這種辨識裝置,其結構體積龐大、價格昂貴,較適用于銀行等金融商號的使用,一般消費大眾接受使用度則仍低,且更重要的是,一般辨識裝置仍是采用交流電源作為整體電源供給,所以一般的辨識裝置無法供使用者隨身攜帶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攜帶方便,而可隨時使用的超小型照明器。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辨偽功能的超小型照明器。
本實用新型的超小型照明器,包含有一殼體、至少一發光組件及至少一滑動開關;所述殼體是由一上蓋及一下蓋所對合而成,使所述殼體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供裝設預定數目的鈕扣型電池,且所述上蓋上方形成有一按壓區,及在近前端開設有一槽孔;所述發光組件裝設在所述殼體內,其前端凸露出所述殼體外,且所述發光組件其中一接腳恰對應所述按壓區及電池的一極,而另一接腳則觸通電池的另一極;所述滑動開關裝設在所述容置空間內而大致呈長片狀,并由前端朝末端沿伸時漸次降低其高度,且所述滑動開關一側凹設有一長槽,供容置所述發光組件一接腳,而另一側前端則凸設有一扳動塊,所述扳動塊恰可凸伸出所述槽孔外,使所述滑動開關可沿所述槽孔長方向作滑移動作,借以抵壓所述發光組件的接腳,促使發光組件產生光源。
本實用新型采用高亮度的發光二極管,搭配鈕扣型電池,因此整體體積小、組裝簡便,不但適合攜帶、使用方便,且其所發出的紫外線光源還可用來辨識鈔票、信用卡等真偽,同時又不用受到電源供應的限制,而極具實用便利性。
為更清楚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點和優點,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超小型照明器進行詳細說明,附圖中
圖1是現有一般真偽辨識裝置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一較佳實施例的分解立體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上述較佳實施例的組合剖示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上述較佳實施例的使用狀態參考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上述較佳實施例搭配扣夾示意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的平面示意圖。
如圖2、3所示,本實用新型超小型照明器的第一較佳實施例主要是由一殼體10、一發光組件20及一滑動開關30所構成。
所述殼體10是以塑料材質制成,且由一上蓋11及一下蓋12所對合扣接而成,使所述殼體10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13,供裝設二鈕扣型電池40,且所述上蓋11中央形成有厚度較薄的一按壓區14,及在近前端開設有一槽孔15,另所述上、下蓋11、12在末端相對應開設有一穿結孔111、121,供固結鑰匙圈(圖未示)等物件。
所述發光組件20為可發出紫外線光源的高強度發光二極管〔例如以磷化鎵(GaP)、砷化鋁鎵(AlGaAs)、磷砷化鎵(GaAsP)等材料交替組成的高亮度發光二極管〕,裝設在所述殼體10容置空間13內,而前端則凸伸出所述殼體10外,且所述發光組件20其中一接腳21恰對應所述按壓區14及電池40的一極,而另一接腳22則觸通電池40的另一極,且于常態下,所述發光組件20的接腳21與電池40間保持有一間距(即整體電路呈斷路狀態),而當按壓所述殼體10的按壓區14時,則可形成壓制所述接腳21末段,使發光組件20產生光源。
所述滑動開關30裝設在所述容置空間13內而大致呈長片狀,其一底板31由前端朝末端沿伸時漸次降低其高度,且底板31底部凹設有一長槽32,供容置所述發光組件20接腳21,而滑動開關30頂部前端則凸設有一扳動塊33,所述扳動塊33恰可凸伸出所述槽孔15外,使所述滑動開關30可沿所述槽孔15作前后滑移動作。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操作者只要按壓所述殼體10上的按壓區14,使發光組件20接腳21觸通電池負極(此為一般技術,此不多贅述),便可產生高亮度的紫外線光源,以達到照明目的,上述操作方式較適合作短暫、間歇性的發光控制,或者,如圖4所示,操作者可直接將所述滑動開關30的扳動塊33向后扳動,利用滑動開關33板片31前、后端厚度的高度差,使發光組件20接腳21被板片31所壓制而觸通電池負極,以發出光源,此方式則適合作長時性的探照。
此外,由于紫外線光源照射到具有隱性螢光標記的對象后,可通過反光作用顯現出對象標記所在,而達到顯形辨偽效果,所以借由本實用新型所發出的紫外線光源,可隨時隨地用來辨識出鈔票、信用卡、身分證……等運用隱性螢光纖維絲技術所制成的物品的真偽。
再者,本實用新型也可搭配一扣夾50來使用,如圖5所示,所述扣夾50兩端朝上彎折出有二定位片51、52,且所述定位片51上穿設有一套孔511,以套穿所述發光組件20前段,而另一定位片52上則凸設有一凸條521,使得所述殼體10末端可利用塑料本身的彈性越過所述凸條521而受其卡制,以將所述扣夾50定位于本實用新型上,使其可利用所述扣夾50夾固于攜帶者衣物的口帶、皮帶或帽子的帽檐,以便于攜行。
另外,如圖6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第二較佳實施例,其主要結構均與第一實施例相同,其差異只在于,所述殼體10’是制成矩形狀,其中三周隅各設有一發光組件20’,且恰可發出不同顏色的高亮度發光二極管,不但具有娛樂趣味效果,且可采用如發出白亮光的發光二極管,用以判辨鈔票上的防偽線、水印,以增加實用功能。
權利要求1.一種超小型照明器,包含有一殼體、至少一發光組件及至少一滑動開關,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是由一上蓋及一下蓋所對合而成,使所述殼體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供裝設預定數目的鈕扣型電池,且所述上蓋上方形成有一按壓區,及在近前端開設有一槽孔;所述發光組件裝設在所述殼體內,其前端凸露出所述殼體外,且所述發光組件其中一接腳恰對應所述按壓區及電池的一極,而另一接腳則觸通電池的另一極;所述滑動開關裝設在所述容置空間內而大致呈長片狀,并由前端朝末端沿伸時漸次降低其高度,且所述滑動開關一側凹設有一長槽,供容置所述發光組件一接腳,而另一側前端則凸設有一扳動塊,所述扳動塊恰可凸伸出所述槽孔外,使所述滑動開關可沿所述槽孔長方向作滑移動作,借以抵壓所述發光組件的接腳,促使發光組件產生光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小型照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組件為可發出紫外線波長的高亮度發光二極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小型照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裝設有三發光組件,它們恰分別為預定顏色的高亮度發光二極管,且分別借助一滑動開關作電路開關操控。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小型照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上、下蓋末端相對應貫設有一穿結孔,用以接設一鑰匙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小型照明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底部裝設一扣夾,所述扣夾兩端分別朝上彎折出有一定位片,其中一定位片上又穿設有一套孔,供所述發光組件套穿,而另一定位片上則凸設有一凸條,以將所述殼體末端卡制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超小型照明器,主要是在一殼體內裝設有至少一發光組件、至少一滑動開關及預定數目的鈕扣型電池,所述發光組件前端凸露出所述殼體外,其一接腳恰對應所述殼體上一按壓區及電池的一極,而另一接腳則觸通電池的另一極,當扳動所述滑動開關或壓制所述殼體按壓區時,便可使所述發光組件發出光源,以進行探照,借此,可達攜帶、操作方便的目的及辨識的功能。
文檔編號F21L4/00GK2494469SQ01221379
公開日2002年6月5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4日 優先權日2001年6月4日
發明者林朝堂 申請人:林朝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