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光纖通信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
【背景技術】
[0002]合波分波光組件被用于光學通信系統以及光學測量系統。圖1為合波分波光組件的示意圖。如圖1所示,第一光路為進入端口 1的光信號S1在端口 2作為信號光S2輸出。第二光路進入端口 3的信號光S3在端口 1作為信號光S1’輸出。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對光信號進行合波分波。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中,第一光路為由第一端口輸入的信號光從第二端口輸出;第二光路為由第三端口輸入的光信號由第一端口輸出;其沿第一光路走向依次包括:起偏器、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旋光元件和檢偏器。
[0005]其中,優選實施方式為:起偏器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的組合。
[0006]其中,優選實施方式為:起偏器包括第一端口,該第一端口為輸入輸出端口。
[0007]其中,優選實施方式為: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設置為法拉第旋轉片,包括磁性法拉第旋轉片或非磁性法拉第旋轉片。
[0008]其中,優選實施方式為:檢偏器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組入口 ο
[0009]其中,優選實施方式為:檢偏器包括第二端口和第三端口,其中第二端口為輸出端口,第三端口為輸入端口。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三端口的光環形器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對光信號進行合波分波。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現有技術的的合波分波光組件的光路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更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4]根據附圖2可知,合波分波光組件中,第一光路為由第一端口 11輸入的信號光S11從第二端口作為信號光S12輸出。第二光路為由第三端口 13輸入的信號光S13從第一端口 11作為信號光S11’輸出。
[0015]本實用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沿第一光路走向依次包括起偏器10、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20、旋光元件30和檢偏器40。
[0016]起偏器10包括第一端口 11,此第一端口 11為輸入輸出端口,輸入第一光路的信號光S11,輸出第二光路的信號光S11’ ;且起偏器10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組合。
[0017]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20設置為法拉第旋轉片,例如磁性法拉第旋轉片或非磁性法拉第旋轉片。
[0018]旋光元件30設置為雙折射晶體、單個波片或者組合波片。
[0019]檢偏器40包括第二端口 12和第三端口 13。其中,第二端口 12為輸出端口,輸出第一光路的信號光S12 ;第三端口 13為輸入端口,輸入第二光路的信號光S13 ;且檢偏器40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組合。
[002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三端口的光環形器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對光信號進行合波分波。
[002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最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皆為本實用新型所涵蓋。
【主權項】
1.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中,第一光路為由第一端口輸入的信號光從第二端口輸出;第二光路為由第三端口輸入的光信號由第一端口輸出;其特征在于:其沿第一光路走向依次包括:起偏器、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旋光元件和檢偏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特征在于:起偏器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的組合。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特征在于:起偏器包括第一端口,該第一端口為輸入輸出端口。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特征在于: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設置為法拉第旋轉片,包括磁性法拉第旋轉片或非磁性法拉第旋轉片。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檢偏器設置為PBS、雙折射元件或者PBS與雙折射元件組合。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特征在于:檢偏器包括第二端口和第三端口,其中第二端口為輸出端口,第三端口為輸入端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其中,第一光路為由第一端口輸入的信號光從第二端口輸出;第二光路為由第三端口輸入的光信號由第一端口輸出;其沿第一光路走向依次包括:起偏器、非互易性偏振旋轉器、旋光元件和檢偏器;此新的合波分波光組件,對光信號進行合波分波。
【IPC分類】G02B27/28
【公開號】CN205049821
【申請號】CN201520654498
【發明人】陳萬英, 緒海波, 華一敏
【申請人】昂納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