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其中,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多個凸起結構、多個發光元件以及與每個發光元件連接的控制器;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所述控制器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本發明能夠實現顯示器的防窺和防窺切換功能。
【專利說明】
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為了有效保護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越來越多的顯示組件采用了防窺技術,使得無論工作,學習,通訊或娛樂,使用電腦和手機都更加自由自在。
[0003]現有防窺技術中有眼鏡式技術和裸眼式技術,眼鏡式技術通過外部輔助器件(如輔助眼鏡)來進行保密信息的分離保護,裸眼式技術通過對入射光角度的控制來實現防窺。而同時可實現防窺與正常顯示切換的技術相對較少,利用指向矢背光技術可實現寬窄視角的切換,但該技術對導光板的制作及光條(LED IightingBar)的要求極高,一般背光制造商較難滿足設計要求。
【發明內容】
[0004]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能夠實現顯示器的防窺和防窺切換功能。
[0005]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個凸起結構、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上的多個發光元件以及與每個發光元件連接的控制器;
[0006]其中,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
[0007]所述控制器,用于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08]優選地,所述凸起結構為棱臺;
[0009]所述棱臺的第一表面與所述基板接觸設置;
[0010]所述棱臺的第二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
[0011 ]所述棱臺的多個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
[0012]其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平行,且所述第一表面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面積。
[0013]優選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14]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所有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以及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15]優選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16]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之間的第二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0017]其中,所述凸起結構包括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所述第二凸起結構。
[0018]優選地,所述背光源結構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一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包括三個凸起結構;
[0019]相應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20]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的中間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兩側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背離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兩側凸起結構朝向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0021]優選地,所述背光源結構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二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包括兩個凸起結構;
[0022]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23]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的兩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開啟,所述兩個凸起結構朝向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以及所述兩個凸起結構中背離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24]優選地,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為激光光源。
[0025]優選地,每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的外側設置有一個準直光罩。
[0026]優選地,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為球狀光源。
[0027]優選地,所述凸起結構中設置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的側面與所述基板的夾角小于90度ο
[0028]優選地,所述基板與所述凸起結構一體成型。
[0029]第二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源結構。
[0030]第三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模組。
[0031]第四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源結構的控制方法,用于控制背光源結構,所述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個凸起結構以及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上的多個發光元件;其中,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所述方法包括:
[0032]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0033]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34]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源結構及其控制方法、背光模組、顯示裝置,該背光源結構中基板上的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使得第一發光元件能夠發出垂直于基板的準直光線,而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使得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則在控制器的控制下,在第一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即為第一發光元件發出準直光的直射出光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必須正對顯示屏才能看清影像;在第二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則此時為第一發光元件發出準直光且第二發光元件發出散射光的散射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可在顯示屏前方正常觀看即可看清影像。如此,本發明通過對背光源結構中不同位置發光元件關閉或開啟的協同控制實現了顯示器的防窺和防窺切換功能。
【附圖說明】
[003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36]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背光源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37]圖2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圖1所示背光源結構的第一種發光模式的示意圖;
[0038]圖3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圖1所示背光源結構的第二種發光模式的示意圖;
[0039]圖4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圖1所示背光源結構的第三種發光模式的示意圖;
[0040]圖5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圖1所示背光源結構的第四種發光模式的示意圖;
[0041]圖6是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的圖1所示背光源結構的第五種發光模式的示意圖;
[0042]圖7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背光源結構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3]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44]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背光源結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該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3、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3上的多個凸起結構4、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4上的多個發光元件以及與每個發光元件連接的控制器(圖1中未示出)。其中,發光元件包括第一發光元件I和第二發光元件2。
[0045]其中,每個凸起結構4平行于所述基板3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I,每個凸起結構4與所述基板3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2。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3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
[0046]需要說明的是,圖1中僅示出在每個凸起結構4的兩個相對側面均設置有第二發光元件2,以發出散射光線,可理解的是,在每個凸起結構4的其他側面也設置有第二發光元件2,以向更多的方向發射出散射光線。
[0047]相應地,所述控制器,用于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關閉;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
[0048]具體來說,在第一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所有第二發光元件2關閉,由于第一發光元件I發出準直光線,則在第一顯示模式下該背光源結構出光側出射的光線均為垂直于基板3的準直光線,則使得觀察者必須正對顯示屏才能看清影像,達到防窺的效果。可理解的是,為了更好的顯示亮度及顯示效果,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所有的第一發光元件I全部開啟。
[0049]而在第二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由于第一發光元件I發出準直光線,而第二發光元件2發出散射光線,則在第二顯示模式下該背光源結構的出光側出射的光線包括朝向各方向的光線,使得觀察者可在顯示屏前方正常觀看即可看清影像,實現正常顯示功能。
[0050]需要說明的是,可通過調節本實施例中背光源結構的凸起結構4的側面的坡度以及凸起結構4的間距以實現不同的出光角度,從而實現不同的可視角度,最終達到不同程度的防窺效果。
[0051]由此可見,本實施例的背光源結構中基板3上的每個凸起結構4平行于所述基板3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I,使得第一發光元件I能夠發出垂直于基板的準直光線,而每個凸起結構4與所述基板3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2,使得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則在控制器的控制下,在第一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關閉,即為第一發光元件I發出準直光的直射出光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必須正對顯示屏才能看清影像;在第二顯示模式下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則此時為第一發光元件I發出準直光且第二發光元件2發出散射光的散射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可在顯示屏前方正常觀看即可看清影像。如此,本實施例通過對背光源結構中不同位置發光元件關閉或開啟的協同控制實現了顯示器的防窺和防窺切換功能。
[0052]其中,所述凸起結構4中設置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的側面與所述基板3的夾角小于90度。
[0053]具體來說,如圖1所示,設置有第二發光元件2的側面與所述基板3的夾角需小于90度,才能使得第二發光元件2發出的散射光線出射至背光源結構的出光側。
[0054]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為激光光源。如此,本實施例采用準直度較好的激光光源,以減小第一發光元件I的出光角度,以提升防窺效果。
[0055]當然,第一發光元件I也可為其他的準直光源,例如LED、MICR0LED、0LED等多種低功耗高亮度的準直光源,本實施例對此不加以限制。
[0056]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在每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I的外側設置有一個準直光罩。如此,可使得第一發光元件I的出光角度更小,從而達到更好的出光準直度及最佳的防窺效果。
[0057]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為球狀光源。如此,球狀光源能夠發出散射光線。當然,第二發光元件2可為如LED、MICR0 LED、0LED等多種低功耗高亮度的散射光源,本實施例對此不加以限制。
[0058]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所述凸起結構4為棱臺。
[0059]具體地,所述棱臺的第一表面與所述基板3接觸設置;所述棱臺的第二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I;所述棱臺的多個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2。其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平行,且所述第一表面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面積。其中,第一表面的面積大于第二表面的面積使得側面與第一表面的夾角小于90度。
[0060]舉例來說,當凸起結構4為四棱臺時,包括上底面(第二表面)、下底面(第一表面)及4個側面,相應地,每個四棱臺的下底面與基板3接觸設置,每個四棱臺的上底面上可設置有第一發光元件I,每個四棱臺的4個側面可分別設置一個第二發光元件2,如此,能達到最佳的發光效果。
[0061]可理解的是,凸起結構4也可為其他形狀的載體,本實施例對此不加以限制。
[0062]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基板3與所述凸起結構4可一體成型。如此,基板3與凸起結構4一體成型,能夠有效節省工藝步驟及工藝成本。
[0063]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幾個具體的實施例來說明上述實施例中的背光源結構實現多種功能的【具體實施方式】。
[0064]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用于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所有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2關閉。
[0065]具體地,如圖2所示,第一發光元件I全部開啟,第二發光元件2全部關閉。如此,第一發光元件I僅能提供與基板3垂直的準直光源,即該背光源結構的出光側僅出射與出光面垂直的光線,且顯示角度在防窺顯示要求的標準內,此時,顯示器前的觀察者必須在正負45度的視角或者更小的視角內,才能接收到本實施例中背光源結構發出的光線傳遞,從而看清顯示內容,達到防窺效果。
[0066]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可具體用于:
[0067]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所有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以及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68]具體地,如圖3所示,第一發光元件I全部開啟,第二發光元件2也全部開啟。則此時該背光源結構出光側出射的光線包括各個角度的光線,在該狀態下,該背光源結構可為顯不器提供最大的可視角度和最尚的殼度。
[0069]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70]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之間的第二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其中,所述凸起結構包括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所述第二凸起結構。
[0071]具體地,如圖4所示,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圖4中示出了3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I及第二發光元件2均開啟,而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之間的第二凸起結構(圖4中示出了 4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的第發光元件I及第二發光元件2均關閉。在此狀態下,該背光源結構可以為顯示器提供最大的可視角度又能夠有效節約能耗。
[0072]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背光源結構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一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包括三個凸起結構。相應地,本實施例中的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73]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的中間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兩側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背離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兩側凸起結構朝向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0074]舉例來說,如圖5所示,將相鄰的3個凸起結構4作為第一凸起結構組,則圖5中背光源結構中從左至右的第2、3、4個凸起結構為一個第一凸起結構組,從左至右的第5、6、7個凸起結構為另一個第一凸起結構組。其中每個第一凸起結構組的中間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I和第二發光元件2均開啟,如圖5中的第3個凸起結構和第6個凸起結構,每個第一凸起結構組的兩側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背離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例如圖5中第2個凸起結構和第4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而第2個凸起結構背離第3個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第4個凸起結構背離第3個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第5個凸起結構和第7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I開啟,而第5個凸起結構背離第6個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第7個凸起結構背離第6個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由此可見,本實施例中所有凸起結構4的第一發光元件I均開啟,而每個凸起結構4中的一側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或者多側第二發光元件2均開啟,在此狀態下,背光源結構在保證可視角度和顯示亮度的情況下,節約了部分能耗。
[0075]在本發明的一個可選實施例中,所述背光源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二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包括兩個凸起結構。相應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0076]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的兩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開啟,所述兩個凸起結構朝向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以及所述兩個凸起結構中背離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77]具體地,如圖6所示,將相鄰的兩個凸起結構4作為一個第二凸起結構組,則圖6中的背光源結構從左至右包括:第2個凸起結構4和第3個凸起結構4組成第一個第二凸起結構組,第4個凸起結構4和第5個凸起結構4組成第二個第二凸起結構組,第6個凸起結構4和第7個凸起結構4組成第三個第二凸起結構組。其中,每個第二凸起結構組的兩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I均開啟,所述兩個凸起結構朝向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2關閉,以及所述兩個凸起結構中背離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圖6所示的背光源結構與圖5所示的背光源結構相比,每個第二凸起結構組中不包括第一發光元件I和第二發光元件2全部開啟的凸起結構,則本實施例中所有凸起結構4的第一發光元件I均開啟,而每個凸起結構4中僅一側的第二發光元件2開啟,在此狀態下,本實施例中的背光源結構在保證可視角度和顯示亮度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節約了能耗。
[0078]可理解的是,根據綜合考慮的顯示器可視角度、亮度、能耗的需求,可對上述實施例中的背光源結構中第一發光元件和第二發光元件以多種方式和模式選擇性開啟和關閉以滿足不同的應用需求。
[0079]基于同樣的發明構思,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源結構。該背光模組由于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源結構,因而可以解決同樣的技術問題,并取得相同的技術效果。
[0080]基于同樣的發明構思,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模組。該顯示裝置可以為:液晶顯示面板、手機、平板電腦、電視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框、導航儀等任何具有顯示功能的產品或部件。該顯示裝置由于包括上述任意一種背光模組,因而可以解決同樣的技術問題,并取得相同的技術效果。
[0081]圖7是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背光源結構的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圖,用于控制背光源結構。其中,所述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個凸起結構以及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上的多個發光元件;其中,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
[0082 ] 如圖7所示,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0083]S1: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0084]S2: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0085]由此可見,本實施例的背光源結構中基板上的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使得第一發光元件能夠發出垂直于基板的準直光線,而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使得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則本實施通過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即為第一發光元件發出準直光的直射出光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必須正對顯示屏才能看清影像;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則此時為第一發光元件發出準直光且第二發光元件發出散射光的散射模式,在該模式下觀察者可在顯示屏前方正常觀看即可看清影像。如此,本實施例通過對背光源結構中不同位置發光元件關閉或開啟的協同控制實現了顯示器的防窺和防窺切換功能。
[0086]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0087]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88]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個凸起結構、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上的多個發光元件以及與每個發光元件連接的控制器; 其中,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 所述控制器,用于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結構為棱臺; 所述棱臺的第一表面與所述基板接觸設置; 所述棱臺的第二表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 所述棱臺的多個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 其中,所述第一表面與所述第二表面平行,且所述第一表面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二表面的面積。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所有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以及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O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多個相間隔的第一凸起結構之間的第二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其中,所述凸起結構包括所述第一凸起結構和所述第二凸起結構。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源結構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一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包括三個凸起結構; 相應地,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一凸起結構組的中間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第二發光元件開啟,兩側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及背離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以及兩側凸起結構朝向所述中間凸起結構側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源結構沿第一方向的每一排包括多個連續排列的第二凸起結構組;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包括兩個凸起結構; 所述控制器,具體用于: 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每個所述第二凸起結構組的兩個凸起結構的第一發光元件開啟,所述兩個凸起結構朝向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關閉,以及所述兩個凸起結構中背離對方的第二發光元件開啟。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為激光光源。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的外側設置有一個準直光罩。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為球狀光源。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結構中設置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的側面與所述基板的夾角小于90度。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與所述凸起結構一體成型。12.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背光源結構。13.—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背光模組。14.一種背光源結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背光源結構,所述背光源結構包括:基板、陣列排布于所述基板上的多個凸起結構以及設置于每個凸起結構上的多個發光元件;其中,每個凸起結構平行于所述基板且朝向出光側的一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發光元件,每個凸起結構與所述基板呈一定角度的側面上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用于發出垂直于所述基板的準直光線,所述第二發光元件用于向多個角度發出散射光線;所述方法包括: 在第一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所有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關閉; 在第二顯示模式下,控制至少一個所述第一發光元件開啟且至少一個所述第二發光元件開啟。
【文檔編號】G02F1/13357GK106054454SQ201610648985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8月9日 公開號201610648985.8, CN 106054454 A, CN 106054454A, CN 201610648985, CN-A-106054454, CN106054454 A, CN106054454A, CN201610648985, CN201610648985.8
【發明人】張博
【申請人】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