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屬于顯示技術領域,其可解決現有的顯示裝置雖透過率高,但對比度較低的問題。本發明的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所述第二基板用于透射光源發出的光線;所述反射結構用于將接收到的所述第二基板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所述第一基板用于透射所述出射光線。
【專利說明】
一種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顯示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今,顯示裝置一般包括顯示面板以及位于顯示面板上方的偏光片,偏光片能夠使按特定方向振動的光線通過,但同時又會導致顯示裝置的透過率低。
[0003]為了提高顯示裝置的透過率,可以在顯示面板中加入變色材料,通過在顯示面板中設置電極,控制變色材料的狀態,從而提高顯示裝置的透過率。例如,給電極施加電壓,使變色材料變為透明態,從而允許光線透過;不給電極施加電壓,變色材料為非透明態,阻止光線透過。雖然這種在顯示面板中添加變色材料的方式能夠提高顯示裝置的透過率,但存在顯示裝置的對比度低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提出了一種具有較高對比度的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
[0005]解決本發明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
[0006]所述第二基板用于透射光源發出的光線;
[0007]所述反射結構用于將接收到的所述第二基板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
[0008]所述第一基板用于透射所述出射光線。
[0009]其中,多個所述反射結構垂直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
[0010]其中,每個所述反射結構垂直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方向的高度與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的垂直距離相等。
[0011]其中,所述第一基板包括多個彩膜單元,每個所述彩膜單元至少對應于兩個所述反射結構。
[0012]其中,部分所述反射結構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
[0013]部分所述反射結構位于所述第二基板靠近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
[0014]其中,位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反射結構與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相鄰兩個反射結構之間的間隔對應設置。
[0015]其中,所述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第二基板之上的與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反射結構對應的支撐體,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反射結構位于對應的支撐體的支撐面上,所述支撐面與所述第二基板之間具有預設角度。
[0016]其中,位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反射結構覆蓋所述第二基板。
[0017]其中,多個所述反射結構之間的距離相等。
[0018]其中,所述反射結構采用金屬材料制成。
[0019]其中,所述金屬材料為鋁或銀。
[0020]作為另一技術方案,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顯示裝置,包括上述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
[0021]本發明的顯示面板和顯示裝置中,該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反射結構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一基板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通過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多個反射結構,能夠使光源發出的光線在顯示面板中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增加光線的反射次數,從而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2為圖1的光場角度;
[0024]圖3為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4為圖3光場角度;
[0026]圖5為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6為圖5光場角度;
[0028]圖7為本發明的實施例1顯不面板的結構不意圖;
[0029]圖8為本圖7光場角度;
[0030]圖9為本發明的實施例1顯不面板的結構不意圖;
[0031]圖10為本圖9光場角度;
[0032]圖11為本發明的實施例2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33]圖12為本發明的實施例2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34]圖13為本發明的實施例3的顯示面板的結構示意圖;
[0035]其中,附圖標記為:1、第一基板;2、第二基板;3、反射結構;4、彩膜單元;5、支撐體;
6、散射層;7、變色材料。
【具體實施方式】
[0036]為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37]實施例1:
[0038]請參照圖1至10,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3;第二基板2用于透射光源發出的光線;反射結構3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二基板2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第一基板I用于透射出射光線。
[0039]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的顯示面板為加入了變色材料7的顯示面板。
[0040]請參照圖1,從圖1中可以看出,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相對設置,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了變色材料7和多個反射結構3,變色材料7填充在多個反射結構3之間,光線從第二基板2射入顯示面板,并從第一基板I射出。由于背光源(圖中未示出)發出的光線是發散性的,即光線是朝向各個方向射入顯示面板的,因此,對于垂直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該垂直射入的光線可以在依次穿過變色材料7和第一基板I后直接射出;而對于具有一定角度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該光線會在兩個相鄰的反射結構3之間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后,再射向第一基板I并最終從第一基板I射出,由于該光線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發生了全反射,增加了光線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的次數,因此,可以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41]具體地,以圖1所示為例,假設顯示面板原有的對比度為10:1。對于垂直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由于光線僅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一次,因此,該光線處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為101,即不發生變化;對于以向右的角度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由于其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發生三次全反射,光線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了四次,因此,該光線處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為14;對于以向左的角度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由于其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發生三次全反射,光線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了四次,因此,該光線處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為104。因此,該顯示面板的對比度應為上述三者的平均值,即對比度=(1(^+1(^+1(^)/3 = 6670,相較于顯示面板原有的對比度有了明顯提升。
[0042]綜上,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的提升大小與光線在反射結構3中發生全反射的次數有關,通過增加全反射的次數,增加光線通過變色材料7的次數,從而提高對比度。
[0043]其中,多個反射結構3垂直于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
[0044]也就是說,多個反射結構3不僅垂直于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而且,每個反射結構3之間是相互平行的,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為了使光線在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后能夠從第一基板I射出。
[0045]其中,每個反射結構3垂直于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方向的高度與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的垂直距離相等。
[0046]從圖1中可以看出,多個反射結構3垂直設置于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之間2,且每個反射結構3的一端與第一基板I接觸,另一端與第二基板2接觸,即多個反射結構3的高度與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的間距相等。之所以如此設置,可以將發生了全反射的光線固定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避免該光線從第一基板I與反射結構3之間的空隙射向相鄰的兩個反射結構3之間。
[0047]其中,第一基板I包括多個彩膜單元4,每個彩膜單元4至少對應于兩個反射結構3。
[0048]從圖1中可以看出,在第一基板I包括襯底10和位于襯底10上的多個彩膜單元4,在本實施例中,彩膜單元4包括紅色彩膜R、綠色彩膜G和藍色彩膜B,當然,彩膜的顏色并不局限于此,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在此不再贅述。
[0049]其中,多個反射結構3之間的距離相等。
[0050]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為了使相同角度的光線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發生全反射的次數相同,從而使具有相同角度的光線對應的局部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相同,進而使整個顯示面板的對比度更加均勻。其中,反射結構3采用金屬材料制成。優選地,金屬材料為鋁或銀。
[0051]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由于金屬材料,特別是鋁和銀的反射率高。當然,制備反射結構3的材料并不局限于此,還可以采用其他反射率高的材料,在此不再贅述。
[0052]另外,由于反射結構3采用金屬材料制成,因此,在通過反射結構3光線進行全反射的同時,還可以將反射結構3作為控制變色材料7的透明態的電極使用,即給反射結構3施加電壓,使變色材料7呈透明態;不給反射結構3施加電壓,使變色材料7呈非透明態。
[0053]在本實施例中,為了調節光場的亮度,在彩膜單元4上方設置了散射層6,根據散射層6的不同形狀,調節顯示面板各區域的光場亮度。
[0054]方案一:
[0055 ]請參照圖1和圖2,在本方案中,散射層6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為平面,從圖2中可以看出,在±90°光場之間,各角度的亮度相差較小,因此,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分布較為均勻,如圖2所示。
[0056]方案二:
[0057]請參照圖3和圖4,在本方案中,散射層6的上表面為等腰三角形,下表面為平面,從圖4中可以看出,位于中間區域(±30°光場)內的各角度的亮度較大,但隨著光場角度的增加,遠離中間區域的邊緣區域(±60?90°光場)中的各角度的亮度逐漸減小,整體呈現開口向下的拋物線,因此,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呈現中間區域亮度較高,邊緣區域亮度較低的情況,如圖4所示。
[0058]方案三:
[0059]請參照圖5和圖6,在本方案中,散射層6的上表面為平面,下表面為倒等腰三角形,從圖6中可以看出,位于中間區域(±30°光場)內的各角度的亮度較小,但隨著光場角度的增加,遠離中間區域的邊緣區域(±60?90°光場)中的各角度的亮度逐漸增大,整體呈現開口向上的拋物線,因此,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呈現中間區域亮度較低,邊緣區域亮度較高的情況,即與方案二的效果相反,如圖6所示。
[0060]方案四:
[0061 ]請參照圖7和圖8,在本方案中,散射層6的上表面為斜面向右傾斜的直角三角形,從圖8中可以看出,光場角度從一90°至+90°所對應的亮度逐漸降低,即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呈現從顯示面板的左側向右側指數下降的情況,如圖8所示。
[0062]方案五:
[0063]請參照圖9和圖10,在本方案中,散射層6的上表面為斜面向左傾斜的直角三角形,從圖8中可以看出,光場角度從一90°至+90°所對應的亮度逐漸升高,即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呈現從顯示面板的左側向右側指數上升的情況,如圖10所示。
[0064]本實施例的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3,反射結構3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一基板I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通過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多個反射結構,能夠使光源發出的光線在顯示面板中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增加光線的反射次數,從而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65]實施例2:
[0066]請參照圖11和圖12,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3;第二基板2用于透射光源發出的光線;反射結構3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二基板2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第一基板I用于透射出射光線。
[0067]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的顯示面板為加入了變色材料7的顯示面板。
[0068]請參照圖11,從圖11中可以看出,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相對設置,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了變色材料7和多個反射結構3,變色材料7填充在多個反射結構3之間,光線從第二基板2射入顯示面板,并從第一基板I射出。由于背光源(圖中未示出)發出的光線是發散性的,即光線是朝向各個方向射入顯示面板的,因此,對于垂直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該垂直射入的光線可以在依次穿過變色材料7和第一基板I后直接射出;而對于具有一定角度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該光線會在兩個相鄰的反射結構3之間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后,再射向第一基板I并最終從第一基板I射出,由于該光線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發生了全反射,增加了光線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的次數,因此,可以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69]具體地,以圖11所示為例,假設顯示面板原有的對比度為10:1。對于垂直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由于光線僅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一次,因此,該光線處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為101,即不發生變化;對于以向右的角度射入顯示面板的光線,由于其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發生兩次全反射,光線在變色材料7中通過了三次,因此,該光線處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為103。因此,該顯示面板的對比度應為上述兩者的平均值,即對比度=(1(^+1(^)/2 = 505,相較于顯示面板原有的對比度有了明顯提升。
[0070]綜上,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的提升大小與光線在反射結構3中發生全反射的次數有關,通過增加全反射的次數,增加光線通過變色材料7的次數,從而提高對比度。
[0071]其中,部分反射結構3間隔設置于第一基板I靠近第二基板2的一側;部分反射結構3位于第二基板2靠近第一基板I的一側。
[0072]其中,位于第二基板2的反射結構3與位于第一基板I上的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之間的間隔對應設置。
[0073]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為了使在第二基板2的反射結構3上發生完全反射的光線能夠從位于第一基板I上的兩個相鄰的反射結構3之間的間隔處射出。
[0074]其中,多個反射結構3之間的距離相等。
[0075]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為了使相同角度的光線在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中發生全反射的次數相同,從而使具有相同角度的光線對應的局部的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相同,進而使整個顯示面板的對比度更加均勻。
[0076]其中,反射結構3采用金屬材料制成。優選地,金屬材料為鋁或銀。
[0077]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由于金屬材料,特別是鋁和銀的反射率高。當然,制備反射結構3的材料并不局限于此,還可以采用其他反射率高的材料,在此不再贅述。
[0078]另外,由于反射結構3采用金屬材料制成,因此,在通過反射結構3光線進行全反射的同時,還可以將反射結構3作為控制變色材料7的透明態的電極使用,即給反射結構3施加電壓,使變色材料7呈透明態;不給反射結構3施加電壓,使變色材料7呈非透明態。
[0079]當然,作為本實施例的另一優選方案,位于第二基板2的反射結構3覆蓋第二基板2。
[0080]請參照圖12,也就是說,位于第一基板I上的反射結構3的數量為多個,且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之間具有間隔;位于第二基板2上的反射結構3的數量為一個,但其覆蓋住整個第二基板2。當然,其提高顯示面板的對比度的原理與之前所述的方案相同,在此不再贅述。
[0081]當然,為了調節顯示面板的光場的亮度,本實施例中也可以設置散射層6,具體方案可參照實施例1中的方案一至方案五,在此不再贅述。
[0082]本實施例的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3,反射結構3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一基板I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通過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多個反射結構,能夠使光源發出的光線在顯示面板中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增加光線的反射次數,從而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83]實施例3:
[0084]請參照圖13,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顯示面板,其具有與實施例2的顯示面板類似的結構,其與實施例2的區別在于,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第二基板2之上的與第二基板2上的反射結構3對應的支撐體5,第二基板2上的反射結構3位于對應的支撐體5的支撐面上,支撐面與第二基板2之間具有預設角度。
[0085]從圖13中可以看出,在第二基板2上設置有支撐體5,支撐體5具有一個支撐面,在該支撐面上設置有反射結構3,支撐面與第二基板2之間具有預設角度,以使支撐面傾斜。優選的,位于支撐面上的反射結構3與位于第一基板I上的相鄰兩個反射結構3之間的間隔對應。
[0086]之所以如此設置,是為了使反射結構3只對具有與特定入射方向的光線進行全反射。另外,預設角度的大小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在此不再贅述。
[0087]在本實施例中,由于支撐體5的支撐面朝向左側,因此,其只能對從支撐面左側入射的光線進行全反射;同理,當支撐體5的支撐面朝向右側時,其只能對從支撐面右側入射的光線進行全反射,在此不再贅述。
[0088]本實施例的顯示面板,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在第一基板I和第二基板2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3,反射結構3用于將接收到的第一基板I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通過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多個反射結構,能夠使光源發出的光線在顯示面板中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增加光線的反射次數,從而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89]實施例4:
[0090]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其包括實施例1至3中任意一項的顯示面板。顯示裝置可以為:液晶顯示面板、電子紙、手機、平板電腦、電視機、顯示器、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框、導航儀等任何具有顯示功能的產品或部件。
[0091]本實施例的顯示裝置,包括實施例1至3任意一項的顯示面板,通過在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設置多個反射結構,能夠使光源發出的光線在顯示面板中發生至少一次全反射,增加光線的反射次數,從而增加顯示面板的對比度。
[0092]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實施方式僅僅是為了說明本發明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然而本發明并不局限于此。對于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實質的情況下,可以做出各種變型和改進,這些變型和改進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對設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設置有多個反射結構; 所述第二基板用于透射光源發出的光線; 所述反射結構用于將接收到的所述第二基板透射的光線進行至少一次全反射,形成出射光線; 所述第一基板用于透射所述出射光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反射結構垂直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反射結構垂直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方向的高度與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的垂直距離相等。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包括多個彩膜單元,每個所述彩膜單元至少對應于兩個所述反射結構。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部分所述反射結構間隔設置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第二基板的一側; 部分所述反射結構位于所述第二基板靠近所述第一基板的一側。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反射結構與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相鄰兩個反射結構之間的間隔對應設置。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第二基板之上的與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反射結構對應的支撐體,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反射結構位于對應的支撐體的支撐面上,所述支撐面與所述第二基板之間具有預設角度。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所述反射結構覆蓋所述第二基板。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反射結構之間的距離相等。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采用金屬材料制成。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材料為鋁或銀。12.—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11任意一項所述的顯示面板。
【文檔編號】G02F1/1335GK106019690SQ201610587382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7月22日
【發明人】嚴允晟, 彭寬軍, 林允植, 黃應龍
【申請人】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