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前進/收縮環15,由于內凸輪環19在準備拍攝狀態/拍攝狀態下也在光軸方向上移動,同時與凸輪環引導通過槽18d —致地旋轉,因此凸輪槽Cl、C2和C3的凸輪輪廓(外形)不僅僅分別勾畫移動路徑Ql、Q2和Q3。
[0075]此外,當拍攝光學系統的焦距在廣角極限和長焦極限之間的變焦范圍內改變時(也即,在執行變焦時),AF電動機31得以驅動以在光軸方向上前進/收縮AF螺母32,并且第四透鏡組4根據圖8中所示的移動路徑Q4而移動。移動路徑Q4指示在變焦期間第四透鏡組4的位置改變(參考凸輪);該移動路徑Q4也構成參考路徑(聚焦以其為基礎)。此外,在用于聚焦在目標上的信號被輸入到控制電路時,AF電動機31在光軸方向上移動AF螺母32,從而通過相對于移動路徑Q4移動第四透鏡組4而執行聚焦操作。如圖9所示,在聚焦操作中,在無窮遠處的目標朝向近距離的目標上聚焦時,第四透鏡組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圖8的移動路徑Q4基于當在無窮遠處的目標上聚焦時相對于光軸方向的第四透鏡組4的位置。
[0076]在用于使變焦透鏡筒ZL從準備拍攝狀態/拍攝狀態轉移(收縮)到安置狀態的轉換信號(例如,通過設置在相機機身上的上述主開關切換到OFF)輸入到控制電路時,通過驅動變焦電動機39和AF電動機31執行從安置狀態的上述前進操作的反向操作。在收縮操作(安置操作)期間,與第一前進/收縮環15(其通過變焦電動機39的驅動力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同時旋轉)的移動操作一起,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其通過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而彈性結合在一起)相對于第一前進/收縮環15根據第五透鏡組凸輪槽C5而在光軸方向上向前移動,但是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相對于為固定構件的固定筒20和透鏡筒后板21而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此外,第四透鏡組框架9接近第五透鏡組框架10,對抗由于AF螺母30通過AF電動機31的在光軸方向上的向后移動而導致的第四透鏡組偏置彈簧30的偏置力。第一透鏡組框架6 (第一透鏡組支撐環11)、第二透鏡組框架7和第三透鏡組框架8 (第三透鏡組支撐環12)在光軸方向上分別向后移動(與內部凸輪環19(其通過變焦電動機39的驅動力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同時旋轉)的移動操作一起);并且第三透鏡組框架8,部分經過第三透鏡組框架8的向后移動,鄰接抵靠凸輪突出部21a并且從插入位置(在軸線位置上)移動到徑向移除位置。
[0077]在以上述方式操作的變焦透鏡筒ZL中,第一透鏡組1、第二透鏡組2、第三透鏡組3和第五透鏡組5通過第一前進/收縮環15和內凸輪環19 (其由變焦電動機39驅動)得以定位控制,但是第四透鏡組4通過AF螺母32獨立于其他透鏡組被定位控制在圖8中所述的驅動范圍M內,AF螺母32通過AF電動機31驅動。如上所述,當執行轉移操作以使變焦透鏡筒ZL從安置狀態轉移到準備拍攝狀態時并且當在準備拍攝狀態/拍攝狀態下執行變焦操作時,在光軸方向上的第四透鏡組4的位置被控制為按照移動路徑Q4移動;此外,應用移動路徑Q4作為參考位置而執行聚焦操作。當其他鏡頭組(也即,第一至第三透鏡組I到3和第五透鏡組5)按照移動路徑Ql、Q2、Q3和Q5分別移動,如果第四透鏡組4按照移動路徑Q4移動(在光軸方向上),則保持第四透鏡組4的第四透鏡組框架9既不與第一至第三透鏡組I到3和第五透鏡組5的任何一個透鏡框架相干擾,也不與在變焦透鏡筒ZL內的任何其他可移動構件相干擾。另一方面,第四透鏡組4在較大地偏離移動路徑Q4的狀態下,有必要考慮第四透鏡組框架9與第三透鏡組單元28 (第三透鏡組框架8)(位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前面)相干擾和與第五透鏡組框架10 (位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后面)相干擾的可能性。
[0078]第四透鏡組框架9通過第四透鏡組偏置彈簧30偏置以在光軸方向上向前移動,并且在光軸方向上的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向前移動通過鄰接AF螺母32的中間構件35進行限制。因此,在第三透鏡組支撐環12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以使第三透鏡組單元28鄰接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情況下,在第四透鏡組4從移動路徑Q4向前定位的狀態下,可以操作驅動機構(其包括變焦電動機39)而不通過按壓第四透鏡組框架9遠離AF螺母32抵靠第四透鏡組偏置彈簧30而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附近出現過載。此外,在第三透鏡組支撐環12在光軸方向上向前移動或停止(固定)的情況下,如果AF螺母32從對應于移動路徑Q4的位置過度向前移動,則由于從第四透鏡組框架9鄰接第三透鏡組支撐環12或第三透鏡組單元28時起防止第四透鏡組框架9進一步向前移動,從而僅AF螺母32向前移動,因此過載也不會施加到第四透鏡組框架9。例如,圖11示意性地顯示了當變焦透鏡筒ZL在安置狀態下時,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驅動機構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驅動機構。如果僅驅動AF電動機31從其安置狀態到前進方向而不驅動變焦電動機39,則AF螺母32向前移動遠離中間構件35,如圖12所示,從而沒有負載被施加到第四透鏡組框架9或其他可移動構件上。換言之,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驅動機構中發生某種故障的情況下,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位于從第四透鏡組框架9在光軸方向上的更向前(第四透鏡組偏置彈簧30的偏置方向)的構件之間的關系使得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驅動機構上的負載可以由這樣的構造吸收,其中空間(間隔)設置在AF螺母32和第四透鏡組框架9之間。此外,從圖8中所示的移動路徑Q4應當理解的是,由于當在安置狀態下,第四透鏡組4位于驅動范圍M的后端部附近,因此AF螺母32被驅動到比圖11中所示的位置更后面(在光軸方向上)的位置,從而不存在施加到第四透鏡組框架9上的負載的風險。
[0079]另一方面,由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移動從第四透鏡組框架9通過中間構件35鄰接AF螺母32的位置進一步向前得以機械地限制,因此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其位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后面)由于在驅動機構中發生的故障而彼此接觸(碰撞)的情況下,第四透鏡組框架9不能夠解除(允許移動)向前,從而吸收施加在其上的過載。特別地,如圖8中所示的陰影干擾區域P,當第四透鏡組4從第五透鏡組5的移動路徑Q5位于在光軸方向上的后面時,在第四透鏡組4的驅動范圍M的部分存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彼此干擾的機會(風險)。為了避免在干擾區域P中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之間出現過載,所示出的實施方案的變焦透鏡筒ZL在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驅動機構中設置有負載吸收結構。
[0080]圖9示意性地顯示了在廣角極限處,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正確地分別位于移動路徑Q4和Q5上的狀態(參見圖8)。在這種狀態下,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之間在光軸方向上維持了預定間隔,并且第四透鏡組框架9在光軸方向上的向前移動通過AF螺母32和中間構件35進行限制,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在光軸方向上的向前移動通過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進行限制。
[0081]圖10顯示了發生故障的操作狀態,其中AF螺母32停止(固定)在對應于圖11中的安置狀態的位置,但是第一前進/收縮環15通過變焦電動機39被保持在對應于圖9中所示的廣角極限的位置。第四透鏡組框架9 (第四透鏡組4)使用AF螺母32而保持在驅動范圍M的后端部附近的位置(在廣角極限,在對應于從移動路徑Q4的光軸方向的后方位置),從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從后方鄰接(碰撞)第四透鏡組框架9。在這種條件下,雖然第五透鏡組框架10通過鄰接第四透鏡組框架9 (其被限制在光軸方向上向前移動)而被限制向前移動,但第五透鏡組框架10和控制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位置的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為來自第一臂1a (其通過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的偏置力鄰接豎立部分22b)的單獨構件;因此,不阻止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在光軸方向上與第一前進/收縮環15的第五透鏡組凸輪槽C5 —致地向前移動。因此,如果在使變焦透鏡筒ZL與受限制的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向前移動而前進的方向上驅動變焦電動機39,則通過移動遠離(移動受限的)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吸收過載,如圖10中所示。換言之,無論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移動機構(第一驅動機構),還是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移動機構(第二驅動機構)都不接收過載。應當理解的是,在比較圖9和圖10時,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延伸并且通過第五透鏡組框架10和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彼此移動遠離而產生的負載吸收作用將張力施加到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上。如果從圖10中所示的狀態在光軸方向上向前驅動AF螺母32到對應于廣角極限的位置,則產生圖9中所示的狀態,其中第五透鏡組框架10和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通過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的偏置力彼此鄰接,從而解決上述故障操作狀態。
[0082]此外,在圖9中所示的廣角極限處,在驅動AF電動機31而不驅動變焦電動機39以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AF螺母32的情況下,第四透鏡組框架9 (其由AF螺母32按壓)鄰接第五透鏡組框架10,從而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兩者均抵抗第五透鏡組偏置彈簧36的偏置力而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在該階段,由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移動力不轉移到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因此第五透鏡組框架10移動遠離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而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相對于光軸方向的位置不變,從而變焦透鏡筒ZL轉移到圖10所示的狀態,從而吸收在第五透鏡組框架10上的過載。在變焦電動機39從圖10中所示的狀態在朝向安置位置(安置狀態)的方向上驅動變焦透鏡筒ZL時,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與第一前進/收縮環15和第五透鏡組凸輪槽C5 —致地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并且到達圖11中所示的安置狀態,其中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鄰接第五透鏡組框架10,從而解決上述故障操作狀態。
[0083]換言之,在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在干擾區域P中彼此鄰接的狀態下,負載通過在這樣的情況下彼此移動遠離的第五透鏡組框架10和第五透鏡組驅動桿22而得以吸收:相對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在光軸方向上向前移動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驅動力作用于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驅動機構上的情況,或相對于第五透鏡組框架10在光軸方向上向后移動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驅動力作用于第四透鏡組框架9的驅動機構上的情況。
[0084]雖然圖9至12顯示了在廣角極限和安置狀態下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之間的關系的代表性示例,但是由于除了在廣角極限或安置狀態下發生故障操作時(如上所述),第四透鏡組框架9和第五透鏡組框架10可以在布置中彼此鄰接,因此其中在第五透鏡組框架10的驅動機構處吸收負載的構造是有效的。例如,如圖8所示,在變焦范圍中的第四透鏡組4的移動路徑Q4上,第四透鏡組4位于相對于光軸方向的最向后的位置,在長焦極限附近的焦距SI處。如果在長焦極限附近的焦距SI處朝向近距離的目標執行聚焦操作(參考圖9中的箭頭,其指示第四透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