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透鏡驅動裝置和包括透鏡驅動裝置的相機模塊。
背景技術:
1、隨著信息通信技術和半導體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設備的分布和使用也在迅速增長。近來,相機已經成為諸如智能電話、平板pc和膝上型計算機的便攜式電子設備中的基本特征,并且可以將自動對焦(af)功能、圖像防抖(is)功能和變焦功能添加到該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相機。
2、圖像防抖(is)功能可以包括相機抖動補償和/或手抖動補償功能,并且可以防止當相機移動或靜止時由于拍攝者無意地發生手抖動或相機抖動而導致的被拍攝對象的圖像顫抖。
3、自動對焦(af)功能是通過根據距對象的距離而在光軸方向上移動位于圖像傳感器前面的透鏡以從圖像傳感器的成像面獲得清晰的圖像。
4、音圈馬達(vcm)主要用作用于實現圖像防抖功能和自動對焦功能的小型驅動設備。然而,這種vcm的功耗可能隨著透鏡的重量和尺寸的增加而大大增加。
技術實現思路
1、提供本
技術實現要素:
部分旨在以簡要的形式介紹對發明構思的選擇,而在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中將進一步描述這些發明構思。本實用新型內容部分目的不在于確認所要求保護的主題的關鍵特征或必要特征,也不意圖用于幫助確定所要求保護的主題的范圍。
2、在一個總的方面,透鏡驅動裝置包括:第一框架,容納透鏡;第一光學圖像防抖(ois)驅動器,包括設置在第一框架上的第一摩擦接觸部分、配置成在第一方向上振動的第一壓電元件以及與第一壓電元件的第一端連接并與第一摩擦接觸部分接觸并且配置成在第一方向上移動第一框架的第一桿;以及第二ois驅動器,包括設置在第一框架上的第二摩擦接觸部分、配置成在不同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振動的第二壓電元件以及與第二壓電元件的第一端連接并與第二摩擦接觸部分接觸并且配置成在第二方向上移動第一框架的第二桿。
3、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可以設置在第一框架的第一接觸表面上,并且第二摩擦接觸部分可以設置在第一框架的第二接觸表面上,并且第一接觸表面和第二接觸表面可以彼此垂直。
4、第一接觸表面可以平行于第一方向,并且第二接觸表面可以平行于第二方向。
5、第一ois驅動器還可以包括第一鉸接構件,第一鉸接構件具有與第一壓電元件的第二端連接的第一端以及與容納第一框架的第二框架連接的第二端,并且第二ois驅動器還可以包括第二鉸接構件,第二鉸接構件具有與第二壓電元件的第二端連接的第一端以及與第二框架連接的第二端。
6、透鏡驅動裝置還可以包括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透鏡鏡筒容納透鏡,其中第一框架可以是容納透鏡支架的承載部。
7、第二框架可以是容納承載部的殼體。
8、透鏡驅動裝置還可以包括:支承框架,設置在承載部和殼體之間;第一球組件,配置成引導承載部通過第一ois驅動器在第一方向上的運動;第二球組件,配置成引導承載部通過第二ois驅動器在第二方向上的運動;第一引導槽組件,形成在承載部和支承框架的彼此面對的表面上,并且第一球組件設置在第一引導槽組件中;以及第二引導槽組件,形成在支承框架和殼體的彼此面對的表面上,并且第二球組件設置在第二引導槽組件中。
9、第一鉸接構件的第二端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表面,并且第二鉸接構件的第二端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表面。
10、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可以聯接到設置在承載部的第一邊緣部分中的第一容納部分,并且第二摩擦接觸部分可以聯接到設置在承載部的第二邊緣部分中的第二容納部分。
11、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和第二摩擦接觸部分中的每一個可以包括摩擦夾具。
12、第一容納部分和第二容納部分中的每一個可以是容納摩擦夾具的凹槽,并且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和第一容納部分可以在第一方向上聯接,并且第二摩擦接觸部分和第二容納部分可以在第二方向上聯接。
13、第一鉸接構件可以聯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部分,并且第二鉸接構件可以聯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部分。
14、透鏡驅動裝置還可以包括af驅動器,af驅動器包括:第三摩擦接觸部分,設置在透鏡支架上;第三桿,與第三摩擦接觸部分接觸;以及第三壓電元件,具有與承載部連接的第一端和與第三桿的第一端連接的第二端,并且配置成在垂直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方向上振動。
15、第一框架可以是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并且第二框架可以是容納透鏡支架的承載部。
16、透鏡驅動裝置還可以包括af驅動器,af驅動器包括:第三摩擦接觸部分,設置在承載部上;第三桿,與第三摩擦接觸部分接觸;以及第三壓電元件,連接到第三桿的第一端并且配置成在垂直于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方向上振動。
17、在另一個總的方面,相機模塊包括:透鏡;透鏡鏡筒,容納透鏡;第一框架,容納透鏡鏡筒;第二框架,容納第一框架;第一ois驅動器,包括設置在第一框架上的第一摩擦接觸部分、配置成在第一方向上振動的第一壓電元件、與第一壓電元件的第一端連接并與第一摩擦接觸部分接觸并且配置成在第一方向上移動第一框架的第一桿以及具有與第一壓電元件的第二端連接的第一端和與第二框架連接的第二端的第一鉸接構件;以及第二ois驅動器,包括設置在第一框架上的第二摩擦接觸部分、配置成在不同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上振動的第二壓電元件、與第二壓電元件的第一端連接并與第二摩擦接觸部分接觸并且配置成在第二方向上移動第一框架的第二桿以及具有與第二壓電元件的第二端連接的第一端和與第二框架連接的第二端的第二鉸接構件。
18、相機模塊還可以包括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其中第一框架是容納透鏡支架的承載部,并且第二框架是容納承載部的殼體。
19、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可以連接到承載部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表面,并且第二摩擦接觸部分可以連接到承載部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表面,以及第一鉸接構件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表面,并且第二鉸接構件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表面。
20、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可以連接到承載部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表面,并且第二摩擦接觸部分可以連接到承載部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表面,以及第一鉸接構件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二方向的表面,并且第二鉸接構件可以連接到殼體的平行于第一方向的表面。
21、第一框架可以是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并且第二框架可以是容納透鏡支架的承載部。
22、根據所附權利要求、附圖和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其它特征和方面將變得顯而易見。
1.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驅動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接觸部分設置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接觸表面上,并且所述第二摩擦接觸部分設置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接觸表面上,以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觸表面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并且所述第二接觸表面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學圖像防抖驅動器還包括第一鉸接構件,所述第一鉸接構件具有與所述第一壓電元件的第二端連接的第一端和與容納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框架連接的第二端,以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驅動裝置還包括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所述透鏡鏡筒容納所述透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是容納所述承載部的殼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驅動裝置還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接構件的所述第二端連接到所述殼體的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的表面,以及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接觸部分聯接到設置在所述承載部的第一邊緣部分中的第一容納部分,并且所述第二摩擦接觸部分聯接到設置在所述承載部的第二邊緣部分中的第二容納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接觸部分和所述第二摩擦接觸部分中的每一個都包括摩擦夾具。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納部分和所述第二容納部分中的每一個都是容納所述摩擦夾具的凹槽,以及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鉸接構件聯接到殼體的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部分,以及
13.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驅動裝置還包括af驅動器,所述af驅動器包括:
14.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是容納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以及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透鏡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驅動裝置還包括af驅動器,所述af驅動器包括:
16.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機模塊包括: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相機模塊還包括容納所述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接觸部分連接到所述承載部的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表面,并且所述第二摩擦接觸部分連接到所述承載部的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的表面,以及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摩擦接觸部分連接到所述承載部的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的表面,并且所述第二摩擦接觸部分連接到所述承載部的平行于所述第二方向的表面,以及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相機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框架是容納所述透鏡鏡筒的透鏡支架,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