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tft-lcd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tft-lcd顯示器件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tft-lcd是公認的新一代顯示面板,相比于一般的液晶面板,具有反應速度更快、對比度更高、視角更廣的技術優點。
隨著tft-lcd技術的日益進步,tft-lcd的應用場景也越來越廣泛,tft-lcd顯示器件的透明化一直是市場的需求。此外,顯示器件為了便于用戶使用和操作,也需要集成觸摸屏技術,因此在顯示技術領域就需要將透明tft-lcd顯示技術和觸控技術結合起來。在傳統技術中,是在透明tft-lcd外部的封裝蓋板上貼合觸摸屏傳感器,再在觸摸屏傳感器上貼蓋板玻璃(coverlens),有時為了需要增強coverlens強度,甚至需要使用強化玻璃,這就造成傳統技術中的顯示器件整體厚度比較大,重量大,成本較高的問題,同時tft-lcd屏與觸摸屏之間有空隙,會造成可讀性下降引起視差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提供了一種tft-lcd顯示器件的制備方法。
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tft-lcd顯示器件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聚酰亞胺溶液均勻涂覆在載體基板上;
(2)將載體基板上涂覆的聚酰亞胺溶液通過輻射固化成膜形成透明薄膜硬化層,并利用掩膜板對載體基板四周的聚酰亞胺薄膜進行二次輻射固化;
(3)在未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上制作觸摸屏傳感器,再采用高溫工藝制備tft-lcd顯示器件,所制備的tft-lcd顯示器件的尺寸小于未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區域;
(4)將封裝膜與tft-lcd器件對位后貼覆在載體基板上,制作保護層,使聚酰亞胺薄膜與封裝膜粘結在一起形成器件封裝結構;
(5)對器件封裝結構進行切割,將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對應的區域切割掉,并使柔性tft-lcd器件與載體基板剝離。
所述步驟(1)中透明薄膜硬化層硬度級別為7h-10h的薄膜硬化層。
所述步驟(2)中先涂覆有聚酰亞胺溶液的載體基板進行紅外輻射或微波加熱,并通過2h的階梯升溫過程使其溫度從室溫升至220℃,后經1h的降溫過程降至室溫,使載體基板上涂覆的聚酰亞胺溶液固化成膜;再利用掩膜板對聚酰亞胺薄膜中間區域進行遮擋,對聚酰亞胺薄膜的未遮擋部分通過高能紅外脈沖輻射處理10min。
所述步驟(4)中封裝膜為丙烯酸類樹脂、甲基丙烯酸類樹脂、聚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乙烯或聚丙烯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步驟(4)中保護層為有機物膜與無機物膜交替而成的保護層。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采用紅外輻射加熱的方式成膜,不需要熱傳媒介質,聚酰胺溶液上下表面從內到外同時受熱,便面了受熱不均造成薄膜殘留應力的影響,且縮短了成膜時間,提高了成膜質量;同時將觸摸屏傳感器集成到tft-lcd器件的內部,相比于傳統技術在tft-lcd顯示器件封裝蓋板之外貼合觸摸屏,降低了器件厚底和制備成本,并消除了視差問題,同時保證顯示器件的高柔性要求。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種tft-lcd顯示器件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聚酰亞胺溶液均勻涂覆在載體基板上;
(2)將載體基板上涂覆的聚酰亞胺溶液通過輻射固化成膜形成透明薄膜硬化層,并利用掩膜板對載體基板四周的聚酰亞胺薄膜進行二次輻射固化;
(3)在未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上制作觸摸屏傳感器,再采用高溫工藝制備tft-lcd顯示器件,所制備的tft-lcd顯示器件的尺寸小于未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區域;
(4)將封裝膜與tft-lcd器件對位后貼覆在載體基板上,制作保護層,使聚酰亞胺薄膜與封裝膜粘結在一起形成器件封裝結構;
(5)對器件封裝結構進行切割,將經二次輻射固化的聚酰亞胺薄膜對應的區域切割掉,并使柔性tft-lcd器件與載體基板剝離。
所述步驟(1)中透明薄膜硬化層硬度級別為7h-10h的薄膜硬化層。
所述步驟(2)中先涂覆有聚酰亞胺溶液的載體基板進行紅外輻射或微波加熱,并通過2h的階梯升溫過程使其溫度從室溫升至220℃,后經1h的降溫過程降至室溫,使載體基板上涂覆的聚酰亞胺溶液固化成膜;再利用掩膜板對聚酰亞胺薄膜中間區域進行遮擋,對聚酰亞胺薄膜的未遮擋部分通過高能紅外脈沖輻射處理10min。
所述步驟(4)中封裝膜為丙烯酸類樹脂、甲基丙烯酸類樹脂、聚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乙烯或聚丙烯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步驟(4)中保護層為有機物膜與無機物膜交替而成的保護層。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所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所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