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預埋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預埋纖,它包括陶瓷插芯(1)和預留光纖(2),所述的預留光纖(2)的尾部插裝在陶瓷插芯(1)內,預留光纖(2)的前端包裹于光纖涂覆層(3)內,只有長度為L的預留光纖(2)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其中L尺寸為0.9~1.4mm;預留光纖(2)的前端有1mm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本實用新型具有產品報廢率低、預留光纖能承受較大撞擊力、能有效避免預留光纖易斷裂的現象、產品質量高的特點。
【專利說明】一種預埋纖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應用在現場組裝預埋式快速連接器上的器件的【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預埋纖。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現場組裝預埋式快速連接器是在光纖到戶(FTTH)工程中大量使用的產品,而預埋式快速連接器現場組裝主要靠光纖與預埋光纖的對接以實現光纖到戶。
[0003]預埋纖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兩種特點:A、通過V型槽將預置光纖和現場光纖進行高精度對準;B、通過光纖的對接,對光信號進行傳輸。目前,傳統的預埋纖在生產過程中將光纖的涂護層完全剝離,剩下的裸光纖全部暴露在空氣中,由于光纖的材質是石英玻璃,光纖比較脆當受到輕微碰撞時易斷裂,此外,當在進行測試或者現場組裝的時是用光纖與該預埋纖進行對接,在對接的時要保證光纖與預埋光纖完全對接到位,但這要求裸光纖必須有一定的彎曲度,而且當生產工人或者施工人員在進行對接的時,容易將預埋纖碰傷,預埋纖碰傷后會影響產品的光學性能,此外,當生產工人或者施工人員在進行對接的時,容易將預埋纖弄斷,導致整個預埋式快速連接器報廢,這樣報廢率會大大增加。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產品報廢率低、預留光纖能承受較大撞擊力、能有效避免預留光纖易斷裂的現象、產品質量高的預埋纖。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預埋纖,它包括陶瓷插芯和預留光纖,所述的預留光纖的尾部插裝在陶瓷插芯內,預留光纖的前端包裹于光纖涂覆層內,只有長度為L的預留光纖設置在光纖涂覆層的外部,其中L尺寸為0.9^1.4_。
[0006]所述的預留光纖的前端有Imm設置在光纖涂覆層的外部。
[0007]所述的陶瓷插芯和光纖涂覆層均呈圓柱狀。
[0008]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的預留光纖的尾部插裝在陶瓷插芯內,預留光纖的前端包裹于光纖涂覆層內,只有長度為L的預留光纖設置在光纖涂覆層的外部,其中L尺寸為0.9^1.4mm,當在測試和現場組裝時將光纖與本新型的預埋纖對接時增加了預留光纖承受的撞擊力,并且光纖涂覆層起到保護預留光纖的作用,因而有效避免預留光纖易斷裂的現象,減少了產品的報廢率、保證了產品的質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傳統預埋纖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3為圖2的A-A剖視圖;
[0012]圖中,1-陶瓷插芯,2-預留光纖,3-光纖涂覆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以下所述:如圖2和圖3所示,一種預埋纖,它包括陶瓷插芯I和預留光纖2,所述的預留光纖2的尾部插裝在陶瓷插芯I內,預留光纖2的前端包裹于光纖涂覆層3內,且預留光纖2的前端有1_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當在測試和現場組裝時將光纖與本新型的預埋纖對接,由于只有長度為L的預留光纖2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其中L尺寸為0.9^1.4mm,從而增加了預留光纖2承受的撞擊力,并且光纖涂覆層3起到保護預留光纖2的作用,因而有效避免預留光纖2易斷裂的現象,減少了產品的報廢率、保證了產品的質量。如圖2和圖3所示,陶瓷插芯I和光纖涂覆層3均呈圓柱狀。
[0014]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預埋纖,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陶瓷插芯(I)和預留光纖(2),所述的預留光纖(2)的尾部插裝在陶瓷插芯(I)內,預留光纖(2)的前端包裹于光纖涂覆層(3)內,只有長度為L的預留光纖(2)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其中L尺寸為0.9^1.4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預埋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預留光纖(2)的前端有Imm設置在光纖涂覆層(3)的外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預埋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陶瓷插芯(I)和光纖涂覆層(3)均呈圓柱狀。
【文檔編號】G02B6/38GK203965672SQ201420426317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31日
【發明者】李俊畫, 馬劍 申請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