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射光觀測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透射光觀測裝置,其容易地判斷給予了指定功能的光學材料的性能。具備發光部、保持部和反射部,所述發光部產生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所述保持部保持配置在發光部產生的光的光路上的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所述反射部反射透過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各個的光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一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與所述第二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不同。特定波長光具有380~500nm的波長。
【專利說明】透射光觀測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透射光觀測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已經提出的技術方案使用了經處理的材料的透鏡,使其能夠吸收特定波長光(例如,參照專利文獻I)。此外,已提出在銷售區域展示實施統一化或圖案化的色彩、裝飾的演示透鏡,通過演示透鏡的裝飾來吸引顧客,促進透鏡的銷售(例如,參照專利文獻2)。
[0003]現有技術文獻
[0004]專利文獻
[0005]專利文獻1:美國專利第5975695號說明書
[0006]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特開2010-102278號公報
【發明內容】
[0007](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8]但是,專利文獻2所記載的方法,不能觀測透射光學材料的光。因此,不易判斷提供了指定功能的光學材料的性能。
[0009](二)技術方案
[0010]因此,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以提供一種能夠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透射光觀測裝置為目的。該目的通過組合權利要求書中獨立權利要求所述的特征而實現。此外,從屬權利要求規定了本發明進一步有利的具體例。在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中,提供一種透射光觀測裝置,具備發光部、保持部和反射部,所述發光部產生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所述保持部保持配置在發光部產生的光的光路上的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所述反射部反射透過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各個的光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一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與所述第二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不同。
[0011]在上述透射光觀測裝置中,特定波長光可以具有380?500nm的波長。
[0012]在上述透射光觀測裝置中,反射部可以具有可視化部,該可視化部配置在分別透過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的光的光路上,將分別透過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的光可視化,可視化部包括對于可見光透明的透明材料,透明材料在其內部可以具有散射所述特定波長光的光散射部。
[0013]在上述透射光觀測裝置中,發光部可以具有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所述第一光源向第一試樣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所述第二光源向第二試樣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
[0014]在上述透射光觀測裝置中,還可以具備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
[0015]在上述透射光觀測裝置中,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可以是眼具用光學部件。
[0016]另外,上述的發明概要并非列舉了本發明的全部必要特征。此外,這些特征組的變形也可以成為本發明。【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表示第一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立體圖;
[0018]圖2表示從上方觀察第一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情況的示意圖;
[0019]圖3表示第一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側視圖;
[0020]圖4表示從上方觀察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200的情況的示意圖;
[0021]圖5表示從上方觀察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300的情況的示意圖;
[0022]圖6表示從上方觀察第四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400的情況的示意圖。
[0023]附圖標記說明
[0024]100:透射光觀測裝置;110:發光部;112:第一光源;114:第二光源;120:保持部;130:反射部;140:框架;150:第一試樣;160:第二試樣;170:箱子;172:底面;174:載置面;176:背面;200:透射光觀測裝置;210:發光部;212:光源;300:透射光觀測裝置;310:發光部;312:光源;400:透射光觀測裝置;430:反射部;432:可視化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通過發明的實施方式說明本發明,但以下實施方式不限于權利要求書所涉及的發明。此外,在實施方式中說明的特征的全部組合不一定是發明的技術方案所必需的。另外,在附圖中,有時相同或類似部分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省略重復說明。
[0026]圖1表示第一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立體圖。此外,圖2表示從上方觀察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情況的示意圖。透射光觀測裝置100具備發光部110、保持部120和反射部130。在發光部110與反射部130之間,配置有由保持部120保持的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對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不同。
[0027]發光部110產生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發光部110可以具有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所述第一光源112向第一試樣15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所述第二光源114向第二試樣16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可以照射激光或相干的光。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也可以是LED光源。
[0028]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照射的特定波長光可以具有380?500nm的波長。尤其優選特定波長光為具有380?495nm波長的藍光。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可以產生波長分布和強度實質性相同的光。波長分布和強度實質性相同是指在一般的觀察者通過目視觀測兩種光的情況下,該觀察者不能清楚地識別兩方區別的情況。
[0029]第一試樣150可以使用進行了降低特定波長光(例如,藍光)的透射率的處理的材料來制造。例如,第一試樣150使用吸收特定波長光,使其他波長的可見光透射的材料來制造。第一試樣150也可以通過在透明塑料或玻璃的表面上形成反射或吸收特定波長光的涂層來制造。作為透明塑料,可以列舉三醋酸纖維素(TAC)、聚碳酸酯(PC)、降冰片烯類聚合物等。[0030]第一試樣150中具有第一范圍波長的光的透射率可以小于第一試樣150中具有第二范圍波長的光的透射率。第一范圍可以從380?500nm中選擇,第二范圍可以從500?750nm中選擇。g卩,第一試樣150中藍光的透射率可以小于其他可見光的透射率。
[0031]第一試樣150中藍光的透射率可以為90%以下,優選為30%以上85%以下,更優選為35%以上80%以下,進一步優選為40%以上75%以下。第一試樣150中整個可見光的透射率可以為80%以上,優選為85%以上,更優選為90%以上,進一步優選為95%以上。
[0032]第二試樣160中的在第一試樣150中進行了降低透射率的處理的波長的光的透射率大于第一試樣150中該波長的光的透射率。作為第二試樣160的材料,可以舉例說明為一般用于眼鏡片制造的玻璃、樹脂等。對第二試樣160也可以不實施對第一試樣150實施的處理。
[0033]第二試樣160可以具有開口。在第二試樣160具有開口的情況下,保持部120可以以第二試樣160的開口配置在光路上的方式保持第二試樣160的開口的周邊部。第二試樣的開口配置在光路上的情況下,特定波長光透射空氣等氣氛,但透射空氣等氣氛的情況也可以包含在透射第二試樣160的情況中。第二試樣160也可以是眼具框架的一部分。
[0034]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可以是眼具用光學部件。如圖1所不,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可以以眼具框架140所支撐的眼鏡片的方式提供。另外,在作為示意圖的圖2中,省略了框架140的圖示。
[0035]保持部120以第一試樣150配置在第一光源112照射的光的光路上,第二試樣160配置在第二光源114照射的光的光路上的方式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保持部120既可以間接地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也可以直接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為眼鏡片的情況下,保持部120可以以眼鏡片的中心點配置在光的光路上的方式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
[0036]如圖1所示,保持部120通過支撐眼具框架140的鼻梁,可以間接地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框架140可以在右眼用鏡圈支撐第一試樣150的同時,在左眼用鏡圈支撐第二試樣160。
[0037]另外,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也可以以不由眼具等其他部件支撐的狀態的僅眼鏡片的方式提供,也可以以平坦的板狀等眼鏡片以外的方式提供。此外,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還可以以整體化的方式提供。
[0038]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以不由眼具等其他部件支撐的狀態提供的情況下,保持部120可以直接保持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此外,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沒有成一體而以分離的狀態提供的情況下,保持部120可以包括保持第一試樣150的部件和保持第二試樣160的部件的至少兩個部件。
[0039]反射部130反射至少部分的從第一光源112照射透射第一試樣150的光和從第二光源114照射透射第二試樣160的光。在第一試樣150中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小于第二試樣160中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的情況下,反射部130在第一光源112照射的光的光路的對應位置的周邊反射發暗的小圓形或橢圓形的反射光。另一方面,反射部130在第二光源114照射的光的光路的對應位置的周邊反射明亮的大圓形的反射光。
[0040]由此,分別透射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的光能夠可視化。其結果,觀察者能夠容易地判斷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的差異。作為光學性能,可以舉例說明為指定的光的透射率。
[0041]反射部130可以吸收部分特定波長光。通過吸收部分特定波長光,能夠防止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照射的光直接照射觀察者的眼睛。例如,在反射部130的至少與發光部110相對的位置上,配置吸收部分特定波長光的部件。吸收部分特定波長光的部件可以是紙、布等。反射部130可以是在表面粘貼有緞子布料的塑料材料。
[0042]反射部130可以包括改變光的顏色的顏色轉換材料。顏色轉換材料可以吸收藍光,放出轉換波長的光。顏色轉換材料可以是熒光材料。顏色轉換材料可以配置在至少與發光部110相對的位置上。由此,觀察者能夠通過觀察與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照射的光不同波長的光,判斷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此外,通過適當地選擇顏色轉換材料,觀察者能夠更清楚地觀察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的差
巳
[0043]反射部130可以包括吸收特定波長光而變形的材料。上述材料可以配置在至少與發光部110相對的位置上。由此,分別透射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的光能夠可視化。反射部130可以包括散射特定波長光的部件,上述材料可以配置在至少與發光部110相對的位置上。由此,觀察者能夠更清楚地觀察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的差
巳
[0044]反射部130相對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各自照射的光的光路可以不垂直配置。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各自照射的光的光路與反射部130所成的角度可以為鈍角。在反射部130中,光照射的區域根據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各自照射的光向反射部130的入射角而改變。因此,第一光源112和第二光源114各自照射的光的光路與反射部130所成的角度為鈍角的情況,和光路與反射部130所成的角度為直角或銳角的情況相比,在反射部130中光照射的區域的面積變大。由此,觀察者能夠更清楚地觀察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的差異。
[0045]透射光觀測裝置100還可以具備相對移動第一光源112與第一試樣150,使第一試樣150從第一光源112產生的光的光路偏離的結構。例如,發光部110也可以具有使第一光源112移動的光源移動部,保持部120可以具有使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的至少一個移動的試樣移動部。
[0046]通過相對移動第一光源112與第一試樣150,能夠容易地確認第一試樣150配置在第一光源112產生的光的光路上的情況下的反射光與第一試樣150從光路偏離的情況下的反射光的區別。第一光源112或第一試樣150的移動只要能夠確認第一試樣150從第一光源112照射的光的光路偏離的情況下的反射光即可,直線移動和伴隨著旋轉的移動均可。第一光源112和第一試樣150的至少一個,可以通過與電動機等驅動裝置組合而構成為自動移動,也可以通過與控制桿等組合而構成為由手動操作移動。
[0047]圖3表示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側視圖。如圖1和圖3所示,透射光觀測裝置100還可以具備容納發光部110、保持部120和反射部130的箱子170。
[0048]箱子170具有底面172、載置面174和背面176。載置面174可以以隨著從發光部110朝向反射部130從底面172離開的方式相對底面172傾斜設置。背面176可以相對載置面174略垂直地設置。
[0049]由此,透射光觀測裝置100既可以以底面172為下側的方式載置使用,也可以以背面176為下側的方式載置使用。以底面172為下側的方式載置的情況,與以背面176為下側的方式載置的情況相比,能夠穩定地使用透射光觀測裝置100。以背面176為下側的方式載置的情況,與以底面172為下側的方式載置的情況相比,在狹窄的場所能夠使用透射光觀測裝置100。
[0050]另外,在圖1至圖3的任何一個附圖中,在以底面172作為載置面從上方觀察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狀態下,圖示排列第一光源112與第二光源114,排列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形態。但是,在以底面172作為載置面的情況下,也可以是在上下方向上,排列第一光源112與第二光源114,排列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形態。
[0051]圖4表示從上方觀察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200的情況的示意圖。透射光觀測裝置200在具備具有單一光源212的發光部210的方面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不同。為了能夠使用單一光源212向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雙方照射光,透射光觀測裝置200構成為使光源212與第一試樣150及第二試樣160在與透射光觀測裝置的背面略平行的面內相對移動。在其他方面,透射光觀測裝置200的各部分可以具有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的各部分相同的結構。
[0052]光源212可以直線移動,以能夠在至少兩個位置上進行照射。第一位置可以是能夠向第一試樣15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的位置,第二位置可以是能夠向第二試樣16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的位置。
[0053]光源212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時也可以繼續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通過連續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在透射第一試樣150時,與未透射第一試樣150時相比,通過光的透射量變少而變得更容易確認。另外,在光源212移動的情況下,保持部120也可以不移動,可以固定。
[0054]圖5表示從上方觀察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300的情況的示意圖。透射光觀測裝置300在具備具有單一光源312的發光部310的方面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不同。為了能夠使用單一光源312向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雙方照射光,透射光觀測裝置300在構成為光源312與第一試樣150及第二試樣160的至少一個旋轉移動的方面與透射光觀測裝置200不同。在其他方面,透射光觀測裝置300的各部分可以具有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或透射光觀測裝置200的各部分相同的結構。
[0055]光源312可以構成為,從與反射部130相對的一側端部照射光,同時,另一側端部固定,一側端部以另一側端部為中心旋轉移動。光源312可以旋轉移動,以能夠在至少兩個位置上進行照射。第一位置可以是能夠向第一試樣15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的位置,第二位置可以是能夠向第二試樣160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的位置。
[0056]光源312的一側端部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移動時也可以繼續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通過連續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在透射第一試樣150時,與未透射第一試樣150時相比,通過光的透射量變少而變得更容易確認。
[0057]另外,在第二實施方式和第三實施方式雙方中,為了能夠使單一光源照射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雙方,構成為單一光源與第一試樣150及第二試樣160的至少一個移動即可。例如,即使在單一光源固定的情況下,通過保持部移動,能夠使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移動。此外,單一光源在保持部移動的期間也可以繼續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單一光源和保持部的至少一個,可以通過與電動機等驅動裝置組合自動地移動,也可以通過與控制桿等組合由手動操作移動。
[0058]圖6表示從上方觀察第四實施方式所涉及的透射光觀測裝置400的情況的示意圖。透射光觀測裝置400在反射部430具備可視化部432的方面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透射光觀測裝置200和透射光觀測裝置300不同。在其他方面,透射光觀測裝置400的各部分可以具有與透射光觀測裝置100、透射光觀測裝置200或透射光觀測裝置300的各部分相同的結構。
[0059]可視化部432包括透明材料。透明材料對于可見光透明,包括散射特定波長光的光散射部。光散射部在透明材料的內部分散配置。因此,在未照射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時,可視化部432目測確認為透明部件。光散射部可以包括轉換光的顏色的顏色轉換材料。顏色轉換材料可以吸收藍光,放出轉換波長的光。顏色轉換材料可以是熒光材料。
[0060]可視化部432可以配置在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各自的光的行進方向的后段。可視化部432所含的透明材料包含散射特定波長光的光散射部,因此能夠將特定波長光透射第一試樣150和第二試樣160的光的光路可視化。
[0061]在第一試樣150中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小于第二試樣160中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的情況下,在可視化部432中,透射第二試樣160的光的光路與透射第一試樣150的光的光路相比,更清楚地目測確認。由此,觀察者能夠容易地判斷第一試樣150與第二試樣160的光學性能的差異。
[0062]藍光與其他可見光相比,具有容易產生散射的性質。因此,在特定波長光為藍光的情況下,通過準備添加了作為光散射部的微粒的透明材料,在可視化部432中能夠確認特定波長光的光路。
[0063]透明材料可為氣體、固體、液體的任意材料。透明材料也可以是凝膠狀。透明材料也可以不完全透明。作為氣體的透明材料,可以使用氣化的干冰。此外,作為液體的透明材料,可以使用添加了微粒的水、油等。在使用氣體和液體的透明材料的情況下,可視化部432可以是裝有作為透明材料的氣體或液體的容器。
[0064]作為固體的透明材料,可以使用分散添加微粒的樹脂、分散添加微粒的玻璃、氣凝膠。在使用固體的透明材料的情況下,可視化部432可以與透明材料一體形成。此外,光散射部除添加微粒以外,也可以通過在透明材料內形成細微的傷痕等來實現。
[0065]可視化部432在與發光部110相對面的相反側的面上可以具有光吸收部件,該光吸收部件吸收至少部分透射可視化部432內部的光。吸收部件可以是紙、布等。通過光吸收部件吸收部分特定波長光,能夠防止光在可視化部432內部漫反射。
[0066]另外,在第四實施方式中,對具有與第一實施方式相同的發光部110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可以將具有可視化部的反射部適用于如第二實施方式和第三實施方式,發光部僅具有一個光源的實施方式中。
[0067]以上,使用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的技術范圍不限于于上述實施方式所述的范圍。對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加以各種變更或改進。此外,在技術上不矛盾的范圍內,對指定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的事項能夠適用于其他實施方式。從權利要求書的記載中顯而易見,加以這種變更或改進的實施方式也包含在本發明的技術范圍內。
[0068]應該注意的是,在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中表示的裝置、系統、程序和方法中的動作、順序、步驟和階段等各處理的實施順序只要沒有特別指出“更前”、“之前”等,并且只要前處理的輸出不用在后處理,就可以用任意順序實現。關于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說明書附圖中的工作流程,即使為了方便使用“首先”、“其次”等進行了說明,也不是指必須用該順序來實施。
【權利要求】
1.一種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發光部、保持部和反射部; 所述發光部產生包括特定波長光的光; 所述保持部保持配置在所述發光部產生的光的光路上的第一試樣和第二試樣; 所述反射部反射透過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各個的光的至少一部分; 所述第一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與所述第二試樣對所述特定波長光的透射率不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特定波長光具有380?500nm的波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部具有可視化部,所述可視化部配置在分別透過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的光的光路上,將分別透過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的光的光路可視化; 所述可視化部包括對可見光透明的透明材料; 所述透明材料在其內部具有散射所述特定波長光的光散射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發光部具有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 所述第一光源向所述第一試樣照射包括所述特定波長光的所述光, 所述第二光源向所述第二試樣照射包括所述特定波長光的所述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透射光觀測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試樣和所述第二試樣是眼具用光學部件。
【文檔編號】G02C7/10GK103792213SQ201310520583
【公開日】2014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30日
【發明者】田中仁 申請人:株式會社杰愛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