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控顯示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揭露一種觸控顯示器,包括一顯示面板以及一觸控板體。觸控板體包括一抗眩基板以及一觸控薄膜,其中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一表面,用以感應使用者的手指或其他指向器的位置。利用抗眩基板設置觸控薄膜,無須增設塑膠基板以設置觸控薄膜,因此觸控顯示器更加薄化。
【專利說明】觸控顯示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觸控顯示器,尤其涉及一種將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觸控顯示器。
【背景技術】
[0002]顯示器應用于許多常見的電子裝置,例如手機、電視、電腦等電子裝置的屏幕,用以顯示圖像或是人機互動操作介面,以便于使用者控制電子裝置。為了達到良好的人機互動效果,而讓使用者能夠更加直覺的操作電子裝置,目前市面上部分的顯示器具有觸控功能。借由手指或其他指向器接觸顯示器,使用者無須額外裝設其他人機介面裝置,例如鼠標、鍵盤等,即可輕松操作電子裝置。上述具有觸控功能的顯示器被稱為觸控顯示器。
[0003]現有的觸控顯示器包括一保護板、一觸控板、一導光板以及一顯示面板,其中保護板設置于觸控顯示器的最上層,用以保護觸控板、導光板以及顯示面板不受到外界的破壞。觸控板設置于導光板與顯示面板的上方,用以感應使用者的手指或其他指向器的位置。目前常見的觸控板大多是通過涂附或網點印刷等方式,將一個或多個電極層設置于一塑膠基板上。
[0004]導光板用以傳導光線以提升觸控顯示器的亮度,而顯示面板用以顯示圖像或是人機互動操作介面。依據顯示面板的不同特性,導光板可選擇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上方而成為前光式照光,或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下方而成為背光式照光。
[0005]由上述內容可知,觸控顯示器是由許多板體互相疊合而制成。然而,觸控板的塑膠基板本身具有一定厚度,若將觸控板置于觸控顯示器中,則勢必將導致觸控顯示器的總體高度增加,進而使得應用觸控顯示器的電子裝置無法更進一步小型化,而對電子裝置的市場競爭力造成不良影響。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薄型觸控顯示器。
[0007]于一較佳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觸控顯不器,包括:
[0008]一顯示面板;
[0009]一導光板,用以傳導光線;以及
[0010]—觸控板體,設置于顯不面板以及導光板的上方,包括:
[0011]一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0012]一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間隔層位于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之間。
[0013]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carbonnanotubes)組成。
[0014]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納米銀(Nano silver)組成。
[0015]于一較佳實施例中,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antiglarefilm)。[0016]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liquid crystal panel)。
[0017]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electronic paper panel)。
[0018]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導光板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上方。
[0019]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導光板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下方。
[0020]于一較佳實施例中,觸控顯示器更包括一反射板,且反射板設置于導光板的下方。[0021 ]于一較佳實施例中,觸控顯示器更包括一光源,且光源設置于導光板的一側。
[0022]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0023]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0024]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導光板的一表面。
[0025]于另一較佳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觸控顯示器,包括:
[0026]一顯示面板;
[0027]—導光板,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上方,用以傳導光線;
[0028]一光源,設置于導光板的一側;以及
[0029]一觸控板體,設置于導光板的上方,包括:
[0030]一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0031]一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間隔層位于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之間。
[0032]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carbonnanotubes)組成。
[0033]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納米銀(Nano silver)組成。
[0034]于一較佳實施例中,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antiglarefilm)。
[0035]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liquid crystal panel)。
[0036]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electronic paper panel)。
[0037]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0038]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0039]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導光板的一表面。
[0040]于另一較佳實施例中,本發明提供一種觸控顯示器,包括:
[0041]一顯不面板;
[0042]一導光板,設置于顯示面板的下方,用以傳導光線;
[0043]—反射板,設置于導光板的下方;
[0044]一光源,設置于導光板的一側;以及
[0045]—觸控板體,設置于顯不面板的上方,包括:
[0046]—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0047]一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間隔層位于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之間。
[0048]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carbonnanotubes)組成。
[0049]于一較佳實施例中,第一電極層與第二電極層由納米銀(Nano silver)組成。
[0050]于一較佳實施例中,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antiglarefilm)。[0051]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liquid crystal panel)。
[0052]于一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electronic paper panel)。
[0053]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0054]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0055]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導光板的一表面。
[0056]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不僅實現觸控顯示器的觸控功能,更因無須另外增設塑膠基板,而進一步降低觸控顯示器的總體高度,達到薄化觸控顯示器的目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57]圖1為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
[0058]圖2為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
[0059]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0060]L光源10、20 觸控顯不器
[0061]11,21 顯示面板 12、22 導光板
[0062]13,23 觸控板體 14、24 抗眩基板
[0063]141、241 塑膠基板 142、242 抗眩薄膜
[0064]143,243 下表面15、25 觸控薄膜
[0065]151、251 第一電極層 152、252 第二電極層
[0066]153、253 間隔層16、26 微結構層
[0067]27反射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68]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應用于一電子裝置,例如手機、電視、電腦等電子裝置的屏幕,用以顯示圖像或是人機互動操作介面,且具有觸控功能。
[0069]以下說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請參閱圖1,圖1為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的第一實施例的不意圖。如圖1所不,觸控顯不器10包括一光源L、一顯不面板11、一導光板12以及觸控板體13,其中光源L設置于導光板12的一側,用以提供光線。顯示面板11用以顯示圖像或是人機互動操作介面。導光板12用以傳導光線。觸控板體13設置于顯示面板11與導光板12的上方,用以保護顯示面板11與導光板12,并且實現觸控顯示器10的觸控功倉泛。
[0070]光源L可為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而導光基12的材質可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 PET)或硅樹脂(silicone)等透明材質,但并不以此為限。
[0071]顯示面板11可選為液晶顯示面板(liquid crystal panel)或是電子紙顯示面板(electronic paper panel),但并不以此為限。依據不同顯示面板的特性,導光板12可選擇放置于顯示面板11的上方或下方。于本較佳實施例中,顯示面板11可為透光面板或為不透光面板,且導光板體12設置于顯示面板11的上方而成為前光式照光。
[0072]請繼續參閱圖1。如圖1所示,觸控板體13包括一抗眩基板14、以及一觸控薄膜
15,其中抗眩基板14包括一塑膠基板141以及一抗眩薄膜143 (antiglare film),觸控薄膜15包括一第一電極層151、一第二電極層152以及一間隔層153。須特別說明的是,塑膠基板141的材質可為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PET)或娃樹脂(silicone)等透明材質,但并不以此為限。于本發明的其他較佳實施例中,抗眩基板包括一玻璃基板與抗眩薄膜。
[0073]抗眩基板14的制造方法可利用浸鍍法、噴鍍法、真空蒸鍍法等現有光學鍍膜法,將多個透光微粒設置于塑膠基板141的上表面以形成抗眩薄膜143,但并不以此為限。由于抗眩薄膜143的表面粗糙,照射于抗眩基板14的光線反射后將產生散射,因此能夠減少光線集中某一特定角度而造成使用者不適的情形,而達到抗眩光的目的。
[0074]觸控薄膜15設置于抗眩基板14的一下表面143,用以感應使用者的手指或其他指向器的位置。間隔層153設置于第一電極層151與第二電極層152之間,用以避免第一電極層151與第二電極層152互相接觸而導電。
[0075]觸控薄膜15可借由網版印刷方式形成,但并不以此為限。此外,觸控薄膜15可選為電阻式觸控薄膜或是電容式觸控薄膜,且第一電極層151與第二電極層152的材質可選由碳納米管(carbon nanotubes)或是納米銀(nanosilver)組成,但并不以此為限。
[0076]由上述說明可知,塑膠基板141不僅用以形成抗眩薄膜143,更因隔離外界直接接觸顯示面板11、導光板12或是觸控薄膜15,而具有保護功能。于本發明的其他較佳實施例中,塑膠基板141的上表面可設置其他光學鍍膜,例如抗反射薄膜、防水薄膜、防指紋薄膜等,用以提升觸控顯示器10的抗污性以及使用者操作觸控顯示器10的舒適度。
[0077]為了使導光板12中的光線能夠順利透出導光板12,進而增加顯示面板11的亮度,導光板12更包括一微結構層16,但并不以此為限。微結構層16設置于導光板12的表面,例如導光板12的下表面。此外,微結構層16可選由UV漆涂布于導光板12的下表面所構成,或是借由熱壓成形于導光板12的下表面,但并不以此為限。
[0078]此外,觸控顯示器10的各個板體之間,如顯示面板11與導光板體12之間、導光板體12與觸控板體13之間,可借由光學膠(optical clear adhesive, OCA)或光學膠脂(optical clear resin, OCR)等粘著劑進行粘合,但并不以此為限。
[0079]以下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請參閱圖2,圖2為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的第二實施例的不意圖。如圖2所不,觸控顯不器20包括一光源L、一顯不面板21、一導光板22、一觸控板體23以及一反射片27。導光板22包括一微結構層26。觸控板體23包括一抗眩基板24以及一觸控薄膜25,且抗眩基板24包括一塑膠基板241以及一抗眩薄膜242,觸控薄膜25包括一第一電極層251、一第二電極層252以及一間隔層253。
[0080]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與圖1的第一實施例大抵相同,于此將不再贅述,不同之處在于第二實施例的觸控顯示器20采用背光式照光方式,并且增設反射片于導光板22的下方。須特別說明的是,背光式照光方式僅適用于透光面板,如液晶顯示面板。若將背光式照光方式應用于不透光面板,則因光線無法通過不透光面板,而無法增加顯示面板21的亮度。
[0081]如圖2所示,顯示面板21為透光面板,且導光板體22設置于顯示面板21的下方而成為背光式照光。此外,采用背光式照光時,可于導光板體22下方設置反射片28以增加光線的反射率,進而提升顯示面板21的亮度。
[0082]根據以上較佳實施例的說明可知,本發明的觸控顯示器包括顯示面板、導光板與觸控板體,而觸控板體包括抗眩基板以及觸控薄膜。觸控薄膜設置于抗眩基板的下表面,用以感應使用者的手指或其他指向器的位置。利用抗眩基板設置觸控薄膜,不僅實現觸控顯示器的觸控功能,更因無須另外增設塑膠基板,而進一步降低觸控顯示器的總體高度,達到薄化觸控顯示器的目的。
[0083]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因此凡其他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下所完成的等效改變或修飾,均應包含于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觸控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不面板; 一導光板,用以傳導光線;以及 一觸控板體,設置于該顯示面板以及該導光板的上方,包括: 一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一觸控薄膜,設置于該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該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該間隔層位于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組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納米銀組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導光板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上方。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導光板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下方。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觸控顯示器還包括一反射板,且該反射板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下方。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觸控顯示器還包括一光源,且該光源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一側。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觸控顯不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該導光板的一表面。
14.一種觸控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不面板; 一導光板,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上方,用以傳導光線; 一光源,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一側;以及 一觸控板體,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上方,包括: 一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一觸控薄膜,設置于該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該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該間隔層位于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之間。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組成。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為納米銀組成。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
20.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觸控顯不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該導光板的一表面。
23.一種觸控顯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不面板; 一導光板,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下方,用以傳導光線; 一反射板,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下方; 一光源,設置于該導光板的一側;以及 一觸控板體,設置于該顯示面板的上方,包括: 一抗眩基板,用以抗眩光線;以及 一觸控薄膜,設置于 該抗眩基板的一下表面,其中該觸控薄膜包括一第一電極層、一第二電極層以及一間隔層,且該間隔層位于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之間。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碳納米管組成。
25.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第一電極層與該第二電極層由納米銀組成。
26.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抗眩基板包括一塑膠基板以及一抗眩薄膜。
27.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液晶顯示面板。
28.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顯示面板為電子紙顯示面板。
29.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導光板包括一微結構層。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觸控顯示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由UV漆所構成。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觸控顯不器,其中該微結構層熱壓成形于該導光板的一表面。
【文檔編號】G02F1/1333GK103809813SQ201210440811
【公開日】2014年5月2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7日
【發明者】陳仲淵 申請人: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