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報警裝置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
背景技術:
駕駛疲勞,是指駕駛人在長時間連續行車后,產生生理機能和心理機能的失調,而在客觀上出現駕駛技能下降的現象。駕駛人睡眠質量差或不足,長時間駕駛車輛,容易出現疲勞。駕駛疲勞會影響到駕駛人的注意、感覺、知覺、思維、判斷、意志、決定和運動等諸方面。疲勞后繼續駕駛車輛,會感到困倦瞌睡,四肢無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斷能力下降,甚至出現精神恍惚或瞬間記憶消失,出現動作遲誤或過早,操作停頓或修正時間不當等不安全因素,極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上述駕駛疲勞問題而提出的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在當司機發生瞌睡,閉眼時間超過設定值時,眼鏡即發出較強烈的藍色閃光并發聲以警示司機注意。本實用新型所要求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眼鏡鏡框上設置紅外線報警器。所述紅外線報警器為被動式。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在當司機發生瞌睡,閉眼時間超過設定值時,眼鏡即發出較強烈的藍色閃光并發聲以警示司機注意。防止因司機駕駛過程中瞌睡而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發生。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鏡框1,在鏡框1上部內側角處各安裝紅外線報警器 2。平時普通的瞬間眨眼并不會觸發紅外線報警器2控制電路工作,若閉眼時間過長,超過設定的時間,例如1秒,則為不正常,紅外線報警器2的接收裝置因長時間接收不到紅外線, 聲光電路工作,紅外線報警器2發出較強烈的藍色閃光并發聲以警示司機注意。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1.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其特征在于,眼鏡鏡框上設置紅外線報警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報警器為被動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司機瞌睡報警眼鏡,在眼鏡鏡框上安裝紅外線報警器,并設定時間,正常的眨眼,因時間較短,不能觸發紅外線報警器工作;若司機瞌睡,閉眼時間長,超過設定的時間,紅外線報警器的接收裝置因長時間接收不到眼睛發出的紅外線,而觸發紅外線報警器的聲光控制電路工作,紅外線報警器發出較強烈的藍色閃光并發聲以警示司機注意。本實用新型能夠減少司機疲勞駕駛時瞌睡可能導致的交通事故發生,有利于保障交通安全。
文檔編號G02C11/00GK202102189SQ20112022798
公開日2012年1月4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30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30日
發明者李佩錦 申請人:上海師范大學附屬第二外國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