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抗藍光鏡片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鏡片,特別指一種抗藍光鏡片。
背景技術:
目前,很多場所(如一些試驗儀器等)都對光線有所要求,有的場所不允許某一波 段的光線進入,有的場所只能允許某一波段的光線進入,因此,已經有業者專門研制出各種 可以截止(或過濾)一定波長的透光材料,如塑料濾光材料,具體產品有紫外截止濾光片 (可以阻擋紫外線透過)、藍光截止濾光片(可以阻擋藍光透過)……,但是,這些材料及其 產品目前主要應用在研究試驗中,在眼鏡產品中的應用還是一片空白。專家指出強的紫外線很容易對眼睛造成傷害,藍光會加速視網膜黃斑區的細胞氧 化,過量照射甚至會損傷視覺細胞。如果黃斑區長期接觸藍光,會增加年老時眼睛出現黃斑 病變的風險,甚至有可能造成視力永久受損。陽光中的藍光能穿過眼角膜及晶體,直達視網 膜,嚴重損害負責人體九成視力的黃斑區,黃斑區在視網膜的中央,有最多視覺細胞,不只 眼睛動過刀的老年人是病變的高危險群,利用散瞳劑來治療近視的小朋友也要避免藍光傷 害,因為一旦造成出血性黃斑部病變,可能就會永久失明。藍光射入眼球的數量在不同年齡段有不同的比例,一般來說,0至2歲約70 80%,2至10歲約60 70%,60至90歲約20%,由此可見,藍光最大的危害往往發生在人 生命最初的階段,因此嬰幼兒父母需要謹防藍光可能對嬰幼兒眼睛健康造成的傷害。常見 的藍光的來源有太陽、霓紅燈、辦公室照明、計算機屏幕光線、水銀鹵素燈等等。據統計,目前美國與中國約有超過500萬人由于黃斑變化(退化)癥,而造成視力 衰退或失明,而且每年已40萬人的數量增長,在將來的20年中,隨老年人口的增加而加倍 增加。針對此病癥沒有有效的治療方法,目前只能從預防入手,不讓藍光傷害視力。也就是 要選擇一副功能性的抗藍光鏡片,市面上大部分太陽鏡片,只能抵擋陽光中的紫外光或紅 外線,對于滲透力較強可直達黃斑區的藍光皆無法抵擋,而增加眼睛患上黃斑病的機會。基于上述現實問題,本發明人研發出一種抗藍光鏡片,本案由此產生。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抗藍光鏡片,以有效阻擋藍光,減少藍光對眼睛 的傷害。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為一種抗藍光鏡片,是采用塑料濾光材料制成的藍光截止濾光片。所述藍光截止濾光片的截止光線波長為450 500納米。所述塑料濾光材料為PC聚碳酸酯濾光材料。所述塑料濾光材料為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濾光材料。采用上述方案,本實用新型鏡片選用藍光截止濾光片后,不同于現有技術中的普 通鏡片,可以有效地阻擋藍光透過鏡片射入眼睛,從而減少藍光對眼睛的傷害,保護眼睛,
3預防白內障及視網膜黃斑區病變等眼疾的產生,特別適用于曾接受白內障手術者、有黃斑 部退化家族病史者、雷射手術術后保養、假性近視與想控制度數增加的學生族群、常在戶外 活動或工作者、居住在氣候炎熱和艷陽高照地區者、使用具光敏感反應的藥物者、長期使用 計算機者、干眼癥患者等等。
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揭示的一種抗藍光鏡片100,是藍光截止濾光片,采用 PC聚碳酸酯濾光材料或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濾光材料等塑料濾光材料制成。這樣,本實用新型鏡片不同于現有技術中的普通鏡片,可以有效地阻擋藍光透過 鏡片射入眼睛,截止光線波長為450 500nm,從而減少藍光對眼睛的傷害,保護眼睛。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實施范圍的限定,凡 依本實用新型的設計要點所做的變化與修飾,均落入其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一種抗藍光鏡片,其特征在于該鏡片是采用塑料濾光材料制成的藍光截止濾光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藍光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藍光截止濾光片的截止光線波 長為450 500n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藍光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濾光材料為PC聚碳酸酯濾 光材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藍光鏡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濾光材料為PMMA聚甲基丙 烯酸甲酯濾光材料。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抗藍光鏡片,是采用塑料濾光材料制成的藍光截止濾光片。所述藍光截止濾光片的截止光線波長為450~500nm。所述塑料濾光材料為PC聚碳酸酯濾光材料或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濾光材料。本實用新型不同于現有技術中的普通鏡片,可以有效地阻擋藍光透過鏡片射入眼睛,從而減少藍光對眼睛的傷害,保護眼睛,預防白內障及視網膜黃斑區病變等眼疾的產生,特別適用于曾接受白內障手術者、有黃斑部退化家族病史者、雷射手術術后保養、假性近視與想控制度數增加的學生族群、常在戶外活動或工作者、居住在氣候炎熱和艷陽高照地區者、使用具光敏感反應的藥物者、長期使用計算機者、干眼癥患者等等。
文檔編號G02B1/04GK201666985SQ201020161339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9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9日
發明者陳宇翔 申請人:廈門虹泰光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