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優先拉扯部分的光纖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上涉及光纖帶,特別是涉及具有用于將光纖帶分離成子組的優先拉扯部分(preferential tear portion)的光纖帶。
背景技術:
光纖帶包括光波導如光纖,其傳輸光信號如聲音、視頻、和/或數據信息。使用光纖帶的光纖電纜可導致相對高的光纖密度。光纖帶結構通常可被分為兩大類。即,具有子組(subunit)的光纖帶和不具有子組的光纖帶。例如,具有子組結構的光纖帶包括至少一根光纖,該光纖由初級基體包圍以形成第一子組,第二子組具有類似的結構,二者被次級基體接觸和/或封裝。另一方面,沒有子組的光纖帶通常具有多根由單一基體材料包圍的光纖。
光纖帶不應與微電纜混淆,例如,微電纜具有強度元件和護套。例如,美國專利5,673,352公開了一種微電纜,其具有線芯結構和護套。線芯結構要求至少一光纖放置在縱向延伸的強度元件之間,二者均被嵌入在緩沖材料中。護套保護線芯結構,且選擇其結構以具有良好的相對緩沖材料的附著力并耐磨蝕。另外,強度元件被要求具有較光纖的直徑大的直徑,從而吸收施加到電纜的壓毀力。
另一方面,光纖帶通常具有多根以平面陣列排列的鄰近的光纖,從而形成相對高的光纖密度。沒有子組的光纖帶可能提出工藝上的問題。例如,當分離這些光纖帶為光纖子集時,其工藝必須使用昂貴的精密工具。此外,連接(connectorization)/接合過程可能需要用于各個光纖子集的專門接合和閉包單元/工具的目錄。其中,工藝選擇手工或使用缺乏足夠精密度的工具將光纖帶分離成子集,從而導致雜散的光纖和/或對光纖的損害。雜散光纖會在光纖帶連接、組織、剝離及接合時導致一些問題。另外,光纖的損害是不合需要的,且致使光纖不能實行于其有意的用途。
然而,有試圖幫助分離不使用子組的光纖帶的光纖帶結構。例如,美國專利5,982,968要求均勻厚度的光纖帶,其在基體材料中具有V形的應力集中(stress concentration),其中基體材料沿光纖帶的長軸延伸。V形應力集中可位于光纖帶的平面表面的彼此的對面,從而幫助將光纖帶分離成子集。然而,‘968專利要求較寬的光纖帶,因為額外的基體材料被要求鄰近于V形應力集中附近的光纖,以避免在分離后形成雜散光纖。更寬的帶則要求更多的基體材料并降低光纖密度。該專利的另一實施例要求在光纖周圍施加一薄層初級基體材料以改善幾何控制如光纖的平面性。接下來,V形應力集中被形成在施加在初級基體材料上的次級基體中,從而允許在應力集中處分離子集。
美國專利號5,970,196還描述了可分離光纖帶的另一例子。具體地,‘196專利要求一對可移動部件位于V形凹口中,V形凹口位于光纖帶的平面表面的相對側上的彼此的對面。可移動部件位于光纖帶的鄰近的內部光纖之間以幫助光纖帶在V形凹口處分離成子集。可移動部件也可與光纖帶的平面表面齊平,或者其也可從那里突出。但這些已知的光纖帶具有一些缺點。例如,它們可能更加昂貴和難于制造。另外,從可操作性的立場,V形應力集中和/或V形凹口可不合需要地影響光纖帶的堅韌性和/或導致光纖中的微彎曲。
使用子組以幫助分離的光纖帶通常不會遭遇這些問題。然而,它們也有其他問題。
圖1示出了封裝在次級基體內的采用子組的常規光纖帶1。具有子組的光纖帶具有一些優點,例如,改進的分離及避免了雜散纖維的出現。特別地,光纖帶1包括一對具有光纖3的常規子組2,光纖3封裝在初級基體5中,其接著被封裝在次級基體4中。初級基體5的厚度T1是連續的和均勻的。類似地,覆蓋子組2的平面部分的次級基體4的厚度t1是連續的和均勻的。例如,子組2可包括6根布置在初級基體5中的250μm光纖3,對于330μm的整個光纖帶厚度T2,初級基體5具有完全均勻的310μm厚度T1,次級基體4具有10μm的厚度t1。
然而,常規光纖帶1有一些缺點。例如,一個令人關注的缺點是手工分離子組2期間翼W(圖1)的潛在信息。翼W可因為公共基體4和子組基體5之間缺乏足夠的附著力和/或在分離期間次級基體的任意破裂而造成。翼W的存在可通過工藝負面影響光纖帶組織、連接、剝離和/或接合操作。另外,翼W可導致帶打印標號的問題或子組與帶處理工具的兼容性問題,帶處理工具如熱剝離器、接合夾頭及熔接機。
發明內容
本發明致力于一種光纖帶,其具有第一子組、第二子組、及與第一和第二子組的部分接觸的次級基體。第一和第二子組分別包括由各自的初級基體連接的多根光纖,這些光纖總體上沿一平面排列。次級基體具有至少一端部部分及至少一中間部分。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由間隙沿至少一部分縱軸分隔開,從而確定一優先拉扯部分。
本發明還致力于具有第一子組、第二子組及次級基體的光纖帶。第一和第二子組分別包括由各自的初級基體連接的多根光纖。次級基體包括至少一端部部分和中間部分,這兩部分均具有預先確定的厚度。中間部分鄰近于第一和第二子組之間的界面布置。另外,至少一端部部分和至少一中間部分在光纖帶的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間隔開,其中中間部分的預先確定的厚度小于至少一端部部分的預先確定厚度。
本發明還致力于具有縱軸的光纖帶,其具有第一子組、第二子組、及與第一和第二子組的部分接觸的次級基體。第一和第二子組分別具有多根光纖,光纖由各自的初級基體包圍。次級基體具有第一端部部分、第二端部部分和中間部分。中間部分位于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之間。第一端部部分與中間部分由第一間隙在至少一部分縱軸上間隔開。另外,第二端部部分與中間部分由第二間隙在至少一部分縱軸上間隔開。
附圖簡要說明圖1為根據本發明的背景技術的常規光纖帶的截面圖。
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一實施例的光纖帶的截面圖。
圖3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光纖帶的截面圖。
圖4為根據本發明的多根圖3的光纖帶排列成光纖帶堆時的截面圖。
圖5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光纖帶的截面圖。
圖6為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光纖帶的截面圖。
圖7為根據本發明的光纜的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將在下文中參考附圖進行更全面地描述,附圖示出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然而,本發明也可被表現為許多不同的形式,不應被視為僅限于在此提出的實施例;之所以提供這些實施例,是為了使在此公開的內容能全面地將本發明的范圍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附圖不必按比例繪出,而是具有清楚示出本發明的形式。
圖2中所示為根據本發明的光纖帶10。例如,光纖帶10可被用作孤立的光纖帶、光纖帶堆的一部分、或更大的光纖帶的子組。光纖帶10包括由次級基體15連接的兩個子組13。子組13包括由初級基體14連接的多根光纖12。初級基體14通常以伸長的結構將鄰近的光纖固定在一起,從而抑制光纖間的相對移動,從而提供用于處理的結實的子組13。盡管初級基體14被示出為封裝子組13的各個光纖12,但這不是必需的。次級基體15包括至少一端部部分15a和至少一中間部分15b。中間部分15b通常位于子組13之間的界面的上面。盡管中間部分15b被示出為具有大致扁平的表面,但其可具有其它適當的形狀如弓形或V形。在該實施例中,光纖帶10具有兩個端部部分15a和一個中間部分15b,它們將子組13連接在一起,從而形成具有非均勻厚度的截面。具體地,次級基體15的中間部分15b在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與至少一端部部分15a分隔開間隙g。如在此使用的,間隔開或間隙實質上意為很少或沒有次級基體15位于下面的基體之上;然而,痕量如次級基體的薄膜可位于該位置。
如在此使用的,子組意為在其上具有不連續基體材料的多根光纖。換言之,每一子組在其上具有其自己的單獨的基體材料。子組不應與子集混淆,后者是將具有共同基體材料的多根光纖排列成組。當子組被分隔開時,不連續的基體材料通常完整無缺的保留在每一子組的光纖上。另外,根據本發明概念的光纖帶可在光纖帶中使用其它適當數量的光纖和/或子組。
在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中間部分15b與兩個端部部分15a在光纖帶10的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間隔開。然而,本發明的概念包括使中間部分15b僅與一個端部部分15a間隔開。在優選實施例中,中間部分15b沿光纖帶的大部分縱軸與至少一端部部分15a間隔開。此外,中間部分15b可具有任何適當的形狀如凸狀。假定中間部分15b和15a之間的間隙g允許相當容易地手工分開子組13,而不會由于次級基體的任意破裂形成翼。換言之,間隙提供來用于子組13之間的次級基體15的優先拉扯部分。此外,如果中間部分15b在分離子組13后仍保持粘附在所分離的子組13之一上,其可被容易地從該子組去除,而無需撕、拉扯或去除次級基體15的端部部分。因此,對工人來說,其可快速且有效地手工分離子組。
在該實施例中,中間部分15b具有與端部部分15a大約相同的厚度。然而,其它實施例可調整中間部分和/或間隙g的尺寸以得到想要的性能特征。性能特征可包括堅固性、扭曲性能、柔韌性、力隔離和/或可分離性。例如,本發明的光纖帶具有特別的堅固性,使得其可被一定程度地扭曲而不會出現無意的分離。
圖3示出了具有中間部分15b的光纖帶20,其中中間部分15b相對于端部部分15a凹進。例如,中間部分15b可從至少一端部部分15a的主要表面15c共凹進約3μm或更多;然而,也可使用其它適當的凹進尺寸r。換言之,中間部分15b的主表面15c中的每一個均在端部部分15a的至少一主表面形成的平面之下約1.5μm(r/2),從而共凹進約3μm。換言之,至少一端部部分15a的厚度大于中間部分15b的厚度。在其它實施例中,凹進r在主表面15c之間可被不均等地劃分,使得中間部分15b的一側具有較中間部分的另一主表面更大的凹進。換言之,其為子組13的扁平表面到中間部分15b的高點的高度h(未標出)。在其它實施例中,中間部分15b可具有通常超出至少一端部部分15a的主表面15c的高度。
凹進中間部分15b通常可減少傳輸給子組13的、在其間的界面附近的端部的力,從而當施加力時如撓曲和/或處理期間,減少子組13的與界面相鄰的邊緣光纖的光學衰減。換言之,子組13的鄰近于界面的邊緣光纖易受光學衰減的影響,因為子組之間的界面是光纖帶可撓曲或彎曲的壓力點,從而施加可導致光學衰減的壓力給邊緣光纖。通過凹進中間部分15b,光纖帶的撓性和/或可處理性通常得以改善,因為傳輸給鄰近于子組的界面的邊緣光纖的力被減少,從而保留了邊緣光纖的光學性能。
中間部分15b的寬度w也可被調整以得到想要的性能。例如,寬度w可以是約600μm或更小;然而,也可使用任何其它適當的尺寸。寬度w、凹進r、連同材料特性一起可影響分離子組13所需要的力。同樣,間隙g的尺寸可影響光纖帶特性如撓性和/或可處理性。例如,間隙g可具有約3μm或更大的寬度,最好為5μm或更大,最大至約600μm;然而,也可使用任何其它適當的尺寸。另外,使用適當的預定基體特性如斷裂伸長率和/或預定的基體模量可增強光纖帶的優先拉扯部分。
另外,如美國專利6,253,013所公開的,其內容通過引用組合于此,在初級基體和次級基體之間可使用粘附區18(圖2)。例如,粘附區18可通過使用電暈放電處理而應用于初級基體14。另外,為識別光纖帶而做的標記可位于初級基體或次級基體上。在其它實施例中,次級基體可用于識別光纖帶。例如,次級基體可被染成彩色以用于識別光纖帶。
本發明不應與常規的帶混淆,后者由于制造方差而具有截面表面波動。這些波動可導致常規帶在任意位置的厚度的變化,而不是按照預先確定的形狀。例如,在任意位置的截面,常規帶的厚度可以是310±3μm。另一方面,根據本發明的帶可具有非均勻的厚度、間隙、和/或中間部分,其在預定位置增加或減小以幫助分離性能。
在一實施例中,光纖12為多根單模光纖;然而,光纖也可使用其他類型或結構。例如,光纖12可以是多模、純模、摻鉺、偏振保持光纖,其他適當類型的光波導,和/或它們的結合。例如,每一光纖12可包括基于硅石的纖芯,其用于傳輸光并被基于硅石的覆層包圍,覆層具有低于纖芯的折射率。另外,一種或多種涂層可施加到光纖12上。例如,柔軟的第一涂層包圍覆層,相對較硬的第二涂層包圍第一涂層。涂層還可包括識別手段如墨水或用于識別的其他適當標記,和/或抑制識別手段去除的抗粘合劑。然而,用在本發明的帶中的光纖通常不是緊密緩沖(tight-buffered)的。商業上可用的適當的光纖可從紐約的康寧公司獲得。
例如,初級基體14可以是可輻射固化的材料或聚合材料;當然,也可使用其他適當的材料。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知,可輻射固化的材料在以預定輻射波長照射時會經歷從液態到固態的轉變。在固化前,可輻射固化的材料包括液態單體、具有丙烯酸鹽官能團的低聚物“主鏈”、光敏引發劑、及其他添加劑的混合物。典型的光敏引發劑功能是通過吸收由輻射源輻射的能量;分裂成活性種;接著啟動單體和低聚物的聚合/硬化反應。通常,作為照射的結果,交聯的固化的固體網絡形成在單體和聚合物之間,其可包括揮發性組分。換言之,光敏引發劑開始了一化學反應,該反應促進液態基體凝固成具有模數特性的固體薄膜。
固化過程的一個方面是響應于輻射暴露的光敏引發劑的反應。光敏引發劑具有固有吸收頻譜,其根據作為輻射波長的函數的吸光度進行測量。每種光敏引發劑具有特有的光敏區間,即通常以納米(nm)測量的光敏波長范圍。例如,商業可用的光敏引發劑可具有光敏波長范圍真空紫外(160-220nm)、紫外(220-400nm)、或可見光(400-700nm)波長范圍。
所得到的可輻射固化材料的模數可通過輻射強度和固化時間等因素來控制。輻射劑量,即到達每單位面積表面的輻射能與線速度成反比,線速度即可輻射固化材料移動通過輻射源的速度。光劑量是作為時間的函數的所輻射功率的積分。換言之,如果所有其他參數相等,線速度越快,所必須的輻射強度越高,以獲得足夠的固化。在可輻射固化材料已被完全照射后,則材料被認為已被固化。固化發生在可輻射固化材料中,其從朝向輻射源的側向下或遠離源逐漸固化。由于靠近輻射源的材料部分可阻止輻射到達材料的未固化部分,從而可建立固化梯度。根據入射輻射的量,固化的材料可展現不同的固化程度。此外,材料中的固化程度可具有明顯的與其關聯的模量特性。相反地,輻射源可被放在適當的位置以使材料具有相當均勻的固化。
因而,固化程度影響通過可輻射固化材料的交聯密度的機械特性。例如,相當固化的材料可被定義為具有高交聯密度的材料,該種材料非常易碎。另外,未固化好的材料可被定義為具有低交聯密度的材料,且可能太軟,可能具有相對高的摩擦系數(COF),其導致不合需要的帶摩擦水平。根據輻射劑量的不同,固化的UV材料具有約50MPa到約1500MPa范圍內的模量。不同的模量值可改變本發明的帶的手工分離性和堅固性的性能度。
在一實施例中,UV可固化材料用于初級基體14。例如,UV可固化材料為聚氨酯丙烯酸樹脂,其可從伊利諾伊州的埃爾金的DSMDesotech Inc.獲得,如950-706型號。另外,也可使用其他適當的UV材料,如聚酯丙烯酸樹脂,其可從俄亥俄州的哥倫布的BordenChemical,Inc.獲得。另外,熱塑材料如聚丙烯也可被用作基體材料。
另外,根據本發明的光纖帶可具有帶有材料特性的次級基體,材料特性如不同于子組的初級基體的粘附、COF特性、或硬度。這可通過使用類似于初級基體的次級基體材料實現,但其具有不同的處理特性如固化特性,和/或通過使用不同于初級基體的材料實現。同樣,次級基體的不同部分可具有不同的材料和/或具有截然不同的特性,從而調整性能特性。
圖4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光纖帶堆40。具體地,光纖帶堆40包括形成堆的多個光纖帶30。如圖所示,相鄰的光纖帶的凹進部分被間隔開。因此,抑制了從相鄰帶的凹進部分處傳輸的力。例如,如果施加壓力給光纖帶堆,靠近子組界面的邊緣光纖不與相鄰的光纖帶接觸,從而抑制了這些光纖上的應力。本發明的任何光纖帶均可以任何適當的結構使用在光纖帶堆中。此外,光纖帶堆可位于管內和/或作為光纜的一部分。
圖5示出了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光纖帶50。光纖帶50包括由次級基體55連接的六個子組13,其具有非均勻的厚度。次級基體55包括兩個端部部分55a、第一中間部分55b、第二中間部分55c及正中部分55d。中間部分55b、55c通常位于子組13之間預先確定的界面的上面。在該實施例中,光纖帶50具有由第一中間部分55b連接的第二和第三子組13(從左向右)及由第二中間部分55c連接的第四和第五子組13。另外,端部部分55a中的每一個接觸和/或連接兩個子組13,但在其它實施例中,端部部分可接觸和/或連接兩個以上的子組。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中間部分可按需關于其它子組界面布置。如圖所示放置第一和第二中間部分55b、55c允許工人容易地將光纖帶50分離為三個子組,每一子組具有兩個四根光纖子組中的八根光纖。其后,如果需要,工人可將三個單獨的子組中的任一個分離為分開的子組。換言之,光纖帶50具有更強的選擇,首先撕拉為三個八根光纖子組,接著三個子組中的每一個均可被分離為四根光纖的子組,如果需要的話。如圖所示,正中部分55d通常位于第一和第二中間部分55b、55c之間并將第三和第四子組連接在一起。然而,本發明的概念可使用任何適當結構的子組和/或優先拉扯部分。
用于說明的目的,次級基體55的第一和第二中間部分55b、55c具有不同的凹進尺寸,但優選實施例使中間部分具有相似的凹進尺寸。具體地,如圖所示,第一中間部分55b從至少一端部部分55a凹進并相對于正中部分55d凹進。另一方面,第二中間部分55c通常沒有凹進。同樣,如上所述的,間隙g和/或中間部分55b的寬度w可具有任何適當的尺寸,從而向光纖帶50提供所需的性能特征。如此,光纖帶50具有多個間隙g,其可存在于光纖帶50的至少一部分縱軸之上。在優選實施例中,多個間隙g存在于光纖帶50的大部分縱軸之上。
圖6示出了根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光纖帶60。光纖帶60包括由次級基體61連接的六個兩光纖子組13,從而形成多個根據本發明概念的三光纖帶。另外,光纖帶60包括第三基體65,其具有兩個端部部分65a、第一中間部分65b、第二中間部分65c、及正中部分65d。中間部分65b、65c通常位于光纖帶68之間的預定界面的上面。在該實施例中,光纖帶60具有由第一中間部分65b連接的第一和第二光纖帶68(從左到右)及由第二中間部分65c連接的第二和第三光纖帶68。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中間部分可按需關于其它光纖帶界面布置。如圖所示放置第一和第二中間部分65b、65c允許工人容易地將光纖帶60分離為三個光纖帶,每一光纖帶具有兩個兩光纖子組中的四根光纖。因此,光纖帶60具有采用本發明概念的兩個不同的基體61、65。另外,第三基體65也可如圖所示在外側位置填充光纖帶61的間隙或可強行如圖所示在中央位置在間隙中留下空間67。
圖7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代表性的光纜70。光纜70包括布置在管72中的光纖帶堆40,其周圍具有外殼74。外殼74包括強調元件74a和護套74。盡管所示為單管光纜設計,本發明可包括任何適當光纜設計中的光纖帶,如開槽纖芯、引入電纜、8字形、松管型、或互連電纜。此外,光纜70或任何其它結構可包括更多或更少的光纜組成如開傘索、鎧裝層、包扎層、強度元件、遇水膨脹成分、阻水材料、或任何其它適當的光纜組成。
在本發明范圍內的許多修改和其他實施例對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子組可包括不同數量的光纖,帶可具有兩個以上的子組,或帶可具有其他適當的結構。另外,本發明的帶可以是光纖帶堆的部分或包括其他適當的組件。因此,應該理解的是,本發明并不限于在此公開的具體實施例,在本發明范圍內可進行修改和使用其他實施方式。盡管在此使用了具體的術語,它們僅是一般意義上的說明性的使用,并不用于限定的目的。本發明已參考硅石基的光纖進行描述,但本發明的概念也可應用于其他適當的光波導。
權利要求
1.光纖帶,包括第一子組,第一子組包括第一多根光纖,第一多根光纖由第一初級基體連接;第二子組,第二子組包括第二多根光纖,第二多根光纖由第二初級基體連接;第一和第二子組通常沿一平面進行布置;次級基體與第一和第二子組的部分接觸,次級基體具有至少一端部部分和至少一中間部分,其中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由間隙沿縱軸的至少一部分分隔開,從而確定一優先拉扯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相對于至少一端部部分凹進。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相對于至少一端部部分凹進約3μm或更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間隙具有約3μm或更大的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通常位于第一子組和第二子組之間的界面的上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具有小于約600μm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子組。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第一中間部分和第二中間部分及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至少四根光纖。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在大部分縱軸上均被間隔開。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還包括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纖帶,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在大部分縱軸上均與中間部分間隔開。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具有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且第一初級基體具有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其中次級基體的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不同于第一初級基體的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具有約50MPa或更大的楊氏模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與次級基體的部分接觸的第三基體,第三基體具有至少一端部部分和至少一中間部分,其中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由間隙沿至少一部分縱軸間隔開,從而確定一優先拉扯部分。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纖帶堆的一部分。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纜的一部分。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端部部分與兩個或更多個子組接觸。
19.光纖帶,包括第一子組,第一子組包括多根光纖,多根光纖由第一初級基體連接;第二子組,第二子組包括多根光纖,多根光纖由第二初級基體連接;及次級基體,次級基體包括至少一端部部分和中間部分,兩部分均具有預定的厚度,中間部分鄰近于第一和第二子組之間的界面布置,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在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分隔開,其中中間部分的預定厚度小于至少一端部部分的預定厚度。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端部部分的厚度為約3μm或大于中間部分的厚度。
21.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中間部分具有小于約600μm的寬度。
22.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三個或更多個子組。
23.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第一中間部分和第二中間部分及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
24.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至少四根光纖。
25.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在大部分縱軸上均被間隔開。
26.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還包括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光纖帶,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在大部分縱軸上均與中間部分間隔開。
28.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具有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且第一初級基體具有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其中次級基體的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不同于第一初級基體的至少一預先確定的材料特性。
29.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次級基體具有約50MPa或更大的楊氏模量。
3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纖帶堆的一部分。
31.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纜的一部分。
32.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第三基體,第三基體包括至少一端部部分和中間部分,中間部分鄰近于第一光纖帶和第二光纖帶之間的界面布置,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在至少一部分縱軸上間隔開。
33.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光纖帶,至少一端部部分與兩個或更多個子組接觸。
34.具有縱軸的光纖帶,包括第一子組,第一子組包括多根光纖,多根光纖由第一初級基體包裹;第二子組,第二子組包括多根光纖,多根光纖由第二初級基體包裹;與第一和第二子組的部分接觸的次級基體,次級基體具有第一端部部分、第二端部部分和中間部分,中間部分位于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之間,其中第一端部部分與中間部分由第一間隙在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分隔開,第二端部部分與中間部分由第二間隙在縱軸的至少一部分上分隔開。
35.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確定一大致扁平的表面,且中間部分從大致扁平的表面凹進。
36.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第一端部部分和第二端部部分在大部分縱軸上均與中間部分分隔開。
37.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具有至少四根光纖。
38.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纖帶堆的一部分。
39.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光纖帶是光纜的一部分。
40.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光纖帶,第一端部部分與兩個或更多個子組接觸。
全文摘要
光纖帶具有第一子組和第二子組。第一和第二子組分別包括多根由各自的初級基體連接的多根光纖。第一和第二子組通常沿一平面與接觸第一和第二子組的部分的次級基體排列成行。次級基體具有至少一端部部分和至少一中間部分。次級基體的至少一中間部分和至少一端部部分由間隙沿縱軸的至少一部分分隔開,從而確定一優先拉扯部分。在其它實施例中,至少一中間部分相對于至少一端部部分凹進。
文檔編號G02B6/44GK1777829SQ200480005479
公開日2006年5月24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18日 優先權日2003年2月28日
發明者戴維·W.·基亞森, 卡爾·M.·Jr.·惠斯南特, 克雷格·M.·康拉德, 卡倫·E.·威廉姆斯, 羅德尼·D.·克萊因, 特里·L.·埃利斯, 布拉德利·J.·布萊澤 申請人:康寧光纜系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