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燈管模塊與背光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系有關于平面顯示器的背光模塊,尤其是有關于直下式背光模塊中的燈管與變壓器的配置結構。
背景技術:
直下式平面顯示器,系指光源由底部的燈管模塊直接透射而產生影像。
如第1a圖所示,系為早期的燈管連接方式。包括回路基板106,用于提供基本電流,其上裝接多個變壓器104,用于產生交流電,電流經由燈管102,集中耦接于反饋電路108,再回到回路基板106形成回路。其中交流電與時間的關系圖可以如第1b圖所示,呈現一弦波,其頻率通常是60Hz。這種燈管連接方式,需要將低壓端全部焊接在一起,并連接一條接地線反饋到回路基板106,加工時與材料成本皆高。
第2a圖是經過改良的燈管模塊。在206上有正相變壓器204和負相變壓器208兩種變壓器,兩只燈管102則串聯在正相變壓器204和負相變壓器208上。其中端點V1和端點V2代表正相變壓器204和負相變壓器208提供的交流電壓,其時序圖如第2b圖所示,V1和V2的相位相差180度,而峰值和頻率皆相同。如此形成的回路,可以節省地線回路的加工成本。但每只燈管仍然需要一個對應的正相變壓器204或負相變壓器208,成本仍有降低余地。
第3圖的燈管模塊,回路基板306上裝有變壓器304,每個變壓器304包括V1和V2兩個端點,其上所施加的交流電壓,亦與第2b圖所示相同,藉此驅動兩支串聯的燈管102。雖然每一個變壓器304可驅動兩支燈管102,但在點亮燈管時產生的正、負電位高壓差易造成跳火的危險,若是增加正、負電位線圈的距離,會增大變壓器304的尺寸,因而浪費不少空間。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燈管模塊,用于平面顯示器的直下式背光模塊中,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以及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另有多個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端點,以及多個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端點。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而該第一燈管與第二燈管的數量至少為二。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燈管模塊,用于平面顯示器的直下式背光模塊中,至少包括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變壓器依序排列。該第一和第四變壓器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而該第二和第三變壓器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另包括多個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一端點,多個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一端點,多個第三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三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二端點,以及多個第四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四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二端點。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直下式背光模塊,用于提供平面顯示器的光源,除了上述燈管模塊,還包括擴散膜,置于燈管的第一側,用于均勻地透射該等一第燈管與第二燈管所發出的光線,以及反光板,置于燈管的第二側,用于使光線反射至該第一側。
第1a圖系為現有燈管模塊的示意圖;第1b圖系為第1圖中Vt的時序圖;第2a圖系為現有燈管模塊的示意圖;第2b圖系為第2a圖中V1和V2的時序圖;第3圖系為現有燈管模塊的示意圖;第4a、4b圖系為本發明燈管模塊的示意圖;以及第5圖系為本發明直下式背光模塊的示意圖。
符號說明102~燈管 104~變壓器106~回路基板 108~反饋電路204~正相變壓器206~回路基板208~負相變壓器304~變壓器306~回路基板 400~燈管模塊
404~正相變壓器406~回路基板408~負相變壓器500~直下式背光模塊502~擴散膜504~反光板具體實施方式
第4a圖系為本發明實施例的燈管模塊,其中包括回路基板406,上裝載有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該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會根據回路基板406提供的電力,輸出相位不同的交流電壓。其各耦接兩個燈管102,該等燈管102的另一端耦接于端點V0,形成回路。其中端點V1和V2的交流電壓,以如第2b圖所示的時序關系運作。其中第2b圖中的VD代表交流電的峰值,其額定值視燈管規格的設計而定。因此電流會在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之間往復流動,驅動總共四支燈管102。其中正相變壓器404中的「+」與負相變壓器408中的「-」符號系用來分辨其電位的不同。因V1和V2上的電位是隨時間而變化的交流電,兩者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亦即是當V1為正時,V2必為負,兩者之間永遠是一正一負的關系。
第4b圖系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其燈管模塊400基本構成組件與第4a圖相同,但是包括多個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此外另一主要特征是其排列方式,如圖所示,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的相隔方式可減少正負電壓相鄰的機會,使跳火的機會降低。在本實施例中,雖然每一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的組合可驅動四支燈管102,但實際上燈管102的數目并不限定于此。這些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在V1和V2上施加的交流電壓,其時序關系仍然與第2b圖相同,因此電流會在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之間往復流動,驅動當中的燈管102。
第5圖是本發明實施例之一的直下式背光模塊500,其中應用上述燈管模塊400,在底層放置一片反光板504用于使光線向上發出,上層則放置擴散膜502,利用散射原理使原來的點光源變成平行光。擴散膜502和反光板504應為現有的組件,在此不再詳述。其中的燈管模塊400中,包括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以 的方式排列。在第5圖中雖以八個變壓器交相排列,然而本發明不限定其數目,其精神在于正相與負相變壓器為兩兩一組,而各組的相鄰處安排同相的變壓器。舉例來說,第5圖中的燈管模塊400,亦可以是第4a圖所示的一組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總共驅動4只燈管102。同樣地,在第5圖中,每個變壓器上可耦接的燈管數為二,但本發明的精神并不限定于此。
本發明第4b圖中的燈管模塊400,相較于第1a圖中現有的燈管模塊,不需要加工制作一地線將反饋電路108端反饋至回路基板106形成回路,故可以節省成本。相較于第2a圖中現有的燈管模塊,本發明每一正相變壓器204和負相變壓器208均可串接兩個以上的燈管102,減少了變壓器的需求,亦節省了構造的空間及成本。相較于第3圖,本發明燈管模塊400中,除了以正相變壓器404和負相變壓器408的搭配組合來取代原變壓器304的驅動方式之外,更以排列方式的技巧減少了正電位和負電位的相鄰機會,有效的避免了跳火的問題。
本發明雖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于限定本發明的范圍,任何熟習此項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做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當視所附的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燈管模塊,用于平面顯示器的背光模塊,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多支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端點;以及多支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端點。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
3.一種燈管模塊,用于平面顯示器的背光模塊,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第二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第三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該第二相位的交流電;第四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三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該第一相位的交流電;多支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一端點;多支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一端點;多支第三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三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二端點;以及多支第四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四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二端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
5.一種背光模塊,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多支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端點;多支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端點;光學膜片,置于燈管的第一側;以及反光板,置于燈管的第二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光學膜片系為擴散膜。
8.一種背光模塊,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第二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第三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該第二相位的交流電;第四變壓器,相鄰于該第三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該第一相位的交流電;多支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一端點;多支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一端點;多支第三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三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第二端點;多支第四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四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第二端點;光學膜片,置于燈管的第一側;以及反光板,置于燈管的第二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管模塊,其中該光學膜片系為擴散膜。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燈管模塊,用于平面顯示器的直下式背光模塊中,包括第一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一相位的交流電,以及第二變壓器,用于提供具有第二相位的交流電。另有多個第一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一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一端點,以及多個第二燈管一端耦接于該第二變壓器,另一端耦接于該端點。該第一變壓器與該第二變壓器皆裝在一回路基板上,該回路基板系用于使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的交流電構成回路,其中該第一相位與該第二相位相差一百八十度,而該第一燈管與第二燈管的數量至少為二。
文檔編號G02F1/13GK1615061SQ20041009800
公開日2005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1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1日
發明者陳政傳 申請人: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