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大屏幕背投影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投影機,具體是一種大屏幕背投影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背投影機屏幕與水平面垂直,觀看者視線在水平方向的可視角一般可達180度,當背投影機的高度略高于人或小于人體的高度時,觀察者的視線在垂直方向的可視角也很大,并不影響觀賞效果,但是,在多人觀看的公共場合,投影機需要放的很高,當背投影機的屏幕高度高于人體很大時,觀察者的視線在垂直方向的視角就與屏幕成一定角度,當可視角在17度左右時,亮度就會衰減一半,這樣的觀賞效果就會很差。因此,不適合于多人觀看。另外,現有的大屏幕背投影機內一般都采用兩塊以上反射鏡,成本比較高。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投影機高度高于人體高度,觀察者須仰視的情況下,不改變光學路徑長度、投影屏幕大小和投影儀鏡頭,不改變觀賞者視線與屏幕間的角度,而使亮度大大提高,從而使觀賞效果更加清晰,且只采用一塊反射鏡的一種大屏幕背投影機。本實用新型包括投影機底座、投影機外殼、投影儀、反射鏡、投影機屏幕,投影機屏幕與投影機外殼相連,其特點是投影機屏幕與水平面不垂直,成小于90度的角度,投影機外殼的下端連接在投影機底座上,投影儀與垂直方向成一定的角度傾斜放置在背投影機底座的底部,反射鏡只有一塊,與水平面成一定的角度傾斜固定在投影機外殼的頂部。本實用新型在背投影機高度高于人體高度,觀察者須仰視的情況下,在不改變光學路徑長度、投影屏幕大小和不改變投影儀鏡頭的前提下,不改變觀賞者視線與屏幕間的角度,通過加一投影機底座和使投影機屏幕傾斜,大大提高了亮度,從而使觀賞效果更加清晰,且只采用一塊反射鏡,成本低,結構簡單,適合于多人觀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實用新型包括背投影機底座4、背投影外殼3、投影儀5、反射鏡2、投影機屏幕1,投影機屏幕1與投影機外殼3相連,投影機外殼3的下端連接在投影機底座4上,投影機底座4的前端高1.8-4.1米,后端高2.4-4.6米,投影機屏幕1與水平面不垂直,與垂直方向成10-35°角,投影儀5與投影機底座4的底平面成60-85°角傾斜放置在投影機底座4的底部,反射鏡2只有一塊,它與水平面成25-60°的角度傾斜固定在投影機外殼3的頂部。
權利要求1.一種大屏幕背投影機,包括投影機底座、投影機外殼、投影儀、反射鏡、投影機屏幕,投影機屏幕與投影機外殼相連,其特征在于投影機屏幕與水平面成小于90度的角度,投影機外殼的下端連接在投影機底座上,投影儀與垂直方向成一定的角度傾斜放置在背投影機底座的底部,反射鏡只有一塊,與水平面成一定的角度傾斜固定在投影機外殼的頂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屏幕背投影機,其特征還在于所述的投影機底座的前端高1.8-4.1米,后端高2.4-4.6米,投影儀與投影機底座的底平面之間的夾角在60-85°之間,投影機屏幕與垂直方向成10-35°角,反射鏡與水平面成25-60°角。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包括投影機底座、投影機外殼、投影儀、反射鏡、投影機屏幕,投影機屏幕與投影機外殼相連,其特點是投影機屏幕與水平面不垂直,成小于90度的角度,投影機外殼的下端連接在投影機底座上,投影儀與垂直方向成一定的角度傾斜放置在背投影機底座的底部,反射鏡只有一塊,與水平面成一定的角度傾斜固定在投影機外殼的頂部。本實用新型在背投影機高度高于人體高度、觀察者須仰視的情況下,提高了亮度,從而使觀賞效果更加清晰,且只采用一塊反射鏡,成本低。適合于多人觀看。
文檔編號G02B27/18GK2586186SQ0229228
公開日2003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優先權日2002年12月31日
發明者趙宏偉 申請人:哈爾濱宇宙光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