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于繪畫工具技術領域且公開了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包括畫板基板、第一基板、畫板、把手、油性筆槽、油性筆擦、文具盒、小磁塊、支架座、鉸鏈和支架,所述畫板基板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一側均設置有把手,所述畫板基板上設置有畫板,所述畫板呈白色面板且具有磁性,所述畫板上設置有文具盒,所述油文具盒內部設置有油性筆槽和油性筆擦,所述畫板基板上還設置有畫板擦,所述畫板擦中間設置有手桿,所述畫板基板上側還設置有音樂播放器。本發明通過音樂播放器,可以在使用畫板的過程中提供音樂播放的功能,而且通過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鉸鏈連接,使用簡單,攜帶方便,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方便性。
【專利說明】
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畫板,具體涉及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屬于繪畫工具技術領域。【背景技術】
[0002]畫板及寫字板種類很多,所述寫字板通常為面板與夾子所組成,現有產品大多為夾子與面板互相固定,這種寫字板形式單一,可是有些資料需要橫向書寫或者閱讀,而另一些資料則需要豎向書寫或者閱讀,如果是固定形式不能滿足適用于橫向或者豎向的資料書寫及閱讀,使用不方便,局限性大,目前也有部分種類的寫字板的面板與夾子可分開,但面板背面沒有定位機構,夾子不能定位,容易左右擺動,影響使用效果。
[0003]現在許多學校為了更好的進行互動教育,會把課堂搬到戶外進行,戶外教育的過程也需要寫字板的協助,目前所用的寫字板體積較大,移動、攜帶起來都不方便,運輸需要的擱置空間也大,給老師帶來了許多的不便,同時教學寫字板適用于教師課堂教學用,也適用于學生用,目前學生用的寫字板要么面積太小,不好使用,要么由于展開面積大不便攜帶,使用不方便,而且現有的畫板不具備音樂播放的功能。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通過音樂播放器,可以在使用畫板的過程中提供音樂播放的功能,而且通過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鉸鏈連接,運輸的過程只要將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合起即可,使用的時候打開放置, 使用簡單,攜帶方便,使用時并通過可拆卸支架進行支撐,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方便性, 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本發明提供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包括畫板基板、第一基板、畫板、把手、油性筆槽、油性筆擦、文具盒、小磁塊、支架座、鉸鏈和支架,所述畫板基板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一側均設置有把手,所述畫板基板上設置有畫板,所述畫板呈白色面板且具有磁性,所述畫板上設置有文具盒,所述油文具盒內部設置有油性筆槽和油性筆擦,所述畫板基板上還設置有畫板擦,所述畫板擦中間設置有手桿,所述畫板基板上側還設置有音樂播放器。
[0006]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寫字板基板呈長方體狀且由木質材料制成,所述畫板由帶有磁性的塑料材料制成。
[0007]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畫板上設置有若干個小磁塊,所述小磁塊呈圓形。
[0008]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寫字板基板一側設置有兩個鉸鏈,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通過鉸鏈相連接,所述鉸鏈通過螺釘固定在寫字板基板上。
[0009]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寫字板基板上還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通過支架座固定在寫字板基板且所述支架可拆卸掉。
[0010]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畫板基板上側設置有兩個音響,所述音響一側設置有USB接口另一側設置有電源接口。
[0011]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通過音樂播放器,可以在使用畫板的過程中提供音樂播放的功能,而且通過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鉸鏈連接,運輸的過程只要將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合起即可,使用的時候打開放置,使用簡單,攜帶方便,使用時并通過可拆卸支架進行支撐,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方便性,同時通過油性筆寫字可以減少環境的污染,而且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實用性較強。【附圖說明】
[0012]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0〇13] 在附圖中: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支架結構視圖;圖中標號:1、寫字基板;2、第一基板;3、第二基板;4、畫板;5、把手;6、油性筆槽;7、油性筆擦;8、文具盒;9、小磁塊;10、支架座;11、鉸鏈;12、螺釘;13、支架;14、音響;15、USB接口; 16、電源接口; 17、畫板擦;18、手桿;19、音樂播放器。【具體實施方式】[〇〇1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5]實施例:請參閱圖1-2,本發明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包括畫板基板1、第一基板2、畫板4、把手5、油性筆槽6、油性筆擦7、文具盒8、小磁塊9、支架座10、鉸鏈11和支架13, 所述畫板基板1包括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所述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側均設置有把手5,所述畫板基板1上設置有畫板4,所述畫板4呈白色面板且具有磁性,所述畫板4上設置有文具盒8,所述油文具盒8內部設置有油性筆槽6和油性筆擦7,所述畫板基板1上還設置有畫板擦17,所述畫板擦17中間設置有手桿18,所述畫板基板1上側還設置有音樂播放器19。
[0016]所述寫字板基板1呈長方體狀且由木質材料制成,所述畫板4由帶有磁性的塑料材料制成,通過寫字板基板1由木質材料制成,減輕了整體的重量,從而具有體積小、重量輕、 外形美觀大方的優點,而且畫板4帶有磁性,可以吸附油性筆擦7,從而節約了使用空間。所述畫板4上設置有若干個小磁塊9,所述小磁塊9呈圓形,通過小磁塊9可以固定紙質東西在畫板4上展示,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所述寫字板基板1 一側設置有兩個鉸鏈11,所述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通過鉸鏈11相連接,所述鉸鏈11通過螺釘12固定在寫字板基板1上,通過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鉸鏈11連接運輸的過程只要將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合起即可,使用的時候打開放置,使用簡單,攜帶方便。所述寫字板基板1上還設置有支架13,所述支架13 通過支架座10固定在寫字板基板1且所述支架13可拆卸掉,并通過可拆卸支架13進行支撐, 可隨時隨地進行組裝使用,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方便性,所述畫板基板1上側設置有兩個音響14,所述音響14一側設置有USB接口 15另一側設置有電源接口 16,通過USB接口可以連接手機其它移動儲蓄設備,可以在使用畫板的過程中提供音樂播放的功能,而且結構簡單, 使用方便,價格便宜,實用性較強。
[0017]需要說明的是,本發明為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使用時,通過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鉸鏈11連接運輸的過程只要將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合起即可,使用的時候打開放置,并通過可拆卸支架13進行支撐,可隨時隨地進行組裝使用,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和方便性,通過畫板4可進行相關的教學和學習使用,而且所述畫板4上設置有若干個小磁塊 9,所述小磁塊9呈圓形,通過小磁塊9可以固定紙質東西在畫板4上展示,提高了使用的靈活性,通過電源接口 16接通電源,可以在使用畫板的過程中提供音樂播放的功能,而且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加工簡便,性能可靠,工作效率高。
[0018]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 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包括畫板基板(1)、第一基板(2)、畫板(4)、把手(5)、油性 筆槽(6)、油性筆擦(7)、文具盒(8)、小磁塊(9)、支架座(10)、鉸鏈(11)和支架(13),其特征 在與,所述畫板基板(1)包括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所述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 一側均設置有把手(5),所述畫板基板(1)上設置有畫板(4),所述畫板(4)呈白色面板且具 有磁性,所述畫板(4)上設置有文具盒(8),所述油文具盒(8)內部設置有油性筆槽(6)和油 性筆擦(7),所述畫板基板(1)上還設置有畫板擦(17),所述畫板擦(17)中間設置有手桿 (18),所述畫板基板(1)上側還設置有音樂播放器(19)。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寫字板基板(1) 呈長方體狀且由木質材料制成,所述畫板(4)由帶有磁性的塑料材料制成。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板(4)上設置 有若干個小磁塊(9),所述小磁塊(9)呈圓形。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寫字板基板(1) 一側設置有兩個鉸鏈(11),所述第一基板(2)和第二基板(3)通過鉸鏈(11)相連接,所述鉸 鏈(11)通過螺釘(12)固定在寫字板基板(1)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寫字板基板(1) 上還設置有支架(13),所述支架(13)通過支架座(10)固定在寫字板基板(1)且所述支架 (13)可拆卸掉。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音樂播放器的畫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畫板基板(1)上 側設置有兩個音響(14),所述音響(14)一側設置有USB接口(15)另一側設置有電源接口 (16)〇
【文檔編號】B44D3/18GK106004218SQ201610533153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7月8日
【發明人】鄭時
【申請人】鄭州市兒童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