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美術用具,尤其涉及一種油畫寫生箱;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
背景技術:
便攜式油畫寫生箱是一種重要的美術用具。現有技術中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通常是木制的,通常包括箱蓋和箱體。箱蓋包括蓋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第四側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第四側板構成箱蓋框,蓋板設置在箱蓋框上;第一側板與箱體通過合頁活動連接,第二側板與第一側板相對而設,第三側板與第四側板相對而設。第三側板的兩端分別與第一側板的一端、第二側板的一端榫接。第四側板的兩端分別與第一側板的另一端、第二側板的另一端榫接。油畫畫板、油畫顏料、油畫畫筆、油畫刀等物件就放置在便攜式油畫寫生箱的箱體中,箱蓋處的空間,尚未得到利用。此外,畫油畫時,還需要另外準備固定裝置固定油畫畫板,很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該便攜式油畫寫生箱的箱蓋處可以固定油畫畫板,解決了箱蓋處的空間利用率不高及作畫時需要另外準備固定裝置固定油畫畫板所帶來的不方便的技術問題。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包括箱蓋和箱體,所述箱蓋包括蓋板;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第四側板;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所述第三側板、所述第四側板構成箱蓋框,所述蓋板設置在所述箱蓋框上;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箱體活動連接,所述第二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相對而設,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四側板相對而設;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活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或者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活動連接。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沿所述箱蓋框的內側周面,開有安裝槽。進一步,所述安裝槽的數目為2 4道。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的固定連接是榫接。[0015]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活動連接是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是榫接。進一步,所述鉸接是合頁連接。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是榫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活動連接是鉸接。進一步,所述鉸接是合頁連接。在本實用新型中,優選地,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箱體的活動連接是鉸接。進一步,所述鉸接是合頁連接。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右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右端連接。或者,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左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左端連接。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提高了箱蓋處空間的利用率,并能固定油畫畫板,使得作畫時不需要另外的油畫畫板固定裝置。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明,以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圖I是具體實施方式
中所示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I中A部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包括箱蓋I和箱體2。箱蓋I包括蓋板10,第一側板11 ;第二側板12 ;第三側板13 ;第四側板14。第一側板11、第二側板12、第三側板13、第四側板14構成箱蓋框15,蓋板10設置在箱蓋框15上。第一側板11與箱體2活動連接,具體而言是鉸接,如合頁連接(圖中未示出),特別是采用一種限位合頁(該限位合頁是常見的,其結構不贅述),使箱蓋I上翻后可以保持直立狀態。第二側板12與第一側板11相對而設,第三側板13與第四側板14相對而設。第三側板13與第一側板11、第二側板12固定連接,具體而言是榫接(圖中未示出)。如圖所示,在本具體實施方式
中,第四側板14的一端與第一側板11活動連接,具體而言是鉸接,再具體而言是合頁16連接。第四側板14的另一端與第二側板12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具體而言是榫接。在另一個具體實施方式
中(圖中未示出),第四側板14的一端與第一側板11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具體而言是榫接;第四側板14的另一端與第二側板12活動連接,具體而言是鉸接,如常見的合頁連接。沿箱蓋框15的內側周面,開有安裝槽17。安裝槽17的數目為2 4道,本具體實施方式
中為兩道。在本具體實施方式
中,第四側板14的一端與第一側板11的右端連接,另一端與第二側板12的右端連接。在另一個具體實施方式
中(圖中未示出),第四側板14的一端與第一側板11的左端連接,另一端與第二側板12的左端連接。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無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由權利要 求書所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包括箱蓋和箱體,所述箱蓋包括 蓋板; 第一側板; 第二側板; 第三側板; 第四側板; 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所述第三側板、所述第四側板構成箱蓋框,所述蓋板設置在所述箱蓋框上;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箱體活動連接,所述第二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相對而設,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四側板相對而設;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固定連接;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活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或者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活動連接。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箱蓋框的內側周面,開有安裝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槽的數目為2 4道。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側板與所述第一側板、所述第二側板的固定連接是榫接。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活動連接是鉸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是榫接。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是榫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活動連接是鉸接。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箱體的活動連接是鉸接。
8.如權利要求5、6或7之一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是合頁連接。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右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右端連接。
10.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的左端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的左端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美術用具,尤其涉及一種油畫寫生箱;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一種便攜式油畫寫生箱,包括箱蓋,所述箱蓋包括構成箱蓋框的第一側板、第二側板、第三側板、第四側板,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活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或者所述第四側板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側板可拆卸地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側板活動連接。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箱蓋處的空間利用率不高及作畫時需要另外準備固定裝置固定油畫畫板所帶來的不方便的技術問題。
文檔編號B44D3/00GK202498958SQ201220102208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6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16日
發明者李延沈 申請人:上海實業馬利畫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