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造形體,尤其是涉及一種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
二背景技術:
在黑暗的夜晚借助發光物而可視的物件在夜晚具有裝飾和美觀之用。中國專利 GN94221437.4"夜光風箏"公開了一種在龍骨上固定有內裝熒光材料的透明塑料軟管的 風箏。中國專利GN02136707. 8公開了一種風箏結構輕飄物的夜空裝飾物及廣告載體, 賦子其表面有光可視。這種采用蓄光型發光粉(或稱夜光粉)發光使物件夜晚可見的方 法,優點是不使用電光源、蓄光型發光粉(或稱夜光粉)可以連續發光使物件夜間很長 時間可視,但是采用該方法的夜光型物件不能使物件的光亮度隨意和隨時變化,即無法 使夜光型物件產生忽明忽暗或瞬時而現、瞬時而沒等特殊藝術效果。
另一種是采用電源供電發光的方法,比如采用燈管。中國專利CN96117742.X " — 種用氣球運載彩燈裝點夜空的方法"公開了用氫氣球外掛各種彩燈并用電纜沿氣球的系 留繩向彩燈輸電而使彩燈發光裝飾夜空的方法。中國專利CN00216732.8 "發光空飄氣 模"公開了一種用氫氣球內設置燈具發光而供在夜空中作廣告之用。中國專利 CN97243324.4 "風箏"公開了一種在表面層上有發光二極管、內置電路及電池的風箏。 中國專利CN 2352817Y "夜光中空獅雕造形體"還公開了一種做公園、街道、公共場所 回收垃圾之用的夜光模制人造樹脂中空獅雕造形體,在中空獅雕造形體內部或底座中安 裝固定有電光源,該造形體夜光熠熠生輝,具有較好的觀賞藝術價填。
但是現有技術中,可以在夜晚發光的物件盡管采用電源供電,但并未表現亮度可變 化以發揮忽明忽暗或瞬時而現、瞬時而沒等特殊藝術效果的夜光型物件。特別是,采用 電源供電燈管使物件發光的夜光型物件中,沒有能夠活動的藝術性對象(比如是傳說性 或象征性對象,比如龍、麒麟、神仙、吉祥物等,也可以是歷史名人或動物等)的夜光 型物件。
三、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忽明忽暗或者可瞬時而現、瞬時而沒等特殊藝術效 果的夜光型藝術性可活動造形體。
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呈立體型,造形體的表 面和/或內部安裝有發光體;其中,造形體是整體型軟質體,或者是軟質體部件組合而 成的活動體,或者是采用硬質體部件通過活動連接或通過軟質體連接組合而成的活動 體,能表現活動行為,應用時造形體有活動行為;發光體由電源供電,亮度能變化,造 形體應用時發光體的亮度有變化。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內部安裝發光體時,造形體的部分或全部呈透明或 半透明。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采用聚合物制成,其中軟質體采用聚合物彈性體制 成,軟質體表面可以有非彈性體制成的裝飾物或者軟質體中可以含有非彈性體。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發光體可以是由分散在造形體的表面和/或內 部的許多細小發光體構成。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上可以設置有噴放煙花的裝置,能向外噴放煙花。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上還可以設置有發聲的裝置,可以發出聲音。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形體對象可以是龍、麒麟、神仙、吉祥物、標志 物、歷史名人、動物或其它象征性對象或其它藝術性對象等。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最好為中空,中空內可以充有密度比空氣小的氣 體,整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最好能自動漂飛于空中。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具有明顯的優點。本實用新型夜 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是能夠活動的藝術性對象夜光體,因此表現的藝術性對象在夜晚可以 生動逼真、活靈活現。并且,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發光體采用電源作為光 源并且亮度可以變化,可以使藝術性對象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表現忽明忽暗或者瞬時 而現、瞬時而沒等特殊藝術效果,特別適宜用于藝術表演之用。特別是,當夜光型可活
動造形體為中空,中空內充有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能自動漂浮于空中時,活靈活現和 來去無定的藝術效果非常奇妙。如果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還設置噴放煙花裝 置向外噴放煙花時,將顯示更奇特的效果。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在大型文藝 晚會和大型盛會、重要節日等時,可以出現美侖美奐的藝術效果。
四
圖1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示意圖(一);
圖2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示意圖(二);
五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1呈立體型,造形體1的表面和/或內部安裝有發
光體2;其中,造形體1是整體型軟質體,或者是軟質體部件組合而成的活動體,或者 是采用硬質體部件通過活動連接或通過軟質體連接組合而成的活動體,能表現活動行
為,應用時造形體1有活動行為;發光體2由電源供電,亮度能變化,造形體1應用時 發光體2的亮度有變化。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發光體電源可以置于造形體內部;也可以不置于 造形體內部,通過電線將電引入造形體內部為造形體內部的發光體(比如發光燈)供電。 亮度的調節可以是無線遙控或有線控制,可以是程序控制,也可以是人為隨意實時控制。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內部安裝發光體時,造形體的部分或全部呈透明或 半透明。內部發光體(比如發光燈)的發光使造形體夜晚能夠可見,并且可以通過發光 體亮度的調節使造形體的可見度隨意和實時變化。造形體各部分的透明程度可以不同, 甚至有的部分不透明,這樣在發光體發光情況下造形體各部分的明暗程度不同,可以表 現造形體對象特定的藝術效果。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采用聚合物制成,,其中,軟質體采用聚合物彈性體 制成,軟質體表面可以有非彈性體制成的裝飾物或者軟質體中可以含有非彈性體。比如,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的鱗片是采用硬聚合物制成的硬鱗片;還比如采用
可活動的硬質透明聚合物骨架支撐聚合物彈性體。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活 動行為可以通過外力驅動,比如飄飛于空中的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可利用系 繩的收放使其產生活動行為;也可以在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內部設置驅動 構件驅動造形體的活動行為,其動力可以是電源供電或機械裝置驅動。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發光體最好是由分散在造形體的表面和/或內 部的許多細小發光體構成。這樣,發光體可以使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表現出 層次感、豐滿感以及其它藝術效果。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上可以設置有噴放煙花的裝置,能向外噴放煙花。 煙花可以置于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某個或某些特殊部位,比如噴放煙花裝置安置在龍 的口中、神仙的法器上等。煙花可連續噴放,可間隙噴放。噴放可遙控或預設。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上還可以設置有發聲的裝置,可以配合其運動行為 而發出配合聲音或音樂等。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形體對象可以是可活動的藝術性對象,比如可以 是傳說性或象征性對象(比如龍、麒麟、神仙、耶穌等),也可以是吉祥物、標志物、 歷史名人(比如孔子等)或動物等。吉祥物比如可以是2008年奧運會的吉祥物"福娃", 標志物比如可以是奧運標志物"五環"。比如,其中奧運標志物"五環"可以采用先是 分散的"五環",然后在適當時候組合成奧運標志物"五環"。
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最好是中空體,中空內可以充有密度比空氣小的氣 體(比如中空內充氫氣),整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最好可以不用特殊的其它機器或方 式就能自動漂飛于空中。此時,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可以是完全自由的,比 如從地面慢慢漂上天空,并在空中自由行走或漂移;當然,最好在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 上系上系繩,每根系繩的另一端系于地上,并利用系繩的收放使造形體產生活動;向發 光體供電的電源可以設置在地面上,可以通過人工控制電源改變發光體的發光強度'以 控制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的亮度變化。
實施例1 采用順丁橡膠制成透明的、空心的、內部嵌有許多細小發光燈的龍形各
部位,然后將龍形各部位連接成完整的、空心的龍形,連接處由軟質粘接劑粘接,并在 龍形表面粘上龍的鱗片、爪與牙(它們可以采用半透明硬有機玻璃制成)以及龍須等, 并在龍形(包括龍的鱗片、爪與牙等)表面上再粘上許多細小發光燈。處于龍形表面和 內部的所有細小發光燈可以全部為一組,通過一條電路由一個可控電源供電,可以通過 調節可控電源控制所有發光燈的開、關和調節亮度;或者也可以分為多組,每組各通過 一條電路由一個可控電源供電,每組發光燈可以分別通過調節各自的可控電源控制該組 發光燈的開、關和調節亮度,各組的調節可以同歩也可以不同步;等。完整的龍形、龍 的鱗片、爪與牙以及龍須等一起構成龍形造形體1;所有的細小發光燈一起成為發光體 2。龍形造形體1與發光體2組成如附圖1所示的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
實施例2采用透明硬有機玻璃制成透明環狀物,用透明軟線將硬有機玻璃透明環 狀物連接成為龍的骨架。在龍的骨架形成的空腔內布置許多細小的發光燈,這些發光燈 經電線從處于龍體外面的可控電源供電,可以通過調節可控電源控制發光燈的開、關和 調節亮度。將龍的整個骨架撐開,然后在外粘覆上一層封閉完整的透明聚氯乙烯軟膜以 便支撐后續涂層,然后再在透明聚氯乙烯軟膜上反復涂覆含增塑劑聚氯乙烯有機溶液以 在龍的整個骨架外形成一層一定厚度的、完整封閉的、嚴密不透氣的透明聚氯乙烯軟質 膜體。最后再在龍的骨架上粘上龍的鱗片、爪與牙(它們可以采用半透明硬有機玻璃制 成)以及龍須等。這樣,龍的骨架、骨架外粘的聚氯乙烯軟膜、龍的鱗片、爪與牙、龍 須以及聚氯乙烯軟膜上涂覆形成的嚴密封閉的透明聚氯乙烯軟質膜體等一起形成龍形 造形體1;所有的細小發光燈一起成為發光體2。龍形造形體1與發光體2組成如附圖 2所示的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組成發光體2的所有細小發光燈為活固 定,即當龍形造形體1活動時它們可以晃動,如果同吋使燈的亮度行為出現流動性變化, 這樣可以使活動時的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出現靈動之感的特殊效果。
對于實施例1所制成的如附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和實施例 2所制成的如附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龍形造形體各部位的透 光度可以不同,甚至可以部分部位不透明,可以透明與不透明相間等,以呈現明暗對比;并且,各部位顏色和深淺可以各異。或者,龍形造形體各部位的細小發光燈功率和顏色 可以不同,以調整龍形造形體各部位的明暗度和各部位顏色及深淺。同時,在龍形造形 體的口中或其它部位可設置噴放煙花裝置,制成吐火龍。龍形造形體的活動可以采用通 過系繩使各部位舒展巻曲等的方式或其它合適的方式來實現(比如皮影戲控制木偶活動 的方式),也可以充氣飄飛于空中,借助系繩收放、空氣浮力以及風等共同作用使軟質 體的龍形造形體表現出活動行為。
對于實施例1所制成的如附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和實施例 2所制成的如附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龍形造形體的內部空腔 內可以通過氣嘴充滿氫氣,在夜晚將其系于多根系繩上、每根系繩的另一端系于地上放 飛到空中,開啟發光燈使其可見,通過置于地面上的可控電源使其忽明忽暗或者瞬時而 現、瞬時而沒或者光影流動等,并利用系繩的收放使其上下、左右和前后翻騰,以及采 用遙控或預設的方式控制其在翻騰中吐火(即噴放煙花)。甚至表演結束后,解去系繩, 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漂飛升空而去。可以是將一條龍(單龍)、兩條龍(雙龍)或 多條龍放飛于空中,呈現二龍戲珠、龍鳳呈祥等中國古老傳說之幻景。當然,本實用新 型夜光型可活動龍形造形體上還可以安上發音器,配合其表演而發出配合聲音或音樂 等。
實施例3用環氧樹脂澆鑄制成孔子形象的各部位(比如頭、胸、手、腳等),然后 通過穿線將孔子形象各部位連接而成整個孔子形象造形體1或采用合適形狀的聚氨酯 彈性體并通過粘合劑將孔子形象各部位粘接而成整個孔子形象造形體1 ,孔子形象造形 體1表面粘接許多細小的發光燈,這些發光燈共同組成整個孔子形象造形體1表面的發 光體2。孔子形象造形體1與發光體2構成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孔子形象造形體。 可以采用直升機通過吊繩將其懸于夜空中,通過調節置于直升機上的可控電源控制發光 燈的開、關和調節亮度。采用皮影戲控制木偶活動的方式控制其動作,以表現孔子蒞臨 現場、現身遁形以及發表講話等場景。
權利要求1.一種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特征在于造形體(1)呈立體型,造形體(1)的表面和/或內部安裝有發光體(2);其中,造形體(1)是整體型軟質體,或者是軟質體部件組合而成的活動體,或者是采用硬質體部件通過活動連接或通過軟質體連接組合而成的活動體;發光體(2)由可控電源供電。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造形體內部安裝發 光體時,造形體的部分或全部呈透明或半透明。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造形體采用聚合物 制成;其中,軟質體采用聚合物彈性體制成。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軟質體表面有非彈 性體制成的裝飾物或軟質體中含有非彈性體。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發光體由分散在造 形體表面和/或內部的許多細小發光體構成。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造形體上設置有噴 放煙花的裝置。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造形體上設置有發 聲的裝置。
8. 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其特征在于造形體為 中空。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1呈立體型,造形體1的表面和/或內部安裝有發光體2;其中,造形體1是整體型軟質活動體,或者是軟質體部件組合而成的活動體,或者是采用硬質體部件通過活動連接或通過軟質體連接組合而成的活動體;發光體2由電源供電,亮度能變化。造形體采用聚合物制成,其中軟質體采用聚合物彈性體制成。造形體最好是能自動漂飛于空中的充氣的中空體。造形體的形體對象可以是傳說性或象征性對象,比如龍、神仙、吉祥物等,也可以是歷史名人或動物等。本實用新型夜光型可活動造形體可以在大型文藝晚會等特定場合展現特定文化氛圍以及裝飾大型盛會、重要節日的夜間氣氛。
文檔編號B44C5/00GK201056126SQ20072003333
公開日2008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月16日 優先權日2007年1月16日
發明者應宗榮 申請人:應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