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發光牌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發光牌,包括內部設有容納空間的牌體,所述牌體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牌體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內設有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透光填充物,所述容納空間內設有光源。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發光牌通過內設光源,實現發光牌自身發光,無需設置外置光源,節能環保,環境適應性強,降低了使用的安全隱患,且自身光源發出光線的傳播距離遠,增加了發光牌本身的觀賞性,加強夜間宣傳的功能性。
【專利說明】
一種發光牌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光牌,具體涉及室內外裝飾裝潢用牌匾、懸掛展示牌、廣告牌、室內外指示牌、標識牌、家具、木質石質裝飾光源等。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室內外裝飾裝潢用牌匾、懸掛展示牌、廣告牌、室內外指示牌或標識牌夜間多通過增設外置光源進行照亮,通過反射光線傳入人們視線。增設外置光源的方式功耗高、光源易損壞,采用220伏交流電輸入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外置光源需要額外占用空間,且反射光線亮度較弱,反射距離近,人們需要在一定距離內才能看清字體內容。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針對以上問題的提出,而研究設計一種發光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手段如下:
[0004]—種發光牌,包括內部設有容納空間的牌體,所述牌體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牌體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的內部設有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透光填充物,所述容納空間內設有光源。
[0005]進一步地,所述鏤空部分為鏤空字體或鏤空圖形,相應地,所述透光填充物為透光字體或透光圖形。
[0006]進一步地,所述牌體包括前側板體和固定在前側板體背面的背板,所述光源固定在所述背板的內側或者固定在容納空間的上下和/或兩側邊緣處,所述前側板體的正面設有鏤空部分。
[0007]進一步地,所述前側板體的正面的內側設有樹脂層。
[0008]進一步地,所述容納空間的厚度為15_60皿1。
[0009]進一步地,所述牌體為空心棱柱形,所述牌體的側面上設有鏤空部分。
[0010]進一步地,所述牌體為空心的三棱柱或四棱柱形。
[0011 ]進一步地,所述光源為LED光珠或LED燈帶,所述透光填充物由樹脂制成,所述透光填充物的厚度為5-30mm,所述牌體由實木、復合木或石材制成。
[0012]與現有技術比較,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發光牌通過內設光源,實現發光牌自身發光,無需設置外置光源,節能環保,環境適應性強,降低了使用的安全隱患,且自身光源發出光線的傳播距離遠,增加了發光牌本身的觀賞性,加強夜間宣傳的功能性。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圖1的A-A剖視圖。
[0015]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的剖視圖。
[0016]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7]圖5是圖3的B-B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實施例一
[0019]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發光牌,為實木發光牌匾,包括內部設有容納空間2的牌體I,所述牌體I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牌體I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內設有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透光填充物3,本實施例的透光填充物3為透光字體,透光字體的內容根據需要進行設置,圖中以“透光字體”四字作為示例,所述透光填充物3由樹脂制成,所述透光填充物3的厚度為5-30mm。所述容納空間2內設有光源4,所述光源4為LED光珠或LED燈帶,所述牌體I包括前側板體5和固定在前側板體5背面的背板6,前側板體5為槽狀,前側板體5的背面即為開口的一面,所述光源4固定在所述背板6的內側,所述鏤空部分設置在前側板體5的正面,所述前側板體5的正面的內側設有樹脂層9,樹脂層9的設置,防止透光填充物3與前側板體5之間發生開裂,增強透光填充物3的牢固性,同時增強整個牌匾的密封性,進而提尚防水性能。
[0020]所述容納空間2的厚度為15-60皿1,優選20-40皿1,使光源4與透光填充物3之間留有一段距離,保證光比較均勻地從透光填充物3射出。本實施例的結構也可以作為指示牌使用。
[0021]本實施例的制作過程如下:
[0022]在實木板正面進行鏤空部分的雕刻(此時鏤空部分為槽狀,未形成鏤空),雕刻深度為5-30_,具體深度根據字體發光面積的大小決定;將雕刻完的實木板水平放置,按照想獲得的字體顏色向雕刻獲得的鏤空部分內灌澆樹脂,等待樹脂固化;樹脂完全固化后,將實木板翻轉,對背面進行銑刻,銑至露出樹脂字體為止,形成容納空間2,整體制成前側板體5;向容納空間2內澆注樹脂,形成樹脂層9;按照容納空間2形狀雕刻背板6,背板6選擇較薄的復合板材即可,將LED燈帶粘固在背板6內側;將背板6固定在前側板體5上。
[0023]實施例二
[0024]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不同之處在于,所述光源4固定在容納空間2的上下邊緣處,也可以固定在容納空間2的兩側邊緣處,也可以四個邊緣處均設置光源4,本實施例尤其適用于容納空間2厚度較小的情況,使光源4的光線更加均勻地通過透光填充物3。本實施例的其他結構與實施例一相同。
[0025]實施例三
[0026]如圖4和圖5所示,一種發光牌,為實木或石材指示牌,包括內部設有容納空間2的牌體I,所述牌體I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牌體I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內設有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透光填充物3,本實施例的透光填充物3為透光圖形,圖中以方形為例進行說明,不作為對透光圖形的想定,透光圖形可以為需要設置的各種形狀,所述牌體I為空心棱柱形,具體可以為四棱柱或三棱柱,也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棱的數量,必要時也可以設置為圓柱形、長方體、正方體或其他異形牌體,所述牌體I的側面上設有鏤空部分,本實施例以四棱柱形的發光牌進行說明。所述牌體I包括方桶狀的牌體主體7和固定在牌體主體7開口端的底板8,內部為容納空間2,所述牌體主體7的至少一個側面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內設有透光填充物3,所述透光填充物3由樹脂制成,所述透光填充物3的厚度為5-30mm。所述光源4設置在容納空間2內,具體可以在容納空間2的中間設置固定桿,用于固定光源4,使用固定桿時,光源4可以為LED燈帶或LED燈珠,也可以將光源4固定在底板8的內側,固定在底板8的內側時,需要設置光線較強的光源,對于至多五個面設置透光填充物3的情況,光源4可以固定在不設透光填充物3的一面的內側,固定位置靈活,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0027]本實施例的制作過程如下:
[0028]在實木或石材棱柱的側面進行鏤空圖形的雕刻(此時鏤空圖形為槽狀,未形成鏤空);將棱柱水平放置,對雕刻面的圖形分別進行樹脂澆注,等待樹脂固化;樹脂完全固化后,從棱柱的底部銑刻,將棱柱的內部掏空,使內側面露出樹脂字體,形成容納空間2,并整體制成牌體主體7,將光源4固定在底板8處,或者在容納空間2內設置位于中心軸處的固定桿,將光源4固定在固定桿上,然后將底板8固定在牌體主體7上,固定桿也可以先固定在底板8上進行安裝。也可以逐個側板進行加工,然后拼裝成整體的發光牌。
[002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發光牌,其特征在于:包括內部設有容納空間的牌體,所述牌體由不透光的材料制成,所述牌體上設有鏤空部分,所述鏤空部分的內部設有由透明或半透明材料制成的透光填充物,所述容納空間內設有光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鏤空部分為鏤空字體或鏤空圖形。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牌體包括前側板體和固定在前側板體背面的背板,所述光源固定在所述背板的內側或者固定在容納空間的上下和/或兩側邊緣處,所述前側板體的正面設有鏤空部分。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側板體的正面的內側設有樹脂層。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空間的厚度為15-60mm。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牌體為空心棱柱形,所述牌體的側面上設有鏤空部分。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牌體為空心的三棱柱或四棱柱形。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發光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LED光珠或LED燈帶,所述透光填充物由樹脂制成,所述透光填充物的厚度為5-30mm,所述牌體由實木、復合木或石材制成。
【文檔編號】G09F13/04GK205680387SQ201620554729
【公開日】2016年11月9日
【申請日】2016年6月8日 公開號201620554729.8, CN 201620554729, CN 205680387 U, CN 205680387U, CN-U-205680387, CN201620554729, CN201620554729.8, CN205680387 U, CN205680387U
【發明人】劉顯忠
【申請人】劉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