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廣告終端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移動廣告終端,包括:顯示器,包括微控制器;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接口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網絡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感測單元,用于感測用戶;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視頻單元。本實用新型移動廣告終端可自動感應用戶并據此進行顯示。
【專利說明】
移動廣告終端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移動終端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移動廣告終端。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數字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廣告機在我們身邊隨處可見,已成為公認的商場、機場、公交樞紐等區域的最佳形象展示設備。廣告機傳播范圍廣、速度快,隨著技術的革新,網絡化、智能化、專業化的廣告機,充分滿足數字時代人們對信息的需求,在不同應用場合中逐漸發揮出巨大效益。
[0003]但是,傳統的廣告機,體積較大、成本高。并且,采用傳統閉路電視甚至光碟等作為視頻源,內容更新慢且麻煩;機器的工作不能自動控制,投放場合往往根本無人觀看,導致投放有效性非常低,同時造成電力等資源浪費;機器功能單一,交互性差,并且無法移動。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移動廣告終端,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傳動廣告機體積大、成本高,功能單一、無法移動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移動廣告終端,包括:顯示器,包括微控制器;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接口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網絡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感測單元,用于感測用戶;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視頻單元。
[0006]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可自動感應用戶并據此進行顯示。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移動廣告終端的功能框圖。
[0008]圖2是本實用新型移動廣告終端的正面示意圖。
[0009]圖3是本實用新型移動廣告終端的側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請同時參閱圖1、圖2及圖3,本實用新型的移動廣告終端100包括顯示器110、調節支架130、安裝板120及內置于顯示器110上的功能模塊(見圖1)。
[0011]其中,所述顯示器110的尺寸可以根據不同需要進行設計,例如4寸、7寸、10寸、12寸,以適應不同應用場合,通常情況尺寸設計的相對小些,可根據不同情況,如不同時間段設置于不同位置。
[0012]所述調節支架130連接所述顯示器110和安裝板120,其中所述調節支架130為L型折疊支架設計,且兩端分別鉸接于所述顯示器110的后端及所述安裝板120—側,如此設計可使所述顯示器110的朝向可180方向上任意調節。
[0013]所述安裝板120用于安裝于適合的場合,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安裝板120內部設置有強磁鐵,故可將安裝板120直接放置在一些金屬墻面上。在另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安裝板120設有螺孔(未示出),可通過螺絲將該安裝板120固定安裝在合適的地方。實際安裝方式不局限于上述方式。
[0014]再次參見I,所述顯示器110內部的功能模塊包括微控制器10、接口單元20、供電單元30、網絡單元40、感測單元50、聲音單元60、視頻單元7 O。
[0015]所述微控制器10控制整個移動廣告終端100數據處理及相應控制,其中的程序可根據需要進行編輯。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微控制器10安裝的操作系統為安卓操作系統或蘋果操作系統。
[0016]所述接口單元20用于存儲數據或輸出數據,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接口單元20包括USB接口 21、TF接口 22、HDMI接口 23。所述USB接口 21、TF接口 22、HDMI接口 23可連接外部存儲器或控制器,進而與所述顯示器110進行數據交換或控制。
[0017]所述供電單元30用于提供電源,其可以為內置鋰電池,也可以外接電源。
[0018]所述網絡單元40用于提供顯示器110的聯網功能,其可以內置無線網卡或設有有線網孔,供外部網線連接。
[0019]所述感測單元50用于感測用戶或其操作,并將感應到的信號傳給所述微控制器10,微控制器10進一步根據感應信號作出相應的控制或反饋。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感測單元50包括攝像頭51及/或光感測器52,當有人走近顯示器110時,所述攝像頭51及/或光感測器52感應到人靠近顯示器110,所述微控制器10接收到感應到的信號后,控制顯示器110顯示輸出預先設定的視頻供人觀看。
[0020]所述聲音單元60用于輸出聲音信號。
[0021]所述視頻單元70用于顯示視頻,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視頻單元70包括顯示模塊71及觸控模塊72,所述顯示模塊71根據所述微控制器10的指令顯示預先存儲的視頻,所述觸控模塊72可接收觸摸屏幕(當顯示器110具有觸摸功能時)接收到的用戶輸入的信息,并根據該信息控制微控制器10作出相應的顯示或其他控制。
[0022]上述各個功能單元提供了該移動廣告終端100多種功能,不僅僅是單一的廣告顯示功能,這大大提高了用戶體驗。
[002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器,包括微控制器;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接口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網絡單元;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感測單元,用于感測用戶;及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視頻單元。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與所述微控制器相連的聲音單元。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口單元包括USB接口、TF接口、HDMI接口其中至少一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單元包括內置無線網卡。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感測單元包括攝像頭及/或光感測器。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的尺寸設置為4寸、7寸、10寸或12寸。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與所述顯示器連接的調節支架。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支架為L型折疊支架。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與所述調節支架連接的安裝板。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廣告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內部設置有強磁鐵或設置有螺孔。
【文檔編號】H04N7/18GK205582384SQ201620272784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5日
【發明人】蔣仕熙
【申請人】深圳市華瑞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