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防偽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會計用品,尤其涉及一種會計防偽尺。
【背景技術】
[0002]在會計的工作工程中,經常需要用到尺子,一般常用的是直尺、三角尺等。但在會計的工作中,通常還需要涉及畫波浪線、量角度、查驗發票、撕發票等等,這就需要采用不同的工具進行,工具種類繁多,不僅占據空間,同時會計人員操作時頻繁的換工具,比較繁瑣。另外,由于大部分人在日常操作中習慣用右手即右撇子,目前尺子也通常按照大部分人習慣來進行設計,這樣左撇子的人使用尤其是撕發票時會非常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通用性強的會計防偽尺。
[000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會計防偽尺,包括尺體,所述尺體的一側為直邊,另一側設有兩個與防偽發票監督券分隔線對應的階梯型尺邊,兩個階梯型尺邊分別鄰近尺體的兩端;所述尺體的中部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具有波浪邊及與所述直邊平行的直線邊;所述尺體在臨近通孔處設有量角器;所述尺體的端部設有水印防偽器。
[0005]優選的,所述尺體設有垂直尺面的凸柱,所述凸柱設有防滑紋。
[0006]優選的,所述的直邊設有刻度。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會計防偽尺設置兩個分別鄰近尺體的兩端階梯型尺邊,無論是左撇子或右撇子,均可方便利用對應的階梯型尺邊快速撕下防偽發票監督券,且斷口整齊,通用性強。另外,本實用新型設置一個通孔可同時滿足畫平行線和波浪線的功能,本實用新型還設有量角器及水印防偽器,結構簡單,功能多。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會計防偽尺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應理解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各種等價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
[0010]如圖1,本實用新型會計防偽尺,包括尺體1,尺體1整體呈長條狀。尺體1的一側為直邊2,可用于畫直線,該直邊2還可用于撕分隔線為直線的防偽發票監督券,直邊2帶有刻度。由于現在很多防偽發票監督券分隔線為階梯線,尺體1的另一側設有兩個階梯型尺邊3,每個階梯型尺邊均可與防偽發票監督券分隔線相對應。這兩個階梯型尺邊分別鄰近尺體1的兩端,即其中一個階梯型尺邊鄰近尺體1的一端,另一個階梯型尺邊鄰近尺體1的另一端。[0011 ] 尺體1的中部開設有條狀的通孔4,該通孔4具有波浪邊5及直線邊6,波浪邊5可用于畫波浪線,直線邊6與尺體1的直邊2平行,兩者配合可用于畫平行線。尺體1在臨近通孔4處設有量角器9,兩個階梯型尺邊3分布在量角器9的兩側。尺體1的端部設有水印防偽器7,用于查驗發票的真偽,水印防偽器7可采用現有技術中的結構。尺體1還設有垂直尺面的凸柱8,凸柱8的表面帶有防滑紋,當會計防偽尺不慎掉落地上,或需要從桌面收起時,凸柱提供著力點,更易拾起會計防偽尺,防滑紋增大摩擦力,更易抓住凸柱。進一步的,凸柱8的端部設有拉手(圖中未顯示),拉手更易拾起,還可以利用該拉手將會計防偽尺掛起。
[0012]利用本實用新型會計防偽尺可以畫直線、畫波浪線、畫平行線、量角度、查驗發票真偽、撕發票,特別設置兩個階梯型尺邊,可同時滿足左撇子和右撇子的需求,通用性強,通孔設置在尺體的中部,也可盡量避免不同人因用手習慣的不同影響畫線。
【主權項】
1.一種會計防偽尺,包括尺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尺體(1)的一側為直邊(2),另一側設有兩個與防偽發票監督券分隔線對應的階梯型尺邊(3),兩個階梯型尺邊(3)分別鄰近尺體(1)的兩端;所述尺體(1)的中部開設有通孔(4),所述通孔(4)具有波浪邊(5)及與所述直邊(2)平行的直線邊(6);所述尺體(1)在臨近通孔(4)處設有量角器(9);所述尺體(1)的端部設有水印防偽器(7)。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計防偽尺,其特征在于,所述尺體(1)設有垂直尺面的凸柱(8),所述凸柱(8)設有防滑紋。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會計防偽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邊(2)設有刻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會計防偽尺,包括尺體,所述尺體的一側為直邊,另一側設有兩個與防偽發票監督券分隔線對應的階梯型尺邊,兩個階梯型尺邊分別鄰近尺體的兩端;所述尺體的中部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具有波浪邊及與所述直邊平行的直線邊;所述尺體在臨近通孔處設有量角器;所述尺體的端部設有水印防偽器。本實用新型會計防偽尺設置兩個對稱分布的階梯型尺邊,無論是左撇子或右撇子,均可方便利用對應的階梯型尺邊快速撕下防偽發票監督券,且斷口整齊,通用性強。另外,本實用新型設置一個通孔可同時滿足畫平行線和波浪線的功能,本實用新型還設有量角器及水印防偽器,結構簡單,功能多。
【IPC分類】B43L7/00
【公開號】CN205097777
【申請號】CN201520844818
【發明人】陳葭煒
【申請人】陳葭煒
【公開日】2016年3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