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發光輪式印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印章,具體的,涉及一種可發光的輪式印章。
關于輪式印章,是一種在殼體內具有橡皮印輪的滾輪印章,臺灣專利第228787、255290、268357號公開了幾種結構的輪式印章,但它們都只具單一印刷功能,對兒童而言使用時非常單調無趣;對于一般傳統式樣的印章,已有發明人研發出具發光與音樂效果的印章,例如臺灣專利公告第315795號“孩童游樂印章的改良構造”(為本實用新型同一發明人所創〕;臺灣專利公告第258091號“聲光組合式兒童游樂之圖案印章改良結構”。
然而,前述印章的構造與輪式印章不同,所以在輪式印章內設計具有發光效果的結構必與傳統式樣的印章不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其提供一種拆裝容易,結構新穎,使用時具發光效果的輪式印章。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以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由一飾物座、一設在飾物座下端的本體、一設在本體下的底蓋、一設在本體內的活動蓋,一設在帽蓋上端的導電擋帽、一設于導電擋帽上的彈簧、一設于導電彈簧上的固定座組(為電池座、電池、發光座組成)、一固定在固定座組上的發光體、以及一設在帽蓋下的印輪組合而成。
設在本體內的活動蓋為中空蓋體,內部具有左右二支架,支架底部具有夾口可銜合印輪兩側端的凸軸,又活動蓋上具有一凸框可嵌入于導電擋帽內;前述發光體的一導電觸腳穿過發光座后可與電池一極端接觸,而另一導電觸腳則跨設于發光座、電池座外圍并與電池座下端的導電彈簧一端接觸,而導電彈簧的另端則與導電擋帽接觸。
在使用者施力于輪式印章后,活動蓋受印輪的壓迫而上升,并同時使導電擋帽也跟著上升,此時擋帽的上端會接觸到固定座組內的電池正極端,而使電流經由導電擋帽、導電彈簧而傳導給發光體,發光體在通電后因而發光。反之,在使用者不再施力時,作用于活動蓋的壓力釋除,這時彈簧的回復力迫使活動蓋、導電擋帽一同下降,使得導電擋帽上端與電池分離,發光體即停止發光。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1、在使用輪式印章時,可發光,使孩童能感到新奇與有趣。
2、拆裝容易,可便于更換電池而長時間使用。
3、飾物座上可配置各種不同造形的透光性飾品,并可作為裝飾之用。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
圖1輪式印章的立體組合圖圖3為
圖1輪式印章組合后的全剖視圖(為圖2剖面圖)圖4為
圖1輪式印章未施壓時的全剖視圖圖5為
圖1輪式印章施壓后的全剖視圖圖6為
圖1輪式印章配合透光性飾物的實施例圖如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立體分解圖,圖中示出一輪式印章100,其結構包括一飾物座70、一設在飾物座70下端中空本體10、一設在本體10下的底蓋80、一設在本體10內的活動蓋20、一設在活動蓋20上的導電擋帽30、一設于導電擋帽30上的導電彈簧40、一設于導電彈簧40上的固定座組50、一設在固定座組50上端的發光體60、及一設在活動蓋20下的印輪90共同組合而成;其中固定座組50包括一電池座51、二電池52及一發光座53,電池座51是設在彈簧40上端,而電池52是設于電池座51內,發光座53則是結合在電池座51的上端;整個輪式印章100組合后的外觀造型如圖2所示。
如
圖1、圖3所示,其中圖3為圖2的剖視圖,圖中示出在本體10內的下部具有一凸緣11,可用于止擋活動蓋20,本體10外的下部具有旋槽12,用于螺合底塊80;活動蓋20為一中空帽體,直徑小于本體10孔徑,且內部具有二根平對稱設置的支架21,在支架的底端具有夾口22用以銜合印輪90兩側端的凸軸91,另在活動蓋20的頂部具有一中空凸框23,可嵌入導電擋帽30內;導電擋帽30為金屬帽體,頂部還具有一凸點31,可用于與電池52底部接觸;再者,導電擋帽30的外緣具有一凸環32,可用于頂擎上端的導電彈簧40,而彈簧40的另一端則圍繞在電池座51的外圍。
電池座51為一中空槽,之上具有頂槽510,于頂槽兩側各具有凹槽511,且在其中一凹槽511內設有一縱向切溝512并延伸至底。另外,發光座53兩側端具有凸塊531,并可嵌入于電池座51的凹槽511內,使得發光座53穩固地搭設在電池座51之上,又其中一凸塊531具有縱向切溝532,并能與電池座51的縱向切溝512上下對齊后,可供發光體60的一導電觸腳62(折腳)嵌入。發光座53的頂槽533內設有一插孔534,可容發光體60的另一導電觸腳61(直腳)插入。
發光體60的一導電觸腳61為直腳,可穿過發光座53的插孔534后而與電池52的負極端接觸,而另一導電觸腳62為折腳,跨設在發光座53,電池座51的切溝532、512內,并與彈簧40的上端接觸。
飾物座70下端外壁具有一環形凹溝73,可供本體10上端內壁開口的凸環13嵌入,而使兩者上下搭設在飾物座70上,飾物座70上端的頂座74中央具有一開孔72,可容發光體60由下而上穿出。另于飾物座70底端形成一內槽71(可參圖3)可將發光座53及電池座51容于其內而保持穩固。印輪90是一表面覆有橡皮章92的滾輪,在橡皮章上具有花紋或數字、文字等浮凸紋93。
本體10下端設一底蓋80,底蓋內部具有一容槽81用以保護印輪90,容槽開口具有二對稱設置的卡塊82,用以導入本體10下部的旋槽12內而防止脫落。
如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未施壓時全剖視圖,當使用者將底蓋80脫離本體10后,可將印輪90貼于被印物上,這時的發光體60并不會發光。
如圖5所示,為本實用新型施壓后全部視圖,當使用者施壓于輪式印章時,印輪90受到壓力而迫使活動蓋20上升,同時也使導電擋帽30一同上升,此時導電擋帽30頂面的凸點31會接觸到電池52底部正極端,進而使電流經導電擋帽30、彈簧49而傳導給發光體62的導電觸腳62,使得發光體60在得到正負電下而發光,因此在印刷過程中都能處于發光狀態,而產生新鮮有趣的使用效果。
當使用者不再施壓時,活動蓋20即被釋除壓力,這時憑借彈簧40產生回復力而將導電擋帽30與活動蓋20、印輪90一同下推,使得導電擋帽30的凸點31與電池52的電極端分離而不接觸,這樣,發光體60在斷電狀態下而停止發光。
如圖6所示,為本實用新型配合透光性飾物的實施例圖,圖中示出飾物座70上可配置各種不同造形、大小、色澤的透光性飾物200,該透光性飾物200底部具有一容槽可供飾物座70的頂座74嵌入后而結合,其既可充當輪式印章的握柄,還可在發光體60的光源經過透光性飾物200的折射后而產生各種光彩耀眼的視覺效果。
權利要求1.一種可發光輪式印章,由一飾物座、發光體、內設有電池的固定座組、導電彈簧、導電擋帽、活動蓋、本體、底蓋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在本體的內部設有一活動蓋,活動蓋的直徑小于中空本體的孔徑,但活動蓋內壁下端具有凸緣可止擋活動蓋,活動蓋的頂部具有一凸框可嵌入于導電擋帽內,又活動蓋的內部具有二平行對稱的支架,支架底部具有夾口可用于銜合印輪兩側端的凸軸;導電擋帽上頂擎著彈簧,彈簧另一端則圍繞在固定座組的外圍,而固定座組上端設有發光體,發光體的一導電觸腳為直腳,可插入固定座組內并與電池的負極端接觸,而另一導電觸腳為折腳,可跨設在固定座組的外圍并與彈簧上端接觸;當使用者施壓于輪式印章時,印輪受迫而使活動蓋上升,進而使導電擋帽也一同上升,使得導電擋帽頂部與固定座組內的電池正極端接觸,而使電流經導電擋帽、彈簧后而傳導給發光體折腳,使得發光體得電后而發光;反之,當使用者不再施力時,受彈簧回復力影響而使導電擋帽與電池分離,發光體即不再發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光輪式印章,其特征在于其飾物座上可套設一透明或半透明的透光性飾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光輪式印章,其特征在于固定座組包括電池座、電池及發光座,電池座是設在彈簧上端,而電池是設于電池座內,發光座則是結合在電池座的上端并供放置光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發光輪式印章,其特征在于電池座為一中空槽,之上具有頂槽,并于頂槽兩側各具有凹槽,且在其中一凹槽內設有一縱向切溝;另發光座兩側端具有凸塊并可嵌入于電池座的凹槽內,又其中一凸塊具有縱向切溝并能與電池座的縱向切溝上下對正,以供發光體的導電折腳嵌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光輪式印章,其特征在于在飾物座下端外壁具有一環形凹溝以供本體上端內壁開口的凸環嵌入,又飾物座上端頂座中央具有一開孔可容發光體設置;另于飾物座底端形成一內槽,可將固定座組容于其內而保持穩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發光輪式印章,其特征在于導電擋帽為金屬帽體,頂部還具有一凸點以用來與電池一極端接觸,又導電擋帽的外緣具有一凸環可用于頂擎彈簧。
專利摘要一種可發光的輪式印章,由一飾物座、發光體、固定座組、彈簧、導電擋帽、活動蓋、可容活動蓋本體、印輪、底蓋組合而成;其中,固定座組由電池座、電池、發光座組成,當使用者施力于印章上,則印輪壓迫帽蓋而上升,帽蓋頂部的導電擋帽頂部會與固定座組內的電池接觸,而使固定座組上端的發光體通電發光;反之在使用者不施力時,發光體停止發光,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可發光。使孩童感到新奇、有趣。
文檔編號G09F3/03GK2369312SQ9921188
公開日2000年3月15日 申請日期1999年5月21日 優先權日1999年5月21日
發明者許明泰 申請人:許明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