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容置物品的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書寫用品,尤指一種可容置物品的筆。
筆,包括鋼筆、原珠筆、鉛筆等等,在人們日常生活當中起著極為重要的輔助作用,例如辦公、上學、記事等都少不了它。而為了適應社會環境的快速發展與進步,筆具業也在不新的推陳出新,于是,市面上各式筆具琳瑯滿目,美不勝收。然而,就功能而言,絕大多數的筆具均只有單一用途即只具有書寫功能。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設計人針對現有的筆功能少的缺點,潛心研究設計,成功地開發完成具有多功能的可容置物品的筆。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容置物品的筆,其可利用插置在筆身頂端的頂套內四道夾片相互形成的夾置空間,插固所需物品,并可將此物品容置在筆身內部,達到一筆多用且取用方便的功效。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容置物品的筆,包括筆身及頂套,其改進之處在于所述的筆身的中上段內部由上向下設有置物室,該置物室的前、后側面設有相對應的視窗;所述的頂套的套體內部由下向上設有空腔,在內部頂緣的套壁上設有四道隔斷,且該隔斷互為90度配置,是由套壁向中央偏心延伸的夾片構成,四道夾片末端的間隙恰好互相形成一夾置空間,利用該夾置空間可插固特定的內置物品,并借由套體底緣延伸的突緣使頂套套置在所述的筆身的置物室頂端,使內置物品容置在置物室內。
為能對本實用新型結構特征及功效有更具體的了解,現舉一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在后圖式的簡單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立體分解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配置內置物品的平面分解圖。
圖3為圖2的A-A剖示圖。
請參閱
圖1、圖2,本實用新型包括筆身10及頂套20二部份,其中筆身10的下段內部穿置有筆芯,而中上段內部由上向下設有置物室11,該置物室11的前、后側面設有兩個相對應的視窗12。
頂套20的套體內部由下向上設有空腔,在內部頂緣的套壁上設有四道隔斷,且該隔斷互為90度配置,是由套壁向中央偏心延伸的夾片21構成,四道夾片21末端的間隙恰好互相形成一夾置空間22,利用套體底緣延伸的突緣23套置在前述筆身10的置物室11頂端。
借由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利用筆身10內部的置物室11用以容置特定的內置物品,例如本實施例所示,是利用置物室11而容置體溫計30,其容置固定的方式如圖3所示,先拔開頂套20,利用頂套20內四道夾片21共同形成的夾置空間22,供體溫計30以其前端插置入該夾置空間22內而固定,再將該插置有體溫計30的頂套20由上而下套置在筆身10頂部,組合后,體溫計30即被固定容置在筆身10的置物室11內,不僅穩妥地受頂套20固定而且被完好保護收存在置物室11內,并可由筆身10外透過前、后側面的視窗12,清晰地觀看內置物品(體溫計30)的正、背面,一來內置物品的特性可被清楚得知,二來更能借由內置物品的色彩、紋樣變化或印飾的文字、圖案,達到美觀與廣告的效果。
一般情況下,本實用新型可提供書寫的基本功能,而欲使用其內置物品時,只須將頂套20由筆身10上拔起,此時內置物品即隨頂套20由置物室11中抽出,當將該內置物品由頂套20中拔離后,即可單獨使用,操作簡易方便,例如本實施例,由于內置物品為體溫計30,固此,特別適合于注重身體保健的人士或醫生、護理人員等使用,可隨取隨用,達到隨時測量體溫變化,作為保健養生參考之用,而用畢后只須按上述的反順序方式將內置物品插回頂套20,再將頂套20套回筆身10,即可使該內置物品在置物室11內受到完好穩妥的保護,可有效避免因收存不慎使其摔裂破損或遭受污染,具有很好的實用功效。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以巧思的結構設計,使筆不僅具有原來的書寫功能,而可穩妥容置特定的內置物品,當使用者實際需要時,可打開筆讓內置物品隨取隨用,防止破損污染,操作使用簡易方便,收存保護效果好。
權利要求1.一種可容置物品的筆,包括筆身及頂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筆身的中上段內部由上向下設有置物室,該置物室的前、后側面設有相對應的視窗;所述的頂套的套體內部由下向上設有空腔,在內部頂緣的套壁上設有四道隔斷,且該隔斷互為90度配置,是由套壁向中央偏心延伸的夾片構成,四道夾片末端的間隙恰好互相形成一夾置空間,利用該夾置空間可插固特定的內置物品,并借由套體底緣延伸的突緣使頂套套置在所述的筆身的置物室頂端,使內置物品容置在置物室內。
專利摘要一種可容置物品的筆,包括筆身及頂套,其中筆身中上段由上向下設有置物室,在置物室的前、后側面設有相對應的視窗;頂套的套體內部由下向上設有空腔,在內部頂緣的套壁上設有四道隔斷,且該隔斷互為90度配置,是由套壁向中央偏心延伸的夾片構成,四道夾片末端的間隙恰好互相形成一夾置空間,利用該夾置空間可插固特定的內置物品,在頂套與筆身套合后,內置物品被容置在筆身內,獲得妥善的保存,操作簡易方便。
文檔編號B43K29/00GK2265905SQ9621375
公開日1997年10月29日 申請日期1996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1996年6月20日
發明者徐九恩 申請人:徐九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