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示了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包括三角板和底座,三角板設置在底座上,三角板的前面上設置有反光板;三角板包括主基板、左基板、右基板和上基板,左基板和右基板分別設置在主基板的兩側,上基板和底座分別設置在主基板的上下兩端,左基板、右基板和上基板分別與主基板鉸鏈連接,主基板、左基板、右基板和上基板通過鉸鏈展開形成三角形,三角板完全展開后,反光板呈三角形。采用三角形反光板和主動發光源配合使用,有效提高警示效果。
【專利說明】
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警示標志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
【背景技術】
[0002]中國專利(CN2013583388U)揭示了一種折疊式汽車三角警示牌,包括反射底板、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分別纟父接在反射底板的兩側,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另一端相互扣接,反射底板、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組成可折置的二角結構,反射底板的兩側底部分別設有支撐連接座,支撐連接座上分別鉸接有可向內折疊的前后支撐架。反射底板、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上分別設置有反光板片。安裝使用簡單方便,折疊后體積小,便于收藏和攜帶。
[0003]然而上述技術存在以下缺陷:
[0004](I)反光板片主要是利用反光的原理,但是在光線較暗的場所,難免影響反光板片的使用效率;
[0005](2)反射左斜板和反射右斜板為扣接,拆開后,在運輸過程難免會損壞連接部件。【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克服了現有技術的困難,開創了一種結構穩定,自主發光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包括:三角板和底座,所述三角板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三角板的前面上設置有反光板,所述反光板呈三角形;
[0008]所述二角板包括主基板、左基板、右基板和上基板,所述左基板和所述右基板分別設置在所述主基板的兩側,所述上基板和所述底座分別設置在所述主基板的上下兩端,所述左基板、所述右基板和所述上基板分別與所述主基板鉸鏈連接,所述主基板、所述左基板、所述右基板和所述上基板通過鉸鏈展開形成三角形。
[0009]優選地,所述主基板呈長方形,所述左基板和所述右基板分別呈直角三角形,且對稱設置,所述上基板呈等腰三角形,所述左基板、所述右基板和所述上基板通過鉸鏈折疊收納在所述主基板區域內。
[0010]優選地,所述三角板的前面上還設置有發光源,所述發光源位于反光板的內。
[0011]優選地,所述發光源設置在所述主基板上,所述發光源為多個LED燈排列組成。
[0012]優選地,所述發光源呈直角梯形。
[0013]優選地,所述三角板的背面設置有充電接口,所述充電接口與所述發光源電連接。
[0014]優選地,所述三角板的前面設置有開關,用于控制所述發光源的開閉;還用于控制所述左基板、所述右基板和所述上基板展開或閉合
[0015]優選地,所述底座的兩側分別鉸接有兩支撐桿,所述底座前面和背面上分別設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設置有固定所述支撐桿的固定槽。
[0016]優選地,所述固定座位于所述底座的中間,所述固定座上設置有兩個所述固定槽。
[0017]優選地,所述底座呈M型。
[0018]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本實用新型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采用反光板和發光源配合使用,即時在光線較暗的環境下,反光板也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有效提高使用效率。
[0019]采用鉸鏈連接,使上基板、左基板和右基板折疊,使三角板形成一長方形結構,結構穩定,便于收納和攜帶,有效防止運輸時造成損壞,同時使用方便,延長使用壽命;
[0020]底座上活動設置有四個支撐桿,通過支撐桿展開,使三角板固定更加穩定。底座上還設置有固定支撐桿的固定槽,起到收納和保護支撐桿的作用。
[0021]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折疊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2為圖1的后視圖;
[0024]圖3為本實用新型所述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展開后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4為圖1的仰視圖。
[0026]附圖標記
[0027]I三角板
[0028]2底座
[0029]3支撐桿
[0030]4固定座
[0031]5開關
[0032]6發光源
[0033]7充電接口
[0034]8反光板
[0035]11主基板
[0036]12上基板
[0037]13左基板
[0038]14右基板
[0039]41固定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40]下面通過圖1至圖4來介紹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
[0041 ] 第一實施例
[0042]如圖1至圖4所示,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包括:三角板I和底座2,三角板I設置在底座2上,三角板I的前面上設置有反光板8,反光板8呈三角形;
[0043]三角板I包括主基板11、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左基板13和右基板14分別設置在主基板11的兩側,上基板12和底座2分別設置在主基板11的上下兩端,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分別與主基板11鉸鏈連接,主基板11、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通過鉸鏈展開形成三角形。
[0044]進一步地,主基板11呈長方形,左基板13和右基板14分別呈直角三角形,且對稱設置,上基板12呈等腰三角形,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通過鉸鏈折疊收納在主基板11區域內。
[0045]三角板通過底座放置在水平面上,并采用反光板警示。通過使用鉸鏈,上基板、左基板和右基板折疊,使三角板形成一長方形結構,結構簡單、穩定,便于收納和攜帶,有效防止運輸時造成損壞。
[0046]第二實施例
[0047]如圖3所示,在第一實施例的基礎上增加:三角板I的前面上還設置有發光源6,發光源6位于反光板8的內。
[0048]該發光源與反光板配合使用,實現自主發光,有效防止光線較暗的環境下,影響反光板的使用效果。
[0049]進一步地,發光源6設置在主基板11上,發光源6的數量為兩個,且對稱設置。
[0050]進一步地,發光源6呈直角梯形。占據三角形反光片8的內的大部分面積,發光源還可以是長方形、正方形或圓形等,或者相互組合排列,數量可以是一個或多個。
[0051 ]進一步地,發光源6為多個LED燈排列組成。
[0052]進一步地,三角板I的背面設置有充電接口7,充電接口 7與發光源6電連接。
[0053]進一步地,三角板I的前面設置有開關5,用于控制發光源6的開閉;還用于控制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展開或閉合。給用戶帶來很大的便利。
[0054]具體地,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分別與主基板11通過轉軸連接,并安裝有扭力彈簧,按下開關5,松開卡口后,三角板12通過彈簧扭力自動展開;同時,磁力開關將電路連通,點亮發光源6。
[0055]鑒于此,三角板上的發光板可單獨使用,或者與發光源配合使用,實現被動或主動發光,根據現場使用情況調節,大大提高了警示效果。
[0056]第三實施例
[0057]如圖1至圖4所示,在第一實施例的基礎上增加:底座2的兩側分別鉸接有兩支撐桿3,底座2前面和背面上分別設置有固定座4,固定座4上設置有固定支撐桿的固定槽41。
[0058]在鉸鏈的作用下,展開支撐桿,三角板放置在水平面上更加穩固。收起支撐桿,將支撐桿固定在固定槽內,便于收納,有效防止支撐桿損壞。防雨淋、抗風能力強、耐熱,環境適應性好。
[0059]進一步地,固定座4位于底座2的中間,固定座4上設置有兩個固定槽41。支撐桿的一端與底座鉸接,支撐桿的中端固定在固定槽內。
[0060]進一步地,底座2呈M型。
[0061]該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待機時間長,為三年。電池安全性能高,采用鐵鋰電池,充放電保護電路。警示燈閃爍效果明顯,夜晚300米外可見。滿電使用時間為3?4小時,電量用完后還保留有被動反光的功能,不至于失效。
[0062]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思想及特點,其目的在于使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不能僅以本實施例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采用,即凡依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所作的同等變化或修飾,仍落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包括:三角板(I)和底座(2),所述三角板(I)設置在所述底座(2)上,所述三角板(I)的前面上設置有反光板(8),所述反光板(8)呈三角形,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角板(I)包括主基板(11)、左基板(13)、右基板(14)和上基板(12),所述左基板(13)和所述右基板(14)分別設置在所述主基板(11)的兩側,所述上基板(12)和所述底座(2)分別設置在所述主基板(11)的上下兩端,所述左基板(13)、所述右基板(14)和所述上基板(12)分別與所述主基板(11)鉸鏈連接,所述主基板(11)、所述左基板(13)、所述右基板(14)和所述上基板(12)通過鉸鏈展開形成三角形。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基板(11)呈長方形,所述左基板(13)和所述右基板(14)分別呈直角三角形,且對稱設置,所述上基板(12)呈等腰三角形,所述左基板(13)、所述右基板(14)和所述上基板(12)通過鉸鏈折疊收納在所述主基板(11)區域內。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板(I)的前面上還設置有發光源(6),所述發光源(6)位于反光板(8)的內。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源(6)設置在所述主基板(11)上,所述發光源(6)為多個LED燈排列組成。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源(6)呈直角梯形。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板(I)的背面設置有充電接口(7),所述充電接口(7)與所述發光源(6)電連接。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板(I)的前面設置有開關(5),用于控制所述發光源(6)的開閉;還用于控制所述左基板(13)、所述右基板(14)和所述上基板(12)展開或閉合。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的兩側分別鉸接有兩支撐桿(3),所述底座(2)前面和背面上分別設置有固定座(4),所述固定座(4)上設置有固定所述支撐桿的固定槽(41)。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4)位于所述底座(2)的中間,所述固定座(4)上設置有兩個所述固定槽(41)。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疊的警示三角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呈M型。
【文檔編號】E01F9/688GK205692527SQ201620605993
【公開日】2016年11月16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0日 公開號201620605993.X, CN 201620605993, CN 205692527 U, CN 205692527U, CN-U-205692527, CN201620605993, CN201620605993.X, CN205692527 U, CN205692527U
【發明人】夏鐵紅
【申請人】上海卡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