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大體涉及行人模擬系統,具體地涉及用于駕駛考試中的行人模擬系統。
背景技術:
當前駕駛考試包括書面理論考試、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以及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在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等。其中各項指令基本都是由考官發出或者由道路上的交通表示指示。
然而,在實際道路駕駛中,常常發生行人、動物、非機動車輛等突然出現在駕駛道路中的情況,而為了測試應試者對這樣的突發事件的反應和處理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涉及到行人、駕駛者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生命安全。
因此,需要在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提供一種能夠模擬行人突然出現在駕駛道路中的系統,測試駕駛應試者對突發情況的處理、車速和安全距離的控制,以及剎車距離等項目。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中的至少一個,本實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了行人模擬系統,其包括控制器;與所述控制器通信的假人彈射裝置;與所述控制器通信的信號燈;和與所述控制器通信的觸發開關。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可選地,所述信號燈包括:用于指示超速的超速燈;用于指示速度正常的安全速度燈;和用于指示所述行人模擬系統正常工作的系統狀態燈。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可選地,所述觸發開關包括彼此沿著道路間隔開適當距離的第一觸發開關,第二觸發開關,和第三觸發開關。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可選地,所述第一觸發開關包括在道路兩側相對布置的第一觸發開關發射器和第一觸發開關接收器;所述第二觸發開關包括在道路兩側相對布置的第二觸發開關發射器和第二觸發開關接收器;以及所述第三觸發開關包括在道路兩側相對布置的第三觸發開關發射器和第三觸發開關接收器。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可選地,所述控制器通過電纜分別與所述假人彈射裝置、信號燈和觸發開關通信。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可選地,所述控制器分別與所述假人彈射裝置、信號燈和觸發開關無線通信。
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用于駕駛應試者在行車過程中,模擬行人突然出現在機動車道,測試駕駛應試者對突發情況的處理、車速和安全距離的控制,以及剎車距離等項目。行人模擬系統可以更好的測試駕駛應試者的行車過程中緊急情況的應變和處理能力,提高駕駛應試者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為以后駕駛車輛奠定良好的基礎。
附圖說明
為了更完整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現在將參考在附圖中示出的并且在下面描述的實施方式。在附圖中: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行人模擬系統的結構框圖;
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行人模擬系統在工作時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
10 控制器
20 假人彈射裝置
30 信號燈
301 超速燈
302 安全速度燈
303 系統狀態燈
40 觸發開關
410 第一觸發開關
411 第一觸發開關發射器
412 第一觸發開關接收器
420 第二觸發開關
421 第二觸發開關發射器
422 第二觸發開關接收器
430 第三觸發開關
431 第三觸發開關發射器
432 第三觸發開關接收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無需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除非另作定義,此處使用的技術術語或者科學術語應當為本實用新型所屬領域內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義。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說明書以及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類似的詞語并不表示任何順序、數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來區分不同的組成部分。同樣,“一個”或者“一”等類似詞語也不表示數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個。
這里所使用的某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方便并不被認為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例如,單詞諸如“上”、“下”、“左”、“右”、“水平”、“垂直”、“向上”和“向下”僅僅描述附圖中所示的構造。實際上,部件可以被定向在任何方向上,且因此除非以其它方式指出了,術語應當被理解為包括所有這種變化。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行人模擬系統的結構框圖。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行人模擬系統在工作時的示意圖。
如圖1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方式,行人模擬系統包括控制器10,以及分別與控制器10通信的假人彈射裝置20,信號燈30,觸發開關40。可選地,控制器10可通過線纜與假人彈射裝置20、信號燈30和觸發開關40連接并通信。還可選地,控制器10可與假人彈射裝置20、信號燈30 和觸發開關40分別無線通信。
如圖2所示,可選地,信號燈30可包括用于指示機動車的行駛速度超過預設速度的超速燈301;指示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在預設速度以內的安全速度燈302;和指示行人模擬系統正常工作的系統狀態燈303。可選地,所述三種信號燈可分別使用不同的顏色,例如超速燈301使用紅色燈,安全速度燈302使用黃色燈,系統狀態燈303使用綠色燈,從而便于駕駛應試者區分信號燈30所指示的不同信息。還可選地,信號燈30設置在道路上駕駛應試者和考官容器看到的位置,以方便對駕駛情況和系統情況進行判斷。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根據不同情況和環境,還可使用更多或更少的信號燈30來指示所需要的信息。
如圖2所示,可選地,觸發開關40包括三組觸發開關,即:包括第一觸發開關發射器411和第一觸發開關接收器412的第一觸發開關410;包括第二觸發開關發射器421和第二觸發開關接收器422的第二觸發開關420;包括第三觸發開關發射器431和第三觸發開關接收器432的第三觸發開關430。可選地,各組觸發開關40的發射器和接收器分別設置在行車道的相對兩側并正對布置,以便于準確地發送接收信號。可選地,機動車通過第一觸發開關410和第二觸發開關420時,該第一觸發開關410和第二觸發開關420向控制器10發送信號,從而控制器10計算出機動車的速度并控制信號燈30做出相應顯示,例如超速則超速燈301亮,未超速則安全速度燈302亮。還可選地,可根據限速、路況、測試要求等決定和設置觸發開關沿著駕駛道路分別間隔的適當距離,以及設置更多組的觸發開關。
繼續參考圖2,可選地,假人彈射裝置20包括以輕型塑料材料制作的假人,安裝該假人的支架,用于將假人彈起的由諸如彈簧等構成的彈射構件。可選地,假人的尺寸可制造為模擬真人,例如高度在1米到2米范圍,以提供更加逼真的模擬情境。可選地,假人彈射裝置20布置在行車道中距觸發開關適當距離處。可選地,在使用時,當機動車通過第三組觸發開關430時,控制器10接收到第三組觸發開關430的信號則控制假人彈射裝置20將假人彈起。
在工作時,駕駛應試者駕駛機動車進入行車道,通過第一組觸發開關410和第二組觸發開關420時,系統自動檢測出機動車的行駛速度,當超過一定速度時,超速燈301亮;未超速則安全速度燈302亮;設備工作正常時系統狀態燈303亮。接著機動車通過第三組觸發開關430,道路前方放置的假人彈射裝置20將假人彈起,模擬道路突發行人出現,此時駕駛應試者應作相應的處理,例如,緊急停車。可選地,在道路上還可設置有停車線,機動車應當在停車線內停車。當測試完成后,車輛離開測試區域,人工將假人彈射裝置按下,即可將假人彈射裝置復位,進行下一次測試。
另外,本實用新型的假人彈射系統可用于固定測試,也可用于移動測試。在用于固定測試時,可使用固定電源為系統供電。而在用于靈活性更強的移動測試時,可使用蓄電池為系統供電,從而便于系統的移動布置。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行人模擬系統具有可靠性高、靈活性強、操作簡單等特點,可用于各種訓練和考試場所,完成對駕駛應試者對突發事件的應變和處理測試。
此外,所說明的實施方式涉及當前考慮為最實用和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應理解為實施方式不應限于所公開的實施方式,相反地,旨在覆蓋包括在該實施方式的實質和范圍內的不同的修改和等同設置。此外,上述說明的多種實施方式可與其它實施方式共同應用,如,一個實施方式的方面可與另一個實施方式的方面結合而實現再另一個實施方式。另外,任何給定組件的各獨立特征或構件可構成另外的實施方式。
因此,應理解這里通過示例的方式提供了附圖和說明書,以有助于對本實用新型的理解,且不應構成對其范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