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包括六槍加油機本體,所述六槍加油機本體上端置有一安裝孔,還包括兩個置有廣告牌框架的廣告箱殼體、復數個磁鐵、兩個廣告牌夾及復數個連接片,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通過所述連接片相互連接,所述廣告牌框架通過所述磁鐵連接至所述廣告箱殼體,所述廣告牌夾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制作簡單,便于拆裝,并且可以快速更換廣告牌畫面。
【專利說明】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廣告架,特別指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物質生活的提高,人均汽車擁有量也越來越多,固定加油站也更加普及,每天加油的車輛非常多,并且每輛車所需要加油的時間至少一分鐘以上,所以加油站是一個做廣告的好地方,加油站設置有六槍加油機且該加油機的上端部分都是一個空的柜子,而且六槍加油機的上端中間部分有一加油槍管道,使得一些廣告牌不能安裝進去,雖然市場上已經有利用這個空間做廣告牌,但是安裝過程也比較復雜,并且不易于更換廣告牌內容,也有一部分是直接在加油機上面架起一個廣告牌,制作過程較為復雜,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便于安裝及更換廣告牌畫面。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包括六槍加油機本體,所述六槍加油機本體上端置有一安裝孔,還包括兩個置有廣告牌框架的廣告箱殼體、復數個磁鐵、兩個廣告牌夾及復數個連接片,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通過所述連接片相互連接,所述廣告牌框架通過所述磁鐵連接至所述廣告箱殼體,所述廣告牌夾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
[0005]進一步地,所述廣告牌框架置有一卡槽,所述廣告牌夾通過所述廣告牌框架的卡槽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
[0006]進一步地,所述廣告牌夾為亞克力畫夾。
[0007]進一步地,所述連接片與所述廣告箱殼體的連接為可拆卸連接。
[0008]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其制作過程簡易,安裝非常快速,更換廣告牌畫面簡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參照附圖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實用新型廣告牌框架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包括六槍加油機本體(圖中未示),所述六槍加油機本體上端置有一安裝孔(圖中未示),還包括兩個置有廣告牌框架3的廣告箱殼體1、復數個磁鐵4及復數個連接片2,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I通過所述連接片2相互連接,所述廣告牌框架3通過所述磁鐵4連接至所述廣告箱殼體I,每個所述廣告牌框架3置有一卡槽(圖中未示),還包括兩個廣告牌夾5,所述廣告牌夾5通過所述廣告牌框架3的卡槽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3,每個所述廣告牌夾5為亞克力畫夾,所述連接片2與所述廣告箱殼體I的連接為可拆卸連接
[0013]將兩個廣告箱殼體I分別嵌套入六槍加油機本體上端的安裝孔中,每個所述廣告箱殼體I內側焊接有復數個螺栓11,所述連接片2的兩端分別置有兩個孔21,所述連接片2兩端的孔21穿過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I的對稱螺栓11,通過所述螺母6固定于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I之間,之后將廣告牌(圖中未示)放入廣告牌夾5,再將廣告牌夾5套入廣告牌框架3中,之后通過磁鐵4將廣告箱殼體I連接至廣告牌框架3。
[0014]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其制作過程簡易,安裝非常快速,更換廣告牌畫面簡便。
[0015]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當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包括六槍加油機本體,所述六槍加油機本體上端置有一安裝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置有廣告牌框架的廣告箱殼體、復數個磁鐵、兩個廣告牌夾及復數個連接片,所述兩個廣告箱殼體通過所述連接片相互連接,所述廣告牌框架通過所述磁鐵連接至所述廣告箱殼體,所述廣告牌夾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廣告牌框架置有一卡槽,所述廣告牌夾通過所述廣告牌框架的卡槽連接至所述廣告牌框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廣告牌夾為亞克力畫夾。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六槍加油機媒體廣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片與所述廣告箱殼體的連接為可拆卸連接。
【文檔編號】G09F15/02GK203689873SQ201420040877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3日
【發明者】徐超 申請人:福建澳都傳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