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廣告發布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可以有效遠程更新廣告信息,同時具有無線中繼功能,不必單獨鋪設無線中繼器,有效降低鋪設成本;包括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控制器、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均與控制器相連。
【專利說明】 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廣告發布裝置【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
生釀I=I Wo
【背景技術】
[0002]眾所周知,LED廣告牌是指通過LED顯示屏來發布廣告的裝置,因其良好的發布效果,廣泛存在于各種公共場所中,尤其是寫字樓的走廊和大廳等區域,然而設置在這些區域的LED廣告牌通常數量較多,當需要進行廣告信息升級時,一對一的升級方式不僅工作效率低下,同時更新速度較慢,與此同時,寫字樓的走廊和大廳內通常人群較為密集,然而無線信號覆蓋程度又沒有辦公區高,存在較多的盲區,如果單獨鋪設無線中繼器,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可以有效遠程更新廣告信息,同時具有無線中繼功能,不必單獨鋪設無線中繼器,有效降低鋪設成本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
生釀I=I Wo
[0004]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包括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控制器、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所述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均與所述控制器相連,其中,
[0005]所述LED顯示屏,用于接收并顯示廣告信息;
[0006]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廣告信息、并發送廣告信息至所述控制器;
[0007]所述觸摸控制屏,用于發送觸摸控制命令至所述控制器;
[0008]所述光線傳感器,用于感知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將所述環境光線強度信息發送至所述控制器;
[0009]所述無線中繼模塊,用于無線信號的中繼連接、接收更新廣告信息、以及將所述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控制器;
[0010]所述控制器,用于發送播放控制命令和廣告信息至所述顯示器、以及接收更新廣告信息并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存儲器,同時還用于分析處理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發送顯示亮度控制命令至所述顯示器。
[0011 ] 進一步的,還包括數據傳輸模塊,所述數據傳輸模塊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所述數據傳輸模塊為USB數據傳輸模塊。
[0012]進一步的,所述觸摸控制屏設置在所述LED顯示屏的下方。
[0013]進一步的,所述觸摸控制屏的背后還設置有背光源。
[0014]進一步的,還包括打印機,所述打印機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所述控制器將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打印機。
[0015]進一步的,還包括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與所述控制器和LED顯示屏相連,所述電源模塊包括充電電池以及供電單元。[0016]進一步的,所述電源模塊上還連接有手機充電單元,所述手機充電單元上連接有至少兩根充電線。
[0017]進一步的,所述電源模塊上還連接有夜間指示燈,所述夜間指示燈設置在所述LED顯不屏的底部。
[001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包括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控制器、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均與控制器相連,其中,LED顯示屏,用于接收并顯示廣告信息;存儲器,用于存儲廣告信息、并發送廣告信息至控制器;觸摸控制屏,用于發送觸摸控制命令至控制器;光線傳感器,用于感知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將環境光線強度信息發送至控制器;無線中繼模塊,用于無線信號的中繼連接、接收更新廣告信息、以及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控制器;控制器,用于發送播放控制命令和廣告信息至顯示器、以及接收更新廣告信息并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存儲器,同時還用于分析處理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發送顯示亮度控制命令至顯示器;這樣,通過無線中繼模塊,LED廣告牌可以實現自動聯網,當需要更新廣告信息時,僅需遠端控制即可,不用一對一地更新設備,由于LED廣告牌還具有無線中繼器的作用,使得寫字樓的走廊和大廳等地方可以有效覆蓋無線信號,減少了建筑內的無線盲區,使用較為方便;另外,由于將無線中繼器和LED廣告牌合二為一,有效降低了建筑內鋪設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0021]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包括LED顯示屏1、觸摸控制屏2、控制器3、存儲器4、光線傳感器5和無線中繼模塊6,LED顯示屏1、觸摸控制屏
2、存儲器4、光線傳感器5和無線中繼模塊6均與控制器相連,其中,LED顯示屏1,用于接收并顯示廣告信息;存儲器4,用于存儲廣告信息、并發送廣告信息至控制器;觸摸控制屏2,用于發送觸摸控制命令至控制器;光線傳感器5,用于感知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將環境光線強度信息發送至控制器;無線中繼模塊6,用于無線信號的中繼連接、接收更新廣告信息、以及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控制器;控制器3,用于發送播放控制命令和廣告信息至顯示器、以及接收更新廣告信息并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存儲器,同時還用于分析處理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發送顯示亮度控制命令至顯示器;這樣,通過無線中繼模塊,LED廣告牌可以實現自動聯網,當需要更新廣告信息時,僅需遠端控制即可,不用一對一地更新設備,由于LED廣告牌還具有無線中繼器的作用,使得寫字樓的走廊和大廳等地方可以有效覆蓋無線信號,減少了建筑內的無線盲區,使用較為方便;另外,由于將無線中繼器和LED廣告牌合二為一,有效降低了建筑內鋪設成本;與此同時,還可以通過光線傳感器感受環境光線強度,進而調整顯示器的顯示亮度,防止引起觀看者觀看廣告時的不適。
[0022]為了防止無線信號故障導致的LED廣告牌無法完成更新過程,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還包括數據傳輸模塊7,數據傳輸模塊7與控制器3相連,數據傳輸模塊為USB數據傳輸模塊。
[0023]由于LED顯示屏通常較大,為了觸控的方便,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觸摸控制屏2設置在LED顯示屏I的下方;為了便于夜間操作,觸摸控制屏2的背后還設置有背光源。
[0024]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還包括打印機8,打印機與控制器相連,控制器將廣告信息發送至打印機;這樣,若廣告中包括優惠券信息,使用者可以通過打印機將廣告信息打印出來,以便使用。
[0025]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還包括電源模塊9,電源模塊9與控制器3和LED顯示屏I相連,電源模塊包括充電電池以及供電單元;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電源模塊9上還連接有手機充電單元10,手機充電單元10上連接有至少兩根充電線;這樣,當使用者遇到手機沒電的情況時,可以將手機插上充電線,完成手機的臨時充電,使用較為方便。
[0026]本發明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電源模塊上還連接有夜間指示燈11,夜間指示燈11設置在LED顯示屏I的底部;這樣,當夜間沒有燈光時,LED廣告牌還具有導向的功能,有效減少了設備鋪設成本。
[0027]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型,這些改進和變型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包括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控制器、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所述LED顯示屏、觸摸控制屏、存儲器、光線傳感器和無線中繼模塊均與所述控制器相連,其中, 所述LED顯示屏,用于接收并顯示廣告信息; 所述存儲器,用于存儲廣告信息、并發送廣告信息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觸摸控制屏,用于發送觸摸控制命令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光線傳感器,用于感知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將所述環境光線強度信息發送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無線中繼模塊,用于無線信號的中繼連接、接收更新廣告信息、以及將所述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用于發送播放控制命令和廣告信息至所述顯示器、以及接收更新廣告信息并將更新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存儲器,同時還用于分析處理環境光線強度信息、并發送顯示亮度控制命令至所述顯示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數據傳輸模塊,所述數據傳輸模塊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所述數據傳輸模塊為USB數據傳輸模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摸控制屏設置在所述LED顯示屏的下方。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觸摸控制屏的背后還設置有背光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打印機,所述打印機與所述控制器相連,所述控制器將廣告信息發送至所述打印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與所述控制器和LED顯示屏相連,所述電源模塊包括充電電池以及供電單元。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上還連接有手機充電單元,所述手機充電單元上連接有至少兩根充電線。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無線中繼功能的LED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上還連接有夜間指示燈,所述夜間指示燈設置在所述LED顯示屏的底部。
【文檔編號】G09G3/32GK103500554SQ201310449748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8日
【發明者】鄧飛, 李鷹 申請人:張家港市博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