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旋轉筆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辦公用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旋轉筆筒。
背景技術:
筆筒是用于插筆的筒形器具,是中國古代除筆、墨、紙、硯以外最重要的文房用具,大約出現在明朝中晚期。古代的筆筒主要用于插放毛筆,材質多種多樣,有瓷、木、竹、漆、玉、牙、紫砂等,除了作為書房用品,也作為工藝品,深受文人喜愛。筆筒因使用方便,很快就風靡天下,至今仍盛而不衰。現在市面上的筆筒,結構簡單而近似,造型普通缺乏新意,功能也很單調,只能作為最普通的筆筒使用。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種旋轉筆筒,存放文具的同時可以作為擺設,提供娛樂休閑的功能。為了實現上述的目的,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旋轉筆筒,所述筆筒包括主筒和底座,所述主筒和底座通過轉軸連接,主筒通過底座內置的電池和電機驅動繞轉軸旋轉。本發(fā)明在存放了各種文具的同時,筆筒自身會進行旋轉,配合各種文具形成不同的效果,作為 辦公用品的同時,也可以作為桌面擺設,起到娛樂的作用,可讓使用者放松身心。上述方案中,所述主筒側壁設置有彩燈,使筆筒在旋轉的同時還能發(fā)出五顏六色的光線,進一步提聞娛樂性。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可放置多種文具用品,且能提供娛樂和休閑的作用,起到放松身心的效果。
圖I為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描述。本發(fā)明的結構如圖I所示,包括主筒I、底座2和彩燈3。主筒I為傳統(tǒng)筆筒的圓筒狀結構,與底座3通過轉軸連接,底座3內置有電池和電機,用于驅動轉軸帶動主筒I旋轉,彩燈3設置在主筒I外壁上,能發(fā)出五彩光芒。本發(fā)明作為筆筒使用的同時,能作為擺設放置在桌面上,提供娛樂休閑的功能,讓使用者放松身心,提高效率。
權利要求
1.一種旋轉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筆筒包括主筒(I)和底座(2),所述主筒(I)和底座(2 )通過轉軸連接,主筒(I)通過底座(2 )內置的電池和電機驅動繞轉軸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筒(I)側壁設置有彩燈(3)。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旋轉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筆筒包括主筒(1)和底座(2),所述主筒(1)和底座(2)通過轉軸連接,主筒(1)通過底座(2)內置的電池和電機驅動繞轉軸旋轉。本發(fā)明結構簡單,可放置多種文具用品,且能提供娛樂和休閑的作用,起到放松身心的效果。
文檔編號B43M99/00GK102774196SQ201210252819
公開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20日
發(fā)明者陳瑜 申請人:汕頭市蒂爾曼玩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