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水晶玻璃筆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筆筒,尤其涉及一種包括筆筒本體、以及位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面上的空腔構成的水晶玻璃筆筒。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長期以來筆筒作為人們的書寫工具——筆的專用器物,從而成為人們除筆、墨、紙、硯以外又一重要的文房用具,作為筆筒有著其存在的必要。筆筒的制作材料通常為陶瓷、塑料、木頭、搪瓷、石材、金屬等等,其形狀、色彩和功能也不盡相同,各有特點。 如今,且已日漸成為人們在家居、辦公等場所不可或缺的裝飾用品/擺飾件。近些年來,隨著工藝水晶玻璃制品的逐步流行,在市場上出現了如下的水晶玻璃筆筒,一種是該水晶玻璃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單一的無色透明的水晶玻璃塊料切割而成; 另一種水晶玻璃筆筒本體之整體則是由五片無色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和玻璃組合粘接而成;但這樣的水晶玻璃筆筒本體之整體在外觀上的色彩是單一無色透明的,并且形狀設計相對單一,裝飾效果較差,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至今,已知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有關水晶玻璃筆筒的現有技術,在如下專利文獻中有記載。具體為,在專利文獻CN 2770997Y(中國實用新型專利號ZL 2005 2 0008025. 2) 中公開了一種水晶玻璃筆筒,該筆筒由筆筒本體和位于所述筆筒本體上的空腔組成,所述筆筒本體為一整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若干片/塊至少一種或者多種材質、規格、色彩的片材,通過無色透明或者有色光固化粘合劑組合粘接而成。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對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同樣地,對于在現有的包括上述水晶玻璃筆筒的實用性、裝飾性的基礎上,公眾 (消費者)更為關注看重的,是為該水晶玻璃筆筒的外表裝飾性能所表現而決定的裝飾效果。因而,現有包括上述水晶玻璃筆筒的花色品種(包括外觀、色彩等)裝飾效果等方面已不能滿足公眾/消費者更高的審美觀和樣式的更新需求,從而迫切希望有更多、更為豐富的花色品種,以及裝飾效果更加優異的水晶玻璃筆筒可供公眾/消費者們予以選擇。然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一種除上述現有技術以外的技術,能用以改善和提高由玻璃類材料所制成的水晶玻璃筆筒的裝飾特性。總而言之,裝飾特性的改進對于由玻璃類材料所制成的水晶玻璃筆筒而言,將是一個永遠努力的方向和課題。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是在由上述水晶玻璃筆筒的現有技術基礎上,提供一種具有更多更強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而極具裝飾觀賞功效的水晶玻璃筆筒。并且,該水晶玻璃筆筒具有設計合理、結構新穎、制作簡便。本發明豐富了水晶玻璃筆筒的花色品種,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其相對于現代人
6的居住、辦公等場所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相適應的。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是通過提供一種具有如下結構的水晶玻璃筆筒而解決的本發明的一種水晶玻璃筆筒,包括筆筒本體,其包含,筆筒本體上部平面、筆筒本體下部平面,和介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之間的周邊側面;其中,所述周邊側面具有至少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以及和位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處,預先確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至少一空腔;其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無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粘合劑粘合而成;或者,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通過切割或者熱成型而成;其特殊之處在于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設置有與所述棱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構件;其中,每個構件包括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內部面所構成的內部, 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構成的外部;所述構件的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棱角部的相應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構件的外部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凹孔,且在每個凹孔中,固定有與該凹孔相適配的寶石;其中,那些所述寶石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由于在所述棱角部的預定位置,設置有與所述棱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構件,在每個構件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外部面具有若干個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凹孔,且在每個凹孔中,固定有與所述凹孔的形狀、大小相適配的,且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寶石,而這些形狀、大小、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寶石,在所處環境光線的照射和在從上述筆筒本體各個方向光線的反射、折射、散射所產生的虹彩交相輝映下,本發明的通體無疑能夠獲得各種誘人的絢麗色彩。因而,本發明相對于現有技術的水晶玻璃筆筒來說,毫無疑問具備了更多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從而極具裝飾觀賞效果,而且結構新穎、制作簡便。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可以作出如下改進。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與所述周邊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設置有寬度介于0. 5 12mm(毫米)之間、角度介于 15 75度之間的斜面和/或寬度介于0. 5 12mm(毫米)之間的弧面。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由于有上述斜面和/或弧面在上述各棱角部的存在,從而當光線照射/透過所述筆筒本體時,光線同時向上述筆筒本體的各個方向發生反射、折射、散射、透射,從而產生五光十色、閃爍不定的迷人色彩;而這些斜面和/或弧面在這當中起到了棱鏡的作用,并部分地能將白色光線分解為七色虹彩,從而它可以呈現出彩虹般的瑰麗的光輝;另外,由于上述斜面和/或弧面的存在,在日常生活的使用當中,它還可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一些由玻璃筆筒的銳角對使用者造成的不必要的意外傷害。本發明在此規定,所述構件可以是由玻璃類(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材料制成的,或者是由金屬類(包括金、銀、銅、鋁及其合金以及不銹鋼或者根據相應需要可以制作本發明的其它金屬材料等等)材料制成的,所述構件由上述材料制作的好處在于能夠以特別簡單和經濟的生產方式,例如能夠簡單地壓鑄或壓制這種玻璃類構件,便于批量生產。當然,用其它材料制作所述構件也是可以想到的, 例如所述構件是由塑料類(包括熱塑性塑料和熱固性塑料)材料制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的整體長度可以在8 178mm(毫米)之間,或者在15 158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138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12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50 80mm(毫米)之間;該構件的任意一個外部的寬度可以在2 30mm(毫米)之間,或者在3 22mm(毫米)之間,或者在5 18mm(毫米) 之間,或者在8 12mm(毫米)之間;該構件的任意一個內部至與其相對應的外部之間的厚度可以在2 30mm(毫米)之間,或者在3 20mm(毫米)之間,或者在5 15mm(毫米) 之間,或者在8 12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對于上述其中任意一條所述棱角部來說,允許有若干個構件的存在, 也即在上述每條所述棱角部,設置有若干個構件,而彼此相鄰的每個構件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所述筆筒本體的輪廓形狀或該棱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適應地而進行確定;其中,對處于同一條所述棱角部來說,通常所述每個構件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5 200mm(毫米)之間,或者在10 150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8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60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在本發明中,所述每個外部面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凹孔。在本發明中,對處于同一構件上的所述每個外部面彼此之間的凹孔數量、形狀、大小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每個構件彼此之間的所述凹孔數量分別可以是相等或者不相等的。在本發明中,對處于同一構件或者不同構件上的寶石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以及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構件的的任意區域,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鍍膜層是有利的。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構件的外部,除所述凹孔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可以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該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以作出如下進一步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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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發明中,對于由上述透明或者半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來說,在其外部除所述凹孔所在的位置以外的區域具有若干切面/刻面,是有利的。同樣,對于由上述不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來說,在其外部除所述凹孔所在的位置以外的區域具有若干切面/刻面,也是有利的。同樣,對于由上述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來說,在位于其外部面上的凹孔內壁(表面)具有若干個切面/刻面,也是有利的。由于上述若干切面/刻面在所述構件外部位置的存在,經這些若干切面/刻面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后,本發明的視覺效果無疑得以進一步提高。在本發明中,所述寶石是通過粘合劑(包括無色/有色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 膠,以及根據相應需要可以用作本發明的其它粘合劑,例如聚丙烯膠水)與所述凹孔(也即與所述構件)相粘接固定的。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以及所述寶石與所述構件之間的牢固度, 在包括所述寶石在內的所述構件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上包覆有透明層是極為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透明層例如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與所述筆筒本體彼此之間的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其比較好的數值是在2 80個之間,或在4 60個之間,或在6 50個之間,或在8 40個之間,或在12 30個之間,或在16 20個之間;以及, 對于彼此相鄰的所述每個構件之間的形狀、大小、尺寸以及色彩來說,其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成相同或者相異的。進一步有利的是,在此規定,對于由上述透明或者半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來說,在位于其上部的凹孔內壁(表面)可以具有若干個切面/刻面。在本發明中,所述切面/刻面可以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通常邊的數目可以是3 8條,也即是包括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 六角型、八角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凹孔的縱截面形狀可以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凹孔的開口處的形狀可以呈圓形或者橢圓形或者多邊形;其中, 所述多邊形的邊的長度可以等長或者不等長。采用上述進一步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由于有若干個切面/刻面的存在,當光線經該若干個切面/刻面的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后所產生的瑰麗光輝,無疑又進一步提高了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進一步有利的是,在此規定,在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凹孔內壁(表面)均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進一步有利的是,在此規定,在所述切面/刻面的表面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中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可以在所述周邊側面的部分或者全部的側面的表面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可以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 或者該圖案為雕刻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雕刻圖案的組合。
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中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筆筒本體之中可以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是通過激光內雕機雕刻而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鍍膜層可以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銹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或者其它合適的金屬層。在本發明中,所述鍍膜層的色彩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顏色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本發明中,所述鍍膜層可以通過鍍膜設備(包括電鍍、濺射、金屬蒸鍍、銀鏡反應涂裝以及真空磁控濺射法、真空蒸發法、化學氣相沉積法等形式)鍍覆而成。采用上述進一步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上述鍍膜層的存在,無論是從本發明的那個方向來說,都進一步增加了本發明水晶玻璃筆筒通體的火彩特性;也即,由于該鍍膜層的存在,對于上述鑲嵌和/或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內的所述寶石而言,其所反射、折射、散射和透射出來的色彩斑斕的光線也無疑又得到了極大地提高,且其還能有效地減少或遮蓋其所處位置相對應的另一面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對其起到積極的修正作用。進一步在此規定,有利的是,在所述凹孔與所述寶石彼此之間可以存在著0.01 2mm (毫米)之間的間隙,并且,在該間隙中填充有由上述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所形成的膠水層。本發明進一步在此規定,所述膠水層與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采用上述進一步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有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無疑增加了所述凹孔內壁的面積,這對于鑲嵌粘接固定在所述凹孔內的所述寶石來說,因上述切面/刻面的存在,而形成其與所述寶石之間的間隙進一步擴大,使該間隙處可以容納相對較厚的膠水層,而該較厚的膠水層對于所述寶石與所述凹孔之間的粘接牢固度來說,是有利的;另外,對于有色膠水層而言,其還能有效地減少或遮蓋其所處位置相對應的另一面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對其起到積極的修正作用;并且,該較厚的膠水層對于有時可能存在的外力撞擊所述寶石時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有利的。在本發明中,在此規定,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制作材料為水晶玻璃(晶質玻璃)、光學玻璃(包括俗稱K9料)和工藝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學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據相應需要可以制作本發明的其它玻璃)等為原材料,經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包括壓鑄、澆鑄或壓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后,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或者火焰拋光或者化學拋光(酸拋光)或者離子束拋光或者等離子體輔助拋光或者激光拋光或者電子束拋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本發明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可以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 480 720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V (度),并且維持40 120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形成本發明的所述筆筒本體,然后,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本發明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的色彩為單一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色彩;或者,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的色彩為由無色透明與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組合而成的色彩;當然,也可以是,所述組合后形成的色彩以無色透明色占主導色彩,也即在整個所述筆筒本體中,無色透明色的面/體積占大部分,也即是占51%以上,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色彩通常占小部分,也即是占49 %以下。需要指出的是,在本發明中所述制作材料的色彩為半透明,通常指的是制作材料的色彩介于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的色彩,并不是說該色彩按照嚴格意義上說介于無色透明和有色不透明之間50%的色彩才稱為半透明;因為,即使相同色彩的制作材料,在其厚度增加或者減少時,以及在受到周圍環境的光線強弱等因素影響下,其色彩的透明度也會相應地有所減少或者增加。本發明中,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的輪廓形狀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多邊形,例如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三角/邊形、五角/邊形、六角/邊形、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包括橢圓形)等相應所需合適的幾何形狀。相應的是,例如當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的輪廓形狀為方形時,所述周邊側面即具有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以此類推。并且,上述任一幾何形狀的邊長,分別可以是等長或者不等長的。在此,本發明可以規定,每個側面的橫向寬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制作在介于 48 11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58 98mm(毫米)之間;所述周邊側面的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制作在介于78 17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88 158mm(毫米)之間。另外,每個側面的寬度、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例如每個側面的橫向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同樣的,每個側面的縱向形狀也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同樣地規定,所述空腔的形狀可以根據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形狀相適應地而進行制作;比較有利的是,例如可以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圓形(包括橢圓形)、 或者梅花形等形狀。該空腔的深度通常介于58 15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68 128mm(毫米)之間。該空腔的口徑通常介于28 9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38 78mm(毫米)之間。其中,所述空腔的個數可以根據需要例如為至少一個或者二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當然,當所述空腔的數量在2個以上時,它們的形狀、大小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本發明中,所述斜面的角度,如果相對于水平面來說,比較有利的是在15 75度, 或在20 70度,特別有利的是在30 60度,或在40 50度,優選45度。所述斜面與所述弧面的寬度比較有利的是介于0.5 12mm(毫米)之間,或在 0. 8 IOmm(毫米)之間,特別有利的是在1 8mm(毫米)之間,或在1. 5 6mm(毫米) 之間,優選在2 4mm(毫米)之間,或在2. 5 3mm(毫米)之間。本發明中,所述寶石包括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寶石制品和次寶石,例如人造鉆石、 人造水鉆、人造鋯石(也即合成立方氧化鋯)等等,以及其他例如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寶石,也是可行的。本發明中所述寶石,在此規定,優選人造水鉆、人造鋯石、人造鉆石或者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寶石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的組合,有利的是,它們可以較為方便、廉價的生產和購買,且具有基本能滿足本發明要求的裝飾特性。本發明中,彼此相鄰的所述凹孔(也即彼此相鄰的所述寶石)之間的間隔距離可
11以根據所述筆筒本體的整體形狀、大小尺寸等實際相關情況而進行具體確定;例如所述每個凹孔(也即每顆寶石)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1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2 80mm(毫米)之間,或者在3 5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 30mm(毫米)之間,或者在 5 2O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所述凹孔的數量、形狀、大小、深度,及其開口處的直徑是隨著與其粘接鑲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寶石的形狀、尺寸大小相適配的。本發明中,所述寶石的數值可以在2 180顆之間,或者在4 150顆之間,或者在在5 100顆之間,或者在6 80顆之間,或者在8 50顆之間,或者在10 30顆之間。在這里可以規定,所述寶石的直徑在1 18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或者在2 15mm(毫米)之間,或在3 12mm(毫米)之間,或者在5 8mm(毫米)之間。所述片材其比較好的數值是在1 80片/塊之間,或在2 60片/塊之間,或在 3 45片/塊之間,或在4 40片/塊之間,或在5 30片/塊之間,或在6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本發明中,當所述寶石的數值> (大于)2時,彼此相鄰的每顆所述寶石之間的形狀、大小、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如那些所述寶石的色彩統一為單一色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淺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淺色與深色間隔排列的。毋容置疑,本發明對于其與現代人的居住、辦公等場所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粘合劑的概念包含無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膠,以及根據相應需要可以用作本發明的其它粘合劑,例如聚丙烯膠水(PP 膠)。綜上所述,本發明相對于采用現有技術制作的水晶玻璃筆筒具有更多更強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并且該水晶玻璃筆筒具有設計合理、結構新穎、制作簡便。本發明豐富了水晶玻璃筆筒的花色品種,滿足了消費者的需求。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具體說明。應當理解,附圖僅用于示意的目的,且沒有必要按比例繪制。但是,本發明本身可通過參照/結合附圖時給出的詳細描述而被最好地理解。
在附圖中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筆筒本體上部平面的示意圖;圖2是圖1所示實施方式的周邊側面的其中一個側面的示意圖;圖3是圖1、圖2所示實施方式的筆筒本體下部平面的示意圖。圖中1.筆筒本體上部平面,2.筆筒本體下部平面,3.周邊側面,4.空腔,5.凹孔,6.寶石,7.斜面,8.構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從對本發明的詳細說明中,對于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將是顯而易見的。圖1至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一種水晶玻璃筆筒,包括筆筒本體,其包含,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和介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之間的周邊側面3。其中,所述周邊側面3具有至少三個或三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周邊側面3則由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以及位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處,預先確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用于盛放書寫工具——筆的至少一個空腔4。在圖1中,所述空腔4為一個圓形空腔。當然,所述空腔4的具體數量可以根據需要制作為例如一個或者二個或者三個或者四個或者五個;當然,當所述空腔4的數量在2個以上時,它們之間的形狀、大小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由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共同構成的所述周邊側面 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形成的棱角部, 設置有與所述棱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構件8,每個構件8均包括一由至少二個呈不同方向的內部面所構成的內部,一由至少二個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構成的外部。所述構件8的內部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與相應棱角部的預定位置相粘接固定;在所述構件8的的外部面設置有若干個凹孔5 ;其中,當所述凹孔5的數量> (大于)2個時,這些凹孔5的形狀、大小、深度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相同或者相異的;且在每個凹孔5中,通過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粘接固定有與該凹孔5相適配的寶石6 ;其中,那些彼此相鄰的所述寶石6 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當然,上述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也可以由AB膠, 或者根據相應需要可以用作本發明的其它粘合劑,例如聚丙烯膠水(PP膠)替代。當然,所述寶石6與所述凹孔5 (也即與所述構件8)之間的固定方式采取其它公知的固定方式也是可行的。當然,所述構件8也可以根據需要例如設置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或設置在由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 1所形成的棱角部。此外,所述構件8也可以根據需要例如設置成具有一由至少三個或更多個呈不同方向的內部面所構成的內部,一由至少三個或更多個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構成的外部,也是可行的。此外,所述凹孔5(相應的也即寶石6)也可以根據需要例如設置在所述構件8的任意一個外部面;至于在那些或者每個外部面所存在的所述凹孔5的具體數量、及其形狀、大小尺寸通常是根據需要而確定的;例如所述每個外部面可以具有至少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凹孔5。為了本發明獲得各種誘人的絢麗色彩,圖1至圖3示出了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由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以及由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分別設置有寬度介于0. 5 12mm(毫米)之間、角度介于15 75度之間的斜面7。當然,設置在上述各棱角部的所述斜面7也可以根據需要統一制作成寬度介于 0.5 12mm(毫米)之間呈圓弧形的弧面;或者,根據實際情況之需要,將上述部分棱角部制作成上述斜面7的形狀,而將另一部分棱角部制作成呈圓弧形的弧面。本發明中,彼此相鄰的所述每顆寶石6之間的色彩(包括處于同一構件8或者不同構件8上的所述寶石6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相同或者相異的;例如粘接鑲嵌在所述若干個凹孔5中的那些所述寶石6的色彩統一為單一的無色透明或者有色的,或者是由淺色到深色依次排列的,或者是由淺色與深色間隔排列的。另外,彼此相鄰的每顆所述寶石6之間的形狀、大小可以也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8可以是由玻璃類(包括透明或者半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材料制成的,或者是由金屬類(包括金、銀、銅、鋁及其合金以及不銹鋼或者根據相應需要可以制作本發明的其它金屬材料等等)材料制成的,所述構件8由上述材料制作的好處在于能夠以特別簡單和經濟的生產方式,例如能夠簡單地壓鑄或壓制這種玻璃類構件,便于批量生產。當然,用其它材料制作所述構件8也是可以想到的,例如所述構件8是由塑料類(包括熱塑性塑料和熱固性塑料)材料制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8的長度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合適的長度,通常是根據所述筆筒本體的輪廓形狀或該棱角部的尺寸大小來確定的,例如可以在下述數值范圍內予以選擇在8 178mm(毫米)之間,或者在15 158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138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12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50 80mm(毫米)之間;該構件的任意一個外部的寬度可以在2 30mm(毫米)之間,或者在 3 22mm(毫米)之間,或者在5 18mm(毫米)之間,或者在8 12mm(毫米)之間;該構件的任意一個內部至與其相對應的外部之間的厚度可以在2 30mm(毫米)之間,或者在3 20mm(毫米)之間,或者在5 15mm(毫米)之間,或者在8 12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對于其中任意一條所述棱角部來說,允許其有若干個構件8的存在, 也即在上述每條所述棱角部,設置有若干個構件8,每個構件8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所述筆筒本體的輪廓形狀或該棱角部的尺寸大小相適應地而進行確定;例如對于處于同一條所述棱角部來說,所述每個構件8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在5 200mm (毫米)之間, 或者在10 150mm(毫米)之間,或者在20 IOOmm(毫米)之間,或者在30 80mm(毫米)之間,或者在40 60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在本發明中,對處于同一構件8或者不同構件8上的所述每個外部面上的凹孔 5(也即寶石6)的數量、形狀、大小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對處于同一構件8上的所述每個外部面上的凹孔5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合適的間隔距離, 通常可以在下述數值范圍內予以選擇1 200mm(毫米)之間,或在3 150mm(毫米)之間,或在4 IOOmm(毫米)之間,或在5 80mm(毫米)之間,或在6 50mm(毫米)之間, 或在8 30mm(毫米)之間,或在10 20mm(毫米)之間。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構件8的的任意區域,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鍍膜層/涂層是有利的。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構件8的外部,除所述凹孔5 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可以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該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發明還可以作出如下進一步的改進。為了提高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以及所述寶石6與所述構件8之間的牢固度,在包括所述寶石6在內的所述構件8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上包覆有透明層是極為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透明層可以是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所形成的。在本發明中,所述構件8與所述筆筒本體彼此之間的色彩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若干個構件8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尺寸以及色彩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成相同或者相異的。同樣,對于由上述不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 8來說,在位于其外部除所述凹孔5所在的位置以外的區域具有若干切面/刻面,無疑能提高由該若干切面/刻面所反射、折射后所產生視覺效果。當然,本發明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在所述凹孔5的內壁(表面),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當然,本發明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對于由上述透明或者半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8來說, 在位于其外部的所述凹孔5的內壁(表面)還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若干個切面/刻面。同樣,對于由上述不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 8來說,在位于其外部面上的所述凹孔5內壁(表面)具有若干個切面/刻面,也是有利的。當然,本發明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本發明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可以在由上述若干個切面/刻面所構成的所述凹孔5內壁(表面),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是有利的。在本發明中,所述切面/刻面可以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也即所述切面/刻面邊的數目可以是3 8條,如三角形、四角形、五角形、六角型、八角形等等;在本發明中,所述鍍膜層可以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銹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或者其它合適的金屬層。在本發明中,所述鍍膜層的色彩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顏色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也即,該鍍膜層的色彩可以根據所需按任意比例混合上述其中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后所呈顯的顏色,包括銀色、金黃色、玫瑰金色、黑金(槍黑)、紫色、綠色、咖啡色、五彩、七彩(幻彩)等等。所述鍍膜層可以通過鍍膜設備(包括電鍍、濺射、金屬蒸鍍、銀鏡反應涂裝以及真空磁控濺射法、真空蒸發法、化學氣相沉積法等形式)鍍覆而成。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可以在所述周邊側面的部分或者全部的側面的表面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可以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該圖案為雕刻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雕刻圖案的組合。為了進一步改進本發明所表現出的裝飾特性,在所述筆筒本體之中可以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是通過激光內雕機雕刻而成的。當然,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為了本發明在視覺和色彩等方面的有益效果得以進一步提高,在所述凹孔5與所述寶石6之間可以具有0. 01 2mm(毫米)之間的間隙, 在該間隙填充有由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所形成的膠水層。本發明中,在每個所述凹孔5與所述寶石6之間的所述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無色透明或者有色半透明或者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晶質玻璃)、光學玻璃(包括俗稱K9料)和工藝玻璃(包括上述水晶玻璃、光學玻璃未包括的,且根據相應需要可以制作本發明的其它玻璃)等為制作材料,通過機械和/或手工切割和/或熱成型(包括壓鑄、澆鑄或壓制等方法)而成型;然后,再經機械和 /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或者火焰拋光,或者化學拋光(酸拋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即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其中一種,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或手工研/打粗磨、細/ 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或者,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無色和/或有色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 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間隔粘合而成,也是可以的。或者,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480 720 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V (度)并且維持40 120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形成本發明的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然后,再經機械和/或手工磨拋(包括機械和/ 或手工研/打粗磨、細/精磨、拋光)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本發明中,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的輪廓形狀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多邊形,該多邊形的邊數例如為3或4或5或6或8等等;也即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三角/邊形、五角/邊形、六角/邊形、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包括橢圓形)等相應所需合適的幾何形狀。相應的是,當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的輪廓形狀為上述任一幾何形狀時,所述周邊側面3通常也具有相應數值的側面,例如本實施例,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的輪廓形狀為方形 (包括正方形、長方形)時,所述周邊側面3即具有四個不同方向的側面來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3 ;以此類推。并且,上述任一幾何形狀的邊長,分別可以是等長或者不等長的。本發明中,每個側面的橫向寬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制作在介于48 11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58 98mm(毫米)之間;所述周邊側面3的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而制作在介于78 17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88 158mm(毫米)之間。另外,每個側面的寬度、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相同的或者不相同的;例如每個側面的橫向形狀分別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同樣的,每個側面的縱向形狀也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本發明中,所述空腔4的形狀可以根據與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形狀相適應地而進行制作;比較有利的是,例如可以制作成方形(包括正方形、長方形)、圓形(包括橢圓形)、或者梅花形等形狀。該空腔4的深度通常介于58 15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 68 U8mm(毫米)之間。該空腔4的口徑通常介于觀 98mm(毫米)之間,或者介于38 78mm(毫米)之間。本發明中,所述斜面7的角度,如果相對于水平面來說,比較有利的是在15 75 度,或在20 70度,特別有利的是在30 60度,或在40 50度,優選45度。所述斜面7與所述弧面的寬度比較有利的是介于0. 5 12mm(毫米)之間,或在 0. 8 IOmm(毫米)之間,特別有利的是在1 8mm(毫米)之間,或在1. 5 6mm(毫米) 之間,優選在2 4mm(毫米)之間,或在2. 5 3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所述寶石6的概念包含所有合成的或者天然的寶石制品和次寶石, 例如人造鉆石、人造水鉆、人造鋯石(或稱合成立方氧化鋯);當然,所述寶石6也可以進一步包括尖晶、紅剛玉、藍剛玉、釓鎵石榴石(GGG)、人造金紅石、鏡面玻璃、平底鉆等等;同樣地,對于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寶石來說,由其替代上述由玻璃類材料制作的人造寶石來說,也是可行的。在本發明中,所述寶石6優選人造水鉆、人造鋯石、人造鉆石或者由有機玻璃(亞克力)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寶石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的組合。有利的是,它們可以較為方便、廉價的生產和購買,且具有基本能滿足本發明要求的裝飾特性。在本發明中,彼此相鄰的所述凹孔5(也即彼此相鄰的所述寶石6)之間的間隔距離可以根據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的形狀、大小尺寸等實際相關情況而進行具體確定;例如所述每個凹孔5(也即寶石6)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比較有利的是,可以在1 IOOmm(毫米)之間,或在2 80mm(毫米)之間,或在3 50mm(毫米)之間,或在4 30mm(毫米) 之間,或在5 20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所述凹孔5的截面形狀可以根據需要制作成呈V形,或者呈U形,或者呈凹弧形等等。至于所述凹孔5的深度,及其開口處的直徑是隨著與其粘接固定在一起的所述寶石6的形狀、大小是相適應的。所述寶石6的數值可以在2 180顆之間,或在4 150顆之間,或在在5 100 顆之間,或在6 80顆之間,或在8 50顆之間,或在10 30顆之間。所述寶石6的直徑可以在1 18mm(毫米)之間予以選擇,或在2 15mm(毫米) 之間,或在3 12mm(毫米)之間,或在5 8mm(毫米)之間。在本發明中,所述凹孔5的數量、形狀、大小是與其粘接鑲嵌固定在一起的所述寶石6的數量、形狀、大小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片材的數值可以在下述數值范圍內予以選擇在2 80片/塊之間,或在3 60片/塊之間,或在4 45片/塊之間,或在5 40片/塊之間,或在6 30片/塊之間,或在7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在本發明中,所述寶石6是通過上述無色透明或有色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膠,或者聚丙烯膠水(PP膠)和/或通過上述透明層與所述凹孔6 (也即與所述構件8)固定的。不言而喻,本發明其對于與現代人的居住、辦公等場所(包括家具、辦公用品等等)的環境/條件來說,是極為相適配的。在本發明中,所述粘合劑的概念包含無色透明、有色半透明和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AB膠以及聚丙烯膠水(PP膠)。
在本發明中,對于所述無色或有色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而言,其固化時間/速度通常取決于紫外線的強弱,紫外線愈強,固化時間越短、速度愈快;對于上述AB膠而言, 其固化時間/速度取決于固化組分含量比例的多少,及周圍環境溫度的高低,固化組分含量比例愈大,溫度越高,則固化時間越短,反之亦然;同樣,對于上述聚丙烯膠水(PP膠)而言,其固化時間/速度通常取決于周圍環境溫度的高低,溫度越高,則固化時間越短,反之亦然;而對于具有色彩的上述粘合劑而言,其對于透明或半透明的本發明的筆筒本體來說, 還可以進一步提高所述筆筒本體的色彩效果。誠然,本發明在采用上述粘合劑的目的在于,其在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還能有效提高本發明的裝飾觀賞效果。在本發明中,粘合劑優選采用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毫無疑問,本發明的上述技術方案相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是足夠清楚的。同樣,應當理解的是,以上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
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而已,該具體實施方式
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并且,在此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組合和等同替換以及改進,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水晶玻璃筆筒,包括筆筒本體,所述筆筒本體包含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筆筒本體下部平面O),和介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之間的周邊側面(3);其中,所述周邊側面C3)具有至少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側面并共同確定所述周邊側面 ⑶;以及位于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處,預先確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至少一空腔;其中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無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學玻璃或工藝玻璃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 通過粘合劑粘合而成;或者,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一種以上,通過切割或者熱成型而成;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 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設置有與所述棱角部的形狀、角度相適配的若干個構件(8);其中,每個構件(8)包括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內部面所構成的內部, 一具有至少二個或三個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構成的外部;所述構件(8)的內部通過粘合劑與所述棱角部的相應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構件(8)的外部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設置有形狀、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異的若干個凹孔(5),且在每個凹孔(5)中,固定有與該凹孔( 相適配的寶石(6); 其中,那些所述寶石(6)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可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 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 與所述周邊側面C3)所形成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形成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所形成的棱角部,設置有寬度介于0.5 12mm之間、角度介于15 75度之間的斜面(7),和/或寬度介于0.5 12mm之間的弧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8)是由玻璃類或者金屬類或者塑料類材料制成的;其中,所述構件⑶的整體長度在8 178mm之間,或者在15 158mm之間,或者在 20 138mm之間,或者在30 120mm之間,或者在40 IOOmm之間,或者在50 80mm之間;其中,所述構件⑶的寬度在2 30mm之間,或者在3 22mm之間,或者在5 18mm 之間,或者在8 12mm之間;其中,該構件(8)的內部至與其相對應的外部的厚度在2 30mm之間,或者在3 20mm 之間,或者在5 15mm之間,或者在8 12mm之間;其中,所述構件⑶是在2 80個之間,或在4 60個之間,或在6 50個之間,或在8 40個之間,或在12 30個之間,或在16 20個之間;以及,所述構件⑶彼此之間的間隔距離在5 200mm之間,或者在10 150mm之間,或者在20 IOOmm之間,或者在30 80mm之間,或者在40 60mm)之間; 以及,所述每個外部面具有至少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凹孔(5);以及,對于處于同一構件(8)上的所述每個外部面彼此之間的凹孔(5)數量、形狀、大小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所述每個構件(8)彼此之間的所述凹孔(5)數量分別是相等或者不相等的; 以及,對處于同一構件(8)或者不同構件(8)上的寶石(6)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以及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在所述構件(8)的的任意區域,鍍覆有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的鍍膜層。 以及,在所述構件⑶的外部,除所述凹孔(5)所在位置以外的任意區域設置有圖案; 其中,該圖案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該圖案為鏤空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鏤空圖案的組合。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在由上述透明或者半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8)外部除所述凹孔(5)所在的位置以外的區域具有若干切面/刻面,和/或在由上述不透明的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8)外部除所述凹孔(5)所在的位置以外的區域具有若干切面/刻面,和或在由上述玻璃類或者塑料類或者金屬類材料制作成的所述構件(8)的外部面上的凹孔(5)內壁具有若干個切面/刻面。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在包括所述寶石 (6)在內的所述構件(8)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上包覆有透明層;其中,所述透明層是由有機玻璃所形成的。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8)與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彼此之間的色彩是相同或者相異的;以及,所述每個構件(8)彼此之間的形狀、大小、尺寸以及色彩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其中,所述切面/刻面是由至少三條或三條以上長度等長或不等長的邊所構成的多邊形;其中,所述凹孔(5)的縱截面形狀呈V形,或者U形,或者凹弧形; 其中,所述凹孔(5)的開口處的形狀呈圓形或者橢圓形或者多邊形;其中,所述多邊形的邊的長度等長或者不等長。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在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所述凹孔(5)內壁均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以及,在所述切面/刻面的表面鍍覆有色彩相同或者相異的鍍膜層; 其中,所述鍍膜層為銀層或鉻層或鋁層或金層或銅層或鉬層或不銹鋼層或是上述任一金屬的合金層;其中,所述鍍膜層的色彩包括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顏色的至少其中一種或者二種以上顏色的組合。以及,在所述周邊側面(3)的部分或者全部的側面的表面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由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或者該圖案為雕刻圖案,或者該圖案是由上述至少一種或者多種色彩所組成的圖案與上述雕刻圖案的組合;以及,在所述煙灰缸本體之中設置有圖案,其中,該圖案是通過激光內雕機雕刻而成的。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凹孔(5)與所述寶石(6)彼此之間具有0.01 2mm之間的間隙,并且,在該間隙中填充有由上述無色和/或有色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和/或AB膠和/或聚丙烯膠水(PP膠)所形成的膠水層;以及,所述膠水層與膠水層彼此之間的色彩,分別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面(7)的角度,在20 70度之間,或在30 60度之間,或在40 50度之間,或者45度;所述斜面(7)與所述弧面的寬度在0. 8 IOmm之間,或在1 8mm之間,或在1. 5 6mm之間,或在2 4mm之間,或在2. 5 3_之間;所述粘合劑選自無色透明或有色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紫外線光固化粘合劑、或者AB膠, 或者聚丙烯膠水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筆筒本體下部平面O)的輪廓形狀呈方形、三角/ 邊形、五角/邊形、六角/邊形、八角/邊形,或者梅花形、圓形;所述每個側面的橫向寬度介于48 118mm之間,或者介于58 98mm之間, 所述周邊側面(3)的高度介于78 178mm之間,或者介于88 158mm之間; 所述每個側面的橫向形狀分別是水平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 所述每個側面的縱向形狀是垂直面或者凸弧形面或者凹弧形面; 所述空腔的形狀呈方形、圓形、或者梅花形,所述空腔的深度介于58 158mm之間,或者介于68 U8mm之間, 所述空腔的口徑介于28 98mm之間,或者介于38 78mm之間; 所述空腔的個數為至少一個或者二個或三個或四個或五個; 所述空腔的數量在2個以上時,它們的形狀、大小是相同或者相異的。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水晶玻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彼此相鄰的所述寶石(6)的間隔距離在1 IOOmm之間,或者在2 80mm之間,或者在3 50mm之間,或者在4 30mm之間,或者在5 20mm之間;所述寶石(6)為人造水鉆或人造鋯石或人造鉆石或者由有機玻璃材料制作成的人造寶石;所述寶石(6)的數值在2 180顆之間,或者在4 150顆之間,或者在在5 100顆之間,或者在6 80顆之間,或者在8 50顆之間,或者在10 30顆之間;所述寶石(6)的直徑在1 18mm之間,或者在2 15mm之間,或在3 12mm之間,或者在5 8mm之間;所述片材在1 80片/塊之間,或在2 60片/塊之間,或在3 45片/塊之間,或在4 40片/塊之間,或在5 30片/塊之間,或在6 20片/塊之間,或在8 15片 /塊之間,或在3 10片/塊之間;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種或者一種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通過將該若干片/塊色彩相異的片材根據需要依色彩間隔排列在一起放入模具中,然后,將其與模具一起放入玻璃熔爐或者窯室中用480 720分鐘緩慢加溫至735 780°C (度)并且維持40 120分鐘,促使相鄰的片材接觸部位熔合且相互粘接成一起,然后,再經600 1500分鐘使玻璃熔爐或者窯室的溫度緩慢降溫至常溫,而形成所述筆筒本體之整體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水晶玻璃筆筒,包括筆筒本體,其包含,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筆筒本體下部平面(2)、周邊側面(3)與空腔(4);在由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與所述周邊側面(3)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邊側面(3)的其中一個側面與另一個側面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開口處與所述筆筒本體上部平面(1)所共同確定的棱角部,設置有與所述棱角部相適配的若干個構件(8),在所述構件(8)的外部面,設置有若干個凹孔(5),在每個凹孔(5)中,固定有與該凹孔(5)相適配的寶石(6)。本發明相對于現有的水晶玻璃筆筒,具備了更多的視覺效果和色彩效果,其極具裝飾觀賞效果,而且結構新穎、制作簡便。
文檔編號B43M99/00GK102152698SQ20111013262
公開日2011年8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6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16日
發明者王春林 申請人:王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