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媒體電子沙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媒體電子沙盤,尤其涉及一種將例如液晶平板電視等多媒 體顯示裝置與能透光的造型模型物相結合得到的可實現多媒體互動演示的電子沙盤。
背景技術:
利用沙盤模型來展示某個地區或規劃區域的建筑設計、建設環境、地形特點等,已 經被人們所熟悉,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為了更好提升演示效果,要求沙盤或模型的設計能 提供更豐富的燈光變化,引入數字控制技術的電子沙盤模型也開始被采用。目前已經有使 用例如,城市規劃、建筑、綠化園林模型等展示沙盤,可以利用發光板等面光源提供沙盤的 底座,在例如建筑物的實體模型造型物外表設置點光源或線光源,通過對各光源實施模塊 化控制,提供一種動態的燈光控制和顯示效果。例如,中國專利200520099818. X,其中公開 了一種采用已經商品化的面光源進行燈光演示的數字化控制沙盤模型。可以看到,該專利 技術所提供的沙盤模型底座實際上是一種數字控制的燈箱,只是提供簡單的色彩變化、特 定區域的閃爍、模型整體的明暗變化等效果,仍不能滿足模型展示中的更高要求,尤其是在 例如城市規劃、待建小區規劃的模型展示中,如果能以多媒體互動方式提供展示效果,將更 利于全方位展現待展示模型的最佳效果。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多媒體電子沙盤,通過將多媒體顯示裝置與能透光的模型實 體造型物相結合,成為一種多媒體互動演示電子沙盤,從而實現更豐富的多媒體顯示效果。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多媒體電子沙盤,所述多媒體電子沙盤 具有水平設置的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其上設置有透明底板,該透明底板上固設有能透光 的模型造型物。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中,所述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包括CRT 顯示器、液晶顯示器或LED顯示器。優選地,所述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為工業級液晶顯示器或液晶電視經單元拼接而 形成的液晶顯示屏。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多媒體電子沙盤,所述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包括建筑模型 造型物,其具有經激光雕刻而形成的建筑紋理結構。優選地,所述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表面噴涂有導光材料層。本實用新型的電子沙盤中,所述建筑模型造型物由多個模型單體豎向拼接而成。本實用新型的電子沙盤中,所述透明底板上具有絲印圖案,使該透明底板在作為 承載造型物的載體同時,也能對模型的整體展示效果起到陪襯和烘托的作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可以是演示城市模型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即, 所述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為城市規劃模型,還包括通過數字雕刻形成的規劃設計模型體和 /或交通路網模型體。[0012]優選地,所述透明底板為表面絲印有顯示道路、路網、管道和/或交通路線圖案的 透明板,以能與模型造型物更好相配合。具體設計中,所述透明底板表面還可設有LED貼片 燈帶。相比于現有技術的電子沙盤,本實用新型將多媒體顯示設備與能透光(最好是半 透明)的模型造型物組合成多媒體互動演示沙盤,通過多媒體演示文件的編輯,承載任何 形式的視頻、圖像、多媒體等內容,采用實體模型與多媒體展示相結合的方式,提供更加豐 富和形象的展示效果,尤其適合于城市規劃、小區規劃、建筑設計、綠化園林等模型展示。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實施例的斷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案以下通過具體實施方案并結合附圖示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和所產生的 有益技術效果,以使閱讀者能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思想和技術實質,但不能對本 實用新型的可實施范圍構成任何限定。請參見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實現多媒體展示效果的電子沙 盤,該多媒體電子沙盤具有水平設置的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1,該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1上 設置有透明底板2,該透明底板2上則固設有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3。如圖1所示的電子沙盤,底座的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1可以是CRT顯示器、液晶顯 示器或LED顯示器等,本實施例中為液晶電視經單元拼接而形成的液晶顯示屏(平置液晶 顯示屏陣列),可以依據展示內容、展示面積大小,采用不同大小規格的工業級液晶顯示器、 液晶電視、窄邊液晶電視、超窄邊液晶電視或無邊液晶電視等進行單元拼接,主要是作為對 多媒體畫面呈現的載體,對整個電子沙盤顯示的模型在賦予背光作用的同時,更實現生動 豐富的多媒體內容展示,并結合模型周邊設置的音響等系統,實現媒體講解和互動等功能。 該液晶顯示屏的制作屬于現有技術。模型造型物3可以是任何設計表現主題的立體造型。例如,可以是城市模型,可包 括設計規劃的建筑模型、配套的山體、綠地、交通路網等規劃范圍的造型物。建筑模型可以 采用半透明材質,依據建筑結構采用激光雕刻,更加生動形象地反映出建筑物豐富的紋理 結構,各建筑單體模型采用豎向拼接技術完成搭建組合,使液晶顯示屏的光更容易導入,且 可有效折射液晶屏的亮度,使多媒體沙盤模型表現更加豐富。這些模型物的表面可以噴涂 導光材質形成導光材料層(圖中未顯示),例如噴涂磨砂面導光漆,能更加真實反映建筑肌 理、體型和外觀,依據建筑的不同的材質也可采用彩色半透明材質,尤其可依據建筑物自身 的特色適當添加較淡的色彩,以達到更豐富模型外觀和效果的目的。同樣地,表現山體地形 等的造型物依據不同規劃的要求可通過數字雕刻完成,更生動反映出山、水、綠地、樹木等 形體,或表現機理,并且,依據不同規劃的要求可采用半透明彩色材質,以適應效果表現的 需要。由于上述城市模型優選采用半透明材質,也稱為“水晶城市模型”。本實用新型中對 半透明模型物的激光雕刻、數字雕刻等技術、以及模型物的拼接處理和表面噴涂的導光漆, 均屬于現有技術范疇,在此不做詳述。[0020]本實用新型的多媒體電子沙盤中,液晶顯示屏1與模型造型物3之間設置有透明 底板2,其作為支撐立體模型造型物結構的載體,該透明底板的設置可以與顯示屏幕大小一 致。模型造型物(例如水晶城市模型體)可以粘連于透明底板上,根據設計和顯示需要,在 該透明底板上還可絲印出配套規劃的地塊結構和道路機理等圖案。為豐富模型的顯示效果,或者從降低多媒體電子沙盤的成本考慮,也可以聯合采 用燈箱(例如LED絲印燈箱),和/或LED燈帶等發光裝置。例如,對于半透明水晶城市 模型,可依據規劃展示內容與LED絲印燈箱進行拼接,LED燈箱展示內容以絲印為主,突出 城市機理,如實刻畫出規劃中的主要道路、口岸、軌道站點、港口碼頭、大橋等交通設施的線 路、位置和布局等。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根據顯示效果的需要,在模型基座的透明底板表面設 置LED貼片燈帶4,利用該燈帶反映出主要的道路、路網、管道、地鐵等線性機理,結合多媒 體控制更加豐富的反映出城市規劃展示的內容。總之,本實用新型的電子沙盤采用平板顯示裝置承載任何形式的視頻、圖像等多 媒體內容,結合顯示屏上設置的實體模型,可展示豐富的多媒體效果,尤其適用于城市規 劃、建筑、綠化園林等模型展示。作為示例說明,采用公知的技術手段,本實用新型的電子沙盤可實現的多媒體互 動控制效果包括1、按照展示主題設計制作極具震撼性的多媒體內容,在液晶平板電視內播出,透 過水晶建筑,藝術地展示出全部主題內容;2、專業進場和出場燈光及音樂控制系統;3、配備自動和手動二種控制模式,確保萬無一失;4、隨時可暫停進行局部詳細講解和大屏幕演示;5、設置互動裝置,以便適應參觀者的需求,反映特定信息點的詳細介紹或數據;6、輔助性地設置藝術景觀裝置,裝飾整體環境。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 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和潤飾,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 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 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1. 一種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體電子沙盤包括水平設置的平板多媒 體顯示裝置,其上設置有透明底板,該透明底板上固設有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包 括CRT顯示器、液晶顯示器或LED顯示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為 工業級液晶顯示器或液晶電視經單元拼接而形成的液晶顯示屏。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透光的模型 造型物包括建筑模型造型物,其具有經激光雕刻而形成的建筑紋理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透光的模型 造型物表面噴涂有導光材料層。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模型造型物由多個 模型單體豎向拼接而成。
7.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透光的模型 造型物為城市規劃模型,還包括通過數字雕刻形成的規劃設計模型體和/或交通路網模型 體。
8.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底板上具 有絲印圖案。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底板為表面絲印有 顯示道路、路網、管道和/或交通路線圖案的透明板。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9所述的多媒體電子沙盤,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底板表面設有 LED貼片燈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多媒體電子沙盤,所述多媒體電子沙盤包括水平設置的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其上設置有透明底板,該透明底板上固設有能透光的模型造型物。所述平板多媒體顯示裝置尤其可以是液晶平板電視,其上設置的模型造型物優選為半透明的立體造型物。本實用新型的電子沙盤采用顯示裝置承載任何形式的視頻、圖像、多媒體等內容,在提供背光效果的同時,結合顯示屏上設置的實體模型,可展示豐富的多媒體效果,尤其適用于城市規劃、建筑、綠化園林等模型展示。
文檔編號G09B25/04GK201788616SQ201020274359
公開日2011年4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6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26日
發明者高峰 申請人:深圳市明泰城市設計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