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電池的顯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有電池的顯示器。
背景技術:
目前,顯示器正朝著低功耗、超薄型化、多功能化發展,如何將顯示器可以變成可 移動的顯示器,將成為未來發展的發向。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電池的顯示器,該帶有電池的顯示器結構簡 單、設計合理,有利于簡化顯示器結構,便于移動。本實用新型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包括顯示器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上 設有可拆卸電池。本實用新型通過在顯示器主體上設置可拆卸電池,從而可省略與插座連接的電源 線,簡化了顯示器主體的結構,并且有利于顯示器的移動。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包括顯示器主體1,顯示器主體1上設有可拆 卸電池2。上述顯示器可以是液晶顯示器、監視顯示器、液晶電視或電腦一體機等。上述可拆卸電池2設置在顯示器的側邊部3上,也可以設置在顯示器的下部4上, 該設置位置不受限制,只要便于設置電池即可,該電池可以即插即用方式或卡鉤式與顯示 器主體1進行連接。為了有利于實現電池的控制,顯示器主體內設有電源模塊5。為了更有利于顯示器在任意位置的移動,顯示器主體上設有無線VGA6。本實用新型雖然已有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但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在 顯示器主體上設置可拆卸電池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一種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包括顯示器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上設有可拆卸電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為液晶顯示器、 監視顯示器、液晶電視或電腦一體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電池設置 在顯示器的側邊部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拆卸電池設置 在顯示器的下部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內設 有用于控制電池的電源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上設 有無線VGA。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有電池的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器主體上設有可拆卸電池。本實用新型通過在顯示器主體上設置可拆卸電池,從而可省略與插座連接的電源線,簡化了顯示器主體的結構,并且有利于顯示器的移動。
文檔編號G09F9/00GK201622775SQ20102015861
公開日2010年11月3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14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14日
發明者羅立建 申請人: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