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信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各種通信電子產品屏幕的屏幕背光可以自行控制,如手機等移動終 端。但用戶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中對屏幕背光的需求是不同的。如白天陽光下屏幕需控制 為高亮度,而清晨、傍晚和夜間則需將屏幕亮度調低,且背光時間長些。因此現有的屏幕背 光的控制方法,一天需要手動控制多次,使用起來麻煩。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實現屏幕背光的自 動控制。本發明提出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包括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優選地,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 時間值。優選地,所述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步驟具體為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間;當屏幕背光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屏幕背光。優選地,所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所述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 值;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所述生效屏幕 背光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其中之一。優選地,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間點之 間的時間以及起始時間點。優選地,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還包括接收設置指令,根據設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本發明另提出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包括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模塊,用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 性;控制模塊,用于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優選地,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
3時間值。優選地,所述控制模塊,具體還用于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 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間;以及當屏幕背光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屏幕 背光。優選地,所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所述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 值;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所述生效屏幕 背光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其中之一。優選地,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間點之 間的時間以及起始時間點。優選地,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還包括生成模塊,用于接收設置指令,根據設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通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 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方式,實現了屏幕 背光的自動控制,無需用戶手工控制。
圖1是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2是本發明的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流程圖;圖3是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發明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例方式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參見圖1,提出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一實施例,其包括步驟S101、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步驟S102、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步驟S103、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上述步驟SlOl的屏幕背光觸發指令可以在以下狀態產生(但不限于)接收短信 息、接收來電信息、查看信息或者產生鬧鈴提示信息時。進一步地,上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 續時間值。每個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分別為一 個。進一步地,參見圖2,上述步驟S103具體包括步驟S201、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 間;步驟S202、當屏幕背光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屏幕背光。
上述步驟S201中的計算屏幕背光時間的起始點為上述步驟SlOl中的當前時間
點ο進一步地,所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每 個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 間值;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即每個時間段不論 對應有多少個屏幕背光亮度值,選擇其中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如若一個時間 段對應有多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可以根據用戶需要從中選擇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亮度 值,其他的則為備用屏幕背光亮度值。所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 時間值其中之一。即每個時間段不論對應有多少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選擇其中一個設 置為生效屏幕背光時間值。如若一個時間段對應有多個屏幕背光時間值,可以根據用戶需 要從中選擇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時間值,其他的則為備用屏幕背光時間值。生效屏幕 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組成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上述每個時間段對應屏幕背光亮度值個數和具體的背光亮度值,以及每個時間段 對應的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個數和每個屏幕背光具體的持續時間值可以根據用戶意愿進 行設置。進一步地,上述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 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起始時間點。如時間段7:00,17:00)表示7:00為該時間段的起始 時間點,17:00為該時間段的終了時間點。該時間段具體包括的時間范圍為起始時間點 7:00、起始時間點7:00與終了時間點17:00之間的時間,但不包括終了時間點17:00。上述的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也可以定義為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 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終了時間點。如時間段(7:00,17:00表示7:00為該時間段的起始時 間點,17:00為該時間段的終了時間點。該時間段具體包括的時間為終了時間點17:00、起 始時間點7:00與終了時間點17:00之間的時間,但不包括起始時間點7:00。本實施例,通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 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方式,實現了屏幕背光的自動控制,無需用戶手 工控制。進一步地,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還包括以下處理步驟接收設置指令, 根據設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上述的設置指令是用戶寫入的。上述預設信息生成后,當接 收到屏幕背光觸發指令,便可根據預設信息對屏幕背光進行控制。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可應用到具有屏幕顯示功能的多種電子設備中,如 手機、手持電視、媒體播放器等多種移動終端電子設備。參見圖3,提出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10 —實施例,其包括接收模塊11、 查詢模塊12和控制模塊13。其中,接收模塊11,用于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模塊12, 用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模塊13,用 于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上述屏幕背光觸發指令可以在以下狀態產生(但不限于)接收短信息、接收來電 信息、查看信息或者產生鬧鈴提示信息時。進一步地,上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 續時間值。
進一步地,上述控制模塊13,具體還用于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 光亮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間;以及當屏幕背光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 屏幕背光。上述計算屏幕背光時間的起始點為以上所述的當前時間點。進一步地,上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每 個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 間值;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即每個時間段不論 對應有多少個屏幕背光亮度值,選擇其中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如若一個時間 段對應有多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可以根據用戶需要從中選擇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亮度 值,其他的則為備用屏幕背光亮度值。所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 時間值其中之一。即每個時間段不論對應有多少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選擇其中一個設 置為生效屏幕背光時間值。如若一個時間段對應有多個屏幕背光時間值,可以根據用戶需 要從中選擇一個設置為生效屏幕背光時間值,其他的則為備用屏幕背光時間值。生效屏幕 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組成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上述每個時間段對應屏幕背光亮度值個數和具體的背光亮度值,以及每個時間段 對應的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個數和每個屏幕背光具體的持續時間值可以根據用戶意愿進 行設置。進一步地,上述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 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起始時間點。如時間段7:00,17:00)表示7:00為該時間段的起始 時間點,17:00為該時間段的終了時間點。該時間段具體包括的時間范圍為起始時間點 7:00、起始時間點7:00與終了時間點17:00之間的時間,但不包括終了時間點17:00。上述的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也可以定義為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 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終了時間點。如時間段(7:00,17:00表示7:00為該時間段的起始時 間點,17:00為該時間段的終了時間點。該時間段具體包括的時間為終了時間點17:00、起 始時間點7:00與終了時間點17:00之間的時間,但不包括起始時間點7:00。本實施例,通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 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方式,實現了屏幕背光的自動控制,無需用戶手 工控制。參見圖4,提出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20另一實施例,包括接收模塊21、 查詢模塊22、控制模塊23和生成模塊24。接收模塊21,用于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 模塊22,用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模 塊23,用于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生成模塊24,用于接收設置指令,根據設 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上述的設置指令是用戶寫入的。預設信息生成后,當接收到屏幕背 光觸發指令,便可根據預設信息對屏幕背光進行控制。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可應用到具有屏幕顯示功能的多種電子設備中,如 手機、手持電視、媒體播放器等多種移動終端電子設備。應當理解的是,以上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不能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 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 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生效屏幕背光 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步驟具體為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間; 當屏幕背光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屏幕背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 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所述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 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所述生效屏幕背光 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其中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 起始時間點。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接收設置指令,根據設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
7.—種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模塊,用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 控制模塊,用于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效屏幕背光屬性包括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和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具體還用 于將屏幕背光亮度控制在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計算屏幕背光時間;以及當屏幕背光 時間達到生效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時,關閉屏幕背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信息包括至少 兩個時間段、各時間段對應的屏幕背光屬性;所述屏幕背光屬性包括至少一個屏幕背光亮度值和至少一個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 其中,所述生效屏幕背光亮度值為所述屏幕背光亮度值其中之一;所述生效屏幕背光 持續時間值為所述屏幕背光持續時間值其中之一。
11.根據權利要求7至10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時間段的時間范圍包括該時間段內的起始時間點與終了時間點之間的時間以及 起始時間點。
12.根據權利要求7至10任一項所述的控制屏幕背光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生 成模塊,用于接收設置指令,根據設置指令生成預設信息。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其特征在于,方法包括接收屏幕背光觸發指令;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本發明的控制屏幕背光的方法和裝置,通過查詢預設信息中包含當前時間點的時間段對應的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根據生效屏幕背光屬性控制屏幕背光的方式,實現了屏幕背光的自動控制,無需用戶手工控制。
文檔編號G09G3/34GK101916549SQ20101023483
公開日2010年12月15日 申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2010年7月22日
發明者葛蘊翊 申請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