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有關于一種廣告牌,特別是關于一種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
背景技術:
一般設置于戶外之大型廣告牌或是廣告燈箱(例如霓虹燈招牌等),于白天利 用陽光照射而使廣告燈箱醒目達到訊息顯示的效果。但是于夜間需要利用照明 光源提供照明,才能達到訊息顯示的效果。由于此照明光源需要電性連接至電 力系統以取得外部電力,因此大型廣告牌或是廣告燈箱的夜間照明耗電量大, 在夜晚長時間使用后需要耗費大量電力,產生操作成本。
為了降低夜間照明的操作成本,大型廣告牌或廣告燈箱會外加太陽能電池, 在白天接受陽光照射以產生輔助電力。此一輔助電力會被電力系統儲存,在夜 晚提供照明光源使用,以減少外部電力的使用量,降低使用外部電力所產生的 操作成本。然而,太陽能電池設置于大型廣告牌或是廣告燈箱之外部,因此, 大型廣告牌或是廣告燈箱必須增加一額外的空間用以放置太陽能電池,增加廣
告牌的使用空間及使用租金或成本等,而不符合商業上的效益。此外將太陽能 電池供電系統設置于大型廣告牌或是廣告燈箱的外部,亦不符合美觀上的需求。
發明內容
鑒于以上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合太陽能電池之廣告牌或 廣告燈箱,以降低大型戶外平面廣告或廣告燈箱對外部電力的消耗量,同時減 少額外設置太陽能發電裝置所占用的空間。
為達到以上所述之目的,本發明揭露一種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電性 連接于一電力系統,并可選擇地接收一外部光線照射。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包 含有一基板、 一太陽能電池、至少一圖樣元件及一光源。基板具有一內側面及 一外側面,外部光線由外側面穿透基板。太陽能電池對應于基板之內側面設置, 并電性連接于電力系統,用以接收外部光線產生一輔助電力至電力系統。圖樣 元件設置于基板之外側面,以形成一圖樣。光源電性連接于電力系統,用以產 生一內部光線,由基板之外側面照射基板及圖樣元件,達到訊息顯示的效果。
本發明之功效在于,太陽能電池被整合于廣告牌內部,不會占用額外的外 部空間,就可以利用太陽能產生輔助電力,減少廣告牌對外部電力的依賴。因 此本發明可以有效減少外部電力的使用量,同時也不會提升商業廣告牌的設置 成本。
圖1A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廣告牌之分解示意圖IB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廣告牌之組合示意圖1C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廣告牌于白天時的實施樣態;
圖ID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廣告牌于夜晚時的實施樣態;
圖2A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廣告牌之分解示意圖2B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廣告牌之組合示意圖2C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廣告牌于白天時的實施樣態;
圖2D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廣告牌于夜晚時的實施樣態;
圖3A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之廣告牌之分解示意圖;以及
圖3B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之廣告牌之組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使對本發明的目的、構造、特征、及其功能有進一歩的了解,茲配合實 施例詳細說明如下。
首先,請參照圖1A及圖1B所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 廣告牌100包含有一框架110、 一太陽能電池120、 一基板130、 一圖樣元件132、 一光源140、及一底座150。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IOO須被置于一外部光線,例 如太陽光可照射處,,以使太陽能電池120吸收外部光線以產生電力。
請再參閱圖1A及圖1B所示,框架110具有一開口,其中基板130覆蓋于 開口,且太陽能電池120設置于框架110中。此外,底座150設置于框架110 之底側邊緣,用以支撐廣告牌IOO。
再參閱圖1A及圖1B所示,基板130具有一內側面及一外側面131,其中 外部光線由基板130之外側面131穿透基板130。太陽能電池120對應于基板 130之內側面設置,用以接收穿透基板130之外部光線,并轉換成一輔助電力至 電力系統,以將輔助電力儲存于電力系統中。于本實施例中,太陽能電池120 可采用防止外部光線反射之產品,例如通訊衛星無反射太陽能電池(Comsat Non-Reflective Solar Cell; CNR)或一銅銦硒(Copper Indium Selenium; CIS)太陽 能電池。圖樣元件132設置于基板130之外側面131,以形成一圖樣。圖樣可為 一文字、 一圖案或一文字與圖案之任意組合。光源140設置于框架110之頂側 邊緣,對應于基板130之外側面131,并電性連接于電力系統。光源140由電力 系統提供外部電力,以于特定時間(例如于夜晚時)產生一內部光線,由基板130 之外側面131照射于基板130及圖樣,以使圖樣產生醒目效果。
基板130由可透光材料所制成,以供光線穿透。于本實施例中,透光材料 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大于80%,以使外部光線的能量吸收率達到最佳化。 若是考慮到基板130之外側面131與圖樣元件132結合產生的訊息顯示效果,
5光材料,例如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介于50%至80% 之間之透光材料,提升基板U0之外側面131的反射率。于本實施例中,基板 130的材質可為一聚碳酸酯、 一丙烯醛基(壓克力)、 一聚苯乙烯、 一苯乙烯-丁二 烯聚合物、 一苯乙烯-丙烯聚合物、 一苯乙烯-丙烯酸聚合物、 一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合物、 一纖維素、 一聚氯乙烯、 一聚苯乙烯膜、 一耐熱聚乙烯對苯二 甲酸酯、 一稀丙基二甘醇碳酸鹽、 一聚丙烯、 一氮氧化鋁或一玻璃。圖樣元件 132必須反射可見光以達成訊息顯示效果,因此圖樣元件132為可反射光線之材 料所制成,其可采用涂覆方式將反射光線之材料涂布于基板130之外側面131 而形成圖樣元件132,或是以反射光線之材料將圖樣元件132制成貼片,貼附于 基板130之外側面131。
接著,請參閱圖1C至圖1D所示,于白天外部光線(太陽光)照射至基板 130時,照射至基板130之外側面131上不具有圖樣元件132的區域之部分光線, 大部分會穿透基板130且入射至位于基板130后方之太陽能電池120,而被太陽 能電池120所接收。而照射至圖樣元件132之另一部份光線,大部分會被圖樣 元件132所反射回去,使圖樣元件132形成之圖樣(訊息部分)達到顯示訊息 及醒目提示的功能。 '
再參閱圖1D所示,于夜晚時,電力系統會將所儲存之輔助電力提供給光源 140,而使光源140發出內部光線并照射于基板130,使基板130之訊息部分明 亮。而同樣的,部分內部光線會穿透基板130而入射至太陽能電池120,并且被 再轉換成輔助電力,藉以降低光源140的耗電量。
接著,請參閱圖2A及圖2B所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 廣告牌200包含有一框架210、 一太陽能電池220、 二光源240及一基板230。 第二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之主要結構及原理相似,其主要差異在于第二實施例 中,光源240設置于框架210中,介于基板230與太陽能電池220,用以產生一 內部光線由基板230之內側面穿透基板而投射至圖樣元件232。廣告牌200更具 有一導光板250,設置于框架210且位于基板320與太陽能電池220之間,二光 源240分別對應于導光版250之二端設置。導光板250為可透光材料所制成, 且于導光板250對應于太陽能電池220之一側形成一導光結構252,另一側形成 一出光面251。導光結構252可反射具備大入射角之光線,例如由導光板250之 二端進入導光板250內部的內部光線,使該光線由出光面251離開導光板250, 而穿透基板230。反之,具備小入射角之光線,例如由出光面251進入之光線, 大部分可穿透導光結構252,而被太陽能電池220接收。
請參閱圖2C所示。白天照射至廣告牌200之外部光線(太陽光), 一部分 由基板230之外側面231上不具有圖樣元件232的區域穿透基板230,并穿透導 光板250,再入射至太陽能電池220,而另一部份光線照射至圖樣元件232而被 反射。
6請參閱圖2D所示,于夜晚時,電力系統會將所儲存之輔助電力提供給光源
240,而使光源240發出內部光線,內部光線由導光板250之兩端面入射至導光 板250上之導光結構252,而被導光結構252反射,由出光面251射出。因此, 于夜晚時,可使廣告牌200明亮。
又,請參閱圖3A及圖3B所示,其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之利用太陽能供電 之廣告牌的分解及組合示意圖。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之主要原理及構造與第二實 施例相似,其主要差異在于第三實施例中之框架310結構與第二實施例之框架 210相異。于本實施例中,框架310具有如圖3A所示之左右兩側,且框架310 之兩側以框架底板312為軸而相互對稱,并且分別于框架310之兩側設置有太 陽能電池220、導光板250、光源240及基板230,且左右兩側之設置相互對稱, 形成雙面式廣告牌。
雖然本發明以前述之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在不脫 離本發明之精神和范圍內,所為之更動與潤飾,均屬本發明之專利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電性連接于一電力系統,并可選擇地接收一外部光線照射,其特征是,該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包含有一基板,具有一內側面及一外側面,其中該外部光線由該外側面穿透該基板;一太陽能電池,對應于該內側面設置,并電性連接于該電力系統,用以接收該外部光線產生一輔助電力至該電力系統;至少一圖樣元件,設置于該基板之外側面,以形成一圖樣;以及一光源,電性連接于該電力系統,用以產生一內部光線,由該基板之外側面照射該基板之外側面及該圖樣元件。
2、 如權利要求r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基板為一透光材料所制成。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透光材料 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大于80%。
4、 如權利要求2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透光材料 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介于50%至80%之間。
5、 如權利要求l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件 以涂覆方式形成于該基板上。
6、 如權利要求l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件 貼附于該基板上。
7、 如權利要求l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件 之表面用以反射光線。
8、 如權利要求l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更具有一框 架,具有一開口,該基板覆蓋于該開口且該太陽能電池設置于該框架中。
9、 一種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電性連接于一電力系統,并可選擇地接收一外部光線照射,其特征是,該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包含有一基板,具有一內側面及一外側面,其中該外部光線由該外側面穿透該基板; -一太陽能電池,對應于該內側面設置,并電性連接于該電力系統,用以接收該外部光線產生一輔助電力至該電力系統;至少一圖樣元件,設置于該基板之外側面,以形成一圖樣;以及 一光源,設置于該基板及該太陽能電池之間,且電性連接于該電力系統,用以產生一內部光線,由該基板之內側面穿透該基板而投射至該圖樣元件。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更具有一 導光板,位于該基板及該太陽能電池之間,且該光源對應于該導光板之至少一端設置,用以導引該光源產生之該內部光線均勻地投射至該基板。
11、 如權利要求10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導光板 為一可透光材料所制成。
12、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基板為 一透光材料所制成。
1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透光材 料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大于80%。
14、 如權利要求12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透光材 料對于可見光波長之穿透率介于50%至80%之間。
15、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 件以涂覆方式形成于該基板上。
16、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 件貼附于該基板上。
17、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該圖樣元 件之表面用以反射光線。
18、 如權利要求9所述之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其特征是,更具有一 框架,具有一開口,該基板覆蓋于該開口且該太陽能電池設置于該框架中。
全文摘要
一種利用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電性連接于一電力系統,并可選擇地接收一外部光線照射,太陽能供電之廣告牌包含有一基板、一太陽能電池、至少一圖樣元件及一光源。外部光線由基板之外側面穿透基板,太陽能電池對應于基板之內側面設置,用以接收外部光線產生一輔助電力至電力系統。圖樣元件設置于基板之外側面,以形成一圖樣。光源電性連接于電力系統,用以產生一內部光線,由基板之外側面照射基板及圖樣元件。
文檔編號G09F13/00GK101661694SQ20081019812
公開日2010年3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08年8月29日
發明者楊志富 申請人:佛山市順德區漢達精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