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筷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筷子。
筷子主要被亞洲國家的人們在進餐時使用。根據那里的傳統,筷子用于代替叉來夾取固態的食物,如米飯、肉、魚、面條等。在其它大陸及國家愈來愈多的熱衷者也使用筷子。每兩根筷子以一定的方式被保持在一只手中且在它們的運動中這樣地相互協調,使得即使很小的食物部分也可毫不費力地被夾取并送向嘴里。
例如由DE 37 33 937 A1公開了一種筷子,它們錐形地逐漸變細及在其用作入嘴段的一個端部上設置有表面不平整度。通過這種筷子可防止所夾取的食物小部分從入嘴段滑落。
本發明的任務在于,這樣構造筷子,使得它們尤其是即使在非亞洲國家得到比迄今更多的接受者。
該任務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所述特征的筷子來解決。
本發明的主要優點在于,根據本發明的筷子在一個空腔中具有一個信息載體,優選具有一個被卷起來的卡片或類似物,它印刷有例如關于吃的主題的有趣的格言、有趣的廣告短文等形式的信息,或者例如帶有星象的信息。如果在餐后將筷子折斷,信息載體被自動地釋放或可以取得它。以此方式來引起人們用筷子進餐的興趣。
本發明的有利構型可由從屬權利要求來得到。
以下結合附圖來詳細描述本發明。附圖表示
圖1根據本發明的筷子的一個透視圖;圖2根據圖1的筷子的上端部的一個截面圖;及圖3本發明的進一步構型。
根據圖1,本發明的筷子1以本身公知的方式具有一個長形延伸的形狀。筷子1在一個端部上優選具有一個略微錐形地延伸的入嘴段2。該筷子的其余部分優選具有一個矩形的橫截面。從背離入嘴段2的端面起在縱向方向上向筷子1內延伸一個空隙或空腔3,它優選具有一個孔的形狀。該空腔3用于接收一個信息載體5,該信息載體優選涉及一個印刷有信息的紙條或卡片。尤其是該信息載體5被卷成一個小卷,后者在制造筷子1時在鉆出空腔3后被插入到該空腔中。
在背離入嘴段2的側上,空腔3優選通過一個塞件4封閉,在將信息載體5插入到空腔3中后將該塞件插入到該空腔的端部區域中并固定在該端部區域中。
合乎目的的是,該筷子1由木材構成且塞件4也由木材或軟木或類似物構成。特別優選的是,塞件4被粘接在空腔3的端部區域中。但也可考慮,筷子1和/或塞件4由其它材料、例如由塑料來加工。
空腔3優選從位于筷子1的入嘴段對面的端部起延伸直到超過筷子1的長度的一半,由此當筷子折斷時自動地形成對信息載體5的接近,因為筷子通常大致在中間折斷。
應當指出,也可在空腔3中設置其它物件來代替所述信息載體3。代替所述卡片例如可在空腔3中放置一些小圖片或糖果(例如“喜珠”,Liebesperlen)或相片。在此情況下有意義的是,引起人們用筷子1進餐的興趣,以便在餐后通過折斷筷子取得隱藏在筷子1中的物件。
下面結合圖3來說明一個實施形式,其中兩根筷子1′、1″以本身公知的方式連接成一個單元。圖3的已結合其它附圖作出了說明的細節以相應的方式進行了標示。如通常那樣,筷子1′、1″在其使用前將簡單地通過在連接區域6中彼此掰開而被相互分開。根據本發明,具有物件、優選具有信息載體5的空腔3位于連接區域6中,以使得在進餐過程前在掰開筷子1′、1″時就可取得物件或信息載體5。
權利要求書(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1.筷子,具有設置在一個空腔(3)中的物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物件是一個信息載體(5)、圖片、相片或糖果。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3)從位于該筷子(1)的入嘴段(2)對面的側起在縱向方向上延伸到筷子(1)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筷子,其特征在于信息載體(5)是一個被卷起的卡片或紙條。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3)在背離入嘴段(2)的側上由一個塞件(4)封閉。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筷子由木材構成。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筷子由塑料構成。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塞件(4)由木材、軟木或塑料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4至7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塞件(4)被粘接在空腔(3)的端部區域中。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11)延伸超過筷子(1)的長度的一半。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3)被設置在一個將所述筷子(1′)與另一根筷子(1″)相連接的連接區域(6)中。
權利要求
1.筷子,其特征在于在一個空腔(3)中包含一個物件。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3)從位于筷子(1)的入嘴段(2)對面的側起在縱向方向上延伸到筷子(1)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物件是一個信息載體(5)。
4.根據權利要求3的筷子,其特征在于信息載體(5)是一個被卷起的卡片或紙條。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物件為一個圖片、一個相片或糖果。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3)在背離入嘴段(2)的側上由一個塞件(4)封閉。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筷子由木材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該筷子由塑料構成。
9.根據權利要求6至8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塞件(4)由木材、軟木或塑料構成。
10.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塞件(4)被粘接在空腔(3)的端部區域中。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11)延伸超過筷子(1)的長度的一半。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一項的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3)被設置在將兩個筷子(1′,1″)彼此連接的連接區域(6)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筷子(1),它具有一個空腔(3),該空腔從位于筷子(1)的入嘴段(2)對面的側起在縱向方向上延伸到筷子(1)內,其中在空腔(3)中設置有一個物件、尤其是一個信息載體(5)。空腔(3)的敞開的端部優選由一個塞件(5)封閉。
文檔編號G09F23/08GK1787767SQ200480012772
公開日2006年6月14日 申請日期2004年2月12日 優先權日2003年3月12日
發明者尼爾斯·雷德, 奧利弗·貝格爾 申請人:尼爾斯·雷德, 奧利弗·貝格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