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傘,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警示作用的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
背景技術:
一般常用的傘面,在黑夜使用時不易被辨視,而又無任何可警示來往車輛的裝置,尤其下雨路滑,能見度差,等到司機看見行人時,已來不及剎車,存在交通隱患。
發明內容
為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警示作用的,結構簡單又美觀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其特點是,沿傘面的邊緣置有熒光條。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將帶有熒光材料的熒光條縫在普通傘的傘面邊緣上代替發光器,雨天里撐此傘的行人更容易被駕駛員注意到,從而一定程度上減少交通事故,增加安全效果。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所示一種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其特點是,沿傘面1的邊緣置有熒光條2,該熒光條2為單圈條或雙圈條。
當持傘人使用該傘走在街上時,夜晚的熒光條發光,遠處的車輛司機便能很容易地發現該持傘人,而不致發生危險,結構簡單,實用,便于制作,消除了雨夜行走不安全的隱患。
權利要求1.一種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其特征在于,沿傘面(1)的邊緣置有熒光條(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熒光條(2)為單圈條或雙圈條。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傘,尤其涉及一種用于警示作用的帶有熒光條的安全傘。其特點是,沿傘面的邊緣置有熒光條。將帶有熒光材料的熒光條縫在普通傘的傘面邊緣上代替發光器,雨天里撐此傘的行人更容易被駕駛員注意到,從而一定程度上減少交通事故,增加安全效果。
文檔編號G09F13/20GK2765507SQ20042011031
公開日2006年3月22日 申請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優先權日2004年11月25日
發明者傅穎 申請人: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