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包括依次設置的底板、反射層和濾光片,所述反射層包括第一回復反射區、第二回復反射區、第三回復反射區、第四回復反射區、第五回復反射區、第六回復反射區。本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通過設置四個相互對稱的大角度回復反射區,使得整個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具有能達到垂直上下、水平左右全角度的大角度反射效果的優點,特別在夜間轉彎、上下坡、起伏路段的事故高發區對車輛提供相應的警示作用。
【專利說明】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
【技術領域】
[0001]本產品涉及一種反光警示裝置,更具體地說,特別涉及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
【背景技術】
[0002]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是一種強制安裝的被動光源,主要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現有回復反射器只能符合普通類別反射器光度值檢測要求,達不到大角度即廣角還有反射效果的要求,即使達到了廣角要求,也只能達到水平H方向(即左右方向)或者垂直V方向(即上下方向)的其中一個方向,從而導致了很多車輛在一些情況(特別是夜間)下不能為其他車輛發出警示,留下一定安全隱患。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全角度進行反射,安全警示效果好的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反射層和濾光片,所述底板和濾光片分別位于反射層的兩側;所述反射層包括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一回復反射區及第二回復反射區、在第一回復反射區與第二回復反射區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三回復反射區及第四回復反射區、在第一回復反射區和第二回復反射區上下對稱設置的第五回復反射區及第六回復反射區;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第四回復反射區、第五回復反射區、第六回復反射區分別位于第一回復反射區和第二回復反射區的外圍;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和第二回復反射區是由0°?3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第四回復反射區、第五回復反射區及第六回復反射區是由30°?6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
[000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的寬度大于第三回復反射區的寬度。
[0006]進一步地,所述第五回復反射區的寬度是第一回復反射區和第二回復反射區的寬度之和。
[0007]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通過設置四個相互對稱的大角度回復反射區,使得整個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具有能達到垂直上下、水平左右全角度的大角度反射效果的優點,特別在夜間轉彎、上下坡、起伏路段的事故高發區對車輛提供相應的警示作用。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中反射層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各標號:底板1、濾光片2、反射層3、第一回復反射區31、第二回復反射區32、第三回復反射區33、第四回復反射區34、第五回復反射區35、第六回復反射區36。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12]參閱圖1和圖2所示,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包括依次設置的底板1、反射層3和濾光片2,所述底板I和濾光片2各設置在反射層3的左右兩側,所述反射層3包括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及在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三回復反射區33和第四回復反射區34,及在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上下對稱設置的第五回復反射區35和第六回復反射區36 ;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33、第四回復反射區34、第五回復反射區35、第六回復反射區36分別位于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的外側,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是由0°?3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33、第四回復反射區34、第五回復反射區35和第六回復反射區36是由30°?6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
[0013]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31的寬度大于第三回復反射區33的寬度。
[0014]所述第五回復反射區35的寬度是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的寬度之和。
[0015]在使用時,提供了全角度即廣角類(在水平±60度范圍內都有回復反射效果)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特別在夜間轉彎、上下坡、起伏路段等情況下對其它車輛提供相應的警示作用。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通過設置四個相互對稱的大角度回復反射區,使得整個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具有能達到垂直上下、水平左右全角度的大角度反射效果的優點,特別在夜間轉彎、上下坡、起伏路段的事故高發區對車輛提供相應的警示作用。
[0017]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I)、反射層(3)和濾光片(2 ),所述底板(I)和濾光片(2 )分別位于反射層(3 )的兩側; 所述反射層(3)包括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一回復反射區(31)及第二回復反射區(32)、在第一回復反射區(31)與第二回復反射區(32)左右對稱設置的第三回復反射區(33)及第四回復反射區(34)、在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上下對稱設置的第五回復反射區(35)及第六回復反射區(36);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33)、第四回復反射區(34)、第五回復反射區(35)、第六回復反射區(36)分別位于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的外圍; 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是由0°?3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所述第三回復反射區(33)、第四回復反射區(34)、第五回復反射區(35)及第六回復反射區(36)是由30°?60°觀察角的角錐棱鏡陣列排列而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回復反射區(31)的寬度大于第三回復反射區(33)的寬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角度回復反射器型車身反光標識,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回復反射區(35)的寬度是第一回復反射區(31)和第二回復反射區(32)的寬度之和。
【文檔編號】G09F13-16GK204288733SQ201420781467
【發明者】文湘偉, 胡國平 [申請人]廣州市鼎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