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內置射燈廣告燈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大型廣告燈箱技術領域。
廣告燈箱是一種商業信息的宣傳型式,是客商招攬生意的一種手段,是創造財富的需要,通過廣告燈箱,使人們了解商業信息。大型廣告燈箱一般設置在高樓屋頂上,也有設置在公共場所比較醒目的地方,因此廣告燈箱同時也是城市的一種裝飾美化,廣告燈箱制作得品位高低,將直接影響一個城市的形象。廣告燈箱由燈箱、射燈及燈箱支撐架組成,現有廣告燈箱的射燈是外置式,設在燈箱外前下部,光源按一定傾角照向燈箱廣告面,由于射燈外置式,首先影響射燈使用壽命,經受日曬雨淋的射燈勢必降低壽命;其次是電耗大;其三是安裝維修不便;其四是影響整體美觀。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皆在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而提供一種射燈使用壽命長、電耗節約、安裝維修方便、整體美觀的內置射燈廣告燈箱。
根據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是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包含具有廣告面的燈箱、射燈及燈箱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射燈設置在燈箱內,呈α傾角射向燈箱廣告面。
所述的傾角α為20°-80°。
本實用新型采用內置式射燈,配合牢固、高清晰度的廣告布作為燈箱廣告面,結構新穎合理,可提高射燈使用壽命和降低電能消耗20-30%,便于光源安裝和維修,整體結構美觀大方,廣告效果好,光線柔和不反光、不刺眼,并為城市增加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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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正視結構示意圖(燈箱數為1);圖2為圖1的后視圖;圖3為圖1的右側視圖;圖4為圖1的右側視向剖視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正視結構示意圖(燈箱數為3)。
圖6為圖5的仰視圖。
圖7為圖5的后視圖(卸去2個燈箱)。
下面將結合上述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再作詳細描述。
如圖1-7所示,內置射燈廣告燈箱由燈箱(1)、射燈(4)及燈箱支撐架組成。
燈箱(1)由牢固、畫面清晰度高的燈布制成燈箱廣告面,燈箱的前而為廣告面,其余各面以金屬薄板為材質制成長方體型的燈箱,厚度B以1-3.5米為宜,燈箱要有一定的密封性,防止雨水侵蝕內部,燈箱的后面開有便于維修人員進出的門(3),以便安裝光源和對光源的維修。燈箱數以1-6個周向排列為宜,1個燈箱數時只供一個方位的廣告之用(圖1-4)。2個燈箱數時可以相鄰成一相交角度或前、后平行排列,供2個方位的廣告之用。3個燈箱數時,呈三角形排列,供3個方位的廣告之用(圖5-7)。4個燈箱數時,呈四邊形或平行四邊形排列,5個、6個燈箱數時呈五邊形或六邊形排列,供多方位廣告用。
射燈(4)內置于燈箱內,并以α傾角射向燈箱廣告面,為此,燈箱的底板(5)亦呈相應角度安裝,傾角α以20°-80°為宜,射燈的數量視燈箱長度而定,一般來說,在200米范圍內要設置1個射燈,燈箱內的射燈互相并聯,使個別損壞不影響其它照明。
支撐架可以是斜向支架(2)或立柱(6)加框架(7)支撐,視燈箱安裝的位置而定,一般若安裝在屋頂上的話,以斜向支架為宜,由鋼材焊接而成,如安裝在平地上,以立柱加框架為宜,立柱是連接框架的,而框架是連接燈箱的,框架亦由鋼材焊接而成,無論是斜向支架或是立柱、框架,都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性,以承受燈箱的自身重量和抵御風雨的耐力。
權利要求1.一種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包含具有廣告面的燈箱(1)、射燈(4)及燈箱支撐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射燈設置在燈箱內,呈α傾角射向燈箱廣告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傾角α為20°-8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箱(1)數有1-6個周向排列。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射燈(4)在燈箱長度每200米范圍內設置1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置射燈廣告燈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箱支撐架可以是斜向支架(2)或立柱(6)加框架(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內置射燈廣告燈箱,由燈箱、射燈和燈箱支撐架組成,且射燈內置于燈箱內,并以α傾角安裝射向燈箱廣告面。本設計與現有射燈外置式相比,結構新穎合理,可提高射燈使用壽命,降低電耗20—30%,便于光源的安裝和維修,整體結構美觀大方,廣告效果好,光線柔和不反光、不刺眼,并為城市增加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文檔編號G09F13/22GK2435813SQ0024769
公開日2001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00年8月16日 優先權日2000年8月16日
發明者王炎東 申請人:王炎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