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技術領域[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屬于汽車玻璃制造技術領域。
技術背景[0002]有些汽車玻璃的邊緣處會印刷一些圖案,主要是采用網版印刷的方式進行加工, 與一般小零件的印刷網版不同,汽車玻璃面積大,網版定位更加困難,而且網紗的面積也大,網框就必須要有足夠的張力,使網紗保持平直。特別在目前汽車行業對于汽車玻璃印刷精度要求越來越高的情況下,產品的質量往往就決定了企業的發展。但是,如果不計成本的追求質量,效果卻是適得其反。例如,有些企業會增加作業時間,花費大量的時間在調整網版位置上,但是還不能夠徹底地解決問題。還有一些企業設計出結構復雜的網版,例如公開號為CN202130114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在網框內增加了若干條與網紗連接的方管, 通過螺柱、螺母移動方管,以增加網紗的張力,不過,這樣不僅增加了網版的操作難度,而且由于生產的玻璃型號有許多種,就需要配套多種網版,不僅增加了生產成本,也增加了管理成本。發明內容[0003]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加工效率高的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其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0005]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包括用于固定放置網框的機架,網框的一側邊處設置有可移動抵頂網框側邊的模邊。[0006]優選的是,所述模邊兩端固結在機架上。[0007]優選的是,所述機架上設有壓桿。[0008]優選的是,所述模邊上設有可推動模邊移動的推力裝置。所述推力裝置為千斤頂還可以是螺桿。[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當操作者將網框固定在機架上之后,就操作模邊移動抵頂網框的側邊,使網框側邊凹陷,然后操作者再將網紗裝在網框上,當模邊釋放后,網框恢復原狀,網紗被拉緊,張力與一般制作方法相比提高了 309Γ40%,使得網版張力能夠符合汽車玻璃印刷工藝的要求,而且網版的使用壽命也大大提高。整個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加工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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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0011]圖1為本實用 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附圖1所示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包括用于固定放置網框I的機 架2,網框I的一側邊處設置有可移動抵頂網框I側邊的模邊3,所述模邊3采用具有一定 彈性的材料制成,其兩端固結在機架2上,中間能夠彎曲,形成一定的弧度。當操作者將網 框I固定在機架2上之后,就操作模邊3移動抵頂網框I的側邊,使網框I側邊凹陷,然后 操作者再將網紗裝在網框I上,當模邊3釋放后,網框I恢復原狀,網紗被拉緊,整個裝置結 構簡單,操作方便,加工效率高,而且網版使用壽命更長。[0013]較佳的是,所述機架2上設有壓桿4,所述壓桿4可以設置在機架2的上端或者是 側面,并且能夠在機架2上滑動以及鎖定,以用于固定加工不同長度的網框I。[0014]另外,所述模邊3上設有可推動模邊3移動的推力裝置5,所述推力裝置5可以是 千斤頂或者是螺桿,千斤頂及螺桿能夠提供強力穩定的推力,防止被網框I及模邊3的反作 用力推回,而且能夠進行細調,提高網版的加工精度,當然本實用新型并不限定以上兩種, 還可以是其它可以提供推力的裝置。[0015]以上說明書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例,凡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質 進行任何簡單的修改及變化,均屬于本實用新型所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固定放置網框(I)的機架 (2 ),網框(I)的一側邊處設置有可移動抵頂網框(I)側邊的模邊(3 )。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邊(3) 的兩端固結在機架(2)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 (2)上設有壓桿(4)。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邊 (3 )上設有可推動模邊(3 )移動的推力裝置(5 )。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裝置(5)為千斤頂。
6.根據權 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力裝置(5)為螺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玻璃印刷網版制作裝置,屬于汽車玻璃制造技術領域。其包括用于固定放置網框的機架,網框的一側邊處設置有可移動抵頂網框側邊的模邊。當操作者將網框固定在機架上之后,就操作模邊移動抵頂網框的側邊,使網框側邊凹陷,然后操作者再將網紗裝在網框上,當模邊釋放后,網框恢復原狀,網紗被拉緊,整個裝置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加工效率高,而且網版使用壽命更長。
文檔編號B41C1/14GK203157303SQ201320096830
公開日2013年8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4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4日
發明者林志剛, 何思博 申請人:珠海華尚汽車玻璃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