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褪色和高摩擦脫色組合織物及其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不褪色和高摩擦脫色的組合織物及其制造方法。不褪色和高摩擦脫色的織物由染色的天然纖維和染色的聚酯纖維組成。在被組合成紗線和織物之前染色和/或著色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通過摩擦脫色標準測量,不褪色和高摩擦脫色組合織物具有非常高的染色牢度,同時維持優質手感。染色牢度可以經受至少三十次常規冷溫家庭洗滌洗衣(regular cold?temperature home?wash laundries)。
【專利說明】不褪色和高摩擦脫色組合織物及其制造方法
[0001]相關申請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要求2013年11月5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序號61/900,307的權益,其全部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猶如本文充分描述一樣。
[0003]發明背景
[0004]本發明總體上涉及紡織品和織物,以及,更具體地,涉及具有高摩擦脫色標準、高長效染色牢度、和高品質手感的環境友好織物。
[0005]在紡織品工廠中,當生產織物時制造商的兩點考量是染色牢度、摩擦脫色標準、和質感(quality of feel),S卩,手感。這三點考量經常彼此表現不一致,具有極好手感的那些織物缺乏染色牢度和/或高摩擦脫色,并且反之亦然。關于染色牢度,在維持染色牢度的高品質服裝,尤其是抗褪色的黑色服裝的服裝工業中存在特別多的討論和需求。最近調查表明,平均約30-40%的女性衣櫥是黑色的。
[0006]便裝和運動裝的普遍關注是如何保持或維持服裝顏色,在洗滌后沒有褪色、摩擦脫色、和滲色。某些紡織品生產商使用化學處理以增加染色牢度和摩擦脫色,但是這是以犧牲手感為代價的。那些獲得高品質手感的織物經常具有摩擦脫色、染色牢度、和開口的問題。
[0007]可以容易地理解到,對具有高摩擦脫色標準同時仍然維持染色牢度和高品質手感的織物存在需要。本發明實現了這個需要并且提供了進一步相關優勢。
[0008]發明概述
[0009]本發明可在這樣的方法中實施,所述方法包括將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著色和/或染色;將著色/染色的天然纖維和著色的聚酯纖維放置在投梭線(picking line)中;制作多個基本上由著色/染色的天然纖維和著色/染色的聚酯纖維組成的組合繩;和將多個組合繩紡織成紗線。聚酯纖維可為回收的聚酯纖維,并且天然纖維可為天然木纖維。在這個實施方式的一方面中,紗線的摩擦脫色標準可為至少4.0。
[0010]在這個實施方式的另一方面中,將多個組合繩紡織成紗線包括將多個組合繩紡織成多個經紗和多個瑋紗。方法可進一步包括將多個經紗和多個瑋紗結合成織物。在進一步的方面中,多個經紗可包含至少50%到至少70%著色/染色的天然纖維,并且多個瑋紗可包含至少30%到至少50%著色/染色的聚酯纖維。在更進一步的方面中,經紗可包含約65%著色/染色的天然纖維和約35%著色/染色的聚酯纖維,并且瑋紗可包含約65%著色/染色的聚酯纖維和約35%著色/染色的天然木纖維。
[0011]本發明也可在基本上由聚酯纖維和天然纖維組成的紗線中實施,其中聚酯纖維和天然纖維在被結合成紗線之前作為纖維進行著色/染色。聚酯纖維可為回收的聚酯纖維,并且天然纖維可為天然木纖維。在這個實施方式的一方面中,紗線的摩擦脫色標準可為至少4.0。
[0012]本發明也可在基本上由經紗和瑋紗組成的織物中實施,所述經紗基本上由聚酯纖維和天然纖維組成;瑋紗基本上由聚酯纖維和天然纖維組成,其中經紗具有至少50%天然纖維,并且瑋紗具有至少50%聚酯纖維。在進一步的方面中,經紗可包含至少65%天然纖維,并且瑋紗可包含至少65%的聚酯纖維。聚酯纖維可為回收的聚酯纖維,并且天然纖維可為天然木纖維。由于本章節以上段落中所規定的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的著色/染色,紗線本身可已經具有不褪色特征。紗線隨后可被進一步發展成為消費者服裝或工業使用的織物。得到的織物/服裝對于至少三十次常規冷溫家庭洗滌洗衣(regular cold-temperaturehome-wash laundries)可以維持染色牢度而無滲色。
【附圖說明】
[0013]本公開的實施方式現在將僅通過舉例的方式并參考下面的附圖而被描述。
[0014]圖1提供依照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方面的編織成不褪色組合織物的經紗和瑋紗的圖像。
[0015]圖2提供依照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不褪色組合織物方法的流程圖。
[0016]發明詳述
[0017]本發明可存在于包含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的組合紗和組合織物中。在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被組合成紗線之前,它們兩者均作為纖維被染色,所述紗線隨后可以被針織(knit)或編織(woven)成織物。染色纖維而非紗線或織物的方法為成品提供了增強的染色牢度和更高的摩擦脫色標準。使用天然纖維以營造聚酯纖維不可獲得的高品質手感,然而聚酯纖維提供了目前天然纖維不可獲得的增強的染色牢度的額外優勢。雖然本公開將討論關于由黑色天然纖維和黑色聚酯纖維組成的黑色織物的發明,將理解,本發明可被應用于包含任何顏色的織物,如永恒白色、紅色、灰色、藍色等。
[0018]組合織物的天然纖維成分可包含染色的木纖維。目前這種產品的實例是黑色Lenzing Modal(R)COLOR纖維。摩擦脫色標準是可被用于測量織物或纖維的染色牢度的測量標準,并且5.0是最高的染色牢度。黑色Lenzing Modal纖維提供了與絲綢相似的優良手感。但是,黑色Modal纖維提供了 3.5和4.0之間的干摩擦脫色標準和2.5和3.0之間的濕摩擦脫色標準,所述標準均只是摩擦脫色性能的平均值。由木漿材料制造的木纖維織物提供了環境友好產品的額外優勢。
[0019]組合織物的聚酯纖維成分可包含回收的聚酯纖維。一類這樣的產品是由Unifi,Inc制造的Repreve聚酯纖維。該纖維的高摩擦脫色標準在4.0和5.0之間。該回收的聚酯纖維也提供了環境友好產品的額外優勢。
[0020]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被組合成組合紗。組合紗由天然木纖維和聚酯纖維的組合制造。在一個實施方式中,纖維可被組合,以便天然纖維與聚酯纖維的構成比例包含大于50%聚酯。在目前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優選的經紗比例是約65%天然木(Modal)纖維和約35%聚酯纖維。瑋紗比例是約65 %聚酯纖維和35 %天然木(Modal)纖維。以目前優選的65/35經紗比例和35/65瑋紗比例組合黑色Lenzing Modal COLOR纖維與黑色Repreve聚酯纖維導致摩擦脫色標準在4.0-5.0之間,該標準在服裝工業中很難實現,同時維持Lenzing Modal纖維的絲綢般手感。該組合紗可被單獨使用以制造織物,或與其它紗線組合以制造織物,其將在下面更詳細地被描述。
[0021]本發明也可在包含上述不褪色組合紗的不褪色織物中實施。紗線通常被地編織或針織成織物。編織成不褪色織物10的紗線的實施例在圖1示出。不褪色組合織物10可由單一類型的紗線一一如上述組合紗、或多種不同類型的紗線一一組成。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如圖I所示,不褪色織物10可由經紗12和瑋紗14組成,如上所述,經紗12和瑋紗14均基本上由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組成。經紗12和瑋紗14可具有不同聚酯纖維/天然纖維含量比例。在一個實施方式中,如上述不褪色組合紗中所述,經紗12可具有大于50%的高天然木纖維含量,而瑋紗14具有更高的聚酯纖維含量。在目前優選的實施方式中,經紗12具有至少50%天然木纖維含量,而瑋紗14具有至少50%聚酯纖維含量。在更進一步的優選的實施方式中,經紗12具有約65%莫代爾(modal)(天然木纖維)的天然纖維含量和約35%聚酯,而瑋紗14具有至少65%聚酯纖維含量。如以上關于不褪色組合紗所述,不褪色織物10維持優質手感同時提供優越的染色牢度。組合織物10也增加織物的壽命,因為它比天然纖維開口少并且具有更好的撕破強度和拉伸強度。
[0022]本發明也可在制造組合織物的方法中實施。圖2提供不褪色組合方法100的流程圖表示。公開的方法100可被應用于目前大多數制造廠,而不增加操作成本。方法包括將天然纖維(例如,黑色Modal纖維)和聚酯纖維(例如,Repreve)作為纖維染色,而不是在之后步驟
(101)中將紗線或織物染色和/或著色。這些著色的纖維隨后被放置在投梭線中,并且被遞送至鼓風機中以清潔纖維并將它們混合在一起(102)。混合的纖維隨后通過梳理過程以移除任何外來雜質,如棉籽、不需要的纖維、或任何其它廢物(103)。纖維隨后被送至穿經間或拉伸機(draw frame)以制造包含兩種類型纖維的單繩(104)。組合纖維繩隨后通過紡絲過程以形成紗線(105)。生產商可使用任何適宜的紡絲方法,其包括自由端紡紗(open endspinning)或環錠紡紗。確定使用哪種紡絲方法將取決于想要的外觀和最終織物的重量。最后,紗線被針織或編織成織物(106)。
[0023]如前所述,用于制造織物的紗線可為相同的,以便單一紗線被用于制造織物,或者紗線可具有不同的聚酯纖維與天然纖維的比例。優選地,用于制造織物的紗線的某部分(例如,上述經紗)具有大于50%的天然木纖維,并且優選地,具有約65%/35%天然纖維與聚酯纖維的經紗比例和至少65%聚酯纖維的瑋紗比例。
[0024]雖然本發明僅參考目前優選的實施方式而被公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情況下會理解可以進行各種修改。因此,說明書和附圖被認為用于說明而非限制。因此,本發明僅由以下權利要求和所述的限定而被限定。
【主權項】
1.方法,其包括: 將著色或染色的天然纖維和著色或染色的聚酯纖維放置在投梭線中; 制造多個基本上由所述著色或染色的天然纖維和所述著色或染色的聚酯纖維組成的組合繩;和 將多個組合繩紡織成紗線。2.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聚酯纖維包含回收的聚酯纖維。3.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天然纖維包含天然木纖維。4.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紗線的摩擦脫色標準為至少4.0。5.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將所述多個組合繩紡織成紗線包括將所述多個組合繩紡織成多個經紗和多個瑋紗;和 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多個經紗和所述多個瑋紗結合成織物。6.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經紗具有至少50%天然纖維。7.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經紗具有至少65%天然纖維。8.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瑋紗具有至少30%聚酯纖維。9.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個瑋紗具有至少35%聚酯纖維。10.紗線,其基本上由以下組成: 聚酯纖維;和 天然纖維, 其中在被結合成紗線之前,所述聚酯纖維和所述天然纖維作為纖維被染色。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紗線,其中所述聚酯纖維包含回收的聚酯纖維。12.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紗線,其中所述天然纖維包含天然木纖維。13.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紗線,其中所述紗線的摩擦脫色標準為至少4.0。14.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紗線,其中所述紗線由至少50%天然纖維組成。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紗線,其中所述紗線由至少65%天然纖維組成。16.織物,其基本上由以下組成: 經紗,其基本上由天然纖維和聚酯纖維組成;和 瑋紗,其基本上由聚酯纖維和天然纖維組成; 其中所述經紗具有至少50 %天然纖維;和 其中所述瑋紗具有至少60 %聚酯纖維。17.權利要求16所述的織物,其中所述聚酯纖維包含回收的聚酯纖維。18.權利要求16所述的織物,其中所述天然纖維包含天然木纖維。19.權利要求16所述的織物,其中所述經紗具有至少35%聚酯纖維。20.權利要求16所述的織物,其中所述瑋紗具有至少65%聚酯纖維。
【文檔編號】D02G3/04GK105960485SQ201480072283
【公開日】2016年9月21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5日
【發明人】D·K·鵬
【申請人】D·K·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