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應用于再生革的生產加工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再生皮革兼有真皮和HJ的特點,是現今非常通用的皮具面料,傳統的再生革生產工藝不僅落后、繁瑣,成本高,不適宜于廣泛推廣使用,另外生產出的再生革的質量比較差,因此再生革的生產工藝急需改進。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技術方案的缺陷,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工藝簡單、產品質量好的再生革生產工藝。
[0004]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
步驟二:將粉碎后的廢舊皮革輸送到儲漿池內,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
步驟三:將經步驟二處理后的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
步驟四:將皮纖維加入到制漿池內,并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
步驟五: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
步驟六: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
步驟七: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使用測水儀對再生革進行水分測量,含水量低于5%時,即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
[0005]通過采用上述步驟,本發明所述的再生革生產工藝工藝簡單,成本低,適宜于廣泛推廣使用,而且生產出的再生革質量好,使用壽命長。
【具體實施方式】
[0006]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
步驟二:將粉碎后的廢舊皮革輸送到儲漿池內,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
步驟三:將經步驟二處理后的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
步驟四:將皮纖維加入到制漿池內,并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
步驟五: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 步驟六: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
步驟七: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使用測水儀對再生革進行水分測量,含水量低于5%時,即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
[0007]實施例1
步驟一: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
步驟二:將粉碎后的廢舊皮革輸送到儲漿池內,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
步驟三:將經步驟二處理后的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
步驟四:將皮纖維加入到制漿池內,并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
步驟五: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
步驟六: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
步驟七: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使用測水儀對再生革進行水分測量,含水量為4%時,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
[0008]實施例2
步驟一: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
步驟二:將粉碎后的廢舊皮革輸送到儲漿池內,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
步驟三:將經步驟二處理后的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
步驟四:將皮纖維加入到制漿池內,并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
步驟五: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
步驟六: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
步驟七: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使用測水儀對再生革進行水分測量,含水量為2%時,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
[0009]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而并非限制本發明所描述的技術方案;因此,盡管本說明書參照上述的各個實施例對本發明已進行了詳細的說明,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對本發明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而一切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技術方案及其改進,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中。
【主權項】
1.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一: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 步驟二:將粉碎后的廢舊皮革輸送到儲漿池內,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 步驟三:將經步驟二處理后的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 步驟四:將皮纖維加入到制漿池內,并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 步驟五: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 步驟六: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 步驟七: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使用測水儀對再生革進行水分測量,含水量低于5%時,即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再生革生產工藝,具體步驟如下:利用打毛機將廢舊皮革粉碎;利用磨漿機對破碎廢舊皮革進行打磨;將破碎廢舊皮革轉移到提取池內提取出皮纖維;添加交聯纖維、樹脂,使用攪拌機進行攪拌,制取出漿料;將漿料加入到流漿箱內,漿料逐漸由流漿箱內流到成型機上,由成型機加工成型;使用壓榨機對成型的產品壓榨除水;將壓榨除水后的產品送入到烘干機內進行烘干處理,含水量低于5%時,即得到合格的再生革成品。本發明具有工藝簡單等優點。
【IPC分類】D21H13/00, D21F11/00
【公開號】CN105113314
【申請號】CN201510473000
【發明人】莊千川
【申請人】安徽英特羅斯服飾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日
【申請日】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