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水解性薄層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可以用大量的水對其纖維連續地分散處理的水解性薄層制品,更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可以通過包含有韌皮/葉脈纖維的方式確保在水解性和強度間達到平衡的水解性薄層制品。
背景技術:
對諸如身體上的排泄部位等實施擦拭用的濕巾制品和對衛生器具實施清潔用的濕擦器制品等等,最好是采用具有水解性的制品。而且,諸如生理用衛生巾、內褲襯墊和一次性尿布等等的吸收性物品,蓋覆在吸收層表面處的表面薄層制品和蓋覆在吸收層內面處的內面薄層制品,也最好是采用具有水解性的制品。對這些吸收性物品實施包裝用的包裝用薄層制品,也最好是采用具有水解性的制品。
當這類物品采用水解性薄層制品制作時,在使用后可以丟棄在沖水式衛生器具中。然而當將這類水解性薄層制品丟棄在沖水式衛生器具中時,如果向沖水式衛生器具內或凈化槽內供給比較大量的水,可能會出現隨著構成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纖維在水中的分散,所述薄層制品可能會漂浮而滯留在凈化槽內的問題。
而且,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必須在干燥狀態下的強度較高,還要求濕潤狀態下的強度也比較高,另外,在供給大量水時,要求能夠實現快速分散。
為此,日本特開平10-140494號公報公開了一種在無紡布或紙中滲浸入PH反應型粘接劑以增大其強度,并且在其中滲浸入利用有機酸將PH值調整至酸性側的PH緩沖液的水解性紙。通過滲浸有這種PH反應型粘接劑的方式,可以使所述水解性紙在酸性側PH下具有比較大的強度而不會產生水解,而在中性至堿性側PH下可以產生水解。而且,當向這種水解性紙供給比較大量的水而使所述水解性紙轉為中性側時,所述粘接劑可以溶解在水中,進而可以使形成所述水解性紙用的纖維分散,對所述水解性紙實施水解處理。
而且,在日本特開平5-279985號公報中,還公開了一種只用苧麻纖維素纖維構成的無紡薄層制品。所述無紡薄層制品由原纖維化的苧麻纖維和微纖維化的苧麻纖維構成。這種微纖維化的苧麻纖維可以充分發揮作為原纖維化的苧麻纖維用粘接劑的功能,所以能夠實現薄層制品所需要的強度。
然而,由日本特開平10-140494號公報公開的水解性紙,是通過滲浸有PH反應型粘接劑和PH緩沖液的方式構成的,所以可能會對使用者的身體產生不良影響,而且所述水解性紙在丟棄至自然環境中時,滲浸在所述水解性紙中的所述PH反應型粘接劑和PH緩沖液,還可能會對自然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包含在PH緩沖液中的所述有機酸會隨時間的變化而產生變化,這一變化也可能會對水解性紙的特性產生不良影響。而且,滲浸有PH反應型粘接劑的水解性紙的觸感不夠柔軟,所以難以使使用者產生舒適的使用感。再有,所述PH反應型粘接劑的價格比較高,所以滲浸有PH反應型粘接劑的水解性紙的制造成本也比較高。一般說來,可以根據水解性薄層制品的使用目的滲浸入適當的藥液,以便能夠獲得與所需目的相適應的水解性薄層制品,然而對于為了能夠抑制所述PH反應型粘接劑的溶解,而滲浸有粘接劑溶解抑制劑的場合,對于所述藥液只能選擇與所述抑制劑不產生反應的物質,所以存在許多限制。
而且,由日本特開平5-279985號公報公開無紡薄層制品,是僅僅由苧麻纖維構成的,苧麻纖維間可以通過相當強的氫鍵結合力實施結合。因此,所述無紡薄層制品的觸感柔軟性不好,所以難以使使用者產生舒適的使用感。而且,在日本特開平5-279985號公報中,并沒有公開與所述無紡薄層制品的水解性相關的內容,所以難以在薄層制品強度比較大的條件下,獲得良好的水解性。
本發明就是解決上述在先技術中問題用的發明,本發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可以減少對人體和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具有良好的濕潤強度、干燥強度和水解性間平衡的、制造成本低廉的水解性薄層制品,以及相應的制造方法。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提供的一種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包含有韌皮/葉脈纖維和一種或兩種以上的其它纖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為2~75質量%;而且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可以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相結合。
而且,在本發明提供的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還可以按照下述方式(a)、(b)、(c)中的至少一種方式相結合(a)交織結合,(b)氫鍵結合,(c)范德瓦耳斯力結合。
根據本發明構造的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因加拿大標準濾水度位于所述范圍內的韌皮/葉脈纖維的纖維之間的結合力比較高,所以即使不使用其它粘接劑,也可以獲得濕潤強度和干燥溫度均比較高的薄層制品。而且,當供給有比較大量的水時,又可以快速解除韌皮/葉脈纖維產生的纖維間的結合力,對纖維實施分散處理。
而且,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中包含有諸如紙漿纖維和再生纖維素纖維等等的其它纖維,所以纖維間的結合力不會超過所需要的大小之上,由此能夠獲得不會感覺其硬邦邦的、使用質感柔軟的制品。
對于這種場合,所述韌皮/葉脈纖維最好為原纖維化的纖維。當采用這種原纖維化的纖維構成本發明的水解性薄層制品時,實施打漿混合的原纖維化纖維與其它纖維之間,可以容易地產生氫鍵結合或者由范德瓦耳斯力產生的物理結合,從而可以獲得強度比較高的薄層制品。
所述韌皮/葉脈纖維最好采用葉脈纖維,而且韌皮/葉脈纖維的纖維長度最好為20毫米(m)以下。而且,可以采用由馬尼拉麻纖維和西沙爾麻纖維中選擇出的至少一種,作為這種韌皮/葉脈纖維。所述葉脈纖維、特別是其中的馬尼拉麻纖維和西沙爾麻纖維可以通過打漿混合方式容易地實現原纖維化,而且難以通過打漿混合方式實現細微分斷,所以打漿混合后的纖維強度仍比較高。而且,當纖維長度小于20毫米(mm)時,還可以使通過抄紙方式形成的織物質地均勻。
而且,所述的其它纖維最好為具有生物分解性的纖維。當所述其它纖維具有生物分解性時,如果將水解性薄層制品丟棄在諸如衛生器具等等處,則在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纖維分散在水中之后,不會對實施生物分解用的凈化槽和下水道等等造成功能上的損壞,并且可以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對于這種場合,所述生物分解性纖維最好采用由紙漿纖維和再生纖維素纖維中選擇出的一種纖維。
最好使每25毫米(mm)寬度的濕潤強度為1.3牛頓(N)以上,而且最好使每25毫米(mm)寬度的干燥強度為10.0牛頓(N)以上。當濕潤強度和干燥強度位于所述范圍之內時,在使用時一般不會出現損壞等等問題。
而且,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最好由織物單位面積重量為30~120克/平方米(g/m2)的織物構成。當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小于所述范圍時,難以獲得所需要的強度,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損壞。當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大于所述范圍時,難以形成為織物,所以所獲得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特性會出現比較大的偏差。
而且,本發明提供的一種水解性薄層制品的制造方法,可以為利用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的韌皮/葉脈纖維,和一種或兩種以上的其它纖維混合構成的原材料,通過濕式方式實施抄紙處理,形成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為2~75質量%的纖維織物,對所述纖維織物實施干燥處理,使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相結合。
本發明是在通過濕式方式實施抄紙處理之后再實施干燥工序的,所以可以充分發揮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的韌皮/葉脈纖維所形成的比較大的氫鍵結合力,從而可以僅僅通過抄紙處理和干燥處理工序,獲得在干燥時和濕潤時均比較高的薄層制品強度。
而且,當采用纖維長度為20毫米(mm)以下的韌皮/葉脈纖維時,可以在實施抄紙處理時容易地將韌皮/葉脈纖維均勻分散,從而可以使通過利用纖維之間的交織結合和氫鍵結合作用形成的結合部分分布均勻,從而可以獲得質地良好的水解性薄層制品。
而且,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水解性最好為300秒以下。
圖1為表示原纖維化的馬尼拉麻纖維在不同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下的纖維長度的平均纖維長度分布曲線圖。
圖2為表示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在不同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下的纖維長度的平均纖維長度分布曲線圖。
具體實施形式作為本發明實施形式的水解性薄層制品,是一種由韌皮/葉脈纖維和其它纖維構成的水解性薄層制品。
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是通過濕式方式對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和所述其它纖維實施抄紙作業,隨后再實施干燥處理而制作出的水解性薄層制品。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在干燥狀態下,作為諸如生理用衛生巾、女用內裝型吸收薄層制品(內褲襯墊)、供大小便失禁患者使用的尿液吸取襯墊、一次性尿布等等的吸收性物品中的上側薄層制品和下側薄層制品使用,并且可以作為對這些吸收性制品實施包裝用的包裝薄層制品使用。而且,還可以在干燥狀態下作為薄層紙使用。而且,還可以在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中滲浸有水或藥液,以作為對身體實施擦拭的濕巾制品使用,或者是滲浸有水或藥液的、作為對諸如衛生器具等等實施清潔用的清潔用薄層制品使用。
在本說明書中,“水解性”指的是將薄層制品放置在水中時,構成薄層制品的纖維可以充分分散的性質。在本說明書中,“織物”指的是對纖維實施設置所形成的薄層狀纖維制品。
可以使用在本發明的水解性薄層制品中的韌皮/葉脈纖維,最好是加拿大標準濾水度(Canadian Standard Freeness)為600毫升(ml)以下的范圍內。在這兒所稱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表示的是纖維隔水程度,即可以作為纖維打漿混合程度用的一個指標。這一數值越小表示越容易進行打漿混合,這一數值越大表示越不容易進行打漿混合。當對“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的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實施打漿混合時,可以使纖維原纖維化,并且可以通過原纖維化的細微纖維增大其表面積,進而可以增大由細微纖維形成的交織結合力、氫鍵結合力、范德瓦耳斯力等等產生的物理結合力。在另一方面,當采用加拿大標準濾水度大于600毫升(ml)的、未打漿混合的韌皮/葉脈纖維時,將難以發揮由細微纖維產生的所述結合力。
在本發明中,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的下限是可以使韌皮/葉脈纖維原纖維化的下限,所以并不需要特別規定,比如說能夠使韌皮/葉脈纖維通過打漿混合而實現原纖維化的下限可以取為100毫升(ml)左右,取為200毫升(ml)更好些。
圖1為表示對韌皮/葉脈纖維實施打漿混合時的纖維長度分布用的示意性曲線圖。在如圖1所示的纖維長度分布中,如果長度最長的纖維為韌皮/葉脈纖維,所述纖維長度為20毫米(mm)以下比較好。當纖維長度超過20毫米(mm)時,在實施抄紙處理時韌皮/葉脈纖維難以實現均勻分散,在一些部分處會存在有由韌皮/葉脈纖維間的交織結合和氫鍵結合所產生的結合部分,所以會使質感惡化。而且,韌皮/葉脈纖維的纖維長度為10毫米(mm)以下更好些。本發明對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纖維長度的下限并沒有特別的規定,比如說可以取為1毫米(mm)等等。如果纖維長度小于1毫米(mm),按照濕式方式實施抄紙處理時,纖維可能會容易地由網眼內脫落,而使有效利用率下降。
所述韌皮/葉脈纖維中的馬尼拉麻纖維和西沙爾麻纖維,其纖維長度位于1.5~8.0毫米(mm)之間,所以特別適合用于制作本發明的水解性薄層制品。
而且在本發明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可以為原纖維化的纖維,所以在所述韌皮/葉脈纖維之間,或者是在韌皮/葉脈纖維和其它纖維間,可以通過原纖維化的細微纖維的交織結合而形成結合,而且可以擴大打漿混合時的表面積,從而可以增大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氫鍵結合力和范德瓦耳斯結合力的強度。換句話說就是,實施打漿混合處理后的韌皮/葉脈纖維實質上可以作為粘接劑使用,所以可以獲得薄層制品所需要的強度。
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中的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最好為2~75質量%。換句話說就是,對于在濕潤狀態下使用的場合,在除去水分后的質量中,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最好在2~75質量%的范圍之內。
當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含有量小于2質量%時,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所述其它纖維間通過交織結合和氫鍵結合等等所形成的結合力比較弱,所以薄層制品的強度比較低。當其超過75質量%時,所述韌皮/葉脈纖維間的氫鍵結合力比較大,所制作出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呈硬邦邦的觸感,使其質地和觸感柔軟度變劣。
在本說明書中所稱的“交織結合”,指的是纖維之間(在本發明中主要是指麻類細微纖維之間)通過交錯方式形成的結合。而且,所稱的“氫鍵結合”指的是氫原子與作為強電陰性元素中的一個原子實施共有結合,在具有該氫原子的分子之間所形成的雙極性吸引力。所稱的“范德瓦耳斯力”指的是在范德瓦耳斯狀態下,與內部壓力相對應的分子間的吸引力。
在本發明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除了作為葉脈纖維的所述馬尼拉麻纖維或西沙爾麻纖維之外,還可以采用同是葉脈纖維的新西蘭麻纖維。而且,還可以采用作為韌皮纖維的亞麻、苧麻、大麻、黃麻、洋麻、弓麻(ボゥ麻)、苘麻、黃麻等等材料。而且,這些韌皮/葉脈纖維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兩種以上的韌皮/葉脈纖維。而且,還可以采用實施過漂白處理的韌皮/葉脈纖維,未實施過漂白處理的韌皮/葉脈纖維,以及混合使用實施過漂白處理的韌皮/葉脈纖維和未實施過漂白處理的韌皮/葉脈纖維。
而且在本發明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可以使用通過打漿混合而原纖維化的纖維。通過對韌皮/葉脈纖維實施打漿混合處理,可以至少對纖維中的一部分實施切斷而形成細微纖維。在實施所述打漿混合處理時,在本發明的一個最佳實施例中是按照能夠大體保持纖維長度的方式對細微纖維實施分割,進而實施粘接打漿混合處理的。在這兒,如果取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還可以采用將纖維長度分斷為比較短的游離狀態、實施打漿混合處理后的韌皮/葉脈纖維。
在本發明中可以如前所述,最好是采用韌皮/葉脈纖維中的馬尼拉麻纖維和西沙爾麻纖維中的至少一種。馬尼拉麻纖維和西沙爾麻纖維容易實施打漿混合,而且打漿混合后的細微纖維的強度比較高,所以特別適合使用在本發明的水解性薄層制品中。
圖1為表示當改變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時馬尼拉麻纖維的纖維長度分布,即韌皮/葉脈纖維在實施打漿混合時所形成的不同長度的纖維分布狀態用的示意性曲線圖,圖中的橫軸表示的是纖維長度(毫米(mm)),縱軸表示的是呈各種纖維長度的纖維的含有率。圖2為表示與馬尼拉麻纖維實施比較的一個比較實例用的示意性曲線圖,所表示的是當改變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時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的纖維長度和相應的含有率。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是通過纖維精制機對作為精制纖維素纖維的溶纖維(リョセル),實施打漿混合處理所獲得的纖維。
正如圖1所示,當對馬尼拉麻纖維實施打漿混合時,即使改變加拿大標準濾水度、即打漿混合度,纖維長度的分布也極少產生變化。這就意味著打漿混合方式進行的原纖維化容易實現,而且打漿混合處理后的韌皮/葉脈纖維自身的強度比較高,即使進一步實施打漿混合處理也難以對分割后的細微纖維實施進一步的細化分斷。
而且,在實施打漿混合之后,位于最大纖維長度1/2處的纖維長度附近將出現峰值,各種長度的纖維大體呈均勻分布。在這兒被分斷的不同纖維的纖維長度均不十分短,所以可以形成均勻分散。
當采用按照這種方式實施打漿混合處理后的韌皮/葉脈纖維時,通過分布在不同纖維長度中的、強度比較高的細微纖維,可以提高纖維之間的結合力,從而可以形成強度比較高的薄層制品。因此,即使減少韌皮/葉脈纖維的使用量,也可以獲得強度比較高的薄層制品,而通過盡可能減少韌皮/葉脈纖維使用量的方式,還可以制作出質地柔軟、觸感良好的薄層制品。
如圖2所示的原纖維化溶纖維(リョセル),未實施打漿混合,或打漿混合度比較低時,所以如圖2所示的峰值位置處的纖維長度部分構成為纖維的主要部分,并且呈由這種主要部分突出有纖維長度比較短的細微纖維的狀態。對于這一實例,當提高打漿混合度時,所述主要部分處的纖維長度將縮短,如果進一步提高打漿混合度,比較短的纖維將呈七零八落的狀態。
如上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精制纖維素纖維相比,更容易實施打漿混合,而且在打漿混合后可以存在有比較長的纖維。由于韌皮/葉脈纖維,可以象這樣通過打漿混合方式容易地實現原纖維化,因此可以作為低成本材料使用。
除了所述韌皮/葉脈纖維之外的其它纖維,最好為生物分解性纖維。所謂“生物分解性纖維”指的是可以在生物體內通過微生物的作用實施分解的纖維。當所述其它纖維具有生物分解性時,可以與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生物分解性相互協調,所以對于將水解性薄層制品丟棄在諸如衛生器具等等處的場合,水解性薄層制品中的纖維在水中分解后,不會對實施生物分解用的凈化槽和下水道的功能造成損壞,而且可以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如果舉例來說,可以采用諸如紙漿纖維等等的天然纖維、再生纖維素纖維、精制纖維素纖維,以及由這些纖維組合形成的混合物,作為所述的生物分解性纖維。
如果舉例來說,可以采用諸如通過粘膠方式制造的人造絲(粘膠人造絲)、通過銅氨方式制造的銅氨絲(銅氨人造絲)等等,作為這種再生纖維素纖維。而且,還可以包含作為其它纖維的所述精制纖維素纖維。如果舉例來說,可以采用通過有機溶劑紡絲方式制造的溶纖維(リョセル)等等,作為這種精制纖維素纖維。而且,在這兒的纖維素纖維還包含原纖維化的纖維。
可以采用諸如針葉樹漂白紙漿纖維等等的木制紙漿纖維、洋麻紙漿纖維、棉籽絨紙漿纖維、堿化紙漿纖維等等,作為這種紙漿纖維。這種紙漿纖維可以采用實施過漂白處理的紙漿纖維,未實施過漂白處理的紙漿纖維,還可以混合采用實施過漂白處理的紙漿纖維和未實施過漂白處理的紙漿纖維。這些紙漿纖維不論是否進行過打漿混合處理均可以被使用,另外,雖然不論是否進行過原纖維化均可以被使用,然而當按照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50~300毫升(ml)進行過打漿混合處理時將更好些。
所述其它纖維的纖維長度最好是20毫米(mm)以下。所述紙漿纖維的長度大約為1~4毫米(mm)。對于使用所述再生纖維素纖維的場合,最好也使其纖維長度不超過20毫米(mm)。如前所述,當纖維長度超過20毫米(mm)時,實施抄紙作業后的質地觸感不好。
所述其它纖維、特別是所述再生纖維素纖維的織度最好位于0.6~11分特克斯(dtex)之間。當織度小于所述范圍時,纖維比較細,纖維間的交織結合在水中難以被打開,所以水解性比較低。當大于所述范圍時,薄層制品的表面粗糙,質地低下。
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韌皮/葉脈纖維的含量為2~75質量%,所以所述再生纖維素纖維或精制纖維素纖維的含量可以位于薄層制品的25~98質量%的范圍內,紙漿纖維的含量也可以位于25~98質量%的范圍內。
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用的制造方法,可以使用諸如圓網抄紙機、短網抄紙機、傾斜網線抄紙機、長網抄紙機等等,并且可以將由懸浮在液體中的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和其它纖維構成的原料,供給至諸如所述圓網等等的表面處,進而利用諸如圓網等等的表面對纖維實施抄取作業,形成纖維織物。將所述纖維織物轉運傳送至表面密度比較高的諸如毛氈皮帶等等設備上,進而可以將其卷繞在干燥軋輥上實施干燥處理。
所制作出的水解性薄層制品,韌皮/葉脈纖維中的細微纖維可以交織結合在其它纖維上,而且所述細微纖維還呈氫鍵結合形式,并且可以發揮由范德瓦耳斯力實現的結合力,從而可以使薄層制品保持為比較高的強度。
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在包含有為薄層制品質量兩倍的水分時,每25毫米(mm)寬度的濕潤強度最好為1.3牛頓(N)以上。而且在干燥狀態下,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的每25毫米(mm)寬度的干燥強度最好為10.0牛頓(N)以上。
在本說明書中,所述“濕潤強度”和“干燥強度”指的是在實施抄紙作業時,如果將織物的行進方向取為MD,將與其相正交的方向取為CD時,沿MD方向的拉伸強度(斷裂強度)和沿CD方向的拉伸強度(斷裂強度)乘積的平方根。
當將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丟棄在沖水式衛生器具中,并且向沖水式衛生器具和凈化槽內供給比較大量的水時,可以緩和所述韌皮/葉脈纖維中的細微纖維間的交織結合力和氫鍵結合力,并且可以通過水的流動緩和范德瓦耳斯結合力,從而可以將纖維充分分散在水中。
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的水解性能(水解時間)最好為300秒以下。當水解性能為300秒以下時,可以有效的防止當將使用過的薄層制品丟棄在衛生器具中時,所述薄層制品會漂浮、滯留在凈化槽內的問題。而且,水解性能為100秒以下時更好些。當水解性能為100秒以下時,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通過在沖水式衛生器具內的流動,在到達凈化槽之前就可以產生一定程度的纖維分散。
而且,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最好為30~120克/平方米(g/m2)。當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小于所述范圍時,難以獲得所需要的強度,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損壞。當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大于所述范圍時,水解時間將比較長,水解性能惡化。而且,如果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大于所述范圍,在形成織物時還將難以使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和所述其它纖維產生移動,所以形成的織物會出現諸如纖維密度偏差等等問題,進而會在其強度和水解性等等特性方面產生偏差。而且,對于將兩層以上的水解性薄層制品重疊使用的場合,每一層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最好小于30克/平方米(g/m2)。
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在需要在滲浸有液體的狀態下提供給使用者,以作為諸如濕巾制品和濕擦布制品等等的清潔用物品使用時,還可以在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中滲浸有液體。這種液體可以為純水,也可以根據需要添加有諸如保濕劑、抗炎癥劑、抗菌劑、表面活性劑、酒精、香料等等。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不需要滲浸有抑制有機物質粘接劑溶解用的溶解抑制劑,所以對于需要滲浸有與水解性薄層制品使用目的相適應的藥液的場合,還可以減少對藥液選擇的限制。
而且,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利用所述抄紙機,通過濕式方式在諸如傾斜網線等等上形成第一織物,隨后在其上通過濕式方式形成第二織物。而且還可以根據需要,重復實施這種操作,形成具有多層結構的織物。對于這種場合,還可以改變每層織物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和所述其它纖維含有量的比率。
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不需要滲浸有包含諸如PH反應型粘接劑等等的有機物質粘接劑和包含諸如有機酸等等的PH緩沖液,而是發揮韌皮/葉脈纖維作為粘接劑的功能,所以不會對人體和環境產生不良影響。而且,包含在PH緩沖液中的所述有機酸還會隨時間而產生變化,所以本發明還可以減少水解性薄層制品特性隨時間發生變化的可能性。
而且,由于不需要滲浸有有機物質粘接劑,所以還可以使水解性紙的觸感柔軟,從而可以構成一種具有舒適使用感的水解性薄層制品。
實施例(實施例和比較實例的實驗制作條件)由表1至表5所記載的各實施例和各比較實例,是按各表所示的纖維比率實施混合,并懸浮在水中制作成懸浮液的。在這時,所述構成纖維相對于所述懸浮液體質量的含有比率為0.02質量%。將懸浮在水中的纖維利用90網眼的抄紙網線,通過抄紙方式制作出呈縱向25厘米(cm)、橫向25厘米(cm)大小的織物。隨后,利用所述旋轉滾筒式干燥機,在150℃的溫度下對所述織物實施90秒的干燥處理,制作出作為實施例和比較實例的薄層制品。
(實施例和比較實例所使用的纖維)采用馬尼拉麻纖維作為韌皮/葉脈纖維。所述馬尼拉麻纖維的等級為“JK”,懸浮在水中的纖維濃度為0.6質量%,懸浮在水中的纖維通過攪拌機,實施直到分別如后所述的表1至表5所示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的打漿混合處理,制備待用。而且,所使用的馬尼拉麻纖維在不同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下,纖維長度的分布如圖1所示。
采用針葉樹漂白牛皮紙漿纖維(NBKP)作為所述其它纖維。利用通過兩個圓盤分別向兩個相對方向轉動的方式實施打漿混合處理的雙圓盤精制機,對針葉樹漂白牛皮紙漿實施直到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的打漿混合處理,制備待用。
還可以采用諸如再生纖維素纖維等等的人造絲纖維作為所述其它纖維。可以采用織度為1.1分特克斯(dtex)、纖維長度為5毫米(mm)的、由ダイワボゥレ-ョン廠商制造的纖維(商品名為“コロナ”),作為這種人造絲纖維。
如表5所示的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可以采用通過精制機對諸如精制纖維素纖維等等的、織度為1.7分特克斯(dtex)、纖維長度為6毫米(mm)的溶纖維(リョセル),實施直到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200毫升(ml)的打漿混合處理獲得的纖維。
(實施例和比較實例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厚度的測定方式)將測定氛圍設定在溫度為20±2℃、相對濕度為65±2%的狀態下,將作為實施例和比較實例的薄層制品放置在所述氛圍狀態中30分鐘以上,隨后對實施例和比較實例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厚度實施測定。
(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的測定方式)可以利用由濾水箱、測量漏斗和支撐這些部件的支撐臺構成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測定實驗設備,對加拿大標準濾水度實施測定。濾水箱的底部設置有由直徑為111.0±0.5毫米(mm)、厚度為0.5毫米(mm)的圓板構成的、由金屬制作的篩孔板,而且在每1平方厘米(cm2)的表面上開有97個直徑為0.50毫米(mm)的孔。在另一方面,測量漏斗由金屬制造,位于上部的開放部直徑為204毫米(mm),全部長度約為277毫米(mm)。在這種測量漏斗上設置有底部孔板和側管。
這種底部孔板設置在測量漏斗的底部,最小直徑為3.05±0.01毫米(mm),溫度為20.0±0.5℃的水可以按每分鐘725±25毫升(ml)的速度注入至該測量漏斗,并且可以按每分鐘530±5毫升(ml)的速度排出。在這時,溢滿時的水可以由所述側管處排出。所述側管可以為內徑大約為13毫米(mm)的中空管,貫穿設置在測量漏斗的側面處,且嵌入長度可以調節。而且,在所述底部孔板的上部和滿水位之間的水量為23.5±0.2毫升(ml)。
使纖維完全分散在水中,并且按照含量為0.3質量%的方式對纖維實施調整,將其在20.0±0.5℃的溫度下制作成試樣。在將1000毫升(ml)的這種試樣平靜流入至所述濾水箱之后,所述試樣流下至所述測量漏斗,從所述側管處對排水量實施測定。將由這時的測定值歸為整數位所獲得的數值,取為加拿大標準濾水度,并且在所述數值上附加表示符號“CSF”。
(濕潤強度的測定方式)制備出沿CD方向為短邊、沿MD方向為長邊的25×150毫米(mm)的實驗片,以及沿MD方向為短邊、沿CD方向為長邊的25×150毫米(mm)的實驗片,將這種實驗片放置在質量為實驗片質量兩倍的蒸餾水中,密封在乙烯樹脂袋中,在20±2℃的環境氛圍中放置24小時。隨后取出實驗片,將所述短邊保持在坦錫倫(單絲強力實驗機)上的卡盤上。按照使卡盤的初始距離為100毫米(mm)、拉伸速度為100毫米(mm)/分的條件實施拉伸實驗,取實驗機測定出的最大荷重(斷裂荷重)作為測定值。分別對長邊為沿MD方向的實驗片和長邊為沿CD方向的實驗片實施測定,并且取 {(沿MD方向的測定值)×(沿CD方向的測定值)}為濕潤強度。
(干燥強度的測定方式)制備出沿CD方向為短邊、沿MD方向為長邊的25×150毫米(mm)的實驗片,以及沿MD方向為短邊、沿CD方向為長邊的25×150毫米(mm)的實驗片,將這種實驗片上的所述短邊保持在坦錫倫(單絲強力實驗機)上的卡盤上。按照使卡盤的初始距離為100毫米(mm)、拉伸速度為100毫米(mm)/分的條件實施拉伸實驗,取實驗機測定出的最大荷重(斷裂荷重)作為測定值。分別對長邊為沿MD方向的實驗片和長邊為沿CD方向的實驗片實施測定,并且取 {(沿MD方向的測定值)×(沿CD方向的測定值)}為干燥強度。
(水解時間的測定方式)在注入300毫升(ml)的離子交換水的容量為300毫升(ml)的燒杯中,投入直徑為35mm、厚度為12毫米(mm)的圓盤狀轉子,并搭載在磁性攪拌機上。隨后按600轉/每分鐘的速度對所述離子交換水實施攪拌,進而將切斷為沿縱向方向為10厘米(cm)、沿橫向方向為10厘米(cm)的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投入至所述攪拌后的離子交換水中。構成所述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纖維將充分分散在所述離子交換水中。通過目側觀察,利用秒表對由所述纖維投入至所述離子交換水中起至所述纖維充分分散時止的時間實施測定,并且將該測定時間取為水解時間。
(馬尼拉麻纖維的含有量范圍)表1為表示馬尼拉麻纖維的含有量與干燥強度、濕潤強度間關系用的數表。
由表1可知,當馬尼拉麻纖維的含有量增加時,其干燥強度和濕潤強度也將增大。
在這兒,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在濕潤強度小于1.3牛頓/25毫米(N/25mm)時,在實際使用時容易產生破損,所以需要具有1.3牛頓/25毫米(N/25mm)以上的濕潤強度,為了能夠獲得1.3牛頓/25毫米(N/25mm)以上的濕潤強度,馬尼拉韌皮/葉脈纖維的含有量需要為2.0質量%以上。
下面請參見表1。
表1
(馬尼拉麻纖維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范圍)表2為表示馬尼拉麻纖維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打漿混合程度)與干燥強度、濕潤強度間關系用的數表。
由表2可知,當馬尼拉麻纖維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比較低時(進一步實施打漿混合處理時),干燥強度和濕潤強度將增大。在這兒,為了能夠獲得1.3牛頓/25毫米(N/25mm)以上的濕潤強度,需要采用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的馬尼拉麻纖維。
下面請參見表2。
表2
(人造絲的纖維長度范圍)表3為表示作為所述其它纖維的、諸如再生纖維素纖維等等的人造絲纖維長度與干燥強度、濕潤強度間關系用的數表。由表3可知,人造絲的纖維長度比較長時,干燥強度和濕潤強度也將比較大,如果人造絲纖維長度小于20毫米(mm)時,其強度和水解性間可以達到平衡。
下面請參見表3。
表3
(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范圍)表4為表示作為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織物單位面積重量與干燥強度、濕潤強度和水解時間間關系用的表。
由表4可知,當織物單位面積重量增大時,干燥強度和濕潤強度也將增大。
在這兒,為了能夠獲得1.3牛頓/25毫米(N/25mm)以上的濕潤強度,需要使織物單位面積的重量為30克/平方米(g/m2)以上。
下面請參見表4。
表4
(包含有馬尼拉韌皮/葉脈纖維和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的效果比較)表5為表示對于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相同、且分別包含有馬尼拉麻纖維和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的場合,所述兩種纖維的含有量與干燥強度、濕潤強度間關系用的比較數表。
由表5可知,對于在相同加拿大標準濾水度條件下,對馬尼拉麻纖維和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實施的比較可知,即使馬尼拉麻纖維的含有量比原纖維化的溶纖維(リョセル)的含有量少,也可以獲得相同程度的干燥強度和濕潤強度。
下面請參見表5。
表5
本發明的效果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構造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在不采用PH反應型粘接劑的情況下,也能夠同時獲得良好的薄層制品強度和水解性。而且,由于不再需要滲浸有有機物質粘接劑和含有有機酸的PH緩沖液等等物質,所以不會對人體和環境產生不良影響,而且可以減少水解性薄層制品的特性隨時間發生的改變。因此,本發明可以提供出一種水解性紙觸感柔軟、從而可以增加使用舒適感的水解性薄層制品,而且可以減少對滲浸在水解性薄層制品中的藥液選擇方面的限制,還可以降低制造成本。
權利要求
1.一種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包含有韌皮/葉脈纖維和一種或兩種以上的其它纖維;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以下,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為2~75質量%;而且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相結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可以按照下述方式(a)、(b)、(c)中的至少一種方式相結合(a)交織結合,(b)氫鍵結合,(c)范德瓦耳斯力結合。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為原纖維化的纖維。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為葉脈纖維。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的纖維長度為20毫米以下。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其它纖維均為生物分解性纖維,或者在所述其它纖維中包含有生物分解性纖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分解性纖維為由紙漿纖維和再生纖維素纖維中選擇出的至少一種纖維。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每25毫米寬度的干燥強度為10.0牛頓以上。
9.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在包含有為薄層制品質量兩倍的水分的狀態下,每25毫米寬度的濕潤強度為1.3牛頓以上。
10.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織物單位面積重量為30~120克/平方米。
11.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其特征在于水解性能為300秒以下。
12.一種水解性薄層制品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濕式方式對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以下的韌皮/葉脈纖維,和一種或兩種以上的其它纖維混合構成的原材料,實施抄紙處理,形成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纖維質量的比率為2~75質量%的纖維織物,對所述纖維織物實施干燥處理,使所述韌皮/葉脈纖維與其它韌皮/葉脈纖維或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相結合。
13.一種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水解性薄層制品用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韌皮/葉脈纖維采用的是纖維長度為20毫米以下的纖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能夠減少對人體和環境的不良影響和特性隨時間的變化量的、可以增加使用舒適感并且能夠獲得與使用目的相適應的性質的、能夠容易地確保強度和水解性間平衡的水解性薄層制品。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由加拿大標準濾水度為600毫升(ml)以下且纖維長度為20毫米(mm)以下的韌皮/葉脈纖維,以及纖維長度最好位于20毫米(mm)以下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其它纖維構成;并且可以通過濕式方式,實施抄紙作業以獲得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相對于全部薄層制品的質量比率為2~75質量%的織物。這種水解性薄層制品可以通過諸如交織結合力、氫鍵結合力、范德瓦耳斯結合力等等,使所述韌皮/葉脈纖維結合在其他所述韌皮/葉脈纖維和所述其它纖維中的至少一種上,以獲得薄層制品強度和水解性間的適當平衡。
文檔編號D21H13/00GK1417409SQ0215750
公開日2003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2002年10月15日 優先權日2001年10月15日
發明者高井尚志, 岡田和也, 小西孝義 申請人: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