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有毒成分去除方法及有毒成分去除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從含氯和/或硫的材料(指需處理的材料),如城市廢物或垃圾和工業廢物中除去有毒成分(如氯和/或硫)的改進方法,和涉及對在該方法中所使用的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改進,并進一步涉及使有毒成分去除劑與通過熱處理垃圾和廢物產生的含有有毒成分的氣體(氯化氫、氯氣和/或氧化硫氣體)進行反應生成無毒氣體或化合物的技術。近年來,廢物如城市廢物或垃圾的數量正在逐年增加,使得其處理成為問題。城市廢物包括普通家庭和辦公室的廢物和垃圾,它們主要由可燃性廢物組成。這些可燃性廢物包括含有大量聚氯乙烯的各種化學物質(如塑料),和含有大量氯成分如含氯漂白劑的各種材料(如辦公室用紙)。過去通常使用焚燒來處理這些廢物。然而當將廢物或含有氯成分的需處理的材料進行焚燒時會產生含氯氣體如氯化氫氣體和氯氣,從而引起環境污染問題和在含氯氣體的作用下的焚燒設備的腐蝕問題。為了抑制含氯氣體的產生,已經通過向需焚燒的廢物或需處理材料中加入除氯劑例如消石灰、碳酸鈣或其類似物來焚燒,如在日本專利公開JP2-10341號中所公開的。此外,也已經知道在將焚燒爐內的需處理材料進行焚化處理之后,必要時使排放氣體經受各種純化處理,例如將其引入袋濾器中與消石灰反應從而阻止將含氯的有毒氣體排放到大氣中。如上所述,在將廢物或需處理的材料進行焚燒時,含氯的物質如氯和其它氯化合物成為問題,其中焚燒過程中產生的含氯氣體毀壞焚燒爐體和腐蝕蒸氣管,并且進一步引起非常有毒的dioxin產生的問題。因此,通常使含氯氣體與消石灰或其類似物在袋濾器內進行反應從而阻止將其排放到大氣中。人們期望這些措施可以對燃燒氣體的處理獲得一定的效果以阻止將含氯氣體排放到大氣中。然而,通過這些措施完全除去含氯物質是困難的,這是因為含氯物質會殘留于在需處理的材料焚燒后形成的殘留物中。這是形成dioxin的部分原因。甚至采取在焚燒中加入消石灰或碳酸鈣的措施,也不能有效阻止含氯氣體的產生。此外,已經提出將堿原料噴入焚燒需處理材料的焚燒爐中,例如在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54-93864號中所公開的。然而在該建議中,處理已經產生并充滿焚燒爐的含氯氣體,這與上述措施是相似的,因此完全除去含氯氣體是不可能的。進一步地,也有人已經提出需處理材料的焚燒通過向其中加入含鈣的堿原料如石灰(CaCO3)、消石灰(Ca(OH)2)或類似物來完成,或者使SOx通過充滿堿原料的過濾器以除去SOx,如在日本專利公開JP2-10341號、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1-296007號和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59-12733號中所公開的。在這些建議中的反應如下在處理含氯氣體(HCL)的情況下在處理含氧化硫氣體(SO2)的情況下此外,還有人提出使需處理的材料進行熱分解或干餾來代替焚燒,由此減少需處理的材料的體積和碳化需處理的材料,如在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5-33916號、日本專利(Kohyo)公開JP8-510789號、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9-155326號中所公開的。另外,日本專利臨時公開JP5-33916號公開了將堿原料如消石灰噴入爐內;然而,不能獲得所期望的除去含氯氣體的有益效果,這是由于將堿原料引入與已經產生并充滿熔爐的含氯氣體接觸的緣故。鑒于上述情況,迫切希望加快研制有效除去含氯氣體或充分阻止通過熱處理需處理材料產生含氯氣體的技術,其中含氯氣體為形成dioxin產物的部分原因,已知它對人體是致命的。根據除去有毒含氯物質或氣體(如氯化氫和氯氣)的各種實驗和調查的結果,其中的含氯物質和氣體是由含有大量氯成分或化合物的廢物或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產生的排放氣體,本發明的發明人發現可以使有毒的含氯物質或氣體與堿金屬化合物(優選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有效地反應,從而使有毒的含氯氣體有效地轉化為無毒的氯化物。此外,已經證實堿金屬組分也能有效地使有毒的含硫氣體轉化為無毒的亞硫酸鹽。根據上述知識,本發明著重提供一種去除有毒成分的改進方法,它通過使用一種特殊的含有堿金屬化合物的有毒成分去除劑,其中使在加熱需處理材料中產生的含有毒成分的氣體迅速與有毒氣體去除劑反應從而生成無毒化合物,阻止含有毒成分的氣體排放到大氣中。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去除有毒成分的改進方法,它能克服以往相似的去除有毒成分的方法中的不足,以及一種在該方法中使用的改進型有毒成分去除劑。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在廢物或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方法中使用的去除有毒成分的改進方法,通常是使由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過程中形成的排放氣體和殘留物中不再包含含有毒成分的氣體,由此基本上完全阻止在熱處理方法中產生有毒物(含有dioxin)。本發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去除有毒成分的改進方法,其中可以使廢物或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含有毒成分的氣體在熱處理過程中完全除去,由此消除生成有毒物質(含有dioxin)的可能性,其殘留物中只含有無毒化合物,而不再包含含有毒成分的物質。本發明進一步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型有毒成分去除劑,它能有效地除去含有毒成分的物質或氣體,并且可以在使廢物或需處理材料進行熱處理去除有毒成分方法的任何步驟中使用。本發明的第一個方面在于一種從含有毒成分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有毒成分的方法,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使需處理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材料從而生成含有毒成分的物質,使含有毒成分的物質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化合物。本發明的第二個方面在于一種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使需處理的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本發明的第三個方面在于一種從含氯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的方法,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使需處理材料與除氯劑混合形成混合物,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使含氯物與除氯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本發明的第四個方面在于一種在從含有毒成分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有毒成分的方法中使用的有毒成分去除劑,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有毒成分去除劑能與在加熱需處理材料時由需處理材料生成的含有毒成分的物質接觸并反應,以生成無毒化合物。本發明的第五個方面在于一種在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中使用的氯和硫去除劑,該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該氯和硫去除劑能與通過加熱需處理材料而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物質和含硫物質中至少一種接觸和反應,由此形成無毒的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本發明的第六個方面在于一種在從含氯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的方法中使用的除氯劑,該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該除氯劑能與通過加熱需處理材料而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物質接觸和反應,由此形成無毒的氯化物。本發明的第七個方面在于一種在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中使用的除氯劑,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使需處理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其中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本發明的第八個方面在于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系統,包括使需處理的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的裝置,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供入需處理材料和氯和硫去除劑的混合物熔爐,所采用的熔爐在其內部形成低氧濃度氣氛;在熔爐內并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混合物的加熱裝置,從而熱分解需處理材料以實現需處理材料的干餾,它使混合物產生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并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根據本發明有毒成分(如氯和/或硫)的去除方法,在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方法的全過程和熱處理方法的全部溫度范圍內不產生含有毒成分的氣體,這是以往使用消石灰或碳酸鈣作為除氯劑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所不能達到的。此外,由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中形成的殘留物中不含有毒成分的物質,它含有無毒化合物(如氯化物和/或亞硫酸鹽)。這樣,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顯示出極好的有毒成分去除效果,尤其對于含有大量含有毒成分物質或有毒成分化合物的需處理材料而言,如城市廢物或垃圾。在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中,將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劑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從而使其迅速與通過加熱需處理材料而產生的含有毒成分的氣體反應,從而形成無毒氣體和有毒成分的化合物。值得注意地是在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過程中不管是否在加熱步驟中使用有毒成分去除劑,該有毒成分去除劑除了在加熱步驟外可以在任何步驟中使用。換句話說,甚至可將該有毒成分去除劑在加熱步驟之后和煙道內、各種處理排放氣的設備內和其它不同的常規設備如焚燒爐或類似設備中使用。應該明白本發明的有毒成分(氯)去除劑可以在常規有毒成分(氯)去除方法和常規焚燒廢物的方法中的任何步驟中使用。由于通常可以在用于熱處理需處理材料的熔爐中完全除去含有毒成分的氣體,所以可有效阻止熱處理熔爐體(包括焚燒爐)、蒸汽管及類似裝置的腐蝕,由此延長熔爐和設備的使用壽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加熱需處理材料形成的殘留物不再含有對人體有劇毒的dioxin,這樣從周圍和操作處理的觀點來看極大地提高了安全性。此外,根據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熔爐排放氣是無毒和易燃的,因此可將該排放氣再次用作為氣體發動機、透平機、鍋爐的燃料、水加熱裝置的熱源和加熱器的燃料。另外,可以將殘留物中的聚集的碳組分用作燃料,和將殘留物中的無機材料再次用作為玻璃或陶瓷的原料。可以認為即使廢物或需處理材料含水,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也不會受到影響。熔爐排放氣中不存在有毒的含氯氣體,因此需要時可以將排放氣進一步加熱進行作為排放氣后處理的二次燃燒。圖1為氯和硫去除系統的方框圖,用于實現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的第五個實施例。按照本發明,從含有毒成分的需處理材料(如城市廢物或垃圾或工業廢物)中除去有毒成分(如氯和/或硫)的方法,包括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使需處理的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氯和/或硫)混合形成混合物,該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有毒成分(氯和/或硫)的物質,使該含有毒成分的物質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化合物。在上述有毒成分去除方法中使用的有毒成分(氯和/或硫)去除劑的例子為(1)堿金屬碳酸氫鹽,堿金屬碳酸鹽及類似物,如碳酸氫鈉(NaHCO3)、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和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2)堿金屬氫氧化物,如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氫氧化鋰(LiOH)、氫氧化銣(RbOH)和氫氧化銫(CsOH);和(3)堿金屬碳酸鹽和堿金屬碳酸氫鹽,如碳酸鉀(K2CO3)、碳酸氫鉀(KHCO3)和碳酸鉀鈉(KNaCO3·6H2O)。應該明白將上述列舉的化合物單獨或混合使用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換句話說,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RbOH)和氫氧化銫(CsOH)、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等中至少一種。有毒成分去除劑使用的形式有團塊、片狀、多孔體、顆粒(包括粉末、無定形顆粒或它們的混合物)、溶液(水溶液或其它溶液)或懸浮液。這些形式可單獨或混合使用。所使用的有毒成分去除劑的用量通常在0.05-10重量%的范圍內,這按照在將需處理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混合之前的起始時間處的需處理材料計。然而,如果需處理材料包括含大量氯成分的物質或化合物,如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其它含氯合成樹脂和/或含氯橡膠,所使用的有毒成分去除劑的用量在10-17重量%的范圍內,按照起始時間處的需處理材料計。可選擇的有毒成分去除劑的用量要大于由加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物或氣體(含氯的物質或氣體)的化學當量,而與需處理材料的重量無關。另外,可選擇的有毒成分去除劑的用量要使得含氯氣體的排放值低于允許排放的標準。如果需處理材料也包含含大量硫成分的物質或化合物,則選擇的有毒成分的用量與上述相似。將有毒成分去除劑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并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在200-1000℃的熱分解溫度范圍內加熱。換言之,將有毒成分去除劑與需處理材料混合的過程是在加熱以使熱分解需處理材料之前進行的,即在需處理材料的溫度上升到一個水平,即需處理材料的熱分解發生之前。在熱分解溫度將氯化合物、硫化合物和含氯和/或硫的物質熱分解。低氧濃度氣氛指氧濃度很低的氣氛,可通過在剛將需處理材料和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混合物投入熔爐就關閉熱處理熔爐或罐如加熱熔爐的入口和出口而完成。應該清楚低氧濃度氣氛相當于將大氣中的空氣留在入口和出口都已關閉的熔爐內的情況。換言之,低氧濃度氣氛相當于將混合物放入基本上密封的熔爐內的情況,從而阻止新鮮空氣進入熔爐內,該熔爐內的壓力向熔爐外泄漏。因此,低氧濃度氣氛不需要將熔爐全部關閉或密封,并且也包括直接用需處理材料封閉熔爐入口四周的情況,和熔爐內的氣體壓力因加熱而上升,從而幾乎不能獲得熔爐外供給的空氣的情況。低氧濃度氣氛可以是熱分解氣氛,其中需處理材料熱分解產生稱之為需處理材料熱分解的氣體。這樣,低氧濃度氣氛實現了需處理材料的干餾。應該明白在將有毒成分去除劑投入或噴入到熔爐內需處理材料上面時基本上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另外可將有毒成分去除劑投入或噴入到熔爐內需處理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混合物上。由于上述加熱是在低氧濃度氣氛下進行的,因此基本上沒有含氯化合物(含氯化合物)和/或含硫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的氣態組分存在于熔爐排放氣中,因此可在需要時進行排放氣的后處理(如熱處理或二次燃燒)。這就是可將排放氣排入大氣中的原因。雖然已描述有毒成分去除劑是在加熱或熱分解需處理材料之前與需處理材料混合,但是應該清楚該有毒成分去除劑甚至在加熱或熱分解需處理材料之后與熔爐排放的干餾氣體或排放氣(由需處理材料干餾產生的氣體)接觸而除去氯也是有效的。也應該清楚可將有毒成分去除劑送入或噴到正進行熱分解的需處理材料上。進一步地,可以理解為使用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劑與含氯物和/或含硫物接觸,除了本發明所規定的步驟外,可以將它們在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的任何步驟中加入,目的是從有毒氣體或含氯材料中除去氯。這里將討論按照本發明的有毒成分或氯去除方法的第一個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有毒成分或氯去除劑含有堿金屬碳酸氫鹽和/或堿金屬碳酸鹽,例如碳酸氫鈉(NaHCO3)、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中至少一種。在該實施方式中,使用碳酸氫鈉(NaHCO3)作為除氯劑,即將碳酸氫鈉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并加熱,從而與氯化氫(HCl)進行如下反應,而氯化氫是由加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氣體中含有的主要的含氯化合物。按照此反應,如果Na和CO組分存在于反應系統中,氯與Na反應生成NaCl,它是加熱需處理材料形成的部分殘留物,此外還生成有水(H2O)和氣體(CO2)。結果是熔爐內沒有含氯氣體產生與排放,可認為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應該明白含氯化合物或氣體是產生dioxin的來源。按照本發明,在將含有通過加熱會產生含氯氣體的含氯物質的需處理材料進行熱處理之前,將堿金屬碳酸鹽和/或堿金屬碳酸氫鹽作為除氯劑加入并與需處理混合形成混合物。通過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該混合物,使含氯物質在預定的溫度下熱分解生成有毒的含氯氣體。含氯氣體立即與除氯劑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下面,將討論按照此實施方式進行的除氯方法的實驗,其中將實施例(根據該實施方式)和對比實施例(不在本發明的范圍內)的實驗結果進行對比。實施例1通過使用作為需處理材料的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進行本實施方案的除氯方法。如表1所示,在實施例1-1中,將20g除氯劑(碳酸氫鈉)加入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1-1中不向4g需處理材料中加入除氯劑。在對比實施例1-2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消石灰或熟石灰)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1-3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碳酸鈣)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在所有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除氯劑呈粉末狀,具有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0μm。更具體地,在每一個實施例或對比實施例的實驗中,將4g需處理材料放入罐或熔爐中,然后將20g除氯劑加入到罐中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對比實施例1-1除外。然后,將罐完全密封以使罐內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從而使混合物進行加熱干餾。將該密封罐用加熱旋管分段加熱,即在八個溫度段250℃、300℃、350℃、400℃、450℃、500℃、550℃、600℃進行加熱。在此加熱過程中,保持八個溫度段的每一段溫度5分鐘,其中在每次溫度上升時間(即溫度正好從一溫度段到另一溫度段上升的時間)和在每一個溫度保持的時間(即溫度正好保持在每一溫度段的時間),測量罐中氯化氫的濃度。在表3中將溫度上升時間表示為“上升時間”,同時將溫度保持時間表示為“保持時間”。該罐備有氣體排放管,可通過它將罐內由加熱產生的氣體和壓力排放到罐外。氯化氫氣體的濃度的測量可按照JIS(日本工業標準)-K0804并使用視鏡管完成,即將視鏡管插入到氣體排放管中測量氯化氫氣體的濃度。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如表3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將上述實驗重復十次以獲得每個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氫氣體濃度的十個實際測量值,其中每一實施例的測量值(表3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高值,而每一對比實施例的測量值(表3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低值。此外,表3中“ND”表示在任何十次的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所獲得的十個實際測量值中,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情況。進一步地,檢查除氯劑后處理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除氯劑的后處理”顯示在表3中。實施例2在該實施例中,通過將聚偏二氯乙烯與模擬垃圾混合制備需處理材料,使得需處理材料與標準城市垃圾相似和使得在盡量嚴格的條件下進行該實驗。如表2所示,在實施例1-2中,將5g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它是通過將1g聚偏二氯乙烯與20g模擬垃圾混合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而制備。在實施例1-3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以2.5g的量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它是通過將0.5g聚偏二氯乙烯與20g模擬垃圾混合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而制備。在實施例1-4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以0.5g的量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它是通過將0.1g聚偏二氯乙烯與20g模擬垃圾混合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而制備。在實施例1-5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以5g的量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它是通過將20cc城市水與20g模擬垃圾混合形成待加熱的混合物而制備的。上述與標準城市垃圾相似的模擬垃圾的制備通過混合和壓碎如下成分20重量%含有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和聚偏二氯乙烯的塑料;50重量%含有薄棉紙、新聞紙、包裝紙、紙箱和飲料包裝紙的紙;20重量%含有破布的布;和10重量%含有剩茶葉的下腳料。在每一實施例中,將上述預定量的需處理材投入罐內,然后將上述預先設定量的除氯劑加入罐中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然后將罐緊緊關閉以維持氣密密封,從而使罐的內部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此后,按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進行實驗,所獲得的結果(或測量值)如表3所示。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或測量值)如表3所示。如上所述,可以得出用作除氯劑的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或碳酸鹽在堿金屬與氯反應生成堿金屬氯化物的反應中可將有毒的含氯氣體轉化為無毒氯化物。將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用作需處理材料而進行初級實驗(對比實施例1-1)。測試的結果是的確產生了大量氯化氫氣體,如表3中對比實施例1-1欄中所示。接下來,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實施例1-2和1-3),其中使用消石灰和碳酸鈣分別作為常規除氯劑。結果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的產生;然而,可以證實常規除氯劑抑制效果不充分而需進一步改進。鑒于上述情況,作為大量調查和考慮的結果,本發明人已注意到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和碳酸鹽和優選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并進行了實驗(實施例1-1至1-5)。實驗的結果是一般可在任何溫度范圍內完全抑制氯化氫的生成,以及碳酸氫鈉是極好的除氯劑。這樣,如上所示,如果將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和/或碳酸鹽(能與氯反應的)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形成混合物以進行熱處理,可有效地除去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而使其變得無毒。從這往下,將根據上述如表3所示的實驗結果進行討論。首先,如果將聚偏二氯乙烯用作含大量氯成分的需處理材料,并且不使用除氯劑,如對比實施例1-1所示,則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且在寬的溫度范圍內產生大量氯化氫氣體。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氣體的產生,對比實施例1-1比較,在對比實施例1-2和1-3中,將消石灰和碳酸鈣作為除氯劑分別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然而,已證實如此抑制氯化氫氣體是不完全的。相反,在實施例1-1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在加熱過程中的整個溫度范圍內,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這證明碳酸氫鈉是很好的除氯劑。此外,也在實施例1-3、1-4和1-5中,將不同含量的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含模擬垃圾和聚偏二氯乙烯的需處理材料中,在加熱過程的整個溫度范圍內,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在實施例1-5的情況下,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含模擬垃圾和水的需處理材料中,在整個溫度范圍內幾乎不能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盡管在450℃下的溫度上升與保持時間和在500℃的溫度上升時間,可觀察到極少量的氯化氫氣體的產生。這證實在需處理材料中存在水的情況下,幾乎不影響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的效果,并且與對比實施例1-2中將消石灰用作除氯劑的情況相比,其效果相當顯著。因此,可以證明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向需處理材料中添加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和/或碳酸鹽(指能與氯反應的),可有效除去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中的氯,這樣使含氯氣體變得無毒。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于600℃的高溫條件下按與上述類似的實驗加熱需處理材料,可顯示出與上述實驗相類似的結果。加熱需處理材料和除氯劑的混合物優選在不高于1000℃的溫度范圍內,這是由于如果將溫度升高到1000℃以上,則需擴大進行本發明除氯方法的設備。下面將討論含堿金屬(鈉)的碳酸氫鹽或碳酸鹽與含氯氣體之間的反應歷程,從而理解排放氣和殘留物都是無毒的結果。(1)使用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當將碳酸氫鈉(NaHCO3)加入到可產生氯化氫(HCl)的需處理材料中,碳酸氫鈉與氯化氫反應如下如果在碳酸氫鈉與可產生氯化氫的需處理材料的反應中含有水,則按如下化學方程式進行反應(2)使用碳酸鈉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當將碳酸鈉(Na2CO3)加入到可產生氯化氫(HCl)的需處理材料中,碳酸鈉與氯化氫反應如下Na2CO3+2HCl→2NaCl+H2O+CO2(3)使用碳酸氫三鈉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用化學分子式Na2CO3NaHCO32H2O代表碳酸氫三鈉并與氯化氫進行與(1)和(2)情況相似的反應,從而使有毒的氯化氫轉化為無毒氯化物(NaCl)。碳酸氫三鈉天然存在,并稱之為“二碳酸氫三鈉”。在上述實驗中,在加熱反應結束后,反應罐中留有殘留物。檢測該殘留物可得知該殘留物不再含有毒含氯的氣體成分,而含有無毒的氯化物或氯化鈉。將該殘留物投入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鈉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氯化合物和氯成分轉化為氯化鈉(NaCl)、水(H2O)和二氧化碳氣(CO2),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dioxin部分來源的氯化氫,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在該實施方式中,可以得出含堿金屬碳酸鹽的物質,如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氫三鈉和天然蘇打(Na2CO3NaHCO32H2O)可用作除氯劑。碳酸鈉能形成一水合化合物與十水合化合物,已知作為蘇打。碳酸氫三鈉天然存在,作為二碳酸氫三鈉。正如應該明白的,在根據上述化學反應進行該反應的加熱過程中生成NaCl。NaCl為無毒氯化物并經水或類似的沖洗或溶解處理可有效除去。在沖洗處理后,固體殘留物或碳化物留在罐中重新使用。因此,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性分成不同的材料。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此外,用于上述沖洗處理的液體(如水)幾乎不含有毒物,因此可將其排放到河流與海洋中。更具體地,罐中殘留物含有無毒氯化物或氯化鈉(NaCl)。為了提取碳化物,將該殘留物投入一含有水的水槽內,并按預定時間攪拌以溶解氯化鈉。隨后從水槽內將水槽中的固體物質取出,然后離心脫水以分離出固體物質中的水。將脫水后的固體物質干燥并硬化成塊狀。將水槽中的水和分離出的水通過單獨的排放和處理方式進行排放。硬化塊中的碳成分可用作燃料,同時硬化塊中的無機成分可用作玻璃和水泥的原料。進一步地,如上所述,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材料,其中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其次,將討論按照本發明的有毒成分或氯去除方法的第二種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有毒成分去除劑或除氯劑含有至少一種堿金屬氫氧化物,例如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氫氧化鋰(LiOH)、氫氧化銣(RbOH)和氫氧化銫(CsOH)中至少一種。將氫氧化鈉(NaOH)用作除氯劑的情況作為一個實施例,其中使氫氧化鈉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并加熱,從而與加熱過程中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氣體中主要含有的含氯化合物,即氯化氫(HCl)進行如下反應按照此反應,氯化氫與氫氧化鈉反應生成可形成部分殘留物的氯化鈉(NaCl)與水(H2O)。結果是沒有從熔爐中產生和排放含氯氣體,從而使得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應該明白含氯化合物或氣體是生成對人體致命的dioxin的來源。按照本發明,當對通過加熱將生成含氯氣體的含有含氯物的需處理材料進行熱處理時,則將堿金屬氫氧化物作為除氯劑加入并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從而生成混合物。通過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此混合物,使該含氯物在預定溫度下熱分解從而生成有毒的含氯氣體。含氯氣體迅速與除氯劑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下面,將討論按照該實施方式進行的除氯方法的實驗,其中將實施例(根據該實施方式)和對比實施例(不在本發明的范圍內)的實驗結果進行對比。通過使用作為需處理材料的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進行本實施例的除氯方法。如表4所示,在實施例2-1中,將20g除氯劑(粉狀的氫氧化鈉)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2-2中,將除氯劑(粉狀的氫氧化鉀)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2-1和2-2中不向1g與4g需處理材料中分別加入除氯劑。在對比實施例2-3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消石灰或熟石灰)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2-4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碳酸鈣)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所有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除氯劑呈粉末狀,具有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0μm。在每一個實施例或對比實施例的實驗中,將需處理材料按照上述用量放入罐或熔爐中,然后將20g除氯劑加入到罐中并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對比實施例2-1和2-2除外。然后,將罐完全密封以使罐內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從而使混合物進行加熱干餾。將該密封罐用加熱旋管分段加熱,即在八個溫度段250℃、300℃、350℃、400℃、450℃、500℃、550℃、600℃和600-1000℃進行加熱。在此加熱過程中,保持九個溫度段的每一段溫度5分鐘,其中在每次溫度上升時間(即溫度正好從一溫度段到另一溫度段上升的時間)和在每一個溫度保持時間(即溫度保持在每一溫度段的時間),測量罐中氯化氫的濃度。在表4中將溫度上升時間表示為“上升時間”,同時將溫度保持的時間表示為“保持時間”。該罐備有氣體排放管,可通過它將罐內由加熱產生的氣體和壓力排放到罐外。氯化氫氣體的測量可按照JIS(日本工業標準)-K0804并使用視鏡管完成,即將視鏡管插入到氣體排放管中測量氯化氫氣體的濃度。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如表4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將上述實驗重復十次以獲得每個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氯化氫氣體濃度的十個實際測量值,其中每一實施例的測量值(表4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高值,同時每一對比實施例的測量值(表4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低值。此外,表4中“ND”表示在任何十次的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所獲得的十個實際測量值中,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情況。進一步地,檢查除氯劑后處理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除氯劑的后處理”顯示在表4中。如上所述,可以得出用作除氯劑的堿金屬氫氧化物在堿金屬與氯反應生成堿金屬氯化物的反應中可將有毒的含氯氣體有效轉化為無毒氯化物。將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用作需處理材料而進行初級實驗(對比實施例2-1和2-2)。測試的結果是的確產生了大量氯化氫氣體,如表4中對比實施例2-1和2-2欄中所示。接下來,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實施例2-3和2-4),其中使用消石灰和碳酸鈣分別作為常規除氯劑。結果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的產生;然而,可以證實常規除氯劑抑制效果不充分而需進一步改進。鑒于上述情況,作為大量調查和考慮的結果,本發明人已注意到堿金屬氫氧化物和選擇的氫氧化鉀作為除氯劑,并進行了實驗(實施例2-1和2-2)。實驗的結果是得出一般可在任何溫度范圍內完全抑制氯化氫的生成,以及氫氧化鉀是極好的除氯劑。如上表明,如果將堿金屬氫氧化物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形成混合物以進行熱處理,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可有效地除去氯而變得無毒。這里,將根據上述如表4所示的實驗結果進行討論。首先,在不使用除氯劑進行聚偏二氯乙烯(含大量氯成分的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的情況下,如對比實施例2-1和2-2所示,則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且在寬的溫度范圍內產生大量氯化氫氣體。與對比實施例2-1和2-2相比,在將消石灰和碳酸鈣作為除氯劑分別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的對比實施例2-3和2-4則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氣體的產生。然而,已證實如此抑制氯化氫氣體是不完全的。相反,在實施例2-1和2-2中,將20g氫氧化鈉和20g氫氧化鉀分別作為除氯劑加入到相同的需處理材料中,在實施例2-1中在350℃和450℃下的溫度上升過程中,和在實施例2-2中在450℃下的溫度保持過程中,發現有極少量的氯化氫產生;然而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的整個溫度范圍內,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由此與對比實施例2-1至2-4的結果相比,顯示出好的實驗結果。因此,可以證明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向需處理材料中添加堿金屬氫氧化物(指能與氯反應的),可有效除去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中的氯,這樣使含氯氣體變得無毒。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于600℃的高溫條件下與上述實驗類似加熱需處理材料,可顯示出與上述實驗相類似的結果。加熱需處理材料和除氯劑的混合物優選在不高于1000℃的溫度范圍內進行,這是由于如果將溫度升高到1000℃以上,則需擴大進行本發明除氯方法的設備。下面將討論堿金屬氫氧化物與含氯氣體之間的反應歷程,從而理解排放氣和殘留物都是無毒的意料不到的結果。(1)在使用氫氧化鈉(NaOH)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當將氫氧化鈉加入到可產生氯化氫(HCl)的需處理材料中,氫氧化鈉與氯化氫反應生成無毒的氯化鈉和水,如下(2)在使用氫氧化鉀(KOH)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當將氫氧化鉀加入到可產生氯化氫(HCl)的需處理材料中,氫氧化鉀與氯化氫反應生成無毒的氯化鉀和水,如下在上述實驗中,在加熱反應結束后,反應罐中留有殘留物。檢測該殘留物可得知該殘留物不再含有毒氯的氣體成分,而含有無毒的氯化物(氯化鈉或氯化鉀)。將該殘留物投入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鈉或氯化鉀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氯化合物和氯成分轉化為氯化鈉或氯化鉀和水,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dioxin部分來源的氯化氫,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可以得知即使將至少一種堿金屬氫氧化物,如氫氧化鋰(LiOH)、氫氧化銣(RbOH)和氫氧化銫(CsOH)用作除氯劑,可以獲得同樣的結果。因此,應該明白在該實施方式中,至少一種堿金屬氫氧化物,如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氫氧化鋰(LiOH)、氫氧化銣(RbOH)和/或氫氧化銫(CsOH)可用作除氯劑。如上所述,在根據上述化學反應進行該反應的加熱過程中生成NaCl和KCl。NaCl和KCl為無毒氯化物并經水或類似的沖洗或溶解處理可有效除去。在沖洗處理后,固體殘留物或碳化物留在罐中重新使用。因此,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材料。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此外,用于上述沖洗處理的液體(如水)幾乎不含有毒物,因此可將其排放到河流與海洋中。更具體地,罐中殘留物含有無毒氯化鈉(NaCl)和氯化鉀(KCl)。為了提取碳化物,將該殘留物投入一裝有水的水槽內,并按預定時間攪拌以溶解氯化鈉和氯化鉀。接著從水槽內將水槽中的固體物質取出,然后離心脫水以分離出固體物質中的水。將脫水后的固體物質干燥成塊。將水槽中的水和分離出的水通過單獨的排放和處理方式進行排放。硬化塊中的碳成分可用作燃料,同時硬化塊中的無機成分可用作玻璃和水泥的原料。進一步地,如上所述,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材料,其中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其次將討論按照本發明的有毒成分或氯去除方法的第三種實施方式。該實施方式尤其適用于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含氯的合成樹脂、含氯橡膠和/或類似物的除氯過程。在該實施方式中,有毒成分氯去除劑含有堿金屬碳酸氫鹽和/或堿金屬碳酸鹽,例如至少一種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和天然蘇打。此外,將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用作該實施方式的需處理材料。將碳酸氫鈉(NaCO3)用作除氯劑的情況作為一個實施例,其中使碳酸氫鈉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并加熱,從而與加熱時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氣體中主要的含氯化合物,即氯化氫(HCl)發生如下反應。按照此反應,如果在反應系統中存在有Na與CO組分,氯與Na反應生成NaCl,它是加熱需處理材料所形成的部分殘留物,此外還生成水(H2O)和氣體(CO2)。結果是沒有從熔爐中產生和排放含氯氣體,從而使得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應該明白含氯化合物或氣體是生成對人體致命的dioxin的來源。按照該實施方案,當對通過加熱可生成含氯氣體的含氯物的需處理材料進行加熱處理時,則將堿金屬碳酸鹽和/或堿金屬碳酸氫鹽作為除氯劑加入并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從而生成混合物。通過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此混合物,使該含氯物在預定溫度下熱分解從而生成有毒的含氯氣體。含氯氣體迅速與除氯劑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下面,將討論按照該實施方式進行的除氯方法的實驗,其中將實施例(根據該實施方式)和對比實施例(不在本發明的范圍內)的實驗結果進行對比。通過使用作為需處理材料的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氯乙烯和聚偏二氯乙烯進行本實施方式的除氯方法。如表5所示,在實施例3-1中,將20g除氯劑(碳酸氫鈉)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聚氯乙烯)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3-2中,將除氯劑(碳酸氫鈉)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3-1中不向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加入除氯劑。在對比實施例3-2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碳酸鈣)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3-3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消石灰)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所有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除氯劑呈粉末狀,具有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0μm。在每一個實施例或對比實施例的實驗中,將4g需處理材料放入罐或熔爐中,然后將20g除氯劑加入到罐中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對比實施例3-1除外。然后,將罐完全密封以使罐內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從而使混合物進行加熱干餾。將該密封罐用加熱旋管分段加熱,即在八個溫度段250℃、300℃、350℃、400℃、450℃、500℃、550℃、600℃進行加熱。在此加熱過程中,保持八個溫度段的每一段溫度5分鐘,其中在每次溫度上升時間(即溫度正好從一溫度段到另一溫度段的上升時間)和在每一個溫度保持的時間(即溫度正好保持在每一溫度段的時間),測量罐中氯化氫的濃度。在表5中將溫度上升時間表示為“上升時間”,同時將溫度保持的時間表示為“保持時間”。該罐備有氣體排放管,可通過它將罐內由加熱產生的氣體和壓力排放到罐外。氯化氫氣體的測量可按照JIS(日本工業標準)-K0804并使用視鏡管完成,即將視鏡管插入到氣體排放管中測量氯化氫氣體的濃度。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如表5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將上述實驗重復十次以獲得每個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氯化氫氣體濃度的十個實際測量值,其中每一實施例的測量值(表5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高值,同時每一對比實施例的測量值(表5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低值。此外,表5中“ND”表示在任何十次的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所獲得的十個實際測量值中,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情況。進一步地,檢查除氯劑后處理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除氯劑的后處理”顯示在表5中。如上所述,可以得出用作除氯劑的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或碳酸鹽在堿金屬與氯反應生成堿金屬氯化物的反應中可將有毒的含氯氣體有效地轉化為無毒氯化物。進行初級實驗(對比實施例3-1),其中將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用作需處理材料。測試的結果是的確產生了大量氯化氫氣體,如表5中對比實施例3-1的欄中所示。接下來,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實施例1-2和1-3),其中使用碳酸鈣和消石灰分別作為常規除氯劑。結果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的產生;然而,可以證實常規除氯劑抑制效果不充分而需進一步改進。作為實驗(實施例3-1和實施例3-2)的結果,可以得出一般可在任何溫度范圍內完全抑制氯化氫的生成,并且碳酸氫鈉是極好的除氯劑。因此,如上討論表明,如果將含堿金屬的碳酸氫鹽和/或碳酸鹽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形成混合物以進行熱處理,那么可有效地除去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而使其變得無毒。這里,將根據上述如表5所示的實驗結果進行討論。首先,如果將聚偏二氯乙烯用作含大量氯成分的需處理材料,并且不使用除氯劑,如對比實施例3-1所示,則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且在寬的溫度范圍內產生大量氯化氫氣體。與對比實施例3-1相比,在將碳酸鈣和消石灰作為除氯劑分別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的對比實施例3-2和3-3則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氣體的產生。然而,已證實如此抑制氯化氫氣體是不完全的。相反,在實施例3-2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在加熱過程中的整個溫度范圍內,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這證明碳酸氫鈉是極好的除氯劑。在實施例3-1中,將碳酸氫鈉作為除氯劑加入到其它需處理材料(聚氯乙烯)中,在加熱過程中的整個溫度范圍內,可完全抑制氯化氫氣體的產生。因此,可以證明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向含有聚氯乙烯或類似物的需處理材料中添加含堿金屬(指能與氯反應的)的碳酸氫鹽和/或碳酸鹽,可有效除去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中的氯,這樣使含氯氣體變得無毒。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于600℃的高溫條件下加熱需處理材料的實驗與上述類似,可顯示出與上述實驗相類似的結果。加熱需處理材料和除氯劑的混合物優選在不高于1000℃的溫度范圍內,這是由于如果將溫度升高到1000℃以上,則需擴大進行本發明除氯方法的設備。應該明白當將碳酸氫鈉、碳酸鈉或碳酸氫三鈉與由需處理材料(聚氯乙烯或聚偏二氯乙烯)產生的氯化氫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水和二氧化碳時,其反應與第一個實施例相同。在上述實施例中,在加熱反應結束后,反應罐中留有殘留物。檢測該殘留物可得知該殘留物不再含有毒氯的氣體成分,而含有無毒的氯化物或氯化鈉。將該殘留物投入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鈉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氯化合物和氯成分轉化為氯化鈉(NaCl)、水(H2O)和二氧化碳氣體(CO2),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dioxin部分來源的氯化氫,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在該實施方式中,可以得出含堿金屬碳酸鹽的物質,如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氫三鈉和天然蘇打(Na2CO3NaHCO32H2O)可用作除氯劑。碳酸鈉能形成一水合化合物和十水合化合物,如已知的蘇打。碳酸氫三鈉天然存作為二碳酸氫三鈉。如上所述,在根據上述化學反應進行該反應的加熱過程中生成NaCl。NaCl為無毒氯化物并經水或類似的沖洗或溶解處理可有效除去。在沖洗處理后,固體殘留物或碳化物留在罐中重新使用。因此,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性分成不同的材料。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此外,用于上述沖洗處理的液體(如水)幾乎不含有毒物,因此可將其排放到河流與海洋中。其次將討論按照本發明的有毒成分或氯去除方法的第四種實施方式。在該實施方式中,有毒成分或氯去除劑含有堿金屬碳酸氫鹽和/或堿金屬碳酸鹽,例如碳酸氫鉀(KHCO3)和碳酸鉀(K2CO3)中至少一種,并用于其中將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含氯的合成樹脂、含氯的橡膠和/或類似物作為需處理材料的除氯方法中。將碳酸氫鉀(KHCO3)用作除氯劑的情況作為一個實施例,其中使碳酸氫鉀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并加熱,從而與加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氣體中含有的主要的含氯化合物,即氯化氫(HCl)發生如下反應。按照此反應,如果在反應系統中存在有Na與CO組分,氯與Na反應生成NaCl,它是加熱需處理材料所形成的部分殘留物,此外還生成水(H2O)和氣體(CO2)。結果是沒有從熔爐中產生和排放含氯氣體,從而使得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應該清楚含氯化合物或氣體是生成對人體致命的dioxin的來源。按照該實施方式,當對通過加熱可生成含氯氣體的含有含氯物的需處理材料進行加熱處理時,則將堿金屬碳酸鹽和/或堿金屬碳酸氫鹽作為除氯劑加入并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從而形成混合物。通過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此混合物,使該含氯物在預定溫度下熱分解從而生成有毒的含氯氣體。含氯氣體迅速與除氯劑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下面,將討論按照該實施方式進行的除氯方法的實驗,其中將實施例(根據該實施方式)和對比實施例(不在本發明的范圍內)的實驗結果進行對比。通過使用作為需處理材料的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或模擬(普通)垃圾進行本實施方式的除氯方法。該模擬垃圾與第一個實施方式的實驗中所使用的模擬垃圾相同。如表6所示,在實施例4-1中,將10g除氯劑(粉狀的碳酸氫鉀)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4-2中,將除氯劑(粉狀的碳酸氫鉀)以1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模擬垃圾)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4-1中不向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加入除氯劑。在對比實施例4-2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消石灰)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對比實施例4-3中,將不在本發明范圍內的除氯劑(碳酸鈣)以20g的量加入到4g需處理材料(聚偏二氯乙烯)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所有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除氯劑呈粉末狀,具有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0μm。具體地說,在每一個實施例或對比實施例的實驗中,將預定量的需處理材料放入罐或熔爐中,然后將20g除氯劑加入到罐中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對比實施例4-1除外。然后,將罐完全密封以使罐內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從而使混合物進行加熱干餾。將該密封罐用加熱旋管分段加熱,即在八個溫度段250℃、300℃、350℃、400℃、450℃、500℃、550℃、600℃進行加熱。在此加熱過程中,保持八個溫度段的每一段溫度5分鐘,其中在每次溫度上升時間(即溫度正好從一溫度段到另一溫度段上升的時間)和在每一個溫度保持的時間(即溫度正好保持在每一溫度段的時間),測量罐中氯化氫的濃度。在表6中將溫度上升時間表示為“上升時間”,同時將溫度保持的時間表示為“保持時間”。該罐備有氣體排放管,可通過它將罐內由加熱產生的氣體和壓力排放到罐外。氯化氫氣體濃度的測量可按照JIS(日本工業標準)-K0804并使用視鏡管完成,即將視鏡管插入到氣體排放管中測量氯化氫氣體的濃度。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如表6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將上述實驗重復十次以獲得每個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氯化氫氣體濃度的十個實際測量值,其中每一實施例的測量值(表6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高值,同時每一對比實施例的測量值(表6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低值。此外,表6中“ND”表示在任何十次的氯化氫氣體濃度測量所獲得的十個實際測量值中,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情況。進一步地,檢查除氯劑后處理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除氯劑的后處理”示于表6中。如上所述,可以得出用作除氯劑的含堿金屬碳酸氫鹽或碳酸鹽在堿金屬與氯反應生成堿金屬氯化物的反應中可將有毒的含氯氣體有效地轉化為無毒氯化物。其中將含有大量氯成分的聚偏二氯乙烯用作需處理材料而進行初級實驗(對比實施例4-1)。測試的結果是的確產生了大量氯化氫氣體,如表6中對比實施例4-1的欄中所示。接下來進行對比實驗(對比實施例4-2和4-3),其中使用消石灰和碳酸鈣分別作為常規除氯劑。結果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的產生;然而,可以證實常規除氯劑抑制效果不充分而需進一步改進。鑒于上述情況,作為大量調查和考慮的結果,已注意到將碳酸氫鉀和碳酸鉀和優選碳酸氫鉀作為除氯劑,并進行了實驗(實施例4-1和4-2)。實驗的結果是得出一般可在任何溫度范圍內完全抑制氯化氫的生成,和碳酸氫鈉是極好的除氯劑。這樣,如上表明,如果將碳酸氫鉀和/或碳酸鉀(指能與氯反應的)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形成混合物以進行熱處理,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可有效地被除去氯而變得無毒。下面,將根據上述如表6所示的實驗結果進行討論。首先,如果將聚偏二氯乙烯用作含大量氯成分的需處理材料,并且不使用除氯劑,如對比實施例4-1所示,則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且在寬的溫度范圍內產生大量氯化氫氣體。與在對比實施例4-1相比,在將消石灰和碳酸鈣作為除氯劑分別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的對比實施例4-2和4-3,則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氯化氫氣體的產生。然而,已證實如此抑制氯化氫氣體是不完全的。相反,在實施例4-1中,將碳酸氫鉀作為除氯劑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在加熱過程中的整個溫度范圍內,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體的產生,這證明碳酸氫鉀是極好的除氯劑。此外,在實施例4-2中,將碳酸氫鉀作為除氯劑加入到其它需處理材料(模擬垃圾)中,可發現有極少量的氯化氫生成;然而,在加熱過程中的整個溫度范圍內,不能檢測到氯化氫氣體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實驗中,在溫度低于可由需處理材料產生氯化氫(HCl)的溫度時,可使碳酸氫鉀(KHCO3)分解成分離的CO3,從而形成殘留的KH易于與生成的HCl反應的氣氛,反應如下因此,HCl和KH易于相互反應生成無毒的氯化物(KCl)。相反地,在使用碳酸鈣(CaCO3)或消石灰(Ca(OH)2)的情況下,假定與上述類似而生成無毒的氯化物(CaCl);然而,與上述含有鉀的除氯劑的情況相比,其反應不太容易。因此,可以證明在熱處理或加熱過程中,向需處理材料中添加碳酸氫鉀和/或碳酸鉀(指能與氯反應的),可有效地除去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中的氯,這樣使含氯氣體變得無毒。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于600℃的高溫條件下與上述實驗類似加熱需處理材料,可顯示出與上述實驗相類似的結果。加熱需處理材料和除氯劑的混合物優選在不高于1000℃的溫度范圍內進行,這是由于如果將溫度升高到1000℃以上,則需擴大進行本發明除氯方法的設備。下面將對本實施方式的除氯方法中所進行的反應進行討論。在使用碳酸氫鉀(KHCO3)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碳酸氫鉀與氯化氫(HCl)反應如下這樣,碳酸氫鉀與氯化氫反應生成無毒的氯化鉀和二氧化碳氣體。在使用碳酸鉀(K2CO3)作為除氯劑的情況,碳酸鉀與氯化氫反應如下這樣,碳酸鉀與氯化氫反應生成無毒的氯化鉀、水和二氧化碳氣體。在上述實驗中,在加熱反應結束后,反應罐中留有殘留物。檢測該殘留物可得知該殘留物不再含有毒氯的氣體成分,而含有無毒的氯化物或氯化鈉。將該殘留物投入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鈉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氯化合物和氯成分轉化為氯化鈉(KCl)、水(H2O)和二氧化碳氣體(CO2),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dioxin部分來源的氯化氫,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在該實施方式中,可以得出將堿金屬碳酸氫鹽和/或碳酸鹽,如碳酸氫鉀和/或碳酸鉀用作除氯劑。如上所述,在根據上述化學反應進行該反應的加熱過程中生成KCl。KCl為無毒氯化物并經水或類似物沖洗或溶解處理可有效除去。在沖洗處理后,固體殘留物或碳化物留在罐中重新使用。因此,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性分成不同的材料。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此外,用于上述沖洗處理的液體(如水)幾乎不含有毒物,因此可將其排放到河流與海洋中。更具體地,罐中殘留物含有無毒氯化鉀(KCl)。為了提取碳化物,將該殘留物投入一含有水的水槽內,并按預定時間攪拌以溶解氯化鉀。結果是從水槽內將水槽中的固體物質取出,然后離心脫水以分離出固體物質中的水。將脫水后的固體物質干燥并硬化成塊狀。將水槽中的水和分離出的水通過單獨的排放和處理方式進行排放。硬化塊中的碳成分可用作燃料,同時硬化塊中的無機成分可用作玻璃和水泥的原料。進一步地,如上所述,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材料,其中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其次將討論本發明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的第五個實施方式。該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為從含有毒成分(如氯和/或硫)的需處理材料(如城市廢物或垃圾,或工業廢物)中除去有毒成分(如氯和/或硫)。需處理材料可以含有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含氯的合成樹脂、含氯的橡膠、所謂的粉碎機灰塵(由碎紙機產生的灰塵或垃圾)、由聚氯乙烯或聚偏二氯乙烯形成的制品、廢輪胎和生成的聚苯乙烯。該實施方式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將需處理的材料與有毒成分(氯和/或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該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有毒成分(氯和/或硫)的物質,使該含有毒成分的物質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化合物。在該實施方式中,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中至少一種,即碳酸氫鈉(NaHCO3)、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碳酸鉀(K2CO3)、碳酸氫鉀(KHCO3)和碳酸鉀鈉(KNaCO3·6H2O)中至少一種。在該實施方式中,使碳酸氫鈉、碳酸氫鉀、碳酸鈉、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與含大量氯和硫的需處理材料混合。按照該實施方式,在對含有含氯物和含硫物(含硫物質)的需處理材料進行熱處理之前,其中含氯物和含硫物在加熱時將分別產生含氯氣體和含硫氣體(含硫的氣體),將除氯劑加入并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混合物。通過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該混合物,使含氯物質在預定溫度下熱分解生成有毒的含氯氣體和含硫氣體。含氯氣體和含硫氣體立即與有毒成分去除劑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NaCl、KCl)和亞硫酸鹽(Na2SO3、K2SO3)。下面參照圖1對該實施方式進行討論,分析其中進行該實施方式的方法的氯和硫去除系統。該氯和硫去除系統含有用于混合需處理材料(如粉狀廢物或垃圾)和有毒成分去除劑(如碳酸氫鈉)形成混合物的混合裝置或設備1。熱處理熔爐2為圓筒型可旋轉的。將由混合設備1形成的混合物送入熔爐2中。可通過而非混合設備1的其它裝置或設備形成混合物。熱處理熔爐2配備有旋轉傳遞裝置或設備(未顯示),它用來在攪拌下輸送混合物。在熔爐2中,將需處理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混合物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從而進行需處理材料的熱分解。熔爐2還配有用于加熱熔爐2內含物的加熱旋管。配有殘留物處理裝置或設備4,可處理熔爐2中由加熱需處理材料生成的殘留物(灰)。將殘留物從熔爐2中排出并進行固液分離。在固液分離過程中,用液體如水清洗殘留物從而使所生成的氯化物和/或亞硫酸鹽進行分離并除去,然后在液體排放段4a排出。殘留的固體如金屬和碳化物由固體排出段4b排出。將熱處理熔爐2的排放氣引入到排放氣處理裝置或設備5中。可以認為該排放氣是無害的,這是因為需處理材料中的有毒成分已在有毒成分去除劑的作用下被除去。在排放氣體處理設備5中對引入的排放氣進行必要的處理。然后將來自氣體處理設備5的處理過的氣體引入到用于回收氣體的氣體回收裝置或設備6中或引入到二級燃燒裝置或設備7中進行氣體的二次燃燒并排放。在使用上述有毒成分去除系統進行有毒成分去除的方法中將含有毒成分和有毒成分去除劑(如碳酸氫鈉)的需處理材料投入混合設備1內并進行充分混合,然后送入熱處理熔爐2中。可在投入之前將需處理材料粉碎,或者在混合需處理材料和有毒成分去除劑的同時進行粉碎。有毒成分去除劑的用量相對于需處理材料而言在5-30重量%的范圍內。在熱處理熔爐2中進行混合物的熱處理或加熱所在的溫度和時間范圍以由需處理材料產生HCl氣和SOx氣的溫度和時間范圍為準,在現有調查中已預定了溫度(如600℃)和時間(如1小時)。這些溫度和時間與熱處理熔爐的條件(如型號和加熱旋管)、需處理材料的處理量、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時間以及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溫度有關。因此,需要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預定好上述溫度和時間,并讀取溫度和時間的數據加以積累。本方法的熱處理是在完成需處理材料的干餾(或熱分解)加熱條件下進行的,因此不是在其它加熱條件下實現需處理材料的燃燒或焚燒。在該熱處理條件下,有毒HCl氣和SOx氣體可通過接觸有效地進行反應,從而使有毒HCl氣和SOx氣分別轉變為無毒的氯化物和亞硫酸鹽。為了保持該加熱條件,在熱處理熔爐內的總的反應氣氛或環境可滿足必要的條件并且是穩定的。例如,在熱處理熔爐內形成穩定的低氧濃度氣氛。換句話說,在加熱或熱處理期間只在需處理材料的周圍供應新鮮空氣是必要的。如果將新鮮空氣送入需處理材料的周圍,則有可能引起需處理材料的燃燒而使反應更穩定。另外,實驗已證實可保持此加熱條件,甚至采取這樣的方式,即在需處理材料未燃燒的時候使新鮮空氣充滿整個粉狀需處理材料,將新鮮空氣送入熱處理熔爐內。在熔爐的熱處理過程中,可產生含HCl氣和SOx氣的分解氣體,其中HCl和SOx組分迅速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或碳酸氫鈉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如NaCl)和亞硫酸鈉(Na2SO3),從而除去分解氣體中的有毒HCl和SOx。由需處理材料的熱處理形成的殘留物不再含有有毒的HCl和SOx。因此,分解氣體和殘留物可同時變得無害。通過殘留物處理設備4將處理物排出,用水或溶液清洗,由此分離出殘留物中的氯化物和亞硫酸鹽而剩下固體殘留物。該固體殘留物含有可有效再利用的有用金屬。下面,將討論按照該實施方式進行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的實驗,其中將實施例(根據該實施方式)和對比實施例(不在本發明的范圍內)的實驗結果進行對比。該實驗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有毒成分去除劑可有效地與HCl氣體和SOx氣體反應,從而生成無毒排放氣和殘留物。在該實驗中,進行本實施方式的有毒成分去除方法可通過使用廢的衍生燃料(下文稱之為“RDF”)作為需處理材料。RDF由廢料或廢渣形成且含有如下成分食用下腳料,含有肉、魚、骨頭、蛋殼、蔬菜、水果的廢渣及其類似物;塑料廢料,含有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及其類似物;紙件,含有薄棉紙、廣告單、紙袋、紙盒、用作飲料的包裝紙及其類似物;含有纖維材質的可燃物,例如纖維、木材、橡膠、皮革及其類似物。作為分析的結果,確認在該實驗中使用的RDF含有60.173重量%的碳(C)、16.277重量%的氧(O)、10.745重量%的硅(Si)、7.045重量%的鈣(Ca)、3.314重量%的鋁(Al)、0.888重量%的鎂(Mg)、0.505重量%的磷(P)、0.466重量%的氯(Cl)、0.331重量%的硫(S)、0.155重量%的鉀(K)、0.101重量%的鈉(Na)。與本發明相關的實驗(實施例)使用RDF(沒有進行過熱處理或焚燒)作為需處理材料,而用于對比的實驗(對比實施例)使用處理過的RDF(進行過熱處理或焚燒的)。例如,通常其主要成分為塑料的RDF含有0.29-0.89重量%的氯成分,其主要成分為紙件的RDF含有0.2重量%的氯成分。此外,通常處理過的RDF含有大約1.0重量%的硫成分。如表7所示,有關實施例部分,在實施例5-1中,將10g除氯劑(碳酸氫鈉)加入到4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2中,將除氯劑(碳酸氫鈉)以4g的量加入到4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3中,將除氯劑(碳酸氫鉀)以3g的量加入到4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4中,將除氯劑(碳酸鈉和碳酸鉀)以3g的量加入到2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5中,將除氯劑(氫氧化鈉)以3g的量加入到3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6中,將除氯劑(氫氧化鉀)以3g的量加入到20g需處理材料(粉碎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實施例5-7中,將除氯劑(碳酸氫鈉)以10g的量加入到40g需處理材料(未粉碎且為塊狀的RDF)中形成待加熱混合物。在所有實施例中,除氯劑呈粉末狀,具有的平均顆粒大小為100μm。對于不使用有毒成分去除劑的對比實施例而言,將40g已經粉碎的處理過的RDF用作對比實施例5-1中的需處理材料。將已經粉碎的處理過的RDF以20g的用量用作對比實施例5-2中的需處理材料。將沒有經過粉碎且為塊狀的處理過的RDF以20g的量用作對比實施例5-3中的需處理材料。下面進行每一個實施例的實驗將預定量的需處理材料放入罐或熔爐中,然后將20g有毒成分去除劑加入到罐中與需處理材料混合,形成上述混合物。在每一個對比實施例的實驗中,將預定量的需處理材料放入罐或熔爐內。然后,將罐完全密封以使罐內與外界空氣或大氣隔絕,從而使混合物或只有需處理材料進行加熱干餾。將該密封罐用加熱旋管分段加熱,即在八個溫度段250℃、300℃、350℃、400℃、450℃、500℃、550℃、600℃進行加熱。在此加熱過程中,保持八個溫度段的每一段溫度5分鐘,其中在每次溫度上升時間(即溫度正好從一溫度段到另一溫度段上升的時間)和在每一個溫度保持的時間(即溫度正好保持在每一溫度段的時間),測量罐中HCl氣體的濃度和SO2的濃度。在表7和表8中將溫度上升時間表示為“上升時間”,同時將溫度保持的時間表示為“保持時間”。該罐備有氣體排放管,可通過它將罐內由加熱產生的氣體和壓力排放到罐外。氯化氫氣體濃度的測量可按照JIS(日本工業標準)-K0804并使用視鏡管完成,即將視鏡管插入到氣體排放管中測量HCl氣體和SO2氣體的濃度。HCl氣體和SO2氣體濃度測量的結果如表7和表8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將上述實驗重復十次以獲得每個實施例和對比實施例中氯化氫氣體濃度的十個實際測量值,其中每一實施例的測量值(表7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高值,同時每一對比實施例的測量值(表8所示)指所測量值中的最低值。此外,表7和表8中“ND”表示在任何十次的HCl氣體和SO2氣體濃度測量所獲得的十個實際測量值中,沒有觀察到氯化氫氣的情況。進一步地,檢測有毒成分去除劑后處理的方式,并將其作為“除氯劑的后處理”顯示在表7和表8中。從這往下將參照表7和表8對實驗結果進行討論。對于氯化氫氣體(HCl)的情況(a)如果將需處理材料粉碎,則在實施例5-4中檢測到少量HCl氣體;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沒有檢測到HCl氣體,從而該有毒成分去除劑對抑制HCl氣體的產生是非常有效的。與對比實施例5-1和5-2相比,此抑制HCl氣體產生的效果相當高。(b))如果沒有將需處理材料粉碎而以塊狀使用,則與需處理材料被粉碎的情況相比,在實施例5-7中并在350℃至450℃的溫度階段內,檢測到少量HCl氣體;然而,與對比實施例的結果相比,實施例5-7的實驗結果相當好。對于氧化硫氣體(SO2)的情況(a)如果將需處理材料粉碎,則在實施例5-1至5-6中并在400℃至450℃的溫度階段內檢測到少量SO2氣體;然而,總體實驗結果很好,從而該有毒成分去除劑對抑制SO2氣體的產生是非常有效的。與對比實施例5-1和5-2相比,此抑制SO2氣體產生的效果相當好。(b))如果沒有將需處理材料粉碎而以塊狀使用,則與需處理材料被粉碎的情況相比,在實施例5-7中并在350℃至450℃的溫度階段內,檢測到少量SO2氣體;然而,與對比實施例5-3的結果相比,實施例5-7的實驗結果相當好。作為上述實驗結果和研究的結果,得知通常可使HCl和SOx完全轉變成無毒化合物,這通過使用可有效地與HCl和SOx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的含堿金屬化合物的有毒成分去除劑來實現。這樣,如上所示如果將有毒成分去除劑加入到需處理材料中形成混合物并進行熱處理,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氣體和含硫氣體可有效地轉變成無毒化合物。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于600℃的高溫條件下與上述實驗類似加熱需處理材料,可顯示出與上述實驗相類似的結果。按照易于實現熱處理的形式、熱處理的時間、需處理材料的量等來選擇加熱需處理材料和除氯劑混合物的溫度。接下來將討論有毒成分去除劑和有毒氣體(含氯氣體和含硫氣體)之間的反應歷程,從而理解排放氣和殘留物都是無毒的結果。(1)對于氯化氫氣體(HCl)的情況按照前面所討論的反應公式,確認碳酸氫鈉(NaHCO3)、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碳酸鉀(K2CO3)、碳酸氫鉀(KHCO3)可與有毒的HCl進行反應,從而使HCl轉變為無毒氯化物(NaCl和KCl)。應該明白碳酸鉀鈉和水合碳酸鈉也能與有毒的HCl進行與上述類似的反應。尤其在使用堿金屬碳酸氫鹽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主要有如下傾向首先,在低于由需處理材料分解產生氯化氫(HCl)的溫度下(不低于250℃),分離出CO2,生成NaOH或KOH。假定形成了一種氣氛,即使得NaOH或KOH和HCl之間的反應易于進行。這里進行如下反應在碳酸氫鈉的情況下,在碳酸氫鉀的情況下,這樣,NaOH或KOH易于和HCl反應,從而生成無毒的氯化物(NaCl,KCl)。在熱處理之后,殘留物于加熱反應結束后留在反應罐中。檢測該殘留物可得知該殘留物不再含有有毒的含氯氣體成分,而含有無毒的氯化物(氯化鈉或氯化鉀)。將該殘留物放進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物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氯化合物和氯成分轉化為氯化鈉(NaCl)、氯化鉀(KCl)、水(H2O)和二氧化碳氣體(CO2),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dioxin部分來源的氯化氫,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2)對于氧化硫氣體(SOx)的情況可以確認有毒成分去除劑可與有毒的SOx反應,從而使SOx轉變為如下無毒的亞硫酸鹽在使用碳酸氫鈉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在使用碳酸氫鉀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在使用氫氧化鈉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在使用氫氧化鉀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在使用碳酸鉀鈉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尤其在使用堿金屬碳酸氫鹽作為有毒成分去除劑的情況下,主要有如下傾向首先,在低于由需處理材料分解產生氧化硫(SO2)的溫度下(不低于300℃),分離出CO2,生成NaOH或KOH。假定形成了一種氣氛,即使得NaOH或KOH和SO2之間的反應易于進行。這里進行如下反應在碳酸氫鈉的情況下,在碳酸氫鉀的情況下,這樣,NaOH或KOH易于和SO2反應,從而生成無毒的亞硫酸鹽(Na2SO3、K2SO3)。按照前面所討論的反應公式,可確認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碳酸鉀(K2CO3)和水合碳酸鈉可與有毒的SO2進行反應,從而使SO2轉變為無毒的亞硫酸鹽(Na2SO3、K2SO3)。通過對上述殘留物進行檢測,可發現殘留物不再含有毒的含硫氣體(SOx),而含有無毒的亞硫酸鹽(Na2SO3,K2SO3)。將該殘留物放進水中并攪拌10分鐘,其中氯化物溶于水而留下碳化物。也檢測到該碳化物不含有含氯的氣體成分。因此,可將需處理材料中的含硫化合物和硫成分轉化為粉末狀的亞硫酸鈉(Na2SO3)、粉末狀的亞硫酸鉀(K2SO3)、水(H2O)和二氧化碳氣體(CO2),使得不能生成可形成SOx,從而得到使排放氣和殘留物無毒的結果。在該實施例中,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至少一種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例如至少一種碳酸氫鈉(NaHCO3)、碳酸鈉(Na2CO3)、碳酸氫三鈉(Na2CO3·NaHCO3·2H2O)、天然蘇打(含有Na2CO3·NaHCO3·2H2O)、氫氧化鈉(NaOH)、氫氧化鉀(KOH)、碳酸鉀(K2CO3)、碳酸氫鉀(KHCO3)和碳酸鉀鈉(KNaCO3·6H2O)。如上所述,在根據上述化學反應進行該反應的加熱過程中,使有毒氯化氫和/或氧化硫轉變為無毒氯化物(NaCl、KCl)和/或亞硫酸鹽(Na2SO3、K2SO3)。從而使從通過加熱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分解氣體中除去有毒成分(氯化氫和/或氧化硫)成為可能。這樣,從熔爐出來的分解氣體或排放氣體可有效地變得無害。氯化物和/或亞硫酸鹽形成部分殘留物,并經水或類似物沖洗或溶解處理可有效除去。在沖洗處理后,固體殘留物或碳化物留在罐中重新使用。因此,可通過任何分離方式將殘留物按照不同的特征分成不同的材料。將所分離的不同材料干燥成塊用作燃料或類似物。此外,用作上述沖洗處理的液體(如水)幾乎不含有毒物,因此可將其排放到河流與海洋中。表1</tables>表2</tables>表3</tables>表4表5</tables>表6表7</tables>表8</tables>權利要求1.一種從含有有毒成分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有毒成分的方法,包含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將需處理的材料與有毒成分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加熱此混合物以便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有毒成分的物質,使含有毒成分的物質與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化合物。2.一種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包括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將需處理的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加熱此混合物以便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所述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3.一種從含有氯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的方法,包括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將需處理的材料與除氯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所述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加熱此混合物以便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使含氯物與所述除氯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氯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的化合物。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氯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的化合物。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加熱步驟包括在低氧氣氛下加熱所述混合物的步驟。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加熱步驟包括在基本上密封的,以阻止新鮮空氣進入其中的熔爐內加熱所述混合物的步驟,其中所述熔爐內的壓力向熔爐外泄漏。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加熱步驟包括加熱所述混合物的步驟,使得所述需處理材料進行干餾。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除氯劑為選自由團塊、片狀、多孔體、顆粒、溶液和懸浮液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形式。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需處理材料為選自由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含有氯的合成樹脂和含氯橡膠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混合步驟中的所述除氯劑的用量相對于在所述混合步驟之前的需處理材料而言,為0.05-10重量%。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需處理材料為選自由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含有氯的合成樹脂和含有氯的合成橡膠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的情況下,在所述混合步驟中的所述除氯劑的用量相對于需處理材料而言,為10-70重量%。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混合步驟中的所述除氯劑的用量不低于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氯的化學當量。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在所述加熱步驟中將所述除氯劑加入到所述混合物中的步驟。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加入步驟包括在需處理材料達到進行熱分解的溫度之前,將所述除氯劑加入到所述混合物中。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加入步驟包括在需處理材料達到進行熱分解的溫度之后,將所述除氯劑加入到所述混合物中。1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將所述除氯劑供入熔爐內的需處理材料中,這通過選自由投入和噴射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方法進行。1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熱步驟包括在200-1000℃的范圍內加熱需處理材料。19.一種在從含有有毒成分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有毒成分的方法中使用的有毒成分去除劑,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能與在加熱需處理材料時由需處理材料生成的含有毒成分的物質接觸和反應,以便生成無毒化合物。20.一種在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中使用的氯和硫去除劑,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所述氯和硫去除劑能與加熱需處理材料時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物質和含硫物質中至少一種接觸和反應,以便生成無毒的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21.一種在從含氯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的方法中使用的除氯劑,所述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所述除氯劑能與通過加熱需處理材料而由需處理材料產生的含氯物質接觸和反應,以便生成無毒的氯化物。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除氯劑,其中所述堿金屬化合物為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除氯劑,其中所述堿金屬化合物為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24.一種在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方法中使用的除氯劑,包括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將需處理的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加熱此混合物以便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從而生成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其中所述除氯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除氯劑,其中除氯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26.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除氯劑,其中所述堿金屬化合物為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27.一種從含有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需處理材料中除去氯和硫中至少一種的系統,包括將需處理的材料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的裝置,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供入需處理材料和氯和硫去除劑的混合物的熔爐,所采用的熔爐在其內部形成低氧濃度氣氛;在所述熔爐內并在低氧濃度氣氛下加熱混合物的加熱裝置,從而熱分解需處理的材料以完成需處理材料的干餾,其中所述混合物產生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并使含氯物和含硫物中至少一種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生成無毒氯化物和亞硫酸鹽中至少一種。28.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29.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0.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1.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2.根據權利要求19的有毒成分去除劑,其中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3.根據權利要求19的有毒成分去除劑,其中所述有毒成分去除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4.根據權利要求20的氯和硫去除劑,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5.根據權利要求20的氯和硫去除劑,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6.根據權利要求27的系統,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堿金屬碳酸鹽、堿金屬碳酸氫鹽和堿金屬氫氧化物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37.根據權利要求27的系統,其中所述氯和硫去除劑含有選自由碳酸氫鈉、碳酸鈉、碳酸氫三鈉、天然蘇打、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鋰、氫氧化銣、氫氧化銫、碳酸鉀、碳酸氫鉀和碳酸鉀鈉組成的一組中的至少一種化合物。全文摘要一種從含有氯和/或硫的廢物(其中氯為dioxin的來源)中除去氯和/或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按所示順序的如下步驟:(a)將廢物與氯和硫去除劑混合形成混合物,氯和硫去除劑含有堿金屬化合物;和(b)加熱此混合物以便熱分解廢物從而生成含氯物和/或含硫物,其中使含氯物和含硫物與氯和硫去除劑接觸并反應,從而生成無毒氯化物和/或亞硫酸鹽。文檔編號A62D101/22GK1197685SQ9810770公開日1998年11月4日申請日期1998年2月23日優先權日1997年2月24日發明者柏木佳行,石垣治久,吉岡信行申請人:株式會社明電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