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滅火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消防安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滅火器。
背景技術:
滅火器(frieextinguisher)可分為兩類,一種為蓄壓式(Stored pressuretype),具體參見圖I,通過直接加壓力到瓶子內,使用時打開閥門壓力迫使滅火藥劑射到火源把火滅,一般都有壓力表,方便確認使用的可靠性,只要一看就可以知道,不必由專業人士動手做復雜的檢測,這種滅火器一般使用在靠近滅火器維修公司的場所,具體如城市的建筑物。另一種為內置或外置式小氣瓶式(cartridge type),分別參見圖2和圖3,具體是把要加的壓力的氣充在小氣瓶內關閥,使用時要一點時間(實際應用中為幾秒充氣),打開小氣瓶的閥門把壓力排到滅火器的瓶內,達到工作壓力后才打開滅火劑的閥門使它排出滅 火劑滅火,若是用二氧化碳(CO2)的小氣瓶不能帶壓力表,但在無可選擇情況之下仍然是最 適合在維修公司達不到的地方使用的,具體如遠洋船只,因為失火用后方便立刻后備藥劑重新填充藥劑,同時這也是全世界都使用的唯一海洋標準S0LAS1974(Safety of life atsea)強制性規定滅火器,需要有最少一套的后備藥劑。然而在實際應用中,有時很難確定購買哪種,上述兩種滅火器不能同時滿足實際應用到需求,蓄壓式滅火器雖較好使用,性價比也高,但必須要專業技術才有辦法充藥劑,所以船上或遠離維修站者使用很少,因此,當下需要迫切解決的一個技術問題就是如何能夠提出一種有效的措施,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有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滅火器,有效降低了制造成本,且更為環保。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滅火器,具體的,滅火器盛藥劑2的主體外殼上設置有塞子3,主閥門處設置有安全閥5和壓力表4。進一步地,所述安全閥為或為排氣閥、藥劑釋放口或解壓閥。綜上,本發明所述的滅火器有效降低了制造成本的同時,靈活的滿足了實際應用的需求,同時,有效減少了樣品檢驗成本,且更為環保。
圖I是背景技術中的蓄壓式滅火器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背景技術中的內置式小氣瓶式滅火器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背景技術中的外置式小氣瓶式滅火器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發明的滅火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4,本發明所述方案的一種滅火器,在滅火器盛藥劑2的主體外殼上設置有塞子3,噴嘴處設置有安全閥I和壓力表4。具體的,所述安全閥為安全閥、排氣閥、藥劑釋放口或解壓閥。進一步地,本發明所述的方案,在第一 次使用時可以是蓄壓式滅火器,第二次是小氣瓶式滅火器,回到維修公司又變回蓄壓式。第一次當用在船或遠離維修公司時是蓄壓式,當失火使用后,把塞子解開,塞子的位置可以在滅火器主體任一可使用的位置,也可以是任一打開會導致氣體泄漏的部分,如壓力表或安全閥,排氣閥或者是鉆孔把小氣瓶連接上充藥劑,吸管尾端加阻干粉抵押曝破膜,若藥劑為粉末物,本發明所述的滅火器即會變成小氣瓶滅火器,具體應用中,如船只回岸后維修公司立刻用專業技術把他變回蓄壓式,如此重復使用,反之講小氣瓶式變為蓄壓式。本發明所述方案的滅火器,當用在維修公司可達的地方時,他是普通的蓄壓式滅火器,也不必買小氣瓶。因此,本發明所述的滅火器有效降低了制造成本的同時,靈活的滿足了實際應用的需求,同時,有效減少了樣品檢驗成本,且更為環保,因為,滅火器檢測需要燃燒掉大量上等的木材和油。實際銷售應用中,也可以避免囤積貨物成本。世界各國國際標準滅火器每五年必須重新更換藥劑及水壓測試。更為說明的,在第一次使用之前有壓力表可確定有充夠的壓力,如果沒有可能會出現泄壓或被破壞也不知的情況,只有在用后到靠岸時間沒有壓力表,所以沒有壓力表的機會少之又少,除非失火,在一般情況之下滅火器的壽命時間內的使用機會少過I %。以上對本發明所提供的滅火器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時,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
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滅火器盛藥劑(2)的主體外殼上設置有塞子(3),主閥門(I)處設置有安全閥(5)和壓力表(4)。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滅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閥為或為排氣閥、藥劑釋放口或解壓閥。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滅火器,涉及消防安全技術領域,具體的在蓄壓式滅火器盛藥劑的主體外殼上設置有塞子,或利用其他接口后足以漏氣的設置,具體的如安全閥或壓力表接口,連接上小氣瓶使得滅火器第二次使用時變成小氣瓶滅火器。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滅火器,有效降低了制造成本,且更為環保。
文檔編號A62C13/00GK102861399SQ201210325409
公開日2013年1月9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5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5日
發明者陳春來 申請人:陳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