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的制作方法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本發明涉及主要由來自都市固體或民用廢物的焚燒過程的底灰和/或殘渣組成的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及其制備方法。盡管衛生和環保部門三令五申,但都市固體廢物及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的量持續增加,既因為當前在世界上的一部分所享的福祉一般增加消耗,又因為衛生部門要求更大的包裝和經常對具有嚴格的衛生要求的物品的一次性使用。因此,廢物處理是普遍性問題,在空間難得的最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尤其嚴重。到目前為止,還由于人們對其它處置方法的接受的問題,廢物主要被傾倒在受控制的廢物填埋場中。這種體系日益顯示出不足,因為它要求空間的持續供應,最好是遠離居民區,并蒙受各種形式的環境污染;特別是,來自廢物分解并含有各種有毒物質的液體往往滲入到地下含水層中。焚燒都市固體廢物這種做法曾經是各種有毒氣體的來源,但現在被更為謹慎地進行,以產生幾乎只有二氧化碳氣體和水,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也在廢物填埋場中產生。在最先進的國家,這些處理的改進以及使用它們產生熱和/或電能是一個現實,并將更加普及。在焚化處理結束時,有20%和30%之間的供給廢物以焚化爐底灰和/或殘渣(也稱作IBA或底渣)的形式殘存,主要由不可燃部分組成,主要是由玻璃狀物質和/或陶瓷物質組成,它們來自燃燒過程的化學_物理轉變,特別是在正確地管理的焚化爐中達到的高溫(約900。C)下。在意大利和歐洲,來自城市固體廢物和吸收的廢物的焚燒以及來自RDF(廢物衍生的燃料)的底灰/或殘渣被所謂的CER190112法典歸類為無害廢物。可以是,根據國內規則或特別授權,它們可能與其它具有相同來源的廢物混合,在本發明中也是如此。這種底灰和/或殘渣通常被棄置在填埋場。也提出了一些建議來再利用其數量絕對可觀的底灰和/或殘渣,特別提到將其用作建筑工業的材料。—些研究顯示,主要由_正如所看到的_玻璃狀組分和陶瓷組分組成的底灰和/或殘渣有火山灰的潛質。不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除了顆粒粗大和富含金屬和各種雜質外,還含有不可忽略不計的量的諸如特別是鋁和鋅的兩性金屬,在堿性環境中,生成復雜的離子,產生了氣態氫,它引起了膨脹并最終完全破壞了所述混凝土產品,因而在水_混凝土混合物中更是如此。同一申請人在申請PCTW002/081398中曾建議將底灰和/或殘渣進行濕磨和水懸浮,以將它們作為混凝土和/或混凝土聚集物的添加物。這種類型的使用肯定是令人感興趣的,但導致了具有相當有限的附加值的產品的生產。EP1382584解釋道,在底灰和/或殘渣濕破碎期間,其中所含的鋁的氧化造成腐蝕發生,提供了底灰在水懸浮液中初步破碎和隨后用于制造混凝土。較后的工作以大學學位論文為框架,是EP1382584的同一作者們進行的或指導的,本發明人也參與到其中,它強調了簡單的濕破碎往往不足以解決氫漸增的問題,且他們認為通過增加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量的混凝土(干部分的10-15%)來提高pH值是合適的,并進一步明確地排除了求助于可能決定了混凝土中的著名的和有害的反應"堿/聚集物"的其它堿性試劑。相反,水泥的添加不是一個解決方案,因為它除了意味著昂貴成本的構件外,還一方面加速了金屬腐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水泥固化現象和水泥與破碎的灰反應的現象,這樣,第一,水懸浮變得更加難以工業化處理,第二,產生某種程度的塊,它由水泥和灰組成,由于大量的泥灰巖水而具有非常低的機械強度。這些易碎的水泥/灰塊被在實驗中使用的實驗室水泥攪拌機分解了,利用它,混合能遠高于例如混凝土混合設備的混合能,其中水泥攪拌機一般不再使用。水泥的這些添加因此將傳遞給混凝土生產商即這些水懸浮液的終端用戶兩個問題更不穩定的懸浮以及水泥/灰塊將在混合階段分解。因此,上面提出的用于再利用底灰和/或殘渣的兩種解決方案提供了在水泥產品的市場上銷售或原樣使用的水懸浮液的生產,主要用于混凝土生產。不過,這樣的產品-沒有鑒定出根據關于混凝土制品的現行標準(已知作為建筑目的的材料的混凝土等,必須經過漫長而復雜的程序來進行革新),添加哪種具有火山灰的性質的礦石;-它本應該被非常大量的混凝土制造商和/或活動房屋和/或混凝土人造構件(對中型焚燒爐而言實際超過20)出售或使用,如下事實將會使得這變得更加關鍵這些制品的制造工廠沒有被裝備為大量接收水懸浮液,而通常接收粉末狀的產品;而且,以水懸浮液的形式,產品是部分不穩定的,因為它要經歷傾出和沉降,這就決定了需要在使用前使它保持運動;-它呈現了特征的可變性,這可能與季節性活動相關,如在圣誕節期間的廢物的特征的變化;這將影響到下游的相當大數量的公司,它們將很難愿意因為非常次要的組分而重新校準混凝土混合物;-在獲得使用授權時會遇到困難,因為它已經-至少在并不很短時間的時間段內_在市場上成為個別,并且回收處理會由各種第三方用戶完成,從環境角度看,這使得整個回收循環和潛在的污染程度實際上更不易追蹤。此外,這些發明和研究沒有選擇兩個絕對基本的要素來以短時間和工業可持續地解決兩性金屬腐蝕的問題該產品將會具有的精細顆粒的特征以及使用堿來加速鋁的腐蝕過程的機會。事實上,他們并沒有強調濕破碎料想會允許將所有顆粒的尺寸都減小到低于某一閾值尺寸的這一事實,相反,平均尺寸或甚至90%的顆粒都小于某尺寸的尺寸并不特別重要。事實上,在底灰中發現的金屬鋁很具韌性,它是最難以破碎的組分之一,所以,如果當時沒有注意到粒度曲線有3%的部分處在50iim和60iim之間這一事實而將灰磨成約3ym的平均細度是毫無意義的顆粒的最大尺寸過去是現在也是至關重要的。強調指出,在WO02/081398和EP1382584中粒度特征是如何報道的都或多或少明確地認為實現高的顆粒細度是根本的,但沒有選最重要的方面,即關心顆粒的最大尺寸。例如,很明顯,在EP1382584中報道的附圖中,盡管濕破碎的顆粒的平均尺寸約為3ym(高精細度),但有大約3%的顆粒的尺寸處在50iim和60iim之間(比起干破碎的尺寸更大,在干破碎中規定D50約為4.5iim,D98-D100約為28-30ym):這些顆粒的腐蝕肯定要慢得多。這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如果研磨的主要目的是實現高的平均值,這是不對的。還有,W002/081398根本沒有從顆粒的最大尺寸方面關注過細度,以至于它甚至只指出了90%的顆粒必須低于某值的值。鑒于上,在研磨和與此直接關聯的活動中,設立適當的設備以實現使所有顆粒都低于某一尺寸的目的將是有用的。7意大利專利申請號MI93A002650示出了使用灰、硫酸f丐和石灰的三元混合物來獲得用于建筑具有高機械強度的人造構件。該專利特別針對從煤炭生產留下的灰,并特別是針對飛灰(最輕的灰)。至于使用底灰(再次,在煤炭燃燒中生成的)的可能性,它陳述了使用底灰的可能性,但實質上是作為"聚集物"而不是作為粘合組分。此外,為了實現這些結果,出發點是諸如發電廠燃燒煤的相對平穩的供應,而對變數更多且更復雜的完全不同的組分(諸如固體都市廢物的焚化爐的進料)則沒說什么。突出強調如何存在不同類型的熱工藝以及這些熱工藝的每一個的殘留物如何取決于進料的化學物理特性、溫度、燃燒時間和燃料的熱值等,很難是妥當的。以上說明的缺點被本發明出色地解決了,本發明包括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其主要由在都市固體廢物或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和/或RDF的焚燒過程中生成的底灰和/或殘渣以及一種或多種粘結劑制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灰和/或殘渣中所含的兩性金屬已經基本上被氧化,其中從該底灰和/或殘渣獲得所述人造構件。本發明還涉及制備用于建筑工業的上述人造構件的方法。所附的附解顯示了鋁和鋅的腐蝕速率的對于pH值的趨勢。強調一下本發明的一個顯著方面,根據本方面,底灰和/或殘渣不是旨在制造混凝土和/或水泥混合物,而是使用石灰作為"堿"粘結劑來生產人造構件。在混凝土和/或水泥混合物的制造中,在幾個小時期間內可以達到極高的pH值,一般在13.3和13.7之間,這取決于水泥的類型。這導致了鋁的腐蝕速度呈指數增加,假設那里仍有沒有被完全腐蝕的部分鋁,同一的腐蝕將經歷迅速的加速,產生已經說明的效果。相反,在石灰基混合物中,諸如在本發明中確認的石灰基混合物中,pH值趨向于保持在大約12-12.7的值,因此沒有不同于可通過添加少量堿而輕易實現的值,因而沒有觸發加速。出于這樣的目的,也參見附圖,附圖示出了鋁和鋅的腐蝕速率取決于pH值的圖示性的趨勢。最后,必須指出,由于存在不能被完全腐蝕的兩性金屬而造成的任何可能的殘留物膨脹現象以及與使用諸如例如Ca0的粘結劑有關的膨脹現象,可以在致力于使用底灰和/或殘渣作為主要組分來生產人造構件的工廠中被安全地維持和控制,而如果產品是為大量的客戶考慮,它們則是不可管理的和不可維持的。根據本發明的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能夠采取各種形狀。特別優選的形狀是小磚、磚、砌塊、小砌塊、邊石、混凝土互鎖鋪地塊料、嵌板、瓦、板、梁、墻構件、模塊化的建筑構件、室內和室外的覆層構件、巖石、支柱和其它。根據本發明的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可以被制造為獲得非常多樣性的性質和機械強度。至于抗壓機械強度,人造構件可以實現從15kg/cn^到大于600kg/cm2。一般得到承受25kg/cm2和500kg/cm2之間的人造構件,但通過適當地調整制備參數,甚至更先進的性能是可能的。關于根據本發明的人造構件涉及的應用領域,它們根本沒有限制,因為有可能使用所述人造構件來建造和維護住宅、辦公室、工業倉庫、體育建筑、板房、鐵路路基和車站、行車道、高架橋、隧道、地鐵、掩體、核庇護所、港口、臨時結構和其它。關于根據本發明的人造構件的制造,第一個"關鍵"的步驟是濕破碎。它也可以在多個步驟中進行和用多個不同的設備來進行。在濕磨之前,進行一些初步操作是有益的,所述操作主要在于(盡可能地)分離不想要的部分,所述操作通常包括8_用于去除粗大部分的篩選,-磁分離;禾口-順磁性金屬的分離。基于進行的一系列實驗,用任何已知的方法進行的上述順磁性部分分離允許減少但不是完全消除兩性金屬的存在。此外,有可能使濕磨之前有干法預磨(即使是底灰和/或殘渣一般都有10%的數量級的濕度含量)。優選地,從濕磨的步驟開始,但也可能較后,將堿添加到懸浮液中,以易于底灰和/或殘渣中所含的兩性金屬的完全氧化。pH值被提高到足夠高的水平,盡管不是非常高一般而言,提高到在11.8和12.8之間的pH值,以有利于生成羥基鋁酸鹽和羥基鋅酸鹽,它們從懸浮液中去除所有金屬含量。任何強堿都適合于此操作。優選的堿是NaOH、K0H、Ca(OH)y來自水泥產品的制造過程(例如纖維水泥的制造)的工藝水和洗滌水、硅酸鈉、來自其它工業活動(脫鋁)的堿等。如果旨在制造混凝土或衍生產品,這樣的處理將是有害的,因為由于眾所周知的"堿/聚集物"的反應,高含量的堿是混凝土破壞的最嚴重的和無法控制的原因之一,這會導致有害的膨脹和凸起。出于優化本方法的目的,濕磨必須導致實現這樣的物質,該物質并沒有這么多的特別小的平均尺寸的顆粒,但都小于某一閾值尺寸,該事實還顯著地影響著對水的需求。為了取得這一結果,可以采用如下設備-通過不太小的研磨體實現研磨,這樣就不太多的用微球尺寸一般為約1-3毫米的微球磨機,而是用研磨體通常大于10毫米的球磨機(或等價的機器)或尺寸在3-7毫米的幅度量級的球磨機(這最后類型的研磨必須之前有另一研磨步驟來首先減少其尺寸)或兩臺機器接連;_在研磨后,執行通過過濾步驟、通過沉降或其它進行的粗大部分的分離;優選將這些粗大的部分隨后再次引入到循環中以接受進一步的研磨并達到想要的細度值。關于細度,有必要讓所有的顆粒的尺寸都小于70ym。當所有的顆粒都具有小于60iim的尺寸時,取得了有益的結果;優選是所有顆粒的尺寸都小于50iim,更優選小于40iim,甚至更優選小于30iim,在最優選的方式下它們都小于20ym:在已進行的測試中,腐蝕速率顯然是與所有的顆粒都小于其的最大尺寸有關。因此,對于是深度研磨、是加入堿還是更長的等待時間的選擇將取決于本地條件、研磨成本(電能)、可得到的原材料、可用的空間。有可能,如果底灰和/或殘渣的污染金屬的含量比可以接受的量大,就有可能使從腐蝕步驟出來的懸浮液經歷電化學凈化,例如通過電解,以去除重金屬。使底灰或殘渣經歷電化學凈化的假說已經在其它研究中提出了,但在本發明的情況中有兩個重大的差異該產品將被發現是精細磨碎的且在水懸浮液中,即處于與粗大的和簡單潮濕的產品的條件完全不同的條件下。在研磨之后且在使用底灰和/或殘渣制造構件之前,必須觀察足夠長的等待時間以允許兩性金屬的充分腐蝕。因此,在最后一步之前、期間或之后,出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水含量的成品人造構件性能的目的,有可能進行旨在減少懸浮液水分的行為,以因此減少水/灰比。水的去除可以以各種已知的方式完成,其中,例如采用壓濾機、離心機、壓帶機和離心式清潔器等。因此,得到了具有想要的水/灰含量的漿料,該漿料也可以在旨在得到人造構件的隨后的處理步驟前儲存。當想要實際制造該構件時,且在已經實現了兩性金屬的滿意的腐蝕程度后,通過足夠的混合器(這取決于它們的工作能力)將如上所示制備的懸浮液或漿料與一種或多種粘結劑混合。優選Ca(0H)2或能夠通過與水反應轉化成Ca(0H^的產品作為粘結劑,它們與灰一起形成真正的水力粘結劑。特別優選CaO,盡管較貴,但它在重量相等時包括幾乎成倍量的鈣,且能幫助減少泥灰巖水總量。有利的是,將Ca(OH)J或等價物)與灰之間的重量比在l:6禾P1:2之間改變,優選在i:5禾pi:3之間改變。出于成品人造構件的性質的目的,在一種十分有利的方式中,也可能將硫酸鈣添加到該混合物中。對要采用的硫酸鈣沒有水合的限制。優選使用二水合硫酸鈣,這是其它工業生產方法的結果,諸如對例如來自熱電廠的煤進行脫硫處理的硫酸鈣。也可以使用人造大理石(CaS040.5H20),因為它水含量低且易于得到。添加硫酸f丐與高溫蒸汽固化一起導致形成了一種結晶非常良好的鈣礬石(3CaO.Al203.3CaS04.32H20)(不同于以其負面影響和對混凝土變質起作用的更知名的那一種),它賦予人造構件特別好的機械性能。可轉化為牽丐砜石的硫酸f丐的數量基本上取決于氧化鋁的含量,它在底灰和/或殘渣中可以通常在干渣的5%和20%之間變化。當然,還取決于人造構件的類型及其目的用途,按劑量添加硫酸鈣可能是有益的,避免可能引起著名的負面影響的、不轉化為鈣礬石的過量的硫酸鈣。以干燥部分的重量計,所述組合物可以含有在50%和87%之間的灰、在3%和34%之間的CaS042H20以及在10%和35%之間的Ca(OH)2;以干燥部分的重量計,優選的組合物含有在50%和85%之間的灰、在3%和20%之間的CaS04.2H20以及在12%和32%之間的Ca(OH)2。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使用具有不同的水合程度的硫酸鈣或石灰,其量就必須含有相同數量的活性組分。也可以使用其它粘結劑,例如水泥或磨細高爐礦渣,這取決于要生產的人造構件的類型。所添加的粘結劑可以以低于粘結劑總量(處理后的底灰和/或殘渣屬于在內)的50wt^的量添加。有利的是,所添加的粘結劑低于所述總量的30%。在最優選的方式中,小于20%。可以看出,有可能生產包含大多數底灰和/或殘渣的人造構件。在這一步驟中,就像所述研磨步驟一樣,有用的是對于發現的任何污染劑,根據已知的知識,使用用于改進惰性化或化學固定的性質的那些反應物和那些設備。—旦完成了添加的粘結劑與灰的混合,就繼續形成人造構件。這可以用本領域已知的最多樣化的方式來完成。人造構件可在制塊機上模制,保持低的水/固體比例,從而允許模制產品的良好的凝聚力和穩定性;它可以被擠出;它可以以支座形式或沉箱進行澆鑄工藝;它可以根據以"Iperblock,GasbetonandYtong"的商業名稱銷售的制造蜂窩式構件的流行的技術澆鑄成或模制成大沉箱并隨后切成想要的尺寸。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還需要添加鋁粉末或鋁糊或其它有排氣功能的添加劑,這可以用已知的產品并以可控制的量完成,以便取得期望的效果。在此時所形成的人造構件必須要經歷強制的蒸汽固化循環。出于兩個主要原因強烈推薦這種固化循環-在僅使用石灰的情況下,為了加快固化過程(石灰/火山灰),否則該固化過程將在至少50-60天的很長時間內才完成;10-在也使用硫酸鈣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形成鈣礬石的形式,所述鈣礬石的形式將有膨脹的和負面的影響而不是改良的表現。固化循環的第一步驟是"休息"步驟取決于所使用的粘結劑和人造構件的特點,將所形成的人造構件放置介于0和24小時之間的時間段而不進行任何處理。這一步驟后,人造構件經歷了強制蒸汽固化。在此步驟中,溫度通常被維持在至少35t:,優選是至少在45t:,更優選至少在55°C。根據要完成的人造構件的類型,也有可能超過10(TC,并進行性能提高了很多的高壓釜固化。這對蜂窩式人造構件的生產是高度推薦的。這種循環持續5至48個小時,最好帶有預熱步驟和在其中有適當的溫度升高的步驟。在固化結束時,人造構件必須經過充分的冷卻步驟,以避免熱驟變。也可能的是,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隨后的露天固化步驟。在這種情況下,不建議使人造構件接觸水或在飽和濕度的環境中,這不同于對混凝土發生的情況。事實上,已將硫酸鈣用作粘結劑的人造構件的濕固化有時產生裂縫,相反,在蒸汽固化后已經進行了暴露在空氣中的步驟時,裂縫則不發生。從材料和能量回收的觀點看,可能是有益的是,建立位于焚燒廠附近的生產人造構件的工廠以便將來自焚燒器的廢熱用于固化步驟和使工藝進一步優化以及使活動環境平衡。所完成的人造構件可以在固化后進行研磨處理以獲得顆粒。可以看出,本發明允許生產人造構件,包括甚至高達80wt%_90wt%的底灰和/或殘渣,對于其中底灰和/或殘渣被用作添加劑的混凝土人造構件來說相當于大約占2wt%_5wt%。應指出,即使從最初的研磨步驟開始,取決于要生產的人造構件的類型和要優化所有的工藝步驟,有用的是使用添加劑,諸如減水劑(流化劑-超流化劑)、排氣劑、加速劑、延緩劑、抗水劑、鋁、樹脂、纖維或習慣上與水泥材料一起使用其它產品和通常所有那些已經慣常用于水泥產品的材料。此外,可將由處理后的底灰和/或殘渣(它總是占主要部分)、石灰、硫酸鈣和可能的其它試劑組成的二元、三元或其它的粘結劑的混合物用作用于生產其它人造構件的"主粘結基體",而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根據本發明的人造構件可以進一步進行本身已知類型的表面處理,例如用抗水劑和/或防水劑和/或用樹脂進行表面處理。甚至在與添加的粘結劑混合之后,也可以進行減水。很明顯,根據本發明的人造構件的生產可以由分開的步驟來完成,例如所述初步步驟,直至減少水含量,可在一個工廠中進行而隨后的步驟在另一個工廠進行。現在基于一些實驗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這些實驗被設計為用來驗證鋁腐蝕過程如何會被加快并用來核實會由底灰和/或殘渣開始可以得到哪種人造構件。從而證實了,人造構件的性質可以被調節,特別是機械強度可以被調節。這些特征主要取決于水/粘結劑的比例、粘結劑的特征、灰的細度、制備人造構件的具體方法、人造構件的壓制壓力、固化條件、成品密度、水/固體的比例。在下表中報告了從8種不同類型的底灰和/或殘渣開始生產人造構件所得到的結果。工作程序如下1)底灰和/或殘渣的鐵磁性部分被用磁鐵手動去除;2)底灰和/或殘渣被干法預磨;3)底灰和/或殘渣在小型磨機中濕磨;4)用激光粒度儀檢驗水懸浮液的細度(所有的研磨過程中的所有的顆粒都具有在15iim和65iim之間的最大尺寸);5)放置懸浮液去"休息",以使鋁腐蝕,6)用一小部分進行測試,將其與Ca(0H)2混合,觀察是否有膨脹發生。使用遺留的懸浮液制備多種混合物。有一些沒有改變該懸浮液而制備;其它的被部分脫水。通過各種方法獲得了腐蝕在一些情況下簡單地采用了等待,在其它情況下加了堿(來自纖維-水泥生產工廠的工藝水)。使用有限的儀器進行了實驗。沒有使用特別強大的水泥攪拌機,所以不可能進一步降低水含量。此外,由于沒有足夠的機器用來纖維壓縮棱柱,所以,在材料的堅固性為堅硬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了手工拍打。這種手工拍打允許壓緊具有堅硬的堅固性的材料,盡管它比工業機械的有效性差很多。此外,由于操作者在手工壓縮該棱柱中的能力和準確性,這對結果的可靠性有一些限制。盡管其它工具允許有更好的性能,但這些結果是積極有意義的,給出了具有巨大潛力的想法。由于正如上面所指出的,由于不可能進行均勻的壓制,所以,已經廣泛地使用了減水劑(也許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沒有必要或只有最低限度的必要),然而,它具有允許更大的流動性并因而在帶有比較目的的測試中允許我們進行比較的優點。122333SSs5S5杌壓機械強度,MPa16-24h的蒸汽高壓爸循環48小時后7天后28天后循環后243J52JD汰7JB6-1MUU7力,144W徵6嘗狄組成表1,頁1堅固性塑性-賄塑姓-膠質塑性-膠質塑性-股質塑性-M塑性-膠質塑性-膠質堅硬-膠質流體-粘稠流體-祐稠流休-粘祠流體-扭稠堅硬堅硬流體-粘稠流體-祐稠流體-粘稠流體-黏稠塑性流體-粘稠流體-塑性塑.hi塑性塑性塑性-膠質塑性-皿塑性流體-粘稠流體-粘禍堅硬塑性-膠質塑性-M塑性-股質塑性半堅硬/堅硬半堅硬流體-塑性C0cio^aodaot.0M9水泥,水泥^充氣劑smsiss^i^狄効幼做訓?m=CN101743212A眾s步8/1S硬WI硬±1性堅t堅塑…Em加ms狄狄狄^…飾狄狄鄉蕓賴加狄加g柳柳加加佳lg鵬鵬咖膽鵬ii加II鵬鄉mii柳柳鄉i咖做鵬Niii流.721s抑S抑敏S鵬§*1幼是是111lwwooooo<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4</column></row><table><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5</column></row><table>權利要求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主要由來自都市固體廢物或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和/或RDF的焚燒過程的底灰和/或殘渣以及一種或多種粘結劑組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灰和/或殘渣中所含的兩性金屬已經基本上被氧化,其中從該底灰和/或殘渣獲得人造材料。2.根據權利要求1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構件的形狀選自由小磚、磚、砌塊、小砌塊、邊石、互鎖鋪地塊料、嵌板、瓦、板、梁、墻構件、模塊化的建筑構件、用于室內和室外的覆層構件、巖石、支柱組成的組。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它的抗壓機械強度范圍為從15kg/cm2至l伏于600kg/cm2。4.根據權利要求3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它的抗壓機械強度范圍在25kg/cm2到500kg/cm2之間。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使用Ca(OH)2或者能夠通過與水反應轉化為Ca(OH)2的產品作為粘結劑。6.根據權利要求5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能夠轉化為Ca(OH)2的產品是CaO。7.根據權利要求5或權利要求6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Ca(0H)2(或等價物)與所述灰之間的重量比在l:6和1:2之間改變。8.根據權利要求7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Ca(OHh與水之間的重量比在l:5和1:3之間改變。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還使用硫酸鈣作為粘結劑。10.根據權利要求9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使用了二水合硫酸鈣或人造大理石(CaS040.5H20)作為硫酸f丐的來源。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還使用了其它粘結劑。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其它粘結劑在水泥和磨細高爐礦渣之間選擇。1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添加的粘結劑以低于粘結劑總量的50wt%的量添加。1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添加的粘結劑低于粘結劑總量的30%。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添加的粘結劑低于粘結劑總量的20%。1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構件被磨碎。17.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它處于蜂窩式人造構件的形式。1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其特征在于,用抗水劑和/或防水劑和/或用樹脂對它進行表面處理。19.由來自都市固體廢物或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和/或RDF的焚燒過程的底灰和/或殘渣開始制造用于建筑工業的構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灰和/或殘渣經歷了兩性金屬的氧化過程并與一種或多種粘結劑混合。20.根據權利要求1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基本上在于分離不想要的部分的初步處理。21.根據權利要求2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初步處理在于-用于去除粗大部分的篩選,-磁分離;禾口-順磁性金屬的分離。22.根據權利要求19至21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灰和/或殘渣經歷了濕磨步驟。23.根據權利要求2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濕磨步驟在多個步驟中進行和/或用多個不同的設備進行。24.根據權利要求22或2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濕磨在所述兩性金屬的氧化步驟之前。25.根據權利要求22至24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濕磨之前是干法預磨。26.根據權利要求19至25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性金屬的所述氧化在堿性環境下進行。27.根據權利要求2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堿添加到來自所述濕磨步驟的懸浮液中。28.根據權利要求25至27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pH值大于10。29.根據權利要求2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所述pH值處于范圍在11.8和12.8之間的值。30.根據權利要求26至29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了強堿。31.根據權利要求3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強堿從NaOH、KOH、Ca(OH)2、來自水泥產品的制造過程(例如纖維水泥的制造)的工藝水和洗滌水、硅酸鈉、來自其它工業活動(脫鋁)的堿中選擇。32.根據權利要求22至31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濕磨如下進行-用研磨體一般大于IO毫米的球磨機(或等價物)或用球體尺寸在3-7毫米幅度的量級的球磨機或用兩種機器接連將底灰和/或殘渣磨碎;_研磨后,執行通過過濾、沉降或其它方法將更粗大的部分分離的步驟。33.根據權利要求3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更粗大的部分被重新引入到所述循環,使它們經歷進一步的研磨并達到所想要的細度值。34.根據權利要求22至33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后,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70iim。35.根據權利要求3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60iim。36.根據權利要求3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50iim。37.根據權利要求3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40iim。38.根據權利要求3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步驟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30iim。39.根據權利要求3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后,所述底灰和/或殘渣都小于20踐。40.根據權利要求19至39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從腐蝕步驟出來的所述懸浮液經歷了電化學凈化,例如通過電解,以去除重金屬。41.根據權利要求22至40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濕磨步驟之后,并在與添加的粘結劑混合之前,進行旨在減少懸浮液水分的行為。42.根據權利要求22至40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旨在減少懸浮液水分的行為在與添加的粘結劑混合之后進行。43.根據權利要求41或4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從壓濾機、離心機、壓帶機和離心式清潔器中選擇的一種或多種工具來去除水。44.根據權利要求19至43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Ca(OH)2或能夠通過與水反應轉化成Ca(OH)2的產品作為所添加的粘結劑。45.根據權利要求4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結劑是CaO。46.根據權利要求19至45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也將硫酸鈣添加到該混合物中。47.根據權利要求46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二水合硫酸鈣或人造大理石(CaS040.5H20)。48.根據權利要求46或4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含有以干燥部分的重量計范圍在50%和87%之間的灰、在3%和34%之間的0&504*2H20以及在10%和35%之間的Ca(OH)2,或者等量的活性組分。49.根據權利要求4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含有以干燥部分的重量計范圍在50%和85%之間的灰、在3%和20X之間的CaS04.2H20以及在12%和32%之間的Ca(OH)2,或者等量的活性組分。50.根據權利要求19至49中的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使用了其它粘結劑。51.根據權利要求5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其它粘結劑包括水泥或磨細高爐礦渣。52.根據權利要求19至51中的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干燥部分計,所添加的粘結劑以低于粘結劑總量的50wt^的量添加。53.根據權利要求5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干燥部分計,所添加的粘結劑低于所述總量的30wt%。54.根據權利要求5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干燥部分計,所添加的粘結劑低于所述總量的20wt%。55.根據權利要求19至54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提供了用于形成所述人造構件的步驟。56.根據權利要求5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形成按如下方法之一發生模制到制塊機中,擠出;澆鑄成支座形式或沉箱;根據制造蜂窩式人造構件的流行技術澆鑄成大的沉箱并隨后切成想要的尺寸。57.根據權利要求19至56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混合步驟期間,添加具有排氣功能的粉末或糊狀鋁或其它添加劑。58.根據權利要求19至57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構件在固化后經歷研磨過程以獲得顆粒。59.根據權利要求19至58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旦形成后,所述人造構件就經歷強制蒸汽固化循環。60.根據權利要求5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化循環的第一步驟期間,將所形成的人造構件放置介于0和24小時之間的時間段而不進行任何處理。61.根據權利要求59和60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蒸汽固化步驟期間,所述溫度通常被維持在至少35t:。62.根據權利要求6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化步驟期間,所述溫度被維持在至少45°C。63.根據權利要求6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固化步驟期間,所述溫度被維持在至少55°C。64.根據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高壓釜中在高于IO(TC的溫度下進行固化。65.根據權利要求59至64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固化步驟以在5和48小時之間的時間段內繼續進行,優選采用合適的預熱和溫度升高的步驟。66.根據權利要求59至65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固化結束時,所述人造構件經歷冷卻步驟,以避免熱驟變。67.根據權利要求19至66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構件經歷室外固化步驟。68.根據權利要求19至67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添加劑,例如減水劑減水劑(流化劑_超流化劑)、排氣劑、加速劑、延緩劑、抗水劑、鋁、樹脂、纖維。69.根據權利要求19至68中任意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抗水劑和/或防水劑和/或用樹脂對所述人造構件進行表面處理。70.根據權利要求1至18中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用來建造和維護住宅、辦公室、工業倉庫、體育建筑、板房、鐵路路基和車站、行車道、高架橋、隧道、地鐵、掩體、核庇護所、港口、臨時結構的用途。71.根據權利要求1至18中任意一項的人造構件用來制造其它構件的用途。全文摘要公開了用于建筑工業的人造構件,所述人造構件主要由來自都市固體廢物或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和/或RDF的焚燒過程的底灰和/或殘渣以及一種或多種粘結劑制成。這種人造構件可以具有小磚、磚、砌塊、小砌塊、邊石、互鎖鋪地塊料、嵌板、瓦、預制板、梁、墻構件、模塊化的建筑構件、室內和室外的覆層構件、砌塊、巖石、支柱的形狀。此外,公開了由來自都市固體廢物或可能被其吸收的廢物和/或RDF的焚燒過程的底灰和/或殘渣制造用于建筑工業的構件的方法,其中所述灰和/或殘渣經歷了兩性金屬的氧化過程并與粘結劑混合。文檔編號A62D3/33GK101743212SQ200880021277公開日2010年6月16日申請日期2008年5月13日優先權日2007年5月17日發明者A·夸德里奧庫爾齊奧申請人:派特拉塞姆有限責任公司